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拉磨小说网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三国之猛将雄兵 >

第23章

三国之猛将雄兵-第23章

小说: 三国之猛将雄兵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王允下拜道:“温侯且听一言,董卓欺君罔上,罪不容诛;如今老夫早已秘密联系救国义士,欲杀董卓。怎奈老贼怕死,随行必有铁甲猛士护身,王允实在无计可施;如今有温侯相助,定可一击功成!”
吕布一听,酒意却是散了三分,有些犹豫:“吾虽深恨老贼,怎奈曾拜他为义父,有父子名分;如若杀之,恐为天下之人耻笑。”
王允冷笑,当日丁原丁建阳便和你没有父子名分吗?可他还不是死在方天画戟之下。
见吕布似有悔意,王允又道:“将军姓吕,老贼姓董,哪有什么父子名分?老贼强占将军宝甲之时,可曾想到有父子名分!”
那乌金奇甲乃是吕布痛处,此刻被王允一提,吕布果然怒不可遏,脸色铁青。
见吕布脸色阴晴不定,王允又加了一把火:“将军若助董卓,乃反臣也,载之史笔,遗臭万年;将军若扶汉室,乃忠臣也,青史传名,流芳百世。如今天子为老贼所欺,恨不能食其肉,饮其血;公若能干此事,铲除老贼,天子必定龙颜大悦,那时候,何患不得显官!”
好一个王允,不愧是久经官场的老狐狸;这一番话中,先以遗臭万年威逼,再以流芳青史利诱,最后更是用高官显位来打动人心,吕布狼子野心,怎能拒绝?
王允见吕布意动,最后又在火上猛浇了一把油,道:“以老夫之见,此事若成,凭将军的勇武,就是担任‘天下兵马大将军’之位,也是绰绰有余。”
大将军,古代领兵之最高统帅。始于战国,是将军的最高封号,汉代沿置,职掌统兵征战。
王允不仅说了“大将军”三字,还在这三字前加了“天下兵马”四个大字。这几乎就是明着说了:吕布呀,要是你杀了董卓那丫的,大汉朝的兵权就归你了,武将的最高职位也归你了。
这番话一说,狼子野心的吕布哪里还顶得住?
赤红着眼珠子,吕布拔出随身佩剑,刺臂出血为誓,冲王允道:“愿听司徒吩咐。”
……

=分隔线=
荀彧投奔袁绍,却发现袁本初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又兼之手下派系林立,实非明主;遂照当日约定,来汝南见李峰。
李峰大喜,在寿春城中设宴为荀彧接风洗尘。
今非昔比,李峰在短短一月的时间里,拿下富足的寿春郡;一时间天下闻名,诸侯瞩目,已有一飞冲天之势;自然,留下荀彧的把握也大了很多。
酒过三巡,气氛正酣之际,忽有亲卫送来长安密报,李峰看完,暗道:“历史没有偏离它应有的轨迹,董卓老贼终究还是死了!”
诸人好奇,什么样的密报这样急切?非得在酒宴之中禀报?
见状,李峰便令亲卫将密报传阅。
看毕,诸人俱是惊呼:“什么?董卓老贼死了!”
又惊又喜,惊的是董卓昔日力敌十九路诸侯联军尚且无事,如今居然莫名其妙的就死了;喜的是,国贼终除,天下总算减少了一点纷争。
郭嘉第一个反应过来,道:“老贼一死,西凉军中无人再有董卓威望,必定会四分五裂,烟消云散。”
诸人细思,纷纷点头,陈宫道:“的确如此,可是长安城中兵马不多,一但董卓部将兴兵复仇,吕布虽勇,却也抵挡不住。”
程昱接口道:“董卓一死,长安城又守不住,眼前就有一件要事必须去做。”
郭嘉,陈宫,荀彧三人同时笑道:“巧了,我也想到有一件要事!”
一件要事?李峰思忖片刻,大笑:“哈哈,我也想到了!不如这样,我等把想到的要事分别写在布帛之上,然后来比一比,看谁写的更紧要些,如何?”
闻言,郭嘉,陈宫,荀彧,程昱四人俱是点头,纷纷提笔,在布帛上写下自己的想法。
片刻,五人写毕,一比,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
你道是为何?
只见李峰写的是“迎天子以令群雄”七字。
荀彧写的是“奉天子以令不臣”。
陈宫写的是“威天子以令不臣”。
程昱写的是“挟天子以令诸侯”。
郭嘉最直接,他写的是:“囚天子而令群雄”。
五人笔法不同,字迹不同,可是写出来的内容却是惊人的一致。
相视之下,只觉知己难求,顿时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
李峰表面上笑得开心,心中却有隐隐的忧虑。五人写的东西看似相同,都是借天子的名义号令群雄;实际上,在对待天子的态度方面,却是大相径庭。
郭嘉用的是“囚”字,囚禁,这表明他对天子没有多少尊敬,由此不难推知,郭嘉对大汉朝廷的忠诚有限。
而陈宫用的是“威”字,威逼;程昱用的是“挟”字,挟持;不难看出,他们对汉室的忠诚也很有限。
相比之下,荀彧用的却是“奉”字,侍奉;这表明他很尊敬天子,由此看来,荀彧恐怕是汉室的死忠分子。
一但以后李峰想要自立,只怕会引起荀彧的激烈反对,那时候麻烦可就大了!
想想历史上,荀彧的死怕是和他终于汉室,阻了曹操的野心不无关系。
好在此刻李峰地小民弱,离自立还远着呢,这些事还有时间慢慢考虑,眼前还是先争取把荀彧留下来再说吧;这可是王佐之才呀,念及此,李峰心头火热,频频劝酒。
一时间,宾主尽欢。
李峰举杯敬荀彧道:“请先生满饮此杯。”
荀彧饮酒,回敬。
李峰放下酒杯,道:“不知先生有何打算?汝南一地,景色优美,若无急事,先生不妨多住些日子。”
荀彧乃是玲珑心思,闻弦歌而知雅意,李峰那点小九九,他哪里会不知道。不过,他刚弃了袁绍,又曾经答应过给李峰一个机会,遂出言道:“如此,便叨扰了。”
李峰大喜,更是殷勤劝酒不提。

