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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中国散文-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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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庆幸在名著之余还有闲书,要不全是高深莫测岂不是难以呼吸?于是常看闲书。
很庆幸在动口之余还有动手,要不迂腐的字句岂不是灭尽青春的野气?于是偶有动手。
很庆幸在晴天之余还有雨天,要不生活岂不是缺乏浪漫清新?于是深爱雨天。
很庆幸……很庆幸在庆幸之余还有不尽人意,要不我的心将会只求庆幸而不思进取。于是,我珍视不尽人意。  
秋天的怀念
今人奇闻录
史铁生
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
“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坐下,一会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唉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求婚
三毛
“请你讲给我听,当年你如何向妈妈求婚?”我坐在爸爸身边,把他的报纸弹——爸在报纸背后。
“我没有向她求婚。”爸说。
“那她怎么知道你要娶她?”
“要订婚就知道了嘛!”
“那你怎么告诉她要订婚?”
“我没有讲过。从来没有讲过。”
“不讲怎么订?”
“大人会安排呀!”爸说。
“可是你们是文明的,你们看电影、散步,都有。大人不在旁边。”
“总而言之没有向她求婚,我平生没有向人求过婚。”
“那她怎么知道呢?说呀——”“反正没有求过。好啦!”
等了两小时之后,爸爸要去睡觉,我又追问了同样的问题,答案还是跟上面的对话一色一样。这时间妈妈喊着:“好了,你也早些睡吧,求不求婚没关系。”
我还是想不通:他不跟她讲,怎么她就会知道要订婚了。
我们这一代是怎么回事?就去问了弟弟。
弟说:“神经病,讲这个做什么嘛!”
那是大弟。也问了小弟,当时他夫妇两人都在,听见问求婚,就开始咯咯的笑个不停,弟妹笑得弯腰,朝小弟一指,喊:“他——”小弟跳起来拿个椅垫往太太脸上用力一蒙,大喊:“不许讲——。”脸就哗一下红了起来。
“反正你们都不讲,对不对?”我点起一支烟来,咬牙切齿的瞪着他们。
“我们是保守派,你是周末派。”弟妹说。
他们不肯讲求婚,表情倒是很乐,美得冒泡泡,可见滋味甜蜜。
求婚这种事情,其实并没有那么伧俗,虽然目的只有一个——结婚,可是方程式太多,说说也是很有趣的。
我的第一次求婚意向发生得很早,在小学最末的一年,这篇童年往事写成了一个短篇叫做《匪兵甲和匪兵乙》,收录在《倾城》那本书中去。
总而言之,爱上了一个光头男生,当然他就是匪兵甲。我们那时演话剧,剧情是“牛伯伯打游击”。我演匪兵乙。匪兵总共两人,乙爱上甲理所当然。
为了这个隔壁班的男生,神魂颠倒接近一年半的光景,也没想办法告诉他。可是当时我很坚持,认定将来非他不嫁。这么单恋单恋的,就开始求婚了。
小小年纪,求得很聪明。如果直接向匪兵甲去求,那必定不成,说不定被他出卖尚得记个大过加留校察看什么的。所以根本不向当事人去求。
我向神去求。
祷告呀——热烈的向我们在天上的父去哀求,求说:“请你怜悯,将来把我嫁给匪兵甲。”
这段故事回想起来自然是一场笑剧,可是当日情怀并不如此,爱情的滋味即使是单恋吧,其中还是有着它的痴迷和苦痛。小孩子纯情,不理什么柴米油盐的,也不能说那是不真实。
等到我长到16岁时,那个匪兵甲早已被忘光了,我家的信箱里突然被我拿到一封淡蓝色信封信纸的情书。没贴邮票,丢进来的。
从那时候开始,每星期一封,很准时的,总会有一封给我的信。过了好几个月,我在巷子里看见了那个写信的人——一个住在附近的大学生。没有跟他交谈,只是看了他一眼,转身轻轻关上大门。
那个学生,寒暑假回到香港侨居地时,就会寄来香港的风景明信片,说:“有一天,等我毕业了,我要娶你,带你来坐渡轮,看香港的夜景。”
我的父母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过,信件我自己收起来,也不说什么,也不回信。
偶尔我在黄昏时出门,他恰好就站在电线杆下,双手插在口袋里,相当沉着也相当温柔平和的眼神朝我望着。我直直的走过他,总是走出好几步了,才一回头,看他一眼。
这半生了,回想起来,那个人的眼神总使我有着某种感动,我一点也不讨厌他。
两年之后,他毕业了,回港之前的那封信写得周详,香港父亲公司地址、家中地址、电话号码,全都写得清清楚楚。最后他写着:“我不敢贸然登府拜访,生怕你因此见责于父母,可是耐心等着你长大。现在我人已将不在台湾,通信应该是被允许的。我知你家教甚严,此事还是不该瞒着父母,请别忘了,我要娶你。如果你过两三年之后同意,我一定等待……。”
那时,我正经过生命中的黯淡期,休学在家好几年,对什么都不起劲,恋爱、结婚这种事情不能点燃我生命的火花,对于这一个痴情的人,相连的没有太多反应。
后来,那种蓝信封由英国寄来,我始终没有回过一封信,而那种期待的心情,还是存在的,只是不很鲜明。如果说,今年有人求过婚,那位温柔的人该算一个。
等到我进入文化学院去做学生的时候,姐姐出落得象一朵花般的在亲戚间被发现了。那时候很流行做媒,真叫“一家女,百家求”。我们家的门槛都要被踏穿了。
每当姐姐看不上的人被婉转谢绝的时候,媒人就会说:“姐姐看不上,那妹妹也可以,就换妹妹做朋友好啦?”
