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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沧海落日-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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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你有机会杀我,可你废话太多,难道你是多嘴的妇人吗。”面对弱势的敌人,你一定要凶,只要你够凶狠,对方自会恐惧、阵脚大乱。可面对强势的敌人,嘶吼咆哮未必是上策,反而一副无所谓的表情,外加讽刺的话语,更能刺激对方。

姜云超摇摇晃晃的从地上爬起,有些鄙视的看着阴秋宇。他的衣服已经被鲜血侵透,宛如一个血人,阴秋宇的面色变了。一个死到临头的废物,有什么资格嘲笑讽刺他?

“你放心,我不会杀你。我要活剥了你的皮,让你生不如死。。。”阴秋宇似乎动了真怒,瞬间冲向了姜云超,一掌狠狠拍了出去。他并没有全力以赴,动用自己全部的灵气。因为他要活捉姜云超,让姜云超明白,同他的刑罚相比,地狱是多么美丽的地方啊。

但惯性思维害死人,阴秋宇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任何一场战斗都必须要全力以赴,这不单是一种准则,更是一种态度。人不是机器,总有疏忽的时候,倘若不能全力以赴,露出致命破绽,一个十多岁的童子都能一刀杀死一名高手。

姜云超没有闪避,伸出手掌迎向了阴秋宇。两人似乎有些意气用事,耗上劲了,非要用这种方式一决胜负。但事实真的如此吗?眼看两人的手掌就要碰撞在一起,姜云超的人突然凌空跃起,飞上了阴秋宇的头顶。右掌向下一掌印在阴秋宇的百会穴上。

“卑鄙。。。”很难想象这种词会从阴秋宇口中说出,他一声惨嚎,跌跌撞撞的连连后退,五官鲜血狂涌。鬼王宗的人再也顾不上谭彩猫姐妹两,瞬间把阴秋宇保护了起来。

“你们保护好他。。。”一直呆在一旁的柳姓蒙面人,再也没法坐着看戏,双肩微微一抖,诡异的拦下了姜云超。

“你练得什么功法,把它交出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柳姓蒙面人已经看出,姜云超的功法和鬼王宗极其相似,却明显高出一筹。完全相斥的两股力量碰撞,往往会互相压制,短时间内极难分出胜负。倒是完全相同的两种力量碰撞,高下立分。

“桀桀桀桀…。难道你们都只会靠嘴说服敌人的吗?杀了我,你自然会得到想要的东西。”姜云超猖狂的大笑,面部扭曲、双眼血红,神智明显有些混乱。他受伤过重,全凭着一口气强撑。满脑子只剩下杀、杀、杀。

柳姓蒙面人的瞳孔一阵抽搐,明显有些愤怒。他的眼睛闪烁着鬼魅的蓝光,妖异的说道:“你会听话的。。。”

天地遽然旋转,姜云超突然置身于一望无际的大海之上。巨浪袭来,铺天盖地,一群群鲨鱼露出了森白的牙齿,狰狞的冲向了他,撕咬着他的身体。他凄厉的惨叫,拼命挣扎,却毫无用处。成片的鲨鱼向他冲来,密密麻麻,根本杀不完。无边的痛楚向他袭来,鲜血染红了海水。但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幻象。

“你骗不了我,这一切都是假的。。。”姜云超愤怒的狂吼,拼命想要醒来,却只换来更大的痛楚。

人的耳朵眼睛会欺骗你,耳朵听到的、眼睛看到的,都未必是真实,但你的感觉不会骗你,这份痛楚的感觉是真实的。

撕心裂肺的疼痛令姜云超快要发狂,他的心脏跳动加速,似是要爆裂开来。鲜血上涌,不断冲击着他的大脑,他的脑部血管随时有可能炸裂。幻境真不真实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若死在这里,那现实中亦会死亡,这才是幻境的可怕之处。

不过,姜云超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漫天幻象突然消失,他依然站在原地,而谭彩猫姐妹正围着柳姓蒙面人疯狂出剑。

柳姓蒙面人似乎对谭彩猫姐妹颇为顾忌,只是一味躲闪,根本没有还击。谭彩猫趁机抓住姜云超后背的衣服,把他丢到了马背上。

“快走,不要回头,我在藏宝斋等你五年。。。”谭彩猫的黑发随风乱舞,目光坚定无比。女人有时比男人更有勇气和决心,一旦女人下定决心跟某人在一起,即使死都不会后悔。

谭彩猫一剑刺在马屁股上,高大的骏马吃痛,悲鸣一声窜出,一路狂奔。

姜云超趴在马背上,眼前发黑,只能朦朦胧胧的看到谭彩猫的身影。他不甘的想要抓住谭彩猫的胳膊,却使不出半点力气。

迷迷糊糊当中,他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陌生又熟悉的家,看到了成片的死尸。那位杀死他满门的凶手,一定和刚才那位柳姓蒙面人有所联系。

