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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剑我狂-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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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是对他点点头,之后便头也不回地朝森林深处走去。龙白料不到我连话都不说就走,急忙追了上来:“肖兄弟,等等我。” 
  我停下脚步,回头冷冷地道:“干吗?” 
  生活中我因为离群索居,所以接触的人少,本来就对人比较冷淡,现在在游戏里冷酷变成了百分之百,整个人给人家的感觉就像是一块冰一样。龙白被我一瞪,忙堆起笑脸道:“兄弟,我想跟你组队,这样升级要快一点。” 
  组队?我自打玩游戏起,最讨厌的就是跟人家组队了。并不是我不想快一点升级,而是我从小性格就喜欢独来独往,什么事都想靠自己的能力去完成,根本就没有想过要跟别人一起做事。所以我想也没想就脱口道:“不!我不会跟任何人组队的!你走吧。” 
  龙白显然措手不及,玩网游不想组队的人可能他是第一次见到吧,愣愣地站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说完又继续朝里走,他愣了一下,最终还是追了上来。 
  “你到底想干吗?再跟着我,信不信我把你给剁了?”我没好气地道。 
  “兄弟你这人挺有意思的,我想跟你作个朋友,这是我的名片。”说完不由分说就把一张卡片递到了我的手上,他接着道:“兄弟,你不想跟我组队就算了,不过,交个朋友总可以吧?人生在世,朋友多了总不是坏事吧?” 
  我接过龙白的名片,随手把它扔进了行李袋里。他的话说得我心中一痛。朋友?现实中,除了那个跟我天天在一起的机器人外,我根本就一个朋友都没有。大学毕业后,我远离家乡,来到了这个偏僻的社区,人生地不熟,几年来,人们除了在我上班的时候可以看到我外,基本上都见不到我的踪影。所以,我没有一个朋友。现在,居然有一个人愿意做我的朋友,心里当真是感动了一下下,不过,声音却是没有办法一下子改变过来:“随你便吧,我要去练级了,你走吧。” 
  龙白也许有点理解了我的冷漠,没有追上来,只是呆呆地看着我孤独地远去。说真的,如果真能有个朋友,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我生性一个人过惯了,平时也没觉得什么,可当龙白说那句“朋友多了总不是坏事”的时候,心还是颤了一下。 
  这个世界,玩游戏的人多的是,真正能够做到劳逸结合的人并不多,所以我总能在路上看到许多玩家。每一个见到我的玩家,看到我身上满是被荆棘划出的血痕和我那张冷面时,都表现出了万分的惊奇。可我根本就不在乎他们,我现在要去的地方就是没有闲杂人等的,能让我独自一个人练级的地方。 
  我发誓,今天下线之前一定要买一套衣服来穿上,鞋子也要。 
   



第005章 极度诱惑

            试练森林,新手练级的理想之地,人也多得让我不胜其烦。凡是人多的地方,我绝对不会过去。因此,我一直往森林深处走去。渐渐地,听不到玩家们打架的声音了。可前面并不是康庄大道,里面没有人,却有很多的怪,而且据说有二十级的怪。 
  也只有我,肖逅肖大侠,才能在一点血药都没有的情况下来到试练森林的深处。我倒是不是认为自己有多么厉害,只是性格使然,习惯了孤独。况且,凭以往的经验,打不过的时候就逃,反正失掉的血可以通过破剑补回来。反正是出来练级的,这样可以节省很多往返于新手村之间的时间,升级也就快一些了。所有的游戏对于越级杀怪的奖励都是一样的,就是经验值可以成倍地增加,最重要的是,破剑还能得到100%的经验加成,所以只要我多打几只高级别一点的怪,要升级那还不是易如反掌? 