我最恨这种话。做了半生的妹妹,衣服老是穿姐姐剩下来的,轮到婚姻也是:“那妹妹也可以。”好像妹妹永远是拿次级货的那种品位。每一次人家求不到姐姐,就来求妹妹,我都给他们骂过去。
那一阵子,三五个月就有人来求亲,反正姐姐不答应的,妹妹也不答应。姐姐一说肯做做朋友,那个做妹妹的心里就想抢。
那是一个封闭的社会,男女之事看得好实在,看两三次电影就要下聘。姐姐就这么给嫁掉了。她笨。
我今生第二次向人求婚还是在台湾。
那是我真正的初恋。
对方没有答应我。我求了又求,求了又求,哭了又哭,哭了又哭。后来我走了。
到了西班牙,第一个向我求婚的人叫荷西,那年他高中毕业,我大三。他叫我等他六年,我说那太遥远了,不很可能。
为了怕这个男孩子太认真,我赶快交了一些其他的朋友,这其中有一个日本同学,同班的,家境好,还在读书呢,马德里最豪华的一家日本餐馆就给他开出来了。
这个日本同学对我好到接近乱宠。我知道作为一个正正派派的女孩子不能收人贵重的礼物,就只敢收巧克力糖和鲜花——他就每天鲜花攻势。宿舍里的花都是日本人送来的,大家都很高兴,直到他向我求婚。
当我发现收了糖果和鲜花也有这种后果的时候,日本人买了一辆新车要当订婚礼物给我。当时宿舍里包括修女舍监都对我说:“嫁、嫁。这么爱你的人不嫁,难道让他跑了吗?”
我当然没有收人家的汽车,两个人跑到郊外树林里去谈判,我很紧张——毕竟收了人家的小礼物也常常一同出去玩,心虚得紧,居然向着这个日本人流下泪来。
我一哭,那个好心的人也流泪了,一直说:“不嫁没关系,我可以等,是我太急了,吓到了你,对不起。”
那时候我们之间是说日文的,以前我会一点点日文。半年交往,日文就更好些,因为这个朋友懂得耐心的教,他绝对没有一点大男人主义的行为,是个懂得爱的人,可是我没想过要结婚。我想过,那是在台湾时。跟这日本同学,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在恋我,我迷迷糊糊地受疼爱,也很快乐,可是也不明白怎么一下子就要结婚了。
为了叫这个日本人死了心,我收了一把德国同学的花。我跟德国同学在大街上走,碰到了荷西。我把两人介绍了一下,荷西笑得有些苦涩,还是很大方地跟对方握握手,将我拉近,亲吻了我的面颊,笑道再见。
当年害惨了那位日本同学,后来他伤心了很久很久。别的日本同学来劝我,说我可不可以去救救人,说日本人要自杀。自杀其实不至于,我十分对不起人是真的,可是不肯再去见他,而两个人都住在马德里。他常常在宿舍门外的大树下站着,一站就好久,我躲在二楼窗帘后面看他,心里一直向他用日文说:“对不起,对不起。”
学业结束之后,我去了德国。
我的德国朋友进了外交部做事,我还在读书。那时候我们交往已经两年了。谁都没有向谁求婚,直到有一天,德国朋友拉了我去百货公司,他问我一床被单的颜色,我说好看,他买下了——双人的。
买下了被单两个人在冰天雪地的街上走,都没有说话,我突然想发脾气,也没发,就开始死不讲话,他问什么我都不理不睬,眼含着一汪眼泪。
过了几小时,两个人又去百货公司退货,等到柜台要把钞票还给我们时,我的男友又问了一句:“你确定不要这条床单?”我这才开口说:“确定不要。”
退了床单,我被带去餐馆吃烤鸡,那个朋友才拿起鸡来,要吃时,突然迸出了眼泪。
过了一年,他在西柏林机场送我上机,我去了美国。上机的时候,他说:“等我做了领事时,你嫁,好不好?我可以等。”
这算求婚。他等了22年,一直到现在,已经是大使了,还在等。
我是没有得到堂兄们允许而去美国的,我的亲戚们只有两位堂兄在美国,他们也曾跟我通信,叫我留在德国,不要去,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去了不好活。
等到我在美国找好事情,开始上班了,才跟堂兄通了电话。小堂哥发现我在的大学里恰好有他研究所以前的中国同学在,立即拨了长途电话给那位在读化学博士的朋友,请他就近照顾孤零零的堂妹。
从那个时候开始,每天中午休息时间,总是堂哥的好同学,准时送来一个纸口袋,里面放着一块丰富的三明治、一支白水煮蛋、一枚水果。
他替我送饭。每天。
吃了人家的饭实在是不得已,那人的眼神那么关切,不吃不行,他要心疼的。
吃到后来,他开始悲伤了,我开始吃不下。有一天,他对我说:“现在我照顾你,等哪一年你肯开始下厨房煮饭给我和我们的孩子吃呢?”
那时候,追他的女同学很多很多,小堂哥在长途电话里也语重心长地跟我讲:“妹妹,我这同学人太好,你应该做聪明人,懂得我的鼓励,不要错过了这么踏实的人。”我在电话中回答:“我知道,我知道。”挂下电话,看见窗外白雪茫茫的夜晚,然又哗哗的流泪,心里好似要向一件事情去妥协而又那么的不快乐。
当我下决心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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