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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妃本红妆-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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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歌压低了声音,笑道,“王老板放心,我哪有那么多银子,那银票是假的,待他要是真蘀我办好了事,我才带他回家去取银子的。”

王老板这才放心,“那就好,那就好。”

大胡子成了青歌的雇佣兵,但也很少跟她说话,偶尔会从队伍中消失几天时间,有时候想来她真觉得自己许是做了一件多余的事,难道和大胡子做成这笔生意只是旅途太过于寂寞了吗?

想着想着便到了江南,这一路走了有一个半月之久,与王老板告别后。青歌带着大胡子到了萧城,萧城已不再有雾,处处清明一片。

他们找了一家客栈住下,青歌在房间里做了简单易容才出门打听吴越几人的情况,十年前分别时他们在另一家客栈里自食其力,不知现在可还打听得到?

那家客栈早已是新漆的装修,青歌叫了几份酒菜,静静打量着堂内所有的小二及杂役,都没有那几个人的身影,也是,都十年了,十年,多么遥远的时光,足以将江山易主,又何况是几个平凡人。

有小二过来换茶,青歌乘机问道,“小二哥,你们店里的伙计都在这里了吗?”

小二道,“都在了,还有几个小子在厨房里干活的。”

青歌问,“你们店里有没有年纪大点的?”

小二道,“我们老板倒是年纪大的,其他干活的都是年轻人。”

青歌又问,“那你来这有多久了?”

☆、VIP126她来了2(10:29)了(10:32)

小二道,“小的才来一两年呢。”

青歌道,“那你们店里可否有干了七八年或者更久的?”

小二摇头,见他起了些狐疑,青歌赶紧让他退下,也没心思吃饭,只做了样子,便走了。

客栈楼上,一间居家的房间里,闹哄哄一片。

几个女人正围着各自的孩子说些闲言八卦,而旁边的一桌则是男人们喝酒谈天。

“大哥,咱们这生意眼瞅着越来越好啊!”其中一个男人说道。

“是啊,年底分了红老子再娶两房老婆去。”又一个男人接话道。

那被称为大哥的人则轻声叹息,“又是一年了啊。”

“大哥是又想起她来了吗?”有人问道。

“都已过去了这么多年,即使她还在这世上,也许早将咱们这群人给忘了吧。”另一人接话道,“故人已去,咱们何必再执着。”

那大哥叹道,“我们几人拼命赚钱,盘下了这家店,不就是为了等她么?”

“是,不然为何要叫‘等你来’这么俗气的名字!”四个男人正说着,从女人堆里走了一个女人出来,接下那大哥的话。

那大哥只手牵过那女人,说道,“影儿,一个年头又快过去,今年估计是等不到了。”

那被换做影儿的女人点头道,“估计是等不到了。”

青歌回到客栈,大胡子已经出去打听莫老的行踪了,既然他那么厉害,呆会就拜托他去打听吴越几人的情况好了。但是她早已决定了不去见他们,否则也不会乔装打扮。至于为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也许自己总是要走的,相见还不如不见。

她绕道去看了一趟萧园,早已修建成了别的府邸,是一家姓夏的人家,据邻居说是住着一家书香门第,那家的少爷还娶了一个漂亮的少奶奶,恩爱的不得了。

夜晚时,大胡子才回来,说暂时还得不到莫老的消息。青歌则将吴越几人的情况跟他说了一下,给他一天的时间打听,后天再启程去洛陵。

大胡子用了半天的时间,便办完了此事。

他说那家叫“等你来”的客栈,有四个老板,那四个老板正是她要找的五个人中的四个,至于另一个女人,则是嫁给了四个人中的老大为妻,还蘀他生了两个孩子,而其他三个男人,也各自娶了妻妾。客栈的生意一年比一年好,几兄弟的日子也越过越好。听说他们辛苦攒钱盘下这家客栈,还改名为“等你来”,是为了等一个人。

大胡子说完就走了,留下青歌一人捧着茶杯沉思,原来那家客栈的老板是他们啊,如此听来他们过得甚好,这几个傻瓜,干什么还要等她呢!

她想起了最初的相遇,以及一路的相伴,那么多回忆那么多片段,想着想着便泪流满面,看来年纪大了就是不好,动不动就要哭。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青歌跟大胡子策马往洛陵赶去。

‘等你来’客栈里,吴越和余影相携着下楼,一个小二忽然出声道,“大掌柜的,昨天店里来了几个可疑的人,咱们这几天可能要小心点。”

吴越凝眉问道,“怎么了?”

