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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歌一曲浮世的尘埃-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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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直以来找不到回去的理由,真的,已经在圈子里习惯了独来独往,习惯了享受孤独。
如今,终于有了回来一次的理由。

饭桌上的气氛并不严肃,相比起自己学生时代的记忆差的太多。记得那时父亲无时无刻都是板着一张冷派学者的脸,母亲则是温柔娴淑的模样,如今母亲的变化不大,大的是父亲,或许是真的老了,已没有了当初自己叛逆就会抄起皮带抽一顿的力气,虽然依旧话不多,但偶尔也会插进几句温馨的冷笑话。
“有空就多回来家里坐坐,我和你妈都知道你工作忙,但过年过节的吃顿饭的时间总能挤得出来吧?”父亲苦口婆心地说着,让我有些忍俊不禁,“听凯文说你身体不太……”他正准备说完后半句,我立刻猛地一声咳嗽打断了他,然后快速用余光扫过身旁的方若绮一眼,幸亏她顾着应付我母亲的闲谈,没有怎么注意到这边的谈话。
父亲则是听到我的咳嗽声后沉沉地叹了口气,“最近天气不好,要多注意些身体。”
我往嘴里送了两口饭,闷着头回答道:“知道了。”
他也不再说什么,直到晚饭结束。
方若绮本来抓着我母亲的围裙就要跟进厨房帮忙洗碗,结果被我母亲赶了出来,对我说现在明星广场的樱花是近年来开得最好的一次,那么久没回来,应该要带她去看看。
我没说什么,只是想着,如果我们两个一不小心被人发现已经回来台湾,演艺圈里估计又要动荡一阵子了。现在的方若绮,也不是能扛起那些流言蜚语的时候。不过身旁的方若绮听闻后,看起来倒是兴趣十足。

“我们去看看好不好?”
“你真的想去?”
“嗯。”
……

最后我还是带方若绮去了。原因不多,只是因为她想。而自己这一趟回来,大概就再也没有回去的机会,至少,是和她一起。
能给带给她快乐的事,做一点,是一点吧。

今年的樱花真的开得极美。
去年和萧依莉在情人节的前一天来到这里,那时虽然也是樱花绽放的季节,但飘落下来的却是星星点点,外加那个女子哀伤的神情,即使是美景也难免显得空虚落寞。
现在身旁的女孩,脸上的笑容是如此的灿烂,更胜樱花。她拉着我的手钻进人群里跳舞,主动贴近我的怀里,若不是多得脸上的墨镜和裹得严实的风衣,我们大概早就已经被人群围得无法脱身。
方若绮的脸靠在我的身前,我们的舞步极慢,慢到让我几乎以为她已经睡着的时候,她却突然抬头看着我的眼睛,里面的色彩如夜般翻涌,她略带慌张地说:“我好像……想起了什么。”

第一百九十五章
超越时间的爱。——方若绮

凯华说台湾是我以前居住的地方。刚下飞机的时候,双脚踏上这块土地,竟然有种恐惧冲上头顶,不知道是因为这里对于自己来说是块陌生的土地,还是以前曾经居住自己却把它遗忘的缘故。
凯华在登机前让我穿上了黑色的长风衣和戴上了巨大的墨镜,我一直企图挣扎着从那件死气沉沉的风衣里出来,但几度被凯华给塞了回去,期间他还用幽怨的眼神瞥了我一眼,说黑色是我以前最喜欢的颜色。

回到台湾后,我愈发地糊涂和愈发地想要探知,以前的自己,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
有时候知道自己遗忘了自己,如何也回忆不起来,是一件蛮可悲的事情。

凯华的父母看上去很年轻,也很和蔼,吃饭的时候我偷偷地把他们欧家两兄弟和父母比较,凯华的长相结合了父母所有细致的优点,而欧凯文则是像极了父亲,不笑和不说话的时候,脸上总会有意无意地带着严肃。
想着他们以往这样一家四口的生活,大概是美好的。

而自己的父亲。
自己的父亲是……

“今年明星广场的樱花开得很好,凯华,一会你带若绮去逛逛。”凯华的母亲说着,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望向凯华,他投来的目光似在问我的意见。

明星广场。
樱花。

“我们去看看好不好?”
……
“好。”