  正美美地想着,前面果然跑出来了一只长着翅膀的家伙,两只触须最少都有五米长。棕色的家伙?浑身散发着让人作呕的臭气?我的老天啊!这不是一只放大版的小强吗?还真让我猜对了,疯狂工作组的家伙们果然把这东西给做进来了。恶心归恶心,架还是要打的,不然堂堂肖大侠被小强给咬死,岂不是笑死一大堆人?为了不让那些人笑死,肖大侠要为了荣誉而战。 
  我忍着扑鼻的恶臭,提着破剑冲上去就给它来了一剑。小强同蟋蟀一样是六级,生命值却是蟋蟀的一倍。这也不难理解,人家在现实中个头本来就要大一点。小强比蟋蟀可要聪明得多了,我一冲上去,剑还没砍上它,它就展翅飞起来躲过了我那一剑。可恶的家伙居然还趁机用它那条巨腿踢了我一脚,因为它也是匆匆发力,所以只能把我踢痛,而没有把我给踢飞。小强的速度显然没有我快,我忍住痛,反手朝它的巨腿削去。喀嚓一声巨腿应声而断,从断口流出好多白色的液体,有点像牛奶,一阵清香从里面传来。这倒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想不到人见人恨的小强身体里还有这么香的东西。 
  那只小强失掉了一条腿,恼羞成怒,直接在空中就对我发动了猛烈的攻击。奈何我又不会飞,只好逃。就这样,一个天上追,一个就在地上拼命地逃。我的体力只有三十,没几下就消耗得差不多了。不过那小强也强不到哪里去。它那断腿伤口处不断流出来的白色液体让它没多久就掉到地上来了。我见了急往回跑,操起破剑就去砍它的翅膀。剑起翅落,这只倒霉的小强终于这样子死掉了。我把它的另一只巨腿砍下来,看到里面还有好多清香的白色液体。因为体力消耗过多,加上那香气实在太诱人了,所以忍不住就把那些液体给喝了下去。没想到体力值很快就补满了。呵呵,这可是个重大发现,正好我的行李袋里没有补充体力的包子了,这下可以解决游戏里吃的问题了。正在高兴呢,系统声音响起来了:“恭喜玩家肖逅,您已经启动野外生存技能。” 
  野外生存技能?真是太有意思了,赶紧打开状态栏:野外生存技能,特殊技能,玩家可以在系统未刷新前猎食怪物。每猎食一次,生命值加一点,体力补满。这这这,这真是太疯狂了!现实中没得吃过山珍野味,来到游戏中就可以一饱口福了。偏巧我又是最喜欢吃美食的,只是平时因为懒而没有动手做而已。我敢保证,敢在游戏里吃小强的人,我绝对是第一个。 
  由于不用担心体力的补充问题,我杀起怪来就更加放心了。可是,小强并不是想找就能找到的。那家伙只能偶你碰上一只,大多数还是蟋蟀居多。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一次居然碰上了一只蟋蟀王。 
  蟋蟀王通体黄色,跟那些灰色的蟋蟀相比高了四级,俨然是一个小boss。我刚刚吃了一只蟋蟀腿补充好体力,见它一出来,赶紧躲向一边。砍杀蟋蟀王花了我不少的时间,不过力有所值,居然爆出了一双布鞋,我可怜的双脚总算不用那么受伤了。 
  我沾沾自喜地穿着布鞋在林子里转悠,想不到我的运气会那么好,这次居然让我碰上了一只小强王。我忍不住认为自己走进了小强的老窝,不然怎么会老是碰上这些恶心的家伙。小强王跟一般的小强怪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唯一的差别就是这家伙居然能像人一样用两只巨腿站起来。好家伙,站立可是人类的专利,你一个怪居然也会站,可见实力强大。我一点都不敢大意,因为我根本就没能看出它等级来。 
  小强王似乎怪我扰了它的清静,一见我就拼命地朝我奔过来,那速度居然不亚于用飞的!幸好我也不是太菜,急忙躲闪。如果这家伙能用魔法的话,以它的速度来说,我只有乖乖地返回到复活点复活去了。我心里在想,打完这只小强王就回新手村接任务去了,打怪所得的经验根本没有做任务得的多。小强王根本就不容我多想,对我发动了猛烈的攻击。虽然我闪躲得快,但还是不时会被它击中。tmd,实力相差太大了,我根本就没法靠近它,只有挨打的份,心里郁闷极了。幸好旁边没有其他玩家在,不然我肖大侠被一只小强追得满地跑的事要是传了出去,岂不是无颜再泡mm?虽然我至今为止不管是在现实还是在网络中都还没有泡过,但这并不是说我不想泡呀。 
  该死的仿真度,跑起路来把我给累坏了,眼看着我的体力就要消耗完毕,再不解决这只臭家伙,那我就真的只有降级的份了。寻思着好歹都是死,不如跟它来个同归于尽。于是我不再跑,停下身来等着小强王上来攻我。那家伙似乎不会飞,我只要拼着不怕死就可以接近它了。小强应该是没有眼睛的,它所有的感觉来自于头上的两只触须,只要想办法把它的触须给弄掉,嘿嘿,干掉它也只是时间问题了。我怎么办呢?还是爬树?时间上来不及。我又不会轻功,跳不到它头上去呀。怎么办? 