=分隔线=
且说公孙瓒与袁绍在磐河大战,各有胜负。袁绍军中,颜良文丑勇不可挡,几次杀到公孙瓒面前;若不是云哥出手,只怕公孙瓒早已殒命多时。
磐河大战,两军胜负难分,兼之久战疲惫,公孙瓒遂与袁绍约定各自退兵,来年再战。
袁绍初得冀州,人心未定,也是不想再打了;于是两家很快定下约定,各自收兵。
却说赵云在公孙瓒帐下为将,磐河一战中,屡立奇功,几次救了公孙瓒性命。可是不知道公孙瓒是怎么想的,竟把赵云这等猛将搁在一旁,不肯重用。
久而久之,赵云心生去意,遂辞了官位,独自找寻前程。
云哥骑着白马赶路,心里却有些犹豫。李峰,曹操,刘备三人都曾热情邀请过他,此刻,三选一之下,云哥却是有些为难了。
就赵云看来,三人都非池中之物,非要选择一个,确实令人头疼。
许久,赵云还是决定去汝南投奔李峰。一来,李峰此刻坐拥汝南寿春两郡,不像刘备那么落魄。二来,听人说李峰礼贤下士,最是能知人善用,赵云自问也算是有一身本事,想必能受重用。三来,曹操屯兵陈留,路程较远;而李峰屯兵汝南,路要近一些。
打定主意,云哥不再迟疑,遂拍马直奔汝南而去。
要是李峰知道他一直念念不忘的天下第一小弟云哥正往汝南赶来,不知道会不会高兴的睡不着觉。
……

=分隔线=
朋友们若是有好的情节和创意,不妨在书评区建议楼留言,老狼会仔细看的,如果合理,也弄进书里,大家一起乐呵乐呵!
最后,请朋友们多多支持,谢谢了!