凯华从来没有拒绝过我任何要求,这次也如此。
只是我看见他站在皎洁的月色和极盛的樱花下,眼里的哀伤显而易见。
我很讨厌他露出这样的表情——即使他唇边对自己还是带上了温柔的微笑——这就代表了,他现在心里一点也不开心。
我并不希望看见他不开心的样子,于是义不容辞地拉起他放在身侧的手,朝人群里走去,主动靠近他的胸怀慢慢走着舞步,直到感觉到那人落在我腰上的手握紧,心里才舒服了些。
抬头,想看一下那人此时映衬着樱花月色下极致的脸,脖子动起的片刻间,看见的,却不是凯华的脸,而是另一张苍白如纸,充满了死神般冷漠的男人的脸。
那个男人的眼眉漆黑,肤色白得不像话,只是须臾的事,一晃而过的片段却在脑子里记下了深刻的印象。

……
“这一点也不像你的性格。今晚的金曲奖那么受到媒体关注,而《虚无》又是大热之选,为什么要突然带我来看樱花展?”
“我不想你难堪。”
“难堪……?”
……
“立翔,我们做吧。”
……

头痛欲裂,我挣扎着要从那些零碎的片段里逃出,对上凯华担忧的眸子,忍不住开口,“我好像……想起了什么。”
那人皱了一瞬的眉,很快便松开,“想起了什么?”
我努力地回忆刚才的片段,“好像是……一个叫做立翔的男人。”

对方身体一震。
随即朝自己微笑道:“若绮,现在也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
手机上备忘录的提示铃声响起。
下个礼拜5月5日,是莫筱筠的生日。
也是她的结婚日期。

莫筱筠,这个自己记忆里没有被忘记的第三个人。

凯华凑到我身边抱住我,盯着我的手机屏幕看了很久,缓缓开口:“你还记得她是谁吗?”
“嗯。”我淡淡地回应。
“那你要去吗?”
“当然要去啊。”
……
凯华凝视我,唇边的笑是无奈的弧度,“有时候真不知道,你失忆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想了想,回答:“坏事。万一我失忆后再也记不起你了怎么办?忘记了我爱你怎么办?”
……
“你要记得,你说过的,你爱我。”

他轻轻地说着。把脸埋在我的肩胛。

点点头。
即使我曾经忘过你,即使我曾经迷惘过是否爱你。
但现在的我不会再迷惘,也不会在理会是否失忆。

因为爱你。
超越了时间。






第198章 第一百九十五章
超越时间的爱。——方若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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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华说台湾是我以前居住的地方。刚下飞机的时候,双脚踏上这块土地,竟然有种恐惧冲上头顶,不知道是因为这里对于自己来说是块陌生的土地,还是以前曾经居住自己却把它遗忘的缘故。
凯华在登机前让我穿上了黑色的长风衣和戴上了巨大的墨镜,我一直企图挣扎着从那件死气沉沉的风衣里出来,但几度被凯华给塞了回去,期间他还用幽怨的眼神瞥了我一眼,说黑色是我以前最喜欢的颜色。

回到台湾后,我愈发地糊涂和愈发地想要探知,以前的自己,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
有时候知道自己遗忘了自己,如何也回忆不起来,是一件蛮可悲的事情。

凯华的父母看上去很年轻,也很和蔼,吃饭的时候我偷偷地把他们欧家两兄弟和父母比较,凯华的长相结合了父母所有细致的优点,而欧凯文则是像极了父亲,不笑和不说话的时候,脸上总会有意无意地带着严肃。
想着他们以往这样一家四口的生活,大概是美好的。

而自己的父亲。
自己的父亲是……

“今年明星广场的樱花开得很好,凯华,一会你带若绮去逛逛。”凯华的母亲说着,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望向凯华,他投来的目光似在问我的意见。

明星广场。
樱花。

“我们去看看好不好?”
……
“好。”

凯华从来没有拒绝过我任何要求,这次也如此。
只是我看见他站在皎洁的月色和极盛的樱花下,眼里的哀伤显而易见。
我很讨厌他露出这样的表情——即使他唇边对自己还是带上了温柔的微笑——这就代表了,他现在心里一点也不开心。
我并不希望看见他不开心的样子,于是义不容辞地拉起他放在身侧的手,朝人群里走去,主动靠近他的胸怀慢慢走着舞步,直到感觉到那人落在我腰上的手握紧,心里才舒服了些。
抬头,想看一下那人此时映衬着樱花月色下极致的脸,脖子动起的片刻间,看见的,却不是凯华的脸,而是另一张苍白如纸,充满了死神般冷漠的男人的脸。
那个男人的眼眉漆黑,肤色白得不像话,只是须臾的事,一晃而过的片段却在脑子里记下了深刻的印象。

