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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完美富豪-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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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她身上有种生命力,那份活力总在不知不觉中吸引他的目光,就像刚刚一样,两个人明明剑拔弩张,她却可以在瞬间笑出来,改变了所有气氛,是他就万万无法做到。

苗火妮……

入睡前,他唇边隐隐浮著一抹他自己也没察觉的笑意。

青江菜在育苗後成绩斐然,不但一株株既硕大,还很漂亮,又很香脆,火妮虽然没有明讲,但她实在很佩服某人,可以有她没有的细密思维。

“小叔叔,你们在做什么?”

星期天傍晚,火妮闲来无事晃到院子,看到苗大顺和辜至美在角落里焊接东西——不,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苗大顺在焊接,辜至美在他旁边监工。

“我也不知道。”苗大顺朝火妮咧嘴一笑。“是光宗要我做的,反正闲著也是闲著,做这个挺好玩的。”

“哦?”火妮好奇的问辜至美,“你叫小叔叔做什么?”

她实在有看没有懂耶,他们把老旧的脚踏车轮胎给拆了下来,把铁条和轮框焊接起来,她目测大概是十公分一条,粗铁条上的小铁条也如法炮制。

“没什么。”辜至美淡淡地道。

她扬起了眉毛。“怎么可能没什么?”

她才不信,这人老是神神秘秘的,什么事都不肯先说,一定要成功了才要说,做事有够谨慎的。

比如,她不是说菠菜不会发芽吗?少爷他观察了几天,尽管她急得要死,他就是不肯先把结论告诉她。

然後有一天,她看到他形迹诡异地把水管剖半,再黏成和菜畦一样的长宽,把整块菠菜畦都围起来,里面再注入水。

她才恍然大悟,他在替菠菜畦做护城河。

後来他才告诉她,菠菜发不了芽是因为田里的红蚂蚁把种子搬走了,他试过在菜畦周边撒苦茶粉,让蚂蚁不敢靠近,但蚂蚁只绝迹了一天,隔天又来了。

他继续观察了两天才发现,原来聪明的蚂蚁把土衔到苦茶粉上,先铺成一条路,再爬进菜畦里,又把种子搬走了,所以他才会替菠菜畦做护城河。

他实在相当聪明对吧?只是先告诉她又不会死,每次都让她参不透他在做什么,明白後才在那里槌胸顿足的大骂自己好笨,然後用一脸炫惑的表情看他,脸上明白口写著——你、好、神!

她真的是越来越好奇过去的他是个怎么样的人了耶,他的头脑很聪明,还很沉得住气,很像那种发生火灾了,他还能把重要东西打包好才逃命的人,这点就是她比不上也做不到的。

“光宗说没什么就没什么,男人做的事,女人不懂啦。”苗大顺完全的给他护短。“你不要问那么多,去买一手啤酒回来给我们解解渴。”

火妮翻翻白眼,“小叔叔,你有痛风耶,还喝啤酒,要是……”

“啧啧啧,你呀,年纪轻轻的,像个小老太婆,比你妈还会念,管得还真多。”苗大顺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你也不想想,你叔叔我都几岁啦?不趁现在喝个够,难道去跟阎罗王报到的时候跟他喝啊?”

她撇撇唇,“人家是为你好冂乀~”

小叔叔就跟她爸爸一样,她可不会坐视他糟蹋自己的健康而不管。

辜至美看著他们,瞬了瞬眼眸。

亲子之间互相关怀……好陌生。

难道在失去记亿前的他,是个不孝子?

“为我好就赶快去买酒啦!顺便买几包鳕鱼香丝回来哦!”苗大顺催道。

火妮只好认命的去小杂货店拎了四瓶啤酒,又带了五包鳕鱼香丝回来。

看到“数目不对”,苗大顺直嚷嚷。“不是叫你买一手吗?怎么才四瓶?”

她眼也不眨地说:“店里只剩四瓶啊。”

“怎么可能?”苗大顺不信。

“真的啦!”她把一瓶塞在他怀里。“来,这瓶是你的,一瓶是我的,另外这两瓶是光宗的,他年轻身体好,多喝点没关系。”

“吼~”苗大顺碎碎念著,“一瓶根本不够塞牙缝嘛,你这丫头存心整叔叔……”

她噗哧一笑。“酒是液体本来就不能塞牙缝啊。”

“我不要喝,给你。”辜至美把分配到的啤酒给苗大顺。

“不行!”火妮连忙阻止他。“小叔叔不能喝太多啤酒,你喝!你喝啦!”

“我没喝过这种东西,我不要喝。”

“你怎么知道你没喝过?”她瞪著他看。“你恢复记忆了哦?”

