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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章

极乐篮球风暴-第3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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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激烈的比赛,就可以还来温柔乡的销魂,这种日子,给个神仙也不换。
第621章 富贵逼人
    当戈锋醒来的时候,发现窗外的阳光已经射了进来,原来天已经亮了。
    他身体素质非同常人,昨天打了一场惨烈的比赛,昨夜又和雪芙伦娜巫山云雨,抵死缠绵,但是睡了一夜,立即感觉精力旺盛,浑身有劲。
    戈锋感觉下体坚硬,似有异物抚弄,转眼看去,见雪芙伦娜星眸紧闭,嘴角浮现一丝笑意,洁白的小手正握住他胯下的物事抚摸,也不知道是清醒还是睡梦中无意为之。
    雪芙伦娜令人喷血的身材让戈锋浑身一热,他的大手不由自主地抚上她胸前的巨乳,入手温热滑腻,舒爽异常。
    雪芙伦娜轻吟一声,睁开了眼睛,冲着她妩媚一笑。
    早晨是男人一天中欲望最强烈的时刻,面对如此诱惑,食髓知味的戈锋哪里还忍得住?他手口并用,开始了对身下玉人又一次征伐。
    教堂山之花婉转承欢,在他的攻击下娇吟不已,一室皆春。
    两个人正自销魂间,耳尖的戈锋突然听到客厅中有动静,说道:“雪芙,你住的地方还有其他人吗?”
    雪芙伦娜正快美难言间,忽地感觉戈锋停住了动作,不依地扭了扭腰部,嗔道:“你干吗停下来嘛,讨厌。这里就我一个人住,哪里会有人?打扫卫生的阿婆都是下午才来,现在不会有人。”
    戈锋甩了甩头,他明明听到客厅里有动静,虽然心里疑惑,但是正直情浓之际,还是忍不住继续动作,令人脸红心跳的声音再度在室内响起。
    突然,一阵“哈哈哈哈”的大笑声传来,这次听得真切,确实是从客厅中发出的,而且是男人的声音。
    “外面确实有人。”戈锋退了出来,竖起了耳朵。
    雪芙伦娜嗔道:“迈克尔,你真讨厌,怎么会有人…哎呀,不好了……”她似乎是想起来什么,一骨碌爬了起来,胸前的玉乳颤颤微微,娇美难言。
    戈锋强行收摄心神,说道:“怎么了?”
    雪芙伦娜嚷嚷道:“我忘记了爸爸和哥哥今天要来看我,外面的一定是他们。”
    饶是戈锋胆气颇壮,闻言也吓了一跳,自己在屋里和人家女儿风流快活,而未来老岳和大舅子就守在门外,搁在再勇猛的男人身上,也难免心慌。
    虽然听说过雪芙伦娜的父亲来头不小,是欧洲贵族,但是具体到底是怎样没有人知道,雪芙伦娜没有说过,而戈锋也从来没问过。
    爱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与家族何干?
    此刻明知道这位大有来头的人物就在外面,若是平时,戈锋绝对不会怯场,但是像如今这种尴尬局面,他自然有些着急。
    戈锋吃吃地说道:“你明知道今天长辈要来,还敢让我到这里睡,真是不怕死啊。”
    雪芙伦娜手忙脚乱地穿衣服,说道:“昨天人家喝醉了嘛,出去再说吧,早晚要将你介绍给他们。”
    戈锋想想也是,逃避不是他这个人的作风,既然碰巧遇上了,那就出去见见吧,他既然想和雪芙终生厮守,这些人也是早晚非见不可。
    想通此节,他逐渐镇定下来,穿上衣物。
    当戈锋和雪芙伦娜一前一后从卧室内出来的时候,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聊天的两个男人同时望向他们,同时惊咦一声。
    这两个男人一个五十余岁年纪,气度雍容,衣饰华贵,一看就知道是位富贵之人,另外一名二十五六岁年纪,皮肤白皙,面目俊美,嘴角始终含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仿佛是嘲弄,又仿佛是毫不在乎,手中还无意识地玩弄着一枚玉戒,一股富贵雍容之气,扑面而来。
