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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御赐掌柜-第7章

小说: 御赐掌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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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罗贯中笔下的赵云,又是一个具有独创性的人物形像。在《三国志通俗演义》问世以前,小说史上还不曾出现过赵云这样的英雄形像﹔这个形像之成功塑造,主要是罗贯中的功劳。在《演义》写到的数百名武将中,给人留下鲜明印象的名将有数十人,但像赵云那样胆识兼备,智勇双全,机警精细,谦虚谨慎的形像却只有一个,人们决不会感到他与其它名将有什么雷同之处。在《演义》的巨大成就影响下,历史小说创作如同雨后春笋,蔚为大观。在这些作品中,英武超群,智勇双全的常胜将军不乏其人,其中也有塑造得比较成功的﹔但是,他们都不可能与赵云的形像混同起来,更不可能取代赵云的形像。这种纵向和横向的比较证明,在中国古典小说人物形像的画廊中,赵云确实是一个独特的形像。黑格尔曾经指出﹕“最杰出的艺术本领就是想象。……想象是创造性的。” 罗贯中在塑造赵云这个形像时,再一次表现出巨大的创造能力。
  不过,真实性与独创性的结合,只能说明赵云形像为什么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因而产生较强的艺术魅力,还不能说明为什么读者喜爱赵云甚于喜爱关羽、张飞。在这里,更重要的原因乃是读者审美观念的变化。
  应当指出,从《三国志通俗演义》问世到清末的五百余年中,读者对赵云的印象并不超过对关、张的印象。因为罗贯中从“歌颂忠义”的道德标准出发,主观上想把关、张(特别是关羽)的形像塑造得更为高大完美﹔明、清两代的大多数读者囿于传统的“忠义”观念,其审美标准与罗贯中大体一致。如明代赵璞《次何州判韵》诗写道﹕
  神器将为诈力移,英雄奋起共维持。
  许身刘氏坚惟一,报效曹公示不欺。
  敌破襄樊肝胆落,名垂竹帛壮心知。
  古来不没称忠义,吊客常过荐酒卮。
  明代侯居震《谒解庙次宋侍御韵》诗尾联也写道﹕
  试看当年同事者,惟君生气满中原。
  清代毛宗岗《读三国志法》则云﹕“历稽载籍,名将如云,而绝伦超群者莫如云长。……是古今来名将中第一奇人。”由此可见,那时的人们是把关羽看得比赵云更高的。
  到了现代,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思想意识也产生了巨大的改变。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人们的审美观念除了在某些方面保持其稳定性以外,又会在某些方面产生明显的变异性。因此,今天的广大读者虽然也爱读《三国演义》,但他们对书中许多人物和事件的评价却与罗贯中的主观意图颇有出入,有的甚至截然相反。拿对关羽的印象来说,今天的读者早就没有封建时代的小民对他的那种敬畏和崇拜了。相反,人们很不喜欢他的骄傲自大,目中无人,动辄就把“过五关斩六将”挂在嘴边﹔对他不顾大局,竟擅自提出要入蜀与马超比武,声称不与黄忠同列,无礼拒绝孙权联姻的要求,等等,人们也很不以为然﹔对于他在华容道放走曹操,人们更认为是严重丧失立场,敌我不分,是为一己私恩而出卖原则,而决不会像罗贯中那样称赞他“彻胆长存义,终身思报恩”,也不会像毛宗岗那样歌颂他“义释华容,酬恩之谊重”。一句话,在今天的读者心目中,关羽的形像已经大大降低了。
  相比之下,赵云的英勇善战和一系列美德,则更容易得到今天的读者的理解和欣赏,并能被人们批判地吸收。这样一来,今天的读者喜欢赵云甚于喜欢关羽,也就毫不奇怪了。
  当然,按照艺术典型的标准来看,《演义》中的赵云还不是充份个性化的,不及关羽形像那样丰富和深刻。但是,广大的一般读者却不管这些,仍然把赵云列为仅次于诸葛亮的最受喜爱的人物。──艺术的法则就是这样奇妙﹗
  评赵云
  英雄赋
  三国之中论武功首推何人?这实在是一个难说的问题,拥有万夫不当之勇,入千军万马如无人之境的武将实在太多,然而这其中最具气魄的,是那句响当当的:“吾乃常山赵子龙也!”
