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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穿越之纨绔少爷-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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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铮打心眼里还是有点怵他这位老爹,前任方少爷是个狠人,死猪不怕开水烫,方铮可不敢挑战生存极限。悄悄抬眼,见老爹没什么反应,这才小心翼翼的直起身来。
    方老爷清咳一声,道:“你身子骨已见好了吧?”虽是一句问话,可方老爷说话时两眼望天,竟是不屑看他儿子一眼。
    方铮茫然四顾,老爹在跟谁说话呢?
    他顺着方老爷的目光往上看去,只见头顶几根雕红描绿的横梁,梁上,莫非有老爹的熟人?
    “混帐东西!问你话,往哪儿看呢?”方老爷良久不见方铮回答,低头见方铮也两眼望天作探索状,不由勃然大怒。
    方铮赶紧低头道:“回父亲大人,身子已经好很多了。”
    “听说,你是跟别人在青楼争风吃醋受的伤?”方老爷这话说得有点阴测测,嘴角还噙着一丝冷笑。
    坏了,那话儿来了。今儿这是来者不善呀,前些日子因为养病,这事儿一直没提起,今儿老爹先问他身子好没好,看来是颇有深意的。身子好了的话,老爹或许会跟自己玩一个名叫“抗击打能力”的小游戏。游戏的结局嘛,必然是老爹心满意足,扬长而去,而方铮则奄奄一息,等待郎中抢救……
    方铮下意识缩了缩脖子,他突然发觉,这黑锅除了他,还真没人能帮他背。多冤枉呀!他总不能跟方老爷说,那是你儿子的事,与我无关,你找他去吧。
    事实是不容辩解的,既然附了这位纨绔子弟的身,甭管是不是自己做的,帐都得算到自己头上。
    方铮满脸不情愿的道:“父亲大人,孩儿知错,孩儿一时糊涂,以后不敢再犯了。”
    厅内气氛一时陷入沉默,方老爷与夫人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不敢置信的神色。
    “你刚刚说什么?”方老爷不得不“倍格油趴等”,这是有原因的,整个方府,上到老爷和夫人,下到大黄,都知道,要这位方少爷主动认错,那几率简直比公鸡下蛋,太阳西出还小。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撞了脑子,跟没撞脑子就是不一样。从人品上来说,前者明显是得到了升华。
    方铮只好再次恭恭敬敬的认错:“孩儿以前不懂事,犯了许多错,还请爹娘见谅,孩儿以后不敢了。”
    “咳咳,你先回房去,好好反省一下,晚上老夫再与你说话。”方老爷打破了沉默,向方铮挥了挥手,打发他回房。本打算今日来一场父子恶战,没想到竟是草草收场。
    “夫人,你都听到了吧?铮儿……铮儿他这是……怎么了?”待方铮走远,方老爷迫不及待的开始与夫人探讨起来。
    “是呀,老爷,以前铮儿可不是这样的,他什么时候认过错呀,更何况还如此恭敬。”方夫人也是满脸疑惑。
    “真是怪事,性情大变,令老夫费解啊,你说铮儿他是不是中了邪?”方老爷仍处于震惊状态。
    “去你的!”方夫人轻轻推了老爷一下,嗔道:“有你这么说儿子的吗?儿子懂事还不好?非得像以前那样,俩父子脸红脖子粗的比谁嗓门大,你才高兴?”