鬼王宗是邪魔歪道,靠炼人魂魄转化纯阴之气练功,为天地所不容。蒙面人一定不想有人认出他,所以才隐藏了自己的面孔。可他为什么不想被人认出,这说明他是正道人士,否则岂不是多此一举。

人的外貌可以隐藏,但行为无法改变。蒙面人的功法出卖了他。普天之下,只有天野丹派的幻术师才能做到意念攻击,无所不能。而天野丹派的当代掌门姓柳。。答案似乎呼之欲出。

第三十二章 人生真谛(2)

狂风夹杂着雪花肆意狂舞,转瞬之间为大地披上了一层白色新衣。

人善人欺天不欺,或许是姜云超命不该绝,又或许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天意。总之老天似乎都帮着姜云超,及时的下了一场铺天盖地的大雪,掩盖了雪地上的马蹄印和血迹。

不过,这一切姜云超都不知道。在他的眼中,天空一片黑色,没有阳光,没有风,没有花草树木,亦没有暴雨白雪。一切的一切仿佛都静止般令人感觉不到半点真实。因为这是梦的世界,他自己的梦。

梦,不会骗人,它是你内心是否快乐的真实写照。姜云超自从来到八荒大陆,彻底的迷失了自己,找不到人生的方向,找不到为之奋斗献出终身的事业。没有了理想,没有了抱负。所以他的梦才会死寂般令人捉摸不透。。。

骏马一声嘶鸣,悲哀的倒在雪地里,身体颤抖了两下,艰难的想要再次爬起,却由于失血过多,再也无法抵抗寒冷的气候,流下了两串珍珠般的马泪,一命呜呼。

受伤的骏马抵抗不了这寒冬,人又如何能和天地抗衡。姜云超倒在骏马旁,面色发青、身体蜷缩成一团,微微的颤抖不已。迷迷糊糊之中,他体内的灵气按照金关玉锁诀的脉络自动游走,不断循环,疯狂吸收着天地间的纯阴灵气,阴错阳差的暂时保住了他的性命。

狂风依然怒吼,姜云超的身体很快被大雪覆盖。这种可怖的天气,令他体内的灵气暴涨,隐隐快要开发出第三个气海。但大自然之威毁天灭地,倘若姜云超不能及时醒来,他还是会被活活冻死。

“孩他爹,前方似乎有猎物。”说话的是一名戴着狗皮帽子,手拿一把钢叉,衣衫破烂的女子。她的年纪应该不大,眼神中还透漏着一丝少女的气息。只是肤色发黄、皱纹遍布,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大上许多。

“贼婆娘,这么大风雪眼花了吧,瞎说什么,想吃的想疯了。快点回家,熬锅田鼠肉汤给大家伙暖暖身子,明天再想办法找猎物。”说话的男子身材魁伟,背着一把弓箭,肩头扛着一杆长枪,上面挂着一串干瘪瘪的大耳贼。

“杀千刀的,村里都断粮快一个月了,这一窝田鼠够吃什么,大人都抗不住,别说小孩子,快上前瞧瞧,就算挖点野菜好歹也能凑合一顿。”贼婆娘不依不挠的逼着自己汉子上前查探,汉子无奈,只能顶着风雪走向前方的一个雪包。

“贼婆娘,快喊亭长过来,这有匹死马,这下村里人有肉吃了。”汉子用长枪挑动雪包,赫然发现一匹冻死的骏马,顿时欣喜若狂,不住的直舔嘴唇,似是等不及想要生吃上一块马肉。

汉子姓张,名二蛋,他的婆娘姓孙,名小花。山村人的名字没那么多讲究,随便取个名好养活。

亭长听到召唤,忙快步走上前。他的年纪大概在五十岁左右,只是贫困无情的折磨了他,使得他满头白发、皮肤褶皱,看上去像一个小老头。

亭长这官衔不大,相当于村长,多是由村里有一定名望的人担任。

亭长姓秦,据说八百年前和当今皇帝秦霸天还能攀上点亲戚。他拄着一根长枪,穿着一件破旧的棉袄,战战兢兢地走上前。

“好啊,有这匹马,起码能对付一些日子,二蛋这汉子不错,娶了个好媳妇,回头你们家先切肉。”

这一队猎户都是下里村人,一个靠近蛮荒关隘的破败小山村。由于下里村的地势偏僻,藏在大雪山当中,所以即使蛮族都不曾到过村里。

不过,凡事有利必有弊,下里村地处大雪山当中,土地冻得坚硬无比,不适合耕种,祖祖辈辈只能依靠打猎为生,日子虽然苦了一点,倒也换了个太平日子。在这乱世,也算是一块宝地。