小二道,“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有几个人来店里打听咱们店以前的事。”

吴越和余影对视一眼,问那小二道,“怎么打听的?”

“前一个人问有没有年纪老一点、时间干得长一点的人,后面……”

小二还没说完,就有一个人找了进来,手里还捧着一个锦盒,“请问哪位是吴越吴老板?”

吴越上前,不解道,“这是?”

“这是有人托我交给你的。”那人将锦盒递了过来。

吴越接过盒子,问道,“送东西的人呢?”

那人道,“早就走了。”

吴越打开盒子,只见是一尊流光溢彩的酒杯,一看便知价值不菲。再看里边,连只言片语也没有。

余影舀过杯子细细打量,问道,“这位兄弟,那送东西的人可有话留下?”

那人一笑,“要是没有话,我何必还站这呢!”

笑罢才道,“那位公子说您这客栈该改个名字了。”

吴越浑身一惊,“还有别的吗?”

那人摇摇头,“没了。”便告辞走了。

余影在心里笑道,是她,她来了。

她又看看那酒杯,但恐怕再也不会来了。

这酒杯,一看便知是宫中之物,那凤临天下的女子,就是她吗?传说当今皇上无三宫六院,后宫空虚四五年,才从民间寻了一位皇后回来,能值得一介九五之尊这般浓情等候的女子,不是她还有谁?不过,二皇子这才出生没几个月,她怎么会在这里?

正想着时,吴越已经追了出去。唉,这傻子,她要是想见他们,又何必来这一招呢!

此地一别,便已绝了此生,只望各自保重,将来百年后或许还能在黄泉下相见吧。

青歌和大胡子赶到洛陵时已是第四天晚上,但是此处早已夷为田地,那么大一座城池,全部都种了庄稼,中有万家灯火,却陌生而茫然。湣鹪诟嫠呤廊耍朗略缫驯淝ǎ故刈旁墓墒裁矗�

两人找了一家农户借宿,青歌向那大婶打听以前的事,却一无所获,这里大部分的人,都是后面迁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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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只能去‘新世界’那条地带去打听了,她也只笑笑,“寻访几个故人罢了。”

“想知道他们过得好不好?”大胡子问道,看青歌点头,大胡子却说,“过得好与不好都是各自的命,你知道如何,不知道又如何?每个人的命运都是自己选择的,不论好与坏,都应该由自己来承担。”

一番话说得青歌很是惊讶,这大胡子说话从来都不会超过两句,今儿是怎么了?她的思绪还没想完,那大胡子又说道,“他们过得好,你就心安了吗?他们过得不好,你就要惭愧吗?敢情你只是为了找一个让自己心安的理由?哼,你这人真是无聊!,每个人的人生都是自己的,不要把别人的人生牵扯到自己身上,也不要让自己的人生被别人所干扰。”

大胡子说完,就径自骑着马儿走了。那一瞬间,青歌忽而觉得这大胡子还有点世外高人的味道。

不过,他说得似乎有些道理。

青歌虽然承认大胡子说的话有道理,却依然要打听红玉和蓉儿的下落,便给大胡子加了些银子。

两人在新州一个小镇里住下,大胡子说大抵需要三四天的时间,便背着包袱走了。

大胡子走的第二天,便下起了雪,镇上的人家都在准备年关,一片热闹喜庆,而她,看来要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一晃眼,便是三个多月,宫里的事她相信景晔会处理得很好,只是三个孩子……一想到他们那胖嘟嘟的小脸,眼里便有止不住的泪,她是一个不称职的母亲,她是一个自私的母亲,但她又不得不回到这个世界里来,否则她便只有半个灵魂,还有半个则被往事牵扯,所以她得将这些绳索一一解开,只有这样她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大胡子一去便是一个星期,他回来时只凝重的摇头,说半点消息也探不到,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

也只好作罢,既然这样,就说明他们应该在某个隐秘的地方好好的活着,这样便已足够。

大胡子说得对,她是在找寻让自己心安的理由,因为只有她一个人活在幸福里,对于曾经同生共死的伙伴们来说,只有她一个人幸福,她怎么能够心安呢!

