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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章

金牙海盗-第2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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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琉球、渤泥诸国互市,俱在广州设市舶司领之,正德时移于高州之电白县,嘉靖十四年,指挥黄庆纳贿,请于上官,移之濠镜,岁课二万金”。⑧
  从黄琼(或黄庆)纳贿。把市舶司移设于澳门表明,三十年代广东政府的海禁已经松弛下来。但对海盗商人仍有所提防J不许外国商人进入广州,也不许他们在澳门长期居留。当每年夏秋之间,外国商船乘风面至的时候,“守澳官权令搭蓬栖息,待船出洋即撤去之。”⑨葡人当然不以此为满足。。
  四十年代末朱边在浙闽沿海地区厉行海禁,驱逐海盗商人,铲子殂民据点。葡人立足不住,—纷纷逃离浙闽沿海地区,窜至广东香山的浪白澳。但浪白澳偏处一隅,附近海面风浪险恶不利于贸易。于是葡人极力钻营门路,企图混入澳门,1553年终于通过贿赂广东海道副使汪柏,获准在澳门岸边搭棚暂住。据郭斐的记载:“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艄夷芦潦镜者,托言舟触风涛缝裂,水湿贡物,愿借地晾晒。海道副使汪柏徇贿许之,仅蓬累数十间。”⑩
  贿赂汪柏的所谓“舶夷”,就是葡萄牙远征日本舰队司令苏萨率领的商船队。据苏萨于1556年1月15日写给葡萄牙路易斯亲王的信称:他在1552年乘商船来到广州。会见海道副使,衷示愿意缴纳商税,请求允许在各个港口贸易。并一再声明他们不是佛郎机人。海道副使告诉苏萨,贸易的事要等到第二年才能批复。在等待中国政府作出决定期间,苏萨告诫葡人千万不要惹事生非,以免遭到中国的驱逐。苏萨最后写道:“我就这样订立了和平协议,并办妥了在中国贸易的各项事宜。于是许多人做了买卖,并有若干人利用这个机会安全地到广州城和别的地方去自由做买卖,通行无阻。”@
  苏萨在信中没有说明蕾人是通过什么渠道与汪柏拉上关系的。对此,郑舜功的著作中的一段文字却有所提及。他写道:“岁甲寅(嘉靖三十三年即1554~),佛郎机夷船来泊广东海上。比有周鸾号客纲,乃与番夷冒他国名,诳报海遭。照例抽分,副使汪柏故许通市。”
  综上所述,葡人于1552年来到广东沿海,假冒别国名义,多方奔走钻营,终于通过周鸾贿赂汪柏,准其缴纳货税。在广东各个海港贸易,这样在1553~1554年间,葡人获得了在澳门贸易和上岸暂住权,从而实现了占领澳门的第一步骧。
  二
  葡人获准在澳门贸易和上岸暂住后,趁机大兴土木,建造房屋。“初仅蓬累数十间,后工商牟利者始渐运砖瓦木石为屋,若聚落焉。自是诸澳俱废,濠镜为舶簸矣。”⑩一般认为,澳门居留地形成于1557年,据葡萄牙海盗船长中托说:1557年广州官吏因本地商人的请求,在这个时候把澳门港给我们,现在靼们还在其地经营。该处当时是一个荒岛。我们在那里建筑房屋,使成为一个美丽的城市。”中国记载的居留时间也大体如此,据明朝万历四十五年五月两广总督周嘉漠,巡按田生金的奏疏。以及兵部对奏疏的批复都提到:“澳夷去故土数万里,居镜澳六十年。”⑩按万历四十五年即1617年,上推六十年,正好是嘉靖三十六年,即1667年。
  庞尚鹏于1564年的奏疏中谈到葡人筑屋居住时说:“近数年始入潦镜澳居住,不逾年多至百区,今殆千区以上。”⑩所谓“区”,是指小屋。葡人从1557年至1564年间,已在澳门建造了一千座房屋。使其变为初具规模的港口小城。葡人建屋事先未经中国政府认可,但中国官员受贿而不予制止。正如俞大猷所说:“商夷用强梗法盖屋成村。澳官姑息已非一日。”⑩受贿者除海道副使汪柏之外,上至两广总督,下至守澳官,都受过俩人贿赂而对其非法活动给以纵容。葡人自己也承认曾经大量贿赂中国官员,他们向葡萄牙国王报告说:“为了维持我们在此地的居留,我们必须向异教的中国入花费很多。”⑩