“没有。”他撇撇唇,“反正我知道我没喝过。”

那啤酒看起来很廉价……他确信自己没喝过,他跟他们生活的世界,一定不同……

“喝啦喝啦!啤酒喝下去,真正透心凉,比灌十瓶水还解渴咧,来,我帮你打开!”苗大顺抢过他的啤酒,直接用牙齿把瓶盖咬开,这可是他纵横啤酒界四十多年练成的独门绝技哦。

火妮在心里哎哟一声。“小叔叔!你这样不卫生啦!光宗哪敢喝?”

相处那么久了,还不了解他吗?他有够洁癖的!

“哦!歹势、歹势,我忘了光宗爱乾净。”苗大顺不好意思的一笑,撩起衣角,擦擦瓶口,再度递给辜至美。“喏,擦乾净了,快喝吧!”

昏倒!

火妮瞪著苗大顺,就在她认为某人一定不会喝那瓶啤酒时,没想到他伸出手来,把啤酒接了过去。

“谢谢阿顺叔。”

火妮惊讶地瞪视著他,就见他道完谢後,直接以口对瓶,咕噜咕噜的一连喝了好几口。

她的眼珠子差点没滚下来。

他居然——居然没有嫌弃脏?

因为了解他的个性,他洗澡前,她老妈还会主动先去把浴室洗洗刷刷一遍才会唤他去洗澡,这样的他,居然会直接以口对瓶?而且那瓶口还是她小叔叔用身上那件臭汗衫擦过的?

这真的是——真的是太、太、太、太不可思议了!

“啊!真是畅快啊!好喝吧?”苗大顺一脸的满足。

火妮瞪大了眼睛死盯著辜至美,他是没有什么特别的评价啦,但他把两瓶啤酒都喝光光了,她可以想成这代表他喜欢啤酒吗?

“原来你们都在这里啊!”梅淑珠提著一个袋子出来了。“来,光宗,跟我去土地公拜拜,前几天你走失了,土地公保佑你有惊无险的平安归来,今天有空,我特别做了米糕,是我们这里的习俗,我带你去跟土地公道谢去。”

“不必了……”拜拜?太迷信了,辜至美直觉想拒绝。

“小孩子不要太铁齿。”梅淑珠把他拉起来。“我们人啊,能够每一天平平安安的活在世上,就要感谢神。来,一起来去拜吧,啊,火妮也来好了,你这莽撞的丫头,也请土地公保佑你少说少错。”

火妮翻个白眼。“我哪有莽撞了?”她那是有正义戚、勇往直前好不好?

“你们两个孩子不要罗唆了,快跟我来吧!”梅淑珠跨出院落,先走一步,两只狗也跟在女主人的屁股後面走了出去,像左右护法似的。

火妮对辜至美一个耸肩。“走吧!你得听我妈的,土地公是她的精神信仰,如果你不去拜,睡不著的可会是她。”

他把空酒瓶搁下,“既然这样,那就走吧。”

第五章

两人伴著夕阳余晖走到稻田边的小土地公庙前时,梅淑珠已经把水果和米糕摆在案头,也点了九炷香,一人给他们三炷。

看到摆出来的米糕,火妮口水直流。“妈,你今天做的米糕好大,看起来好好吃哦!待会儿拜完就可以吃了吧?看得我肚子都饿了。”

梅淑珠笑骂著,“你这孩子,在土地伯面前说话不要没大没小,这不是做给你吃的,是做给土地伯吃的。”

她吐吐粉舌。“最後还不是要给我们吃……”

梅淑珠伸手打了女儿一下。“哎哟,你这孩子,不是叫你不要说吗?你怎么越来越不听话了?”

“因为找还小嘛!”火妮搂住母亲的颈子,笑得很开心。

“你还会跟妈撒娇啊,嗯,不错、不错,不然我还常以为你是我儿子哩,脾气那么火爆,动不动就要教训人,你哟,要改啦。”

“还不是你跟爸害的,谁叫你们要给我取这种名字,不然我去改名好了,改叫苗水妮怎么样?可能会比较有女人味哦。”

“你这孩子,怎么说是我跟你爸害的,是算命仙为你取的名字好不好?说你命中缺火啊,一定要有火才会旺,所以才取了这个火字,你爸原本想叫你妮妮的说,妮妮多可爱啊,没想到取了火妮这个名字後,你真的给我人如其名,真是操烦死我了……”

“我是你唯一的女儿,你不操烦我要操烦谁?你才要感谢我从小到大都有闯不完的祸让你生活变得那么精采,不然你会很无聊,人一无聊就会得老人痴呆症,这你应该知道吧?”