    很明显方夫人是个单纯的乐观主义者,儿子只要往好的方向变,她根本就不想思考其中的原因。
    方老爷没理会夫人,他仍在沉思,半晌才点点头,道:“其中可能有诈,这小子,蔫儿坏着呢。”方老爷郑重的下了结论。
      首发
 ⒈⒈第一章 人品爆发下的穿越
      公元2009年春,中国北方某市殡仪馆追悼大厅内。
    一场追悼会正如火如荼的举行着,厅内气氛沉痛而肃穆,哀乐鸣奏,哭声震天。参加追悼会的都是死者的直系亲属和同学朋友,此时,一位中年男子正手拿稿纸,一字一句念着死者的生平。底下有坐不住的趁着空挡窃窃私语。
    “唉,说走就走了,才二十几岁呀,怎么这么想不开。”一位戴着眼镜的年轻男子摇头叹息。
    “哎,他到底怎么死的?”八卦人士爱打听。
    “小声点,据说,他是抱着俩姑娘的相片自杀徇情……”眼镜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怎么会这样?我和他经常一起喝酒,也没听他说过喜欢哪个妞啊,还俩?”八卦人士一脸不敢置信的表情。
    “我也想不通呀,再说了,就算徇情,抱一个姑娘的相片徇情就是了,可他干嘛抱两个呀?难道他同时为两个姑娘徇情?”眼镜男颇费思量。
    “人家那叫博爱,不懂吧?哎,我告诉你们,听说他的死法很有新意呢。”第三位八卦人士忍不住凑过来加入话题。
    “哦?如何有新意?”另两位果然被吸引了。
    “我听说呀,他抱着俩姑娘的相片,眼一闭,倒头就栽进了下水道里,捞出来的时候,气都断了,脸上还带着笑呢。”
    “旷世痴情男呀!”三人齐叹,肃然起敬。
    不远处。中年男子仍在继续念着悼词。低沉地声音在追悼厅内回响:“……他地一生。是光辉地一生。是战斗地一生。是奋斗地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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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朝。京城金陵。商贾方家。
    方铮从沉睡中醒过来。刚睁开眼。就发现有一对黝黑清澈地眼睛盯着他。
    这双眼睛大大地。圆圆地。无辜地。一眨不眨地凝视着他。方铮被盯得头皮有点发麻。
    “喂。看归看啊。不许乱动。就在那儿待着。乱动小心我翻脸啊。”方铮跟这双眼睛地主人示之以威。
    “……”
    “嗯,如果你现在出去,我可以考虑晚上请你吃宵夜,很丰盛哦。”诱之以利,有时候是最简单,最实用的方法。
    “……”
    “好吧,看在本少爷我病体如此衰弱的份上,能不能请您老人家出去?我保证,绝不再纠缠小绿了,好不好?”诱之以利无效的话,动之以情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
    “妈的!老虎不发威,你当本少爷是病猫?给我滚出去!再不滚信不信本少爷让你变成锅里的菜?”方铮受不了了,高声喝道。
    眼睛的主人终于感受到方铮那凌厉逼人的杀气,高傲的抬起下巴,不屑的瞟了方铮一眼,趾高气昂的出去了。
    方铮松了一口气,轰然倒在了床榻上。
    刚才出去的那位,简直不是人!
    事实上,它确实不是人。它名叫大黄,正确的说,它是一条中华田园犬。说得更具体一点,它是一条身材魁梧,四肢发达,被训练成专咬人脖子的中华田园犬,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条狗不怎么喜欢方铮,同样,方铮也不怎么喜欢它。令人扼腕的是,大黄的武力值明显高于他,所以,尽管方铮身为它的主人,却无法驾驭它,更甚者,还要躲着它。——大黄没城府,不懂隐藏它的喜怒哀乐,它喜欢的人,它会在你面前摇尾乞怜,极尽谄媚之能事。若是它不喜欢的人,没准会扑上来咬断你的脖子。方铮这种人属于后者。
    “功高震主啊!”方铮在心里哀叹着。功高震主又能拿它怎样?赐它三尺白绫,它也不会老老实实的上吊啊。
    “少爷,您该喝药了。”小绿端着药碗递到方铮面前。
    小绿是方铮的丫鬟,贴身的那种。到今天方铮都没闹明白,贴身丫鬟跟丫鬟有什么区别,开始他还以为是伺候吃穿,然后晚上给自己暖床,并且主动陪睡的那种丫鬟。
    按正常逻辑来说,这么理解没什么不对。可事实证明他错得离谱,小绿并不跟他住在一个屋子里。她住在传说中的天字二号房,就是上楼左拐,右拐,再左拐,再右拐,再朝前走一百步……
    方铮终于明白: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贴身丫鬟住在同一座府里,方铮却没办法仗着少爷的身份占便宜。——那该死的大黄每晚都守在小绿门口呢。
    “不喝,别理我,烦着呢。”方铮看着大黄在围在小绿身边讨好的摇着尾巴,心中没好气,这条狗对他不怎么感冒,却一天到晚屁颠屁颠围着小绿转,这让身为主人的他很懊恼。
