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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猎击三国-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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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兄弟的姓名是……”
    “某家白马义从骑将,姓赵名云,字子龙。”
    

第二章 【机械手臂】
    这是一个大小不足十五平米的帐篷,帐角竖着一根不算笔直的长矛,一把破旧皮鞘包裹着的长刀,一块同样破旧的圆形革盾。桌椅板凳一概没有,只有一张边角磨损得很厉害的蒲席,还有一卷嗅上去有点霉味的掉毛毡子,据说这是晚上睡觉用的席子与被毯。
    而此刻马悍已经没有半点心思理会这些了,他正盘膝对着面前一个装满清水、用来盥洗的陶盆里映照出来的面孔发呆。
    这是一张非常年轻的面孔,无论怎么看,都不会超过二十岁。面皮白暂,轮廓鲜明,五官深邃,极富于立体感,尤其一双眼睛,亮得象涂了一层水银,极为灵动。
    马悍发呆,不是因为这张面孔不像他,而是太像了——太像十多年前的他了!当年他偷渡出国时,那护照上的相片,可不就是这样?也就是说,这场时空穿梭,令他彻底脱胎换骨,一下回到了二十岁,或者十八岁的时候。
    看到这样面孔,他总算明白为什么赵云会叫自己“小兄弟”了。
    马悍缓缓站起,脱去上身破烂的迷彩服,露出黑色的紧身弹力背心。随着弹力背心脱下,一具阳刚十足,肌肉发达的健美身躯展现出来:一米九的身高,脖颈几乎与脸廓一般粗壮,结实的颈肌棱条鼓起,两大块钢铠一样滑亮厚实的胸大肌,六块棱角分明的腹肌……自上而下,形成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倒三角形。
    宽阔厚实的肩膀,两条胳膊肌肉饱满贲起,有一种流线形的美感——最令马悍惊喜的是,身体原有的伤痕,那些折磨了他多年的刀疤、燎伤、弹眼、弹片,还有此次与雇佣兵血战所受的各种创伤……无论新伤旧创,通通消失了,连条划痕都找不到,整个身体仿佛充满了无穷的力量。
    除了、除了这条胳膊……
    马悍默然抚着右臂,穿越前那血腥惨烈的一幕,再次浮现脑海。
    马悍在三十岁以前,一直是美国旧金山唐人街华人帮会“洪顺堂”的二号人物,这是他用了十年时间,凭着一股狠劲,一双铁拳,一颗机变果决的头脑,从老么、草鞋、纸扇、红棍,一直干到副堂主。
    “洪顺惊龙”的大名,唐人街十三区,谁人不知,哪个不晓?
    直到某一天,猝遭黑手党突袭,为保护随行的财阀女儿,马悍被炸弹炸断了右臂,身负重伤。
    之后,马悍被财阀的女儿送到南美救治避难。伤愈之后,得知帮会已被黑手党与州政府联手打掉了,正满世界追杀他。于是潜伏于中美洲的危地马拉丛林里,再不现身。
    五年之后,当财阀之女再度找到马悍时,他已经成为许多丛林部落的座上客,是当地赫赫有名的“独臂狼”。手下近百号人,称雄丛林,随便到那一个部落里过夜,都有一大票女孩子贴上来。
    财阀之女找到他,除了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之外,更重要的是,给予他补偿。
    克鲁伯集团已经成功研制出一种仿生机械臂,以比普通钢铁坚硬柔韧一百倍的特殊合金做骨架,腕关节、肘关节部位使用纳米液压气动装置,可产生一吨半的推举力,指掌握力为半吨。机械臂表面覆盖仿真皮,韧性可比复合钢网,破损时可自行修复。皮下组织与肌肉组织俱为高能聚合物,可抗三吨左右的冲压。
    “我们已经研发了一个成品——一条右臂,大小、尺寸、重量、形状,都是按照你所失去的手臂**的。你,不想拿回它吗?”