本书纵横中文网首发,欢迎读者登录。zongheng查看更多优秀作品。

第三十四章 锋锐营
果然,听到云哥前来投奔,李峰那是喜出望外呀,差点没乐傻了!天天拉着云哥嘘寒问暖,生怕这天下第一小弟被刘备曹操之流给忽悠走了。为了拉拢云哥,李峰更是把手中为数不多的两千骑兵交给赵云统领。
骑兵可是东汉这个时代的贵族兵种,养一个骑兵的军费,完全足够供养十个普通步卒。就这样,各路诸侯仍然毫不犹豫的扩充骑兵,生怕让别人抢了先。
战马的产地主要在凉州,幽州,辽西等地;所以各路诸侯中,董卓马腾盘踞凉州,不缺战马,西凉铁骑威震天下;公孙瓒盘踞辽东之地,也不缺战马,故而能组建声名远扬的白马义从;袁绍夺下冀州,紧邻幽州,获取战马也不难,所以不缺战马。
除此之外,就是曹操,孙坚,袁术等实力雄厚的诸侯,也是欲求一马而不可得。说起来,李峰这两千战马还是一点点的从马贩子那里高价买来的。
赵云见李峰这么看重自己,把手中仅有的两千骑兵都交给自己统领,不禁心中暗暗感动。
对于赵云统领骑兵这件事,李峰一百个放心。云哥没来投奔之前,曾在公孙瓒手下的白马义从中担任军官,对骑兵的训练,和指挥作战都大有经验;说起来,白马义从威震天下,这其中也有赵云的一份功劳。
两千骑兵被编为一营,号称“飞骑营”。赵云受到重用,每日里都泡在军营中,与士卒同吃同住,一同操练。
正是春耕时节,诸侯都休兵罢战,各自默默的舔着伤口,积蓄实力。
趁着乱世中难得的和平时机,李峰和诸将议定,日日狠狠的操练兵马,并不因为短暂的和平而放松。
董卓死了,一家独大的场面已经消失无踪;群雄争锋的时代就要到来。
各路诸侯,猛将贤才层出不穷。接下来,是雄兵的时代!
黄巾军拿着锄头打天下的日子早已成为历史。
纵观汉末三国,曹操的虎豹骑,吕布的并州铁骑,高顺的陷阵营,袁绍的先登死士,公孙瓒的白马义从,刘备的白耳精兵,还有南蛮的藤甲兵,野象部队,东吴的无敌水师,孙权的解烦军,陶谦的丹阳精锐,还有马超的枪骑兵,甘宁的锦帆贼,诸葛孔明的连弩部队,曹孟德的青州兵,袁绍的大戟士,以及日后蜀国的无当飞军,还有即将灭亡的西凉铁骑……这里的每一个名字都是传奇,纵然改朝换代,他们的英勇也将永传于青史之中。
这么多的精锐部队,哪里是只有锄头的黄巾军可比?
往日里,李峰能大破黄巾兵,那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以上任何一支部队都可以轻易将黄巾军横扫。如果李峰不训练精兵,当他遇到以上精锐时,就很可能被击溃。
随着李峰的穿越,有些威名赫赫的精锐雄兵可能永远也不会出现了,比如曹操的青州兵等(因为李峰绝对不可能让曹操完整的吞下青州黄巾这块肥肉)。
但是,手下拥有一只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招牌部队,仍旧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
历朝历代都在喊精兵政策,精兵政策,可是真正有多少人知道精兵的意义呢?
什么是精兵,什么是雄兵?
精兵雄兵,最简单的认识就是,要有以一敌二,以一敌三,以一敌五,以一敌十,甚至以一敌百的超强战斗能力。
精兵的优势有许许多多,最简单的一种就是精兵能减少后勤压力。
举个例子来说吧,高顺的陷阵营:所将七百余兵,号为千人,铠甲具皆精练齐整,每所攻击无不破者,名为陷阵营。
陷阵营只有七百人,可是毫无疑问,陷阵营无疑可以发挥普通步卒五千人的战力,甚至更多。换句话说,一只拥有五千人以上战力的部队,却只需要花费七百人的粮草,这对后勤是极为有利的。
古代没有现在发达的高速公路,铁路;古时候的交通运输是极为困难的,故而有“打仗就是打后勤”一说。
精兵的优势很多,在此就不一一细说了……(其实老狼很想和朋友们聊聊精兵猛将的,可是害怕被个别读者骂,还是算了。有兴趣的书友们,书评区接着聊呀!)
李峰麾下原有两万余人马,打下富裕的寿春郡后,又扩充了一万三千余人,减去伤亡,此刻约有三万余。
这三万人中,最为精锐的是历经百战,大破黄巾时留下的五千人。其次是随同这五千人攻打寿春的一万五千汝南老卒。这一万五千汝南老卒久经训练,又曾在寿春之战中见过血,战力同样不可小视。至于这最后一万人,既没经过多少训练,也没见过血,新兵蛋a子一群,没什么好说的。
群雄并起,正是大丈夫扬名之时!要在这等乱世中崛起,雄兵猛将必不可少。
李峰将麾下仅有的两千骑兵交给赵云时,曾秘密和云哥谈了整整一夜。没人知道他们谈了些什么,只是赵云从城主府中走出时,脸上写满了慎重和执着,眼神里隐隐有一丝狂热。第二天,赵云就带着飞骑营到汝南城东北的一片荒谷中驻扎;不与外界交通,只是每十日,汝南城守军会押运一批粮草和弓箭武器,送到荒谷之中。
精锐士卒对身体素质的要求极高,李峰同张飞廖化商议后,从全军两万八千人(本是三万人,只是要扣掉云哥的两千骑兵)中,选出最强壮的三千人,编为一营,交由张飞太史慈两人狠狠操练;其余两万五千人则由廖化周仓统一训练。
这一营人马,名唤“锋锐”营。据传,建营之日,李峰令能工巧匠铸造了一块金碑送到营中,上书“锋锐甲天下”五字。
锋锐营的士卒待遇堪称全军第一,营中士卒餐餐管饱,日日有肉,军饷更是翻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