    戈锋在打量他们,这两个男人也一瞬不瞬地打量戈锋,雪芙伦娜虽然长在美国,但是家教甚严,兼之她眼高于顶,所以从没有对哪个男人稍加辞色过,更加不曾有过交男朋友的经历,此刻竟然和一个男孩相携着从卧室内走出,看他们眉梢眼角的春意,说不定刚刚还在亲热,对于这个能掳获教堂山之花的男孩,他们全部都很好奇,也产生了几分敌意。
    见这个男孩身高两米左右,健壮彪悍,气质冷峻无双,眼神深邃,心里先不由自主地喝了一声彩,但是看肤色和眼睛应该是黄种人,不由心里一阵失望。
    作为白种人中的贵族,若说他们没有种族歧视,那是世上最大的谎言。
    “爸爸,哥哥,你们都来啦?怎么不提前给我个电话?”雪芙伦娜并不怕自己的父兄,笑嘻嘻地打招呼。
    “想给你个惊喜啊,不过没想到的是,我们惊喜的成分比较大。”年轻的男子微微一笑,大有深意地看了戈锋一眼。
    看来这两位都不怎么喜欢篮球,不然不会到现在还不认识戈锋。
    也是,篮球这种运动并不受所谓的上流社会青睐。
    “都过来坐下吧。”雪芙伦娜的父亲维持长辈的威严,指了指面前的沙发。
    “伯父,大哥,你们好。”戈锋很礼貌地打了个招呼,从容地落座。
    “女儿,你不打算为我们介绍一下吗?”雪父面色沉稳,不怒自威。
    “爸爸,哥哥,这位是戈锋,来自中国,北卡篮球队的队长,是我的男朋友,我很爱他。”雪芙伦娜正色说道。
    “打…打篮球的?”雪芙伦娜的哥哥诧异地说道:“妹妹,在我的记忆中,你并不喜欢篮球啊。”
    “爱好是会改变的,”雪芙伦娜说道:“哥哥,你小时候不喜欢运动,后来不也爱上击剑了吗?”
    年轻男子看了一眼自己修长的指甲,淡淡道:“击剑和篮球不同。”言下之义,篮球这种平民运动和高贵的击剑是不能比拟的。
    戈锋的脊背立刻僵硬起来。
    虽然他们是雪芙伦娜的家人,但是他不喜欢别人在自己面前轻贱他挚爱的篮球运动,只是碍于雪芙伦娜的情面,没有发作。
    “看来,我必须自我介绍一下了,我是雪芙伦娜的父亲,路易斯。格兰特,英国驻美大使,英国女王册封的公爵,这是我儿子,大卫。格兰特男爵,”路易斯格兰特缓缓说道:“你来自中国?”
    戈锋不卑不亢地点了点头,淡淡说道:“没错,我是中国人。”
    路易斯。格兰特说道:“你爱雪芙伦娜吗?打算娶她”
    戈锋点头说道:“是的,我爱她。”
    路易斯。格兰特皱了皱眉头,淡淡说道:“我们格兰特家族在英国拥有上百年的历史,从来没有过与外国人通婚的先例,你们相爱没问题,我向来不反对雪芙交男朋友,只是,她以后的婚事,自己做不了主。”
    戈锋感到非常不爽,因为路易斯公爵的语气中充满对自己的家族的自豪,而且明显不太在意他的感受,结论是:这是个优越感很强的人。
    戈锋天生就讨厌优越感很强的人,这与他小时候坎坷的经历有关。
第622章 剑指男爵
    戈锋刚想发作,雪芙伦娜一把抱住了他的胳膊,对着父亲脆声说道:“我才不管咧,这辈子我就是跟定他了。”
    路易斯。格兰特和大卫。格兰特同时瞪住了雪芙伦娜,大卫男爵诧声说道:“妹妹,你是认真的吗?”
    他们本以为雪芙伦娜只是和这个中国小子玩玩,虽然他们家教很严,但是在美国待久了,还没有迂腐到不准女儿婚前恋爱的程度,即使是发生亲密关系,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年轻人血气方刚的,在一起耳鬓厮磨久了,这是很正常的结果,无可厚非。
    只是那么高贵的女儿,第一个男朋友居然是中国人,这让重视血统和家族荣誉的路易斯公爵有点恼怒,但是他并不认为女儿会和这个中国人认真。
    所以当雪芙伦娜这么说的时候,格兰特父子都有一刹那的失态。
    “我自然是认真的,难道从小到大,我有哪件事情是不认真的吗?”雪芙伦娜郑重地说道。
    她说的倒是真的,这个女儿自小就聪明而且倔强,要做什么事情不做则已,一旦决定要做了,必然全力以赴,不会应付了事。
    看来恋爱也是这样,平素眼高于顶,一旦看中一人,那就是刻骨铭心地相恋。
    这下路易斯。格兰特开始紧张了,以他几十年的人生阅历来看,多半还是女儿喜欢这个小子,多过这个小子喜欢她。
    真是岂有此理。
    让他接受一个黄种人做女婿,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以雪芙伦娜的才貌和出身,即使是做英国王子的妃子也绰绰有余,为什么要嫁给一个玩篮球的中国人?
