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计就计-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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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月说,经典毕竟是经典。我撇头看向窗外,阳光刺痛我的双眼,却温暖如昔。
人们热切的喜欢一首歌,一首词,不单单因为它的旋律悦耳,更甚的是因为它背后有能触动人某根心弦的东西。【。 ﹕。电子书】
“终于出太阳了。”我眯起眼睛,叹道。
一夜白雪的洗礼,今日心情如天气,万里晴好。
“就算天冷,你也不能整日躲被窝里吧。”纪月一把扯开我身上紧裹的被褥。
冷空气袭来,身上情不自禁的颤抖了一下,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我佯装愤怒地扯回纪月手中的被子,紧裹回身,“真没想到今年会下雪,而且下得这么早。”
“是啊,听说今年比08年还要冷。”
“我觉得我还是很明智的,没有去北方。”
“怎么说?”纪月一边收拾房间一边随意的答到。
“在南方也可以看到雪嘛,为什么还要跑那么远的北方去啊?”我嘟囔着将身体蜷缩得更深,“哎,真冷。”
纪月咯咯的笑了起来,指着窗外阴霾的天际颇为感慨的道,“北方的雪跟南方的雪能一样吗?你看,南方的雪下了一夜都没有积起来。”
我拢了拢被角,微笑,没有答话。
北方和南方当然不一样。北方有冰天雪地,有银装素裹,独独没有他。
我想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个时刻——
顾春晖和陶和笙相携着朝我走过来,一步一步,时间机器的发条像是生锈了一样,怎么也拖不动,慢得让我心焦,夺取我的呼吸。
陶和笙的笑声很清脆,她仰着小脸跟他说话,不知道说了什么,他嗤一声笑了出来,没有前俯后仰,没有哈哈大笑,却掩饰不去浑身的灿烂光辉。
我伸长耳朵想要听清他们说了些什么,可脑袋里嗡嗡的,终究是没有听清楚。我心急如焚,又无可奈何。
那过程中,我甚至迈出了一大步,将自己完全暴露在顾春晖面前,可他仍旧没有发现我,他完全沉浸在和陶和笙的逗笑中,似乎这个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
那天过后的很久,我还很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感受,好像自己的东西被别人抢走了又不能夺回似的,那种疲惫的无力感弥漫在全身,久久挥散不去……像是抽光了我全身的血液,然后再给我一个猛力的耳光,接着前方突然出现一个狰狞的小人,阴笑着对我说,
「丁衍琛,都是你自找的!」
「丁衍琛,这就是爱的代价!」
直至那刻我才真正的确定,顾沉康早已是过去式,我爱他与他无关,然而顾春晖才是我心里最想要的,也是我最需要的。
我错了,错得一塌糊涂。
从来,我都以为顾春晖会是我的,一直都是我的,他不会走,不会离开,可以任凭我驱赶,任凭我扫荡伤害,他都不会离开……
终于明白,没有人完全附属于另一个人,他会对那个人百般忍让,只因他爱她……
一旦付出的爱得不到回报,一旦不爱了,所有的一切立马会被抹杀得干干净净……
顾春晖不是我的附属品,如果他不爱我,那么,他何以对我那么好?
他对着陶和笙笑,是不是代表他已经终止了我的爱?
索性,时间是个好东西,它虽然不能抹杀曾经的轨迹,却可以让记忆尘封。我选择遗忘一部分,记住一部分,然后天晴的时候拿出来晒晒太阳,端上一杯热茶,氤氲在热茶和记忆的香气中,回味无穷。
我终于承认我无法抛却那段短暂的甜蜜的又痛苦的记忆,我也终于承认我对于他的需求源自于爱,于是我放弃了去北方的打算,投奔了一直在这个省的二线城市N市安身立命的朋友纪月。
因为,N市离H市最近。因为,我想离他近一点再近一点,这样,我才会有真实感,才能肯定他是真的在我身边存在过,我,不是在幻想,在梦里做梦。
纪月给了我很多帮助。那段失魂落魄的日子,她从来不问我为什么,让我心安,不惶恐。后来,情绪稍好了些,我慢慢找了份工作,慢慢地试图从以往的困境中走出来。
我告诉纪月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关于顾沉康,关于顾春晖,也关于舒予憾。不能否认,倾诉比自己一个人苦闷冥思要来的舒服多了。纪月听了我的感叹,嗔怪我,人的心就好像一个电脑硬盘,硬盘容量有限,你垃圾多了,必定要影响它的运行速度,所以清除垃圾,在任何时刻都是最必要的方法。
真是一针见血啊!