  我既不再跑,小强王很硬的前肢霍霍两拳就把我给打飞了十几米,血掉了一半,落地的时候痛得我直骂那帮疯狂的家伙。不是我不想起来,实在是痛得我没法子从地上爬起来,干脆就抱着剑在地上一动不动。小强王两下子跑到我身边,见我不动,居然用它的前肢来捅我,想知道我挂了没有。真的搞笑,我要是挂了还不直接一道光闪过回到复活点去了?看来小强的智商还是不高啊。这可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用尽全身力气,破剑极快地从它头上划过,两根几米长的触须应剑而断。失了触须的小强王,像只无头苍蝇般到处乱窜。我体力和血都没有恢复,只好继续休息。 
  缓过劲来后,变成我追小强王了。失去方位感的小强王在破剑的连番摧残下,终于轰然倒下了。嘿嘿,居然爆出了一件破烂的皮甲和二两金子,这下不用再光着膀子了。怪物被杀后,总会在十秒内被系统刷掉。我捡起钱和皮甲,便用破剑去把小强的大腿给削下,像吃鸡腿一般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 
  “啊!姐姐!那人在吃小强呀,呕……呕”一阵呕吐声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第006章 第一任务

            听到那些不雅的叫声,我停止了啃咬,搜索着声音的来源。 
  如果说,由于我的闭塞致使我从来都没有办法接触过多的人而导致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什么叫美女和帅哥的话,那么绿树掩映中的那一男一女绝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人和最帅的男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也不例外。我呆呆地看着两个人在二十多米外呕吐,从头到脚地打量着他们,虽然他们现在的动作不雅,可我却发现了人的另一种美。 
  缓过气来的两个人,不顾我贪婪的欣赏,拔腿就跑,似乎我在他们眼里比恶魔还要可怕。我摇摇头,提起小强的腿继续啃。如果让他们知道了啃小强的好处,而且那味道也的确够鲜美的话,我想他们也许会跑过来跟我争抢的。我要回新手村了,口袋里的钱应该可以让我穿得像样些了。练级可以随时来,可衣服却是必须立即穿上才行,像刚才那个美女,照我现在这副德行,是永远都不可能泡得到的。 
  体力补得满满的,走起路来人也精神多了。反正我习惯了独来独往,根本就不会在意别人在背后想些什么。我要买衣服穿,也不是说自己在意人家的眼光,而是为了释掉我们人类特有的羞耻心。不管我多么冷酷,我的羞耻心还是存在的,因为我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大侠(注:现实生活中,人们把那些光着pp在大街上走而一点都不知道羞耻的人称之为大侠)。 
  新手村里的人还是很多,《疯狂》虽然只是处在内测阶段,但人也不少,尤其是我这个区。来来往往的玩家们,见我扛着一把破剑招摇过市,也只是回过头来惊愕一下,过后又继续他们该做的事了。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不管闲事,我就听到了这样一句话:“姐姐,你看,那个人,就是那个人,他吃小强呀!”等我用目光搜寻时,早就不见了那两个只见过一面的身影。 
  在新手村转了两圈,我才找到了一家裁缝店。不是我不想买装备,而是我那三两黄金加二十两银子以及十多文钱根本就不够买一件像样一点的,所以我干脆不买。那个老态龙钟的npc见我进来,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赶紧放下手中的活儿,高兴地道:“唉呀呀,老头子我在呆了好几天了,您可是第一个光顾本店的玩家。呵呵,请问,老头子有什么可以帮你做的吗?” 
  我虽然平时不太接触生人,但自小养成的尊老受幼的习惯使得我非常礼貌地对那个npc道:“老人家,我想要一套衣裤和一双鞋子。”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我打到了一件皮甲,但是我怎么穿也穿不上,看来要想穿皮甲,还得找专门的人学一下才行。npc围着我打了一个转,捋着花白的胡子笑道:“小伙子呀,老头子我知道你包里有一件皮甲,你为什么不穿而要来我这里买衣服穿呢?”我心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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