    他们上流社会的人,女儿的婚姻一向是维持家族利益的筹码,政治婚姻是永恒的主题,像雪芙伦娜这种绝色,出身高贵,只要他想,就可以嫁入英国皇室,或者嫁给政府实权家族的后人,那么他们格兰特家族的地位将会更加稳固,他怎么会任由女儿任性地挑选自己喜欢的人?
    大卫。格兰特倒是没想那么多,他和妹妹的感情很好,听说妹妹和这个小子是认真的,虽然有点瞧不起黄种人,但是并不像他父亲那样事故,他还是青年人的性子,傲然说道:“我说小子,你哪点值得我这个骄傲的像孔雀的妹妹喜欢了?只是因为你会耍几下篮球?”
    戈锋嘴角浮现一抹嘲弄的微笑,说道:“你又会什么?会玩剑?”
    大卫。格兰特笑了,说道:“难不成,你还会击剑?”他嘴角微撇,显然不相信戈锋会玩剑术,在他眼中,剑术是骑士的荣誉,像戈锋这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大个子,是不可能会玩那么高深的艺术的。
    戈锋森然说道:“如果你不信,尽管试试。”
    他已经动了真怒,决心挫挫这对眼高于顶的所谓贵族父子的锐气。
    大卫。格兰特眼睛一亮,他浸淫剑道十年,一向罕逢敌手,在他那个***里号称“不败剑神”,别人不找他打,他都要想着法子找人比试,何况是面对这个黄种人的挑战战?
    他一跃而起,说道:“跟我来吧。”
    引着戈锋三人上了二楼,进入一间宽敞的屋子,戈锋进去一看,居然是一间面积不小的剑室。
    原来大卫。格兰特爱剑成痴,他家的所有物业,都会专门辟出一间屋子装修成剑术练习室,里面配备剑和护具,以至于他无论到哪里居住,都不会耽误剑术的修炼,这栋别墅虽然是雪芙伦娜住,但是一样有这么一间剑室。
    大卫。格兰特说道:“你自己选一把趁手的剑吧,你身材比较高,可能没有适合的剑服,你将就些吧。”
    戈锋随手抽了一把剑,淡淡说道:“我不需要护具。”
    大卫。格兰特瞪了他一眼,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懂剑道,还是自信地过了头。
    “好吧,既然你不怕死,那也由得你。”对于戈锋这种愚蠢的行为,他也懒得搭理,大卫。格兰特自顾自地穿上剑士服,戴上护具,取了一把最趁手的剑,“当”地一声,中指弹了一下,有人和他比剑,那真比世上所有开心的事情更能让他兴奋。
    戈锋右手持剑,在身前划了一个圆弧,说道:“你可以进攻了,如果你能逼得我移动半步,就算我输。”
    大卫。格兰特和父亲对视了一眼,觉得这个中国小子也太狂妄了,大概看他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觉得他没有什么本事,却不知对于剑术,他的确是下过苦功修炼的。
    戈锋双脚不丁不八地站着,看上去很随意,不见得有什么厉害的地方,他的自信是从什么地方来得?难道中国人天生就是这么愚蠢?
    “这可是你自己找难看,不要怪我。”大卫。格兰特爆喝一声,脚下移动,持剑直刺中宫。
    这样的招式多半是对远逊于自己的对手才会这样使,因为凡是用剑的人都知道,中宫是防守最强的位置,第一招就攻击此处,自然是不把戈锋放在眼里了。
    面对来势如电的一刺,戈锋也大感意外,暗忖这小子倒也不尽是花拳秀腿,还是有几分真功夫的,只是和世界冠军关若蝉比,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上的。
    对于关若蝉的快剑,戈锋都能应付自如,何况是区区二流剑手?
    他只是将剑一横,平贴住对手的剑身,然后轻轻地往旁边一带,便将大卫。格兰特连人带剑甩了个趔趄,自己脚步纹丝未动。
    大卫。格兰特转过身来,瞪大了眼珠子凝视戈锋,喃喃说道:“这不可能。”
    对方剑招明明慢得离谱,但是居然能做到后发先至,而且剑身有一股甩之不脱的粘力,居然将他带得差点摔倒,这样的剑术,他从未见过。
    戈锋虽然只是轻描淡写的一招,却用上了太极剑中的“粘”字诀,已经是很高深的功夫了,中华武术博大精深,又岂是这位坐井观天的男爵大人所能领悟的?
    大卫。格兰特吃了一次亏,知道对方是个高手,收起了轻敌之心,呵斥连连,脚步趋退如电,围着戈锋的身子不停游走,或刺或劈,或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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