……
“这一点也不像你的性格。今晚的金曲奖那么受到媒体关注,而《虚无》又是大热之选,为什么要突然带我来看樱花展?”
“我不想你难堪。”
“难堪……?”
……
“立翔,我们做吧。”
……

头痛欲裂,我挣扎着要从那些零碎的片段里逃出,对上凯华担忧的眸子,忍不住开口,“我好像……想起了什么。”
那人皱了一瞬的眉,很快便松开,“想起了什么?”
我努力地回忆刚才的片段,“好像是……一个叫做立翔的男人。”

对方身体一震。
随即朝自己微笑道:“若绮,现在也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
手机上备忘录的提示铃声响起。
下个礼拜5月5日,是莫筱筠的生日。
也是她的结婚日期。

莫筱筠,这个自己记忆里没有被忘记的第三个人。

凯华凑到我身边抱住我,盯着我的手机屏幕看了很久,缓缓开口:“你还记得她是谁吗?”
“嗯。”我淡淡地回应。
“那你要去吗?”
“当然要去啊。”
……
凯华凝视我,唇边的笑是无奈的弧度,“有时候真不知道,你失忆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想了想,回答:“坏事。万一我失忆后再也记不起你了怎么办?忘记了我爱你怎么办?”
……
“你要记得,你说过的,你爱我。”

他轻轻地说着。把脸埋在我的肩胛。

点点头。
即使我曾经忘过你,即使我曾经迷惘过是否爱你。
但现在的我不会再迷惘,也不会在理会是否失忆。

因为爱你。
超越了时间。







第199章 第一百九十六章
不抛弃,不背叛。——欧凯华
================================

圣经里说——

爱一个人,但不要去束缚。
宁愿让他化为浩瀚的海洋,你的灵魂为他做岸。
……
而我只要你记得,你曾经爱过我。

******
高明权和莫筱筠的婚礼近在眼前,高明权虽是圈中人,但莫筱筠不是,并且她曾经遭过火吻,穿婚纱难免有些露在外面的肌肤会遮掩不住疤痕,所以他们的婚礼并没有像王瑞恩和席若云那样有让媒体跟拍的打算。
我陪方若绮去礼服店挑好了他们婚礼那天出席的衣服,然后带她去了一个地方。

童靖阳火化后被葬在了这个清净的墓地里。

看着墓碑上面沉重的黑白照片,那一抹张扬的绿色,仿佛还犹在眼前。过往种种,恍如隔天。
我把花在他的墓前放下,身旁的方若绮凝视着黑白照里的人。

——不知道你还会不会对他有印象。
这个你曾经深爱过的男人。

——这个我曾经惺惺相惜的对手。
这个我曾经无数次立为假想敌的男人。

这个率直而又傥荡不羁的男人,兴许本就是为了自我和自由而生,不愿受到任何约束,不愿在意世人的眼光,不愿理会外界为他戴上的枷锁,只会义无反顾的向前。曾几何时,自己那样的怀疑,这样的一个人,竟然可以在艺坛走上了天王的道路。
自己有血有汗的打拼,不如他玩似的就得到。
如今看来,其实根本是有些事情,越在意,越是得不到。放开手,反而得到了一切。
演艺圈本来只是个供给有艺术才华的人的舞台,里面的人却不知不觉却被欲望和荣光所征服,慢慢的,开始失了心,失了真。适不适合进演艺圈,后来就成了无非就是看你有没有一个足够虚假的脾性和足够讨好大众的皮相,还有背后那些,必须要遵循的潜规则的条件。然而童靖阳的出现是另类的,他打破了这个世界一日复一日的昏暗,打破了哗众取宠的虚伪,打破了商人把那个五光十色的舞台当成玩具城堡的手段,他不畏所有,只为自己而活,无论是爱还是恶,从不遮遮掩掩。
我和林立翔注定被这个圈子里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所桎梏,因为我们过往都不曾为自己而活,只是为了荣光,为了权力,为了征服,为了胜利。于是才会越陷越深,不断探视这个圈子的底线。
走到今天,唯一的对手躺进了坟墓——并且还不是为了以往自己看重的争权夺利——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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