我如实地向纪月倾诉,描绘他,他,和她。唯一不同的是,我将顾春晖描绘得尤其好。不管怎么样,以前的他在我心里是流氓的形象,如今,他成了我的天使,我的白马,尽管,那已成过去式,可是,徒留一些念想也好。
雪停了,阳光初绽,但悠悠弱弱的,不起一丝温暖的作用,窝在床上很不想起来。纪月连拉带扯的将我扯起来,一边怒吼,“丁衍琛,你这犯懒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
纪月出身农村,或许是环境使然,或许是性格的遗传,天生嗓门大,她一吼,我就吓得屁滚尿流,连忙双手合十讨饶,行动上能赖一分钟是一分钟。
就在我穿衣服的时刻,手机响起短信的声音,我懒懒散散地打开收信箱,一条简略的信息赫然出现在眼前——「晨晨姐,周末好。你们那下雪了吗?」
周末?今天是周末吗?我一拍额头,自言自语道。
“今天周六,你还真是不知今夕是何年了。”纪月在我身后回答。
确实。自从我来了N市,从夏天到秋天,再从秋天到冬天,日子过得不好不坏,无波无澜,没有人知道我,也没有人叨扰我,我就好像被遗忘在这个世界的角落,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类这样渺小如尘埃……在找了一份花店小妹的工作后,我更就不知道日期时间了。花店没有固定的休息日,往往周末是最忙活的时候,我不记得日期也是情有可原的。
我没理纪月的茬,低头霹雳巴拉地回短信:「周末好。雪下得很大呢,正在观雪中。」
短信是梁雨的。除了父母,这段时间我联系的最频繁的只有她了。因为她可以带给我我最想要的东西——关于顾春晖的消息。
最开始,因为工作,梁雨十天半月会去见顾春晖一次,然后我就借着谈工作的缝隙打听他的近况,后来,渐渐熟悉之后,梁雨也会主动地在我面前提起他。
从这些闲言碎语中,我知道了很多信息,其中最为让我不安的是,似乎梁雨爱上了顾春晖。她丝毫没有怀疑过我跟顾春晖以往的关系,但她会不着痕迹的在我面面提他,接着问我关于他的生活喜好。
我很为难,因为顾春晖已经有了陶和笙,梁雨的插足势必要受到伤害,当然,我也有私心,我不希望她接近他。吃醋也好,嫉妒也罢,我都承认。
所以我向梁雨保留一部分,也奉献一部分,我对自己说,被我保留的那一部分……就看梁雨的本事了。
「我们这儿雪下的比你那大,我给春晖哥织了条围巾,他答应今天陪我一起去日月谭公园看雪。哈哈!」
梁雨的短信让我的心一抽一抽的,看雪……多少年来,我也一直渴望能有人陪我在身边看雪玩浪漫。据说,女人对雪都有一份难泯的情结,从陈慧娴的《飘雪》到韩雪的《飘雪》……无不体现。
「是吗?那你可要好好把握哦。」手指翻飞,心脏揪痛,我很虚伪。
发完这条短信,我关了手机。不想再听到关于他的任何消息。
圣诞将到,花店的生意很好。一整天我都在忙忙碌碌中度过。纪月发消息征求我的意见,她晚上要和男朋友一起过周末,说很抱歉不能陪我吃晚饭了。
我没好气地回消息说去吧去吧,我又不是三岁小孩,用得着你陪啊!
心里却落寞的紧,良辰美景奈何天。
店里的老板娘人很不错,天冷,她就干脆少做一些生意,提早关了门。我有点纳闷,纳闷她舍得放弃这么好的生意机会。
她狡黠一笑,我赚的是快乐,不是钱。
我赚的是快乐,不是钱……
这句话徘徊久久在我心头徘徊,似懂非懂。
如果曾经的我也这样,是不是结局就会不同?
——放弃一些东西,才能得到别的东西。
老板娘将锁门的任务交给我,娉婷地扭着腰揽着她的老公离去。冬天的天黑的早,阴霾的天气更加使这个城市变得雾蒙蒙,湿气和冷意一阵阵往身上的袭来,街边和车流里早已亮起了灯光,一束束的,反射的雾气更加清晰,我看着老板娘夫妇相携的身影,却感觉世界异常温暖,暖的想让人流泪。
哈哈手,我背过身锁好,一转头,却意外地对上某双熟悉的眼睛,某张熟悉的脸……
45
45、第四十一章 重逢 。。。
“你是来找我的吗?”