“对啦!对啦!都要感谢你那么牛,所以我才没得痴呆症,可以了吧?”

“哈哈哈……”

辜至美看著她们母女俩亲昵的互动,记忆的大门好像被什么叩了一下似的,是什么呢?是他和父母之间的感情也这么好吗?

他蹙起了眉,不能再想了,他头又开始痛了。

“来,来拜拜吧,不然吉时过了就不好了。”梅淑珠叨念著。

她是“主祭”,站在前头,辜至美跟火妮并肩站在她後头。

梅淑珠双手拿香,朝土地公深深行一个大礼,澄澈的眼睛看著土地公神像,虔诚地说:“土地公啊,我是苗家农庄苗大吉的未亡人梅淑珠,很感谢祢让我们光宗平安回来,住後也请让这个孩子逢凶比吉,早点恢复记忆,跟他的家人团聚,还有,也请祢保佑我们火妮出入平安,不要跟人起冲突,少说少错,谢谢祢了,土地公!”

辜至美的心在梅淑珠祈愿时,瞬间紧紧一缩。

好温暖……

他失踪後,他的母亲也会像苗大婶这样去庙里祈愿吗?他的家人是不是都很著急的在找他?

如果恢复记忆後,发现他是一个无家可归、根本没有父母的人怎么办?已经习惯了苗家的温暖,他怎么一个人过生活?他们会不会收留恢复记忆但还是无家可归的他?

“你怎么了?”见他怔仲,火妮撞撞他肩膀,示意他该插香了,而梅淑珠已经去一旁烧金纸了。

辜至美的视线从田野间的白鹭鸶上收回,他看著她,“我在想,我母亲会不会像苗大婶一样,到庙里请求神明早点找到我?”

“哦……”听他这么说,火妮不由得感到一阵深深的内疚。

唉,他们似乎该面对这件事,不该再逃避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根本没有报警,警方没有登记在案,他的家人又怎么找得到他呢?

“你……很想你的家人吗?”她小心翼翼地试探著。

想到他找到家人後就会离开这里,她忍不住黯然。

已经习惯他的存在了啊,少了他,真的会有点寂寞耶……

然而他又不可能永远不走……

别傻了,苗火妮,俗话说的好,天下无不散的筵席,就算你再舍不得他又怎样?等他的家人找来,他还是得走啊。

而且说不定,找上门来的是他的老婆孩子呢!

虽然他看起来很年轻,不像是个奶爸,可是很难说啊,村庄里很多还没当兵的小夥子也都闯了祸,早早就被押进结婚礼堂了。

所以,说不定他是有家室的,她绝对不可以对他有任何一点点不妥当的感觉,绝对不可以……

可是,他真的可能结婚了吗?

应该……不会吧,他看起来真的不像,她——可不可以直接想成他没有啊?

“你们两个孩子在干什么啊?”梅淑珠在一旁的小凉亭对他们招手。“我金纸都烧完了,你们怎么还大眼瞪小眼的在发愣呢?快把东西收过来,我们来吃米糕吧!”

“哇!吃米糕耶!”火妮藉由欢呼一声来掩饰心中的失落感,她刻意轻快地哼著歌,把贡品全扫进袋子里。

“苗火妮,有个问题问你。”辜至美看著地,眸光沉沉。

火妮心里一跳,她吞了口口水。“问、问啊。”

奸奇怪,他光只是这样看著她,也没做什么,为什么她的心就眺得好快?

他的眼眨也不眨的看著她。“如果我恢复记忆之後,发现我自己是个没家的人,我可以回来吗?”

“哦——”她心跳得更快了。“那要看你——看你想不想回来啊,怎么会问我?”

要命!她发现自己原来是这么矫情的女人,明明就不希望他走说,干么不老实说出来,在这里跟他打太极拳做什么?!

“如果我想回来呢?”他的表情和平常一样丝毫未变,但他眼里多了份温柔。

那份罕见的温柔令火呢心跳加速,她结结巴巴地说:“当、当然可以,反正这里不差你一个吃饭,你对农庄又很有贡献,所以、所以我答应你,如果你想回来的话,你可以回来!”

笑意渐渐在他俊美的嘴角四周漫开。“那么,你把这里的地址写给我。”

她愣愣地问:“为什么?”

他考虑周到的说:“我怕我恢复过去的记忆之後会忘了你,有了地址,我就可以回来找你,我会在上面注明,这是我失忆之後住的地方。”

咚!

火妮的心房重重一震,好像有颗石子丢进了她的心湖,打在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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