下里村往年都会积攒食物用以过冬。只是今年遇上了罕见的暴风雪,大雪封山,根本打不到猎物。加上蛮族不断骚扰,边关吃紧,无法冒险把兽皮运到繁华城镇换些粮食,是以才会粮食紧张,附近方圆百里的野菜都快挖光了。

亭长招呼村里的猎人上前,熟练地把骏马挖出,套上绳子,准备拖回村里分食。

下里村从祖上就制定了打猎的规矩,不管谁家猎到了猎物,都要平分给村里人,而猎到猎物者,可以优先选择动物身上最好的一大块肉切下来。

这个规矩的好处是减少了嫉妒矛盾,增加了村里人的团结,大家可以合伙狩猎。而那些在狩猎中死亡的人也不用挂念家里人,村里自会替他们照顾家人。坏处则是大锅饭不利于发展,人人都是安于现状,缺少竞争力。

“亭长,这有个人。”一位名叫三狗子的少年挖出了一只人手,忙招呼众猎人把一个快要冻成冰块的人挖了出来。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陷入昏迷的姜云超。

猎人们伸手探了探姜云超的呼吸,还有微弱的气息,显然还没挂,于是齐刷刷的望向亭长。

“亭长,这人也不知道啥来路,别是蛮荒的探子就坏事了,我们救不救这人啊?”

按理说见死不救有伤天和,可人自己都吃不饱的时候,实在很难拿出食物分给别人,你可以要求别人不做恶,但你不能要求别人都做佛祖。下里村断粮快一个月了,若是又多了这么个病人,那又要分出一个人的粮食,这对于饥寒交迫的下里村人无疑是雪上加霜。

饥饿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刑罚,没有长期挨过饿的人根本想象不出一块肉会有多珍贵。

亭长深吸了一口气,咬了咬牙道:“救,一定要救。不告而拿是为偷,我们拿了人的马已是不对,怎么还能见死不救。我们下里村人宁可饿死,都不能干这种让人戳脊梁骨的事。”

众猎人七手八脚把姜云超从雪里挖出,两名壮汉脱下身上的棉袄盖到了姜云超身上,把他绑在用来拖猎物的木托上,拽着绳子往村里拉。

天色渐渐发黑,在黑夜彻底占领大地前,一众猎人总算赶回了村里。

一回到村,冷寂的下里村立时变得热闹起来。妇人们熟练地剥着马皮,把骏马分成数块,家家户户都领了一大块肉回去。不多时,村里就冒出了浓浓的马肉香味。

亭长让人把姜云超放到他家的一间木屋当中,找了两个健壮的少年拿着一盆雪,把姜云超衣服扒光全身猛搓。

下里村的房屋极其简陋,多是木头房子,里边铺着兽皮,只有祭祖的两间屋子是用方石堆砌。姜云超躺的这间木屋,地面和四周墙壁都铺的厚厚兽皮,冷风根本吹不进来。加上屋中央有炉火,屋子里极其暖和。

甜甜的酒香从炉子上的酒壶里发出,猎人的日子没那么多讲究,打到好猎物就庆祝,打不到就挨饿,就这么简单。姜云超躺在昏黄的油灯下,双眼紧闭、妩媚无比,令人动容。

一位身体微胖的妇人,拿着一碗刚熬好的姜汤,给姜云超灌了下去,目不转睛的盯着姜云超俊美的面庞道:“表哥,从哪救得白面公子,长得比大闺女还水灵,太俊俏了,越看越好看,不如把咱家傻姑嫁给他吧。”

亭长的夫人同样姓秦,和亭长是表兄妹关系。古人家族血缘关系混乱,有人为了保护血统,不惜近亲结婚。有人为了亲上加亲,干脆族内通婚,表兄妹结合实属平常。

不过,近亲结合的产物要么是怪胎疯子,要么是罕见的天才人物,因为疯子和天才本就在一念之间。不幸的是亭长家里就生出了一个傻傻的弱智闺女。

“表妹,休要乱说,这位小哥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怎么会看上咱家的傻姑?此事休要再提,快去煮一锅肉汤,一会等这位小哥醒来给他补充些气力。”

胖妇人撅了撅嘴,似是不太同意亭长的话。傻姑虽然人有些傻,可长相绝对没说的,村里还找不出第二个这么好看的闺女。想要提亲的猎户都快把家门槛踩破了,只是亭长一直舍不得把傻姑嫁出去,才拖到现在。

“水。。水。。。”姜云超额头滚烫,似是发起了高烧。迷迷糊糊之中,他感觉有人给他灌下了滚烫香滑的液体,他本能的下咽,一连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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