  “身长八尺,浓眉大眼,阔面重颐,威风凛凛”,出场就颇不一般的赵子龙让人眼前陡然一亮,从此玄德手下又多了一位战无不胜的猛将,常在绝处之时杀出血路,将铁枪使得虎虎生威,恢宏的气势直叫人退避三舍,众军辟易。长坂坡单骑救主,出生入死于曹军虎窟龙潭,更显其忠心为主的性情。以三千精兵智取贵阳,亦说明了他不在人下的胆识与才略,而后年至七旬却力斩五将,起神力武功不在话下,诗曰:“血染征袍透甲红,当阳谁敢与争锋!古来冲阵扶危主,只有常山赵子龙!”
  《三国》中的武打场面简练干净,但每当写到赵云时,那些简单的文字中似乎都充满了力度,迸发着在千军万马中厮杀的**,仿佛可以透过厚重泛黄的历史看见铁枪上迎风而动的红缨,头盔上银色流波的光芒和战袍上凝结的殷红血迹,都只为了他是那个龙骧虎步,气宇轩昂的蜀中虎将赵子龙,修罗场的常胜将军,三国英雄中的英雄。那些白纸黑字的文句都让人遥想着那孤身抱着刘后主挥舞着青釭长剑冲入曹营千军万马的勇猛之士,隔着沧海桑田的岁月,是清晰而又明朗的脸庞,溅着温热的鲜血和忠诚的眼泪,在尔虞我诈的三国演义里,书写从未有过的感动。在面临众军包围之时,那区区一句“吾乃常山赵子龙也”便将敌军的气焰削去七分,临危受命常出奇制胜,可谓千古第一人也。
  逝者如斯,花开花落,当英雄少年的鬓边终于见到了白发,热血沸腾的故事悄悄走向终点的时候,记忆中却依旧是那个勇者无敌的大英雄,义无反顾地奔向他热爱的战场,刀光剑影,戎马一生,他是常山赵子龙。
  月华如水,清汉如灯,弹刀清啸,饮血归鞘;沙土扬扬,黄云漫漫,战马奔驰,乱箭穿杨;安知男儿归何处?马革裹尸死沙场,独留悲壮耳。
  漆夜无星,烛光无泪,提杯问盏,醉解千愁 ;霏霏雨雪,瑟瑟寒风,刀舞长空,剑挽平花,安知男儿奔何方?擂擂战鼓夺城池,千古垂名耳。
  一曲终,胡不见君哭?夕阳晚照,血色英雄。
  赵云(?…229)三国时蜀国将领,字子龙,常山真定(今河北正定)人。以勇敢善战著称。初从公孙瓒,后来归顺刘备,为主骑。公元208年,曹操取荆州,刘备败于当阳长坂,弃妻子南逃。赵云身抱刘备弱子刘禅,奋力救出甘夫人,当他身负重伤,冲出重围,见到刘备时,刘备把婴儿扔在地上,说:“为一孺子,险折我一员大将!”刘备念其功,封为牙门将军。不久,又随刘备夺取成都,平定益州,历任翊军将军、中护军、征南将军,封为博昌亭侯。建兴五年(227年),随诸葛亮驻汉中。第二年,随军取关中,分兵拒曹真主力,寡不敌众,退回汉中,一年后病死。他曾以数十骑拒曹操大军,被誉为“一身是胆”。
    作品相关 上架公告
     更新时间:2009…11…8 20:36:15 本章字数:222
  关于这本书,前期可能写的不够好。但相信追看本书的老读者都看的到,我一直都在努力提高。不求很好,但求更加精彩!
  辛苦码字三个多月以后,本书现在终于上架了,再次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
  对我来说,这些日子的辛苦总算开始有了收获。至于成绩好坏,还得看大家的支持。不管这本书成绩如何,我都会保持每天四千字以上的更新直到本书结束。
  最后俺强烈的呼吁大家:月票+推荐票+短信票+点击+收藏,一个都不要少啊!
    作品相关 关于vip章节名重叠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9…11…8 20:36:19 本章字数:101
  因为个人疏忽,VIP章节第一百五十五章和一百五十六章章节名重叠了。实际上两章内容不是雷同的,《一百五十五章 都是仙女惹的祸》应该是一百五十六章,造成大家阅读不便的地方还请见谅!
    作品相关 关于货币单位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9…11…8 20:36:19 本章字数:132
  本书是YY文,总不能让主角买个米就挑一担五姝钱出去,嫖个名妓又拉上一车锦帛,换成是你你觉得累不累。银子实际上在汉朝已经通用,而且也没有地域限制,为了方便计量本书的货币单位一律用银两计算。
  再次声明:本故事纯属消遣之作,跟历史无关!