    “不行,您不喝药,老爷和夫人怪罪下来,奴婢可担当不起。”小绿很执拗,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紧紧的盯着方铮,流露出绝不退让的神色。
    方铮不耐烦的瞪着小绿,自从他在这个莫名其妙的朝代醒来后,他就发现这丫头不怎么待见他,倒不是说小绿对他这个少爷有什么无礼的举动,相反,小绿执礼甚恭,只是在她恭敬顺服的外表下,方铮却能感受得到她骨子里对他的不屑和鄙夷。何止是小绿,整个方府上下的下人们对他都是这副德行,包括那条叫大黄的狗。
    小绿才十五岁,却出落得亭亭玉立,更难得的是她手脚勤快,方铮的衣食住行全都是由她照顾的。十五岁,换在现代还是在父母的呵护下,无忧无虑,背着书包上学的年纪,小绿却在服侍着方铮这位大少爷的起居了,而且还打理得井井有条。
    “少爷,请您快点喝,小月刚刚传了话过来,老爷和夫人马上就要来看您了。”小绿淡淡的语气,一副你爱喝不喝,后果自负的模样。
    “我……忍!”方铮狠狠瞪了小绿一眼,一咬牙捏着鼻子灌下了那碗黑乎乎的药汤,小绿满意的收拾了药碗退下。
    “好男不跟女斗,等少爷我弄明白了怎么回事,收拾不死你这小丫头片子!”方铮盯着小绿婀娜的背影恶狠狠的暗忖。
    是的,来到这个朝代整整五天了,方铮到现在都还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五天里他一直保持着懵然状态,似乎觉得自己仍在做着一场奇异的梦,庄周梦蝶,真实与虚幻,是一个难以分辨的哲学问题,这个问题方铮思考得很头痛,他的头痛了五天了。
    不太明白是吧?好吧,让我们从头说起。
    方铮原本是二十一世纪北方某城市刚毕业的大学生,中文系毕业。他是一个平凡的人,工人家庭出身,没有声名显赫的父母,也没有海外断子绝孙的表叔表舅留给他亿万家产让他继承。从小到大,他一路平平淡淡的读完小学,中学,大学,谈了两场不算成功的恋爱,毕业后跟所有的大学毕业生一样待在家里待业,周末逛逛人才市场,希望能交到好运气捡着一份吃不饱又饿不死的工作。
    就这样,方铮不咸不淡没招谁没惹谁的活了二十二个年头,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一个晴朗的星期天下午,他手里攥着某岛国著名的两位女优的**人体写真艺术影片,兴冲冲的直奔家中(男同胞们应该能理解这种心情),没想到他走路不留神一头栽进井盖被盗了的下水道里,脑袋撞上某个硬邦邦的东西后便没了知觉。
    不得不说,现代人实在是太缺乏社会公德心了,方铮内心里其实并不歧视小偷这个职业,小说里的楚留香不也是江湖中人人传颂的“盗帅”嘛。可是……你偷什么不好,非得偷井盖?哪怕你偷完了立一块“此处有洞,小心绕行”的警示牌也好呀,偷井盖那孙子忒缺德了。
    接下来的桥段比较狗血。
    方铮醒来后发现场景完全变了,当然,他不会傻得像刚穿越的主角一样,以为自己还在医院,反正他是从没见过如此古色古香的医院,矮足的床榻,精巧玲珑的烛台,紫檀木的圆桌,描金细雕的茶几,还有山水写意的屏风。——哪个神经病会将医院装饰成这样子?
    后来大黄跑了进来,冲着他汪汪直叫唤,把他吓得够戗,可身子软绵绵的动弹不得,正待开口呼救时,一身靓丽的古装打扮,梳着小抓髻的小绿进来了……
    紧接着,整个方府都沸腾起来,下人们交口传递着“少爷昏迷一个月居然醒过来了”的消息。顿时方府上下鸡飞狗跳,狼奔豕突。方铮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儿呢,一位美艳妇人急匆匆进屋,二话不说,抱着方铮便使劲儿的哭,哭得那叫一伤心呀。
    妇人还没哭完呢,一位年纪约莫四五十岁的男子快步走了进来,众人都起身叫他老爷。这位老爷神情激动,一把扶住方铮的肩膀,又摸了摸他的脸,还搬着他的脑袋一个劲儿的看,观察得如同毒枭验白粉般细致,只差没将他脸上的肉切一小块下来品成色了。这位老爷仔细端详了半晌,嘴里喃喃道:“天佑我方家,天佑我方家……”
    当时方铮也吓坏了,你想呀,处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面前围着一群完全陌生的古代人,又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老爷,抱着他脑袋神神叨叨,换了是你,你会不会害怕?
    饶是方铮性子开朗,容易适应环境,也被眼前的场景吓得手足无措,怔怔不敢发一语。
    楞神了许久,望着一脸惊喜,连声念佛的老爷和夫人,和他眼前不停穿梭忙活的下人们,方铮终于想到了一个词儿——穿越。
    “穿越”是个挺流行的词儿,从科学的角度来解释,穿越大概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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