    财阀之女如是说。
    说实话,马悍当时并不相信这种半科幻的东西存在,但他还是去了,只是为了一线希望,还有她那双碧眼里的诚恳。
    当马悍在克鲁伯集团的地下实验室里,看到主持研发的首席博士用一根细如发丝的特种合金丝,轻松锯掉一根拇指粗的钢筋时,他半信半疑——特种合金早些年就听说研制出来了,只是很稀少而已,并非没有,但一只可以与神经连接,活动自如的机械手臂就未免太耸人听闻了……
    然后,马悍就看到博士捧出一只与他左臂一模一样的手臂。
    “恭喜你,龙先生,你的新手臂也有同样的切割功能。”博士说着,将那手臂指尖末端的指甲,绕着钢筋划了一圈,然后掏出上衣口袋的圆珠笔,轻轻一敲。
    当啷!钢筋落地,断口平滑如镜。
    马悍早已磨炼得象核桃般坚硬的心脏,不争气地砰砰狂跳……
    机械臂成功安装,并经过为期八周的测试,排异反应良好,神经连接良好,使用功能良好,一切,就与一条真手臂没什么两样。至于它的杀伤力,博士的评价是“象半个变形金钢。”
    新出笼的“类变形金钢”马悍,也要覆行对克鲁伯集团的承诺:为他们拿到危地马拉丛林某部落的圣物。
    这个丛林部落马悍也没接触过,据说是食人族,但他知道怎么去那里。而且,拥有机械臂后,他可以在不带武器,令食人部族完全放松警惕的情况下,武力夺取圣物。
    这,就是马悍所要付出的代价,以及为他安装这价值七亿美金的机械臂的真正用意。这个世上,从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
    马悍接受任务,只身进入丛林,找到食人部落。利用自己在当地的名声及通晓本族语言的优势,获得部落酋长的信任,然后伺机进入他们的禁地,费尽心机拿到了圣物——一个水晶头骨。
    与大英博物馆所收藏的,以及部分浮现于世界各地的水晶头骨所不同的是,这个水晶头骨不像是人类的头骨,倒更像美国51区所披露的那种外星人的头骨。
    头骨拿到手后,冲突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类变形金钢”变成了“杀戮机甲”。马悍最终杀出重围,赶到预定地点,在交出圣物之后,旋即陷入了雇佣兵的火力绞杀。
    危急之际,还是手中的圣物救了他——之前交出的不过是个装圣物的空盒而已,马悍混了那么多年的**,哪能不知道凡事留一手之理?
    最后,一方要夺圣物,一方要保命的情况下,相互妥协,直到上直升机时,冲突再度暴发。搏斗中不慎引爆炸弹,直升机空中解体。
    在即将粉身碎骨地一刹那,马悍手中水晶头骨化为齑粉,形成一团光幕,将他周身包裹,然后消失于烈焰中……
    当马悍恢复意识时,他正从空中急坠,光临大汉三国。只可惜一睁眼,看到的却是刀箭来“欢迎”。
    马悍长吁一口气,扔下遍布刀痕弹眼、破烂不堪的迷彩服,换上新发的戎衣——不管是祸是福,我既已经来了,那么,就好好的活,如果条件允许,就大干一场吧!
    现在,他已经知道自己是那一边的,也弄清楚了那个将军是谁。
    大汉奋武将军、领辽东属国长史、蓟侯、幽州势力最强大的军阀——公孙瓒!
    这是汉末三国时期,他正赶上一场决定谁是北方之雄的转捩战役——界桥之战。
    在原本的历史上,时任大汉大司马、车骑将军的袁绍,将兵二万,与公孙瓒三万兵马战于界桥(今河北威县)以南二十里处。
    公孙瓒派出最得意之精锐弓骑“白马义从”千骑为主力,辅之以二千轻骑,令领冀州牧严纲为主将,分两波从两翼进击。万万没想到竟遭遇生平克星、袁绍大将麴义。这位西凉金城麴氏家族最杰出之将领,以麾下一千强弩兵暗伏于八百精锐刀盾兵之后,待公孙瓒骑兵驰近至数十步,猝然突起,暴雨狂击。威震幽燕的白马义从,遭到毁灭性打击,从此淡出公孙军作战序列。而那一千八百弩盾兵,从此有了一个响彻三国的称号“先登死士”。
    此战,公孙军折损骑步近三千,其中光甲士就有两千,麾下大将严纲被擒杀,公孙瓒更是被麴义率军狂追近数百里,从界桥一路撵到南皮。
    这一战,彻底改写了公孙瓒的命运,预示了这位白马将军盛极而衰,也昭示了袁绍这位新一代北方霸主的雄起。
    当然,以上这些,马悍都不知道,他的三国历史马马虎虎。一般人知道的,他也知道;一般人不知道的,他同样不知道。界桥之战,他只是有点模糊印象,详细过程,就非他所能知了。就连公孙瓒的头衔,以及自己无意间砸死的人叫麴义,是袁军大将,这些信息,都是赵云说的。
    当然,他更不知道,自己已经小小地改变了一下历史。
    麴义死了,先登死士的攻击戛然而止,白马义从尽管被射杀大半,元气大伤,但犹存数百骑,种子仍在。只是严纲依然难逃一死,幽州军依旧损失惨重。而袁绍痛失大将,攻势锐减,先登死士无心作战。结果,界桥居然保住了。而在原先的历史上,击破界桥幽州军大本营,驱逐公孙的,正是麴义。
    马悍甫一登场,就改变了局部战争。
    只是,公孙瓒不知道;袁绍不知道;他,也不知道。
    

第三章 【你惹错人了!】
    清晨,霞光万道,照得一条大河波光粼粼。大河两岸,无数身着单衣单袴的军卒、役夫、军妓,仆妇纷纷走出军营,或盥洗手面,或下水搓背,或挎盆漂洗,或给牛马饮水。男子妇人,嘻哈打闹,看不出几分刚打败仗的样子……也是,打胜打败,都是上官的事,与他们这些小卒子没半毛关系,也就是少抢些东西而已,干嘛愁眉苦脸呢?