    第一卷 第二章 偷窥被抓
     更新时间:2009…11…8 20:36:30 本章字数:2588
  刘翔不自主的打了个寒战,下意识感觉到自己犯了个致命的错误。他应该在藏獒没注意自己之前早点逃命,可现在后悔已经晚了。“色”字头上一把刀,刚因为出去风流被弄到异域来,马上又被玩掉性命!
  “老兄,有话好商量,大家都是同道中的人和狗,如果你不想我分享这等美景,那我让给你就是!”刘翔一边对着藏獒点头哈腰的赔礼,站起身慢慢的向后退。
  那藏獒像是听懂了刘翔的话,闭了下眼又马上睁了开来。但是看见刘翔向后退走并没有急着追上前去,依旧是漫不经心的蹲坐状,一副高傲而又目空一切的表情。或者是它并不急着向眼前的猎物下手,而是喜欢先折腾一下对方,最后再猛扑上去,给予致命一击。
  刘翔退到一棵两个人腰粗的大树边,正准备发力逃命,耳边却传来一阵女子的尖叫声:
  “啊~~~”
  那几个正在戏水的少女突然发现了他的存在,惊恐的狂叫不止。刘翔心想,这下可惨了!他担心的不是被那几个女子发现,而是因为扫了藏獒的色性,它必定将怒气发泄到自己身上。想到这里,额头上立时冒出了一阵冷汗。现在逃跑根本来不及了,以藏獒的速度,自己除非开着大奔,否则逃生的机会几乎为零!
  果然,那藏獒立即挪动了身子,脊毛一耸,跺着小步向刘翔慢慢走来。那样子,像是在做发力前的热身运动,又可能是希望在运动中将刘翔吃掉,这样鲜肉的味道更加有弹性一点。
  刘翔全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求生的欲望让他灵光突现,立即有了逃生的主意,眼睛向树顶的方向看去。好在双脚在刚才的那一阵血脉膨胀的春色刺激下总算恢复了能量,一溜烟工夫他便爬到了树上。
  再看树下,那只藏獒在下面正仰视着他,似乎拿他一点没有办法也没有。他总算舒了一口气,暗呼好险。想到刚才那种处境,依旧心有余悸。
  休息了一会,刘翔紧张的情绪依然没有得到缓解,而那只藏獒依旧蹲坐着,耐心十足,看起来准备跟刘翔死耗到底。
  这个时候,那几名刚才在湖里洗澡的少女已经快速穿好衣服,居然是电视剧里的那种古装。难道自己被送回到了古代?天啦,那是什么鬼房间啊,他想起刚才关押他的那间小屋。居然把他送到这里,也太神奇了!
  正想着,其中一个身穿浅绿色艳丽古装,年龄最多十五、六岁的少女手提一把宝剑怒气冲冲向刘翔和藏獒所在的位置冲了过来。但见那少女对着藏獒吆喝了一声,那藏獒立即迎了上去亲昵的舔了舔少女的衣襟。
  原来藏獒是这几个女子所养!完了完了,刘翔心想这下自己小命肯定保不住了。
  “淫贼,快快滚下来受死!”
  “美女,我也不是故意的,实在是一掉下来就在这里了……”刘翔曾经以铁齿铜牙著称,整个小区没人掰的过他,此刻的声音显得有点虚无、缥缈。告诉对方自己是被人从21世纪丢下来的,疯子才信!
  “哼,不要给我找借口,快滚下来,否则本小姐就将这树砍断!”那少女果然不信,挥剑就做欲砍状,急的刘翔叫苦不已。
  完了,完了!这下可真是完了!
  “男子汉大丈夫,说不下来就不下来!”刘翔把心一横,拖一会是一会,他倒是不相信一个弱女子能将这大树砍断,累也要累死她。说不定等会碰到几个仗义的侠士或者官兵从这里经过,也许还能挽回住他的小命。他开始遐想着接下来是不是会有正义的一幕出现,却忽略了如果是侠客和官兵来了他会死的更快!现在可是背着淫贼的罪名啊!
  那藏獒依旧做仰视状,守在那里一动不动,刘翔连想赌命逃跑的机会都没有。这个时候,那少女的几名同伴同样怒气冲冲走了过来,对着持剑少女道:“小姐,我们来帮你一起砍,回头将这贼子交给将军,砍了他的头!”
  众女子一起使劲砍树,“砰砰砰”的声音直惊的刘翔心跳不已,心说照这么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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