“你打听到莫老的消息了吗?”莫老是现在剩下的唯一一条线索,也只能将目标聚焦向他了。

大胡子道,“在我们到的前几天往北边去了,据说是参加一个什么酒仙大会。”

“酒仙大会?”的确是那老头的爱好所在,青歌问道,“酒仙大会在哪举办?”

大胡子说了两个字,“盛京。”

盛京?青歌手里的饭碗差点就掉了,“那酒会有几天?”

大胡子道,“一个月。”

青歌稳住神色,说道,“即使酒会有一个月,我们也来不及赶去了,可有打听到他的下一站是哪里?”

大胡子摇头道,“现在还查不到,起码也得等酒会结束的时候才能有消息。”

过了一会,大胡子像是想起什么似的,“那癫子曾在江湖上宣言自己要去皇宫,说是天下的好酒好食都在御膳房里。我想他多半会在盛京多停留一些日子,毕竟皇宫也并不是那么好进的。”

提到皇宫,青歌手里的碗不得不掉了,倾出了半碗在桌上,而大胡子根本就没有注意,只皱着眉头说,“公子,你要是想去盛京去皇宫的话我可就不陪你了,我一个江湖人,不想与那种地方扯上关系。”

青歌忙点头,“这我自然知道,不会勉强你的。”

大胡子道,“那我们就在此分道扬镳吧。”

青歌叹一声,也不强留,“至少吃完这顿饭吧。”

大胡子匆匆吃了饭,青歌将余下的银子都给了他,他也不拒绝,接了就走,倒真是个做生意的江湖人,做了一段路的陪同,再探回几道消息,银子便到手了,不过好歹也解了她一段时间的寂寞。

只是,江湖人都是这般无情吗?说走就走了,半分迟疑也没有,她一路上都将他当了朋友看待,唉,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吧。

雪停了之后,青歌才开始动身,准备沿着东疆一带往盛京走,顺道看看玉彻,此前萧慎说将他葬在了青山脚下,真后悔当时没有细问,现在也只能误打误撞了。

只是,在这天南地北的转了一遭之后,她找到了心里的答案,此时当真有一些归心似箭。只希望能赶上莫老,将剩下的事做一个了结吧。

可才出新州地界,便传言说潜伏已久的琅琊族在西北边疆挑事,企图在边疆烧起战火。这是自青朝建立以来的第一出风波,听说皇上龙颜大怒,说是要御驾亲征,这几日正风风火火的点兵点将呢。

事情严峻到需要御驾亲征的地步吗?青歌骑马站在十字路口不免犹豫起来,她本是要去往盛京找寻莫老,问那前尘往事,可如果景晔要去战场,她却是无法放下,他的身体比以往差了许多,又加上她这次任性的出走,想必也生了些气。可是莫老的行踪难寻,那大胡子又早走了,她若是失去这一次机会,只怕以后便没有机会了……

马蹄都快将附近的土块给踏碎了,她才下定决心朝西北而去,那和尚的话又浮现在她耳中。‘山中日月容易过,世上真情最难寻。前尘往事任它去,不如惜取眼前人。’景晔是她的眼前人,是她心底的答案。

青朝皇历十年三月,景晔亲自率了十万大军前来,琅琊族也集齐了六万大军,准备前仇旧恨一起来个彻底了断。琅琊不比纳兰,他们被驱逐的地方是一片荒漠荒原,生活艰苦,气候恶劣,所以他们一直都想方设法要回来,却又不愿意俯首称降。

景晔率大军抵达的第二天晚上,便有一个小兵乘人不备溜进了帅营里。

营帐内没有点灯,但有天边的月光淡淡的罩着,仔细看还是能看得清人影。景晔已合衣躺在床上睡着,连进来了人都不知道,只见来人轻手褪下盔甲,着了里衣就往床上爬去。

“谁?”景晔这才被惊醒,只见一个朦胧的人影正紧紧扒在他身上。

“采花大盗。”那人嘻嘻笑着,故意变了声音。

景晔重重舒了口气,嘴角冉冉浮起微笑,眸子里却是奸计得逞的得意,“女侠今天怎么舍得来我这?”

“江湖传闻公子你味道不错,本侠女就慕名前来了。”那人的手指轻轻在他脸颊上划着,两人离得很近,近得呼吸早已开始了缠绕。

“青歌,不要再离开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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