    马悍也在这些人当中,正惬意舒展身体,做着深蹲、蛙跳,单臂俯卧撑等下水前的活动。
    幽州军设在界桥的大营滨临磐河,河宽数十丈,时为春夏之交,河水滔滔,其上有两座可容四马并行的长桥。只须派数百精锐之士往桥头一堵,冀州军便难以突破。
    昨日幽州军大败,冀州军衔尾追击,便是因幽州军及时守住此双桥,令冀州军无功而返。
    一场血战刚刚结束,两军都派出车辆役夫,到战场收殓己方战死将士的尸骨,焚烧安葬。这工作没有三五天难以完成,在此其间,或许两军哨骑会有摩擦,但不会再爆发大战。
    故此,幽州军才放松营制,让军卒役夫出营梳洗,缓解因失败造成的精神压力。象公孙瓒这样打老了仗的老将,自然不会不知道这一点。
    “小兄弟,快下来!”河边有人向马悍挥手。
    马悍扭头看去,不是赵云,但有些面熟,应该是昨日驰援的三十白马义从之一,笑着挥手回应:“就来。”
    马悍脱去戎衣,除下军靴,正要脱掉迷彩裤时,手指碰到两边裤兜里有东西,掏出来一看,却是一个金属怀表状的东西。哦,是一块军用铝合金多功能指北针,有夜视、测距、测角度、测图距、放大镜等等功能,这玩意在古代倒是蛮有用的。
    另一个,却是一根笔形红外线信号发射器。同样是铝合金材质,大小如钢笔,内置两截高能锂电池,可支持连续不断两个月发射红外线。红外线肉眼不可见,只有遇到障碍物时,才会形成红色光点,光点大小相当于一美分硬币,最远射距达一千米。
    这东西是配给他在任务成功时,发射信号,照在山顶白石上,以通知直升机接应的工具。只不过,引来的却是一群杀手。
    马悍一时半会也想不出这东西有什么用,反正留着也不碍事,将两样东西放进随身布袋里,连同裤子、军靴,一并扔给扈从:“小石子,把裤子洗了,皮靴刷干净,然后跟我下河。”
    小石子是一个十二、三岁,个头矮小瘦弱的少年,他是公孙瓒赏赐给马悍的十名仆役之一,服侍他洗梳起居。此外还有一个负责看管牲畜的乌丸人,正在远处替他遛马牧羊。说是赏赐十个,目前为止却只到位两个,至于什么上田、宅第,全在渔阳,现在连影子都不见。噢,倒是看到了地契文书,也不知是否与实物对应得上。
    至于钱、布帛、酒肉、羊马之类的赏赐倒兑现了,好歹他也是此战的最大亮点,不重赏无以服众啊。
    对于有人服侍,马悍却是很自然。无论是当初洪顺堂副头目,还是后来的丛林之枭,他手下从来不少于百把号人,专人服侍,早就习以为常了。
    小石子一身破衣,头发乱蓬蓬地,脸黑黑地仿佛永远都洗不干净。听到主人招呼,惶然摇头:“不,我不下河。”
    “下河洗干净了,我给你布匹做新衣。”
    “谢主人,我穿这个就好……而且,我……我不会水。”
    马悍哈哈大笑,将戎衣与弹力背心往乱石上一扔,穿着平角**奔向大河,纵身跃起,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噗通入水,只溅起一小团水花。
    见者无不喝彩“好水性!”不过,更多的人被马悍那条奇怪的**所吸引。这时代可没有什么**一说,连短裤都没有。下水的军卒役夫要么穿长裤,要么光屁股,哪见过这等奇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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