“如果说是巧合,你信吗?”他背着光站在路灯下,我看不清他的脸,却能感受到他面上阴沉的讽刺的笑容。
我勾起嘴角勉强一笑,眼角余光估量着周围的车流人潮。不知为什么,有种想要拔腿逃走的欲望。
他离我不远,相错的双脚微微的抖动着。注意到这个细节,我霎时松了口气,因为这个动作代表了他,和我一样手足无措。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深吸一口气,叹道。巧合?这巧合真巧。
不过,他不是在陪梁雨赏雪游玩吗?
嘴角溢出一股浓浓的苦涩味道,腥得我想呕吐,质问就这样随口而出,“哼,你不是在陪梁雨赏雪吗?怎么有功夫来跟我玩巧合?”
“丁衍琛,你对我的行踪倒是了如指掌!”他语气里的反讽味道更加激烈,透着浓浓的火药味儿。
我将头撇到一边,不远处的高楼里已闪烁起无数旖旎暧昧的灯光,夜色中的雾气更加厚重,侵袭着晚归的人们,刺骨的冷。
“顾春晖,这巧合真巧。”
是谁说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很奇怪这个时刻我心情居然很平静,好似早就料到有一天他会这样出现在眼前一样。
好吧,其实我在梦里已经无数次梦见这样的场景,这样狗血的场景。
就这几秒的胡思乱想间,他已近我跟前。我下意识地往后闪躲,却躲不过他的轻抚。
“你胖了。”他说,语气里的讽刺顷刻间消失得一干二净。
可是转眼间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好似我有多对不起他似的,“过的不错嘛,丁衍琛。”
这流氓样可不就我初识他时所见到的样子?狗改不了吃|屎。
平静的心情再也不复存在,心脏开始砰砰乱跳。为了掩饰自己,我一把将他推开,“走开,不要动手动脚。”
“丁衍琛,有没有人告诉你……”他阴笑着,故意话说一半。
我本想转身就走,却还是在他的话音下停下脚步,“告诉我什么?”
只是没有好口气。
“告诉你,你其实是个……”
他停顿了一下,深思后遂又嘲笑说:“告诉你,你其实是个纸糊的老虎?”
……无语。向天翻了个白眼,我转身走开,决定不再理会他。
即使很高兴能够再见他,即使很高兴他能主动来找我,我也得装作矜持是不是?
不过,虽然不能肯定是否风雨过后就是彩虹,但至少他的态度能让我心安。我不想再在自己的执拗下失去什么,也不想因为自己的稚嫩而改变和被改变什么,我想遇上他的最好的方法是按兵不动,敌来我不走,敌动我不动。
经过一段时间的潜心调节和洗礼,我想我已忘记该忘记的,接受该接受的。然而,从梁雨处得知陶和笙被他拒绝后,原本稍定的心情早已蠢蠢欲动。终究,我还是忍受不了一个人的孤独。
常言道,好奇心杀死一只猫。依我看,孤独能毁灭一个人。
越爱越寂寞,越想越孤单。
那么这时候,我到底是该主动扑上去?还是该等着他的主动,然后我再顺水推舟?事实是我没有自信。无疑问,他是我的肋骨,可惜,却也是个残缺断裂的肋骨?怎么样才能修复?恐怕得看我自身的抗压能力了,也得看……他的侵蚀能力了。
“丁衍琛,你就这样走了?”他散漫中微带恼怒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停下欲走的脚步,像触电了一般浑身僵硬,睫毛颤抖得睁不开眼,潜意识中好像在等待他的宣判,回答不出一句话。
“你去哪里?”
“顾春晖,你是来搞笑的吗?这时候,天都黑了,我当然是回家的。”暗地里,我庆幸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声音。
“你家在H市,你应该跟我回家。”夜色中,隔着几米的距离,我也能感受到他眼神中的热切。
可是我不热切啊!“顾春晖,你打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吧,大冷天的,我不想在这里跟你无意义的对话。”
“那什么才叫有意义?”他接话接得很快,也很平静。
我眯起双眼狠狠地瞪他,“你不说话最有意义。”
他果然闭了嘴,只是朝我的方向迈了一步又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