  中国人民强烈反对葡人占住澳门。人们对“)’州香山郊关之外,遂为鬼国异城之区。”⑩的情况忧心忡忡。对葡人“凌辱居民,蔑视澳官”的器张气焰,无比愤慨。他们认为澳门葡人聚集愈来愈多,将会出现“拥众入据香山,分布部落,控制要害,鼓噪直趋会城”的危险形势。因此强烈要求政府“早为万全之虑。”@而当时明朝政府对葡人的政策存在分歧,有三种不同意见:
  一是允许葡入居留澳门,但加强管理防范。一方面,“于澳门狭处,用石填塞,杜番舶潜行,以固香山门户”,另方面设关防守。“将澳以上,雍麦以下,山径险要处,设一关城,添设府佐官一员,驻刮其间,委以重权,时加议察,使华人不得擅入,夷人不得擅出。惟抽盘之后,验执官票者,听其交易,而取平马。’
  二是迁移贸易地点,迫使倘人离开澳门,做法分几步,首先“将巡视海道副使移驻香山,弹压近地。”给葡人以巨大压力。然后“明渝以朝廷德威,厚加赏犒,使之撤反而随舶往来,”并明碗规定,“白后番舶入境,仍泊往年旧澳(即浪白澳),肥常贸易,无失其关市岁利。”
  三是用武力把伯入从澳门驱逐出去,许多人激于义愤,大都持这种主张,并且曾经尝试“纵火焚其民,以散其党。”因为准备不足,未获成功。明朝名将俞大猷也曾表示决心“与之大做一场,以造广人之福。”他认为葡人并不可怕,此夥所用兵器,惟一软剑,水战不足以敌我兵之刀,陆战则长枪可以。制之无疑也,惟鸟铳颇精,大谏颇雄,军令一严,冒死一冲,彼白破也。”(21)
  但是总的说来,明朝政府中主张对彻人采取纵容态度的·;势力占统治地位。因此任何主张驱逐葡人的意见都没有被采纳,或表面上采纳而不付诸实行。广东总督霍汝瑕曾经这样说:“建城设官而县治之,上策也,遣之、出境谢绝其来,中策也,若握其喉,绝其食,激其变而剿之,斯下策矣。”(22)这是一种具有代麦性的观点。并且实际上是广东当局所奉行的政策。这种纵容方针与殖民者改变侵略手法大有关系。 《葡萄牙人在被逐三十年后重新回到广东省时,他们完全抛弃了任何武力手段,他们采取了谦卑和恭顺的态度,换句话说,他们在中国采用不同的政策,即近乎拍马屁的贿赂与讨好的政策。”(23)由于澳门的商税可以解决广东官员的薪俸釉军饷开支,直接落入各级官员腰包的贿赂又十分可观。他们不愿实行驱赶葡人的政策。通常是“利其宝货佯禁而阴许之。”(24)1614年明朝批准了粤督张呜冈的奏章。正式宣布允许葡人居留澳门,但对其“申明约束”,并驻军监视动向,平时“毋启衅,毋弛防。”发现葡人“一怀异志,我即制其死命。”(25)此后几百年间,中国政府违本上都奉行这种方针。
  这样葡人在澳门获得了下面三种权利:一、居留权,允许葡人在澳门建造房屋长期居住,但葡人须缴纳地租。租金由香山县负责征收。据香山知县张??的报告说:“澳门为西洋人所住,始自前明嘉靖年间,载在县志。每年仅纳地租五百两。向于十一月冬至前后,照会洋官,由县派拔书差前往澳门征收,附入地丁项内批解藩库投纳,递年列入地丁钱粮奏销。道光二十八年(1863年)以前,均已征收完解清楚。”(26)从葡人交租一事可以看出。三百年问,澳门二直属于香山县管辖之下,葡人只是“僦居者”。·;
  二、贸易权,葡人在澳门经营贸易。把澳门变成它在远东的国耳贸易转运站,十六世纪初葡萄牙垄断了以香料贸易为中心的东西方贸易。澳门是香料贸易航线中的重要基地之一。葡萄牙人的商船队从里斯本启程前来果阿,从果阿出发到马六甲、帝汶而至澳门。再至日本长崎,菲律宾马尼拉。最后船队又回到澳门集中返航。十七世纪初葡人丧失贸易垄断权,主要在亚非地区之间进行转运贸易。它从上述各地以及东非,阿拉伯各国运货至澳门,卖给中国商人,分销各地,又从中国商人购进货物向上述地区出口。由于当时中国政府奉行闭关自守政策,中国的对外贸易便事实上被葡人所垄断。他们在这种转运贸易中大获暴利,但也要向中国政府缴纳商税。“岁课二万金”——每年商税白银二万两。这是中国政府规定的税额。“虽有定额,实无定规”,它既不是由葡人包税,也不是在葡商中摊派分额,而是向前来澳门的葡萄牙商船征收,实际上不一定征满税额,征税又名抽分,即征收货物税。一般“抽其十之二,乃听贸易焉”,1571年(隆庆五年)改为征收船税,.将西洋船定为九等,东洋船定为四等。每当洋船来澳,海关人员便登船丈量,按照船的等级征税,葡人缴纳商税表明,它是在承?中国主权的前提下经营澳门贸易。
  三、自治权,随着葡人居留澳门人数的增多,1560年在中国政府的默许以及监督之下,澳门建立了以兵头、大法官和主教为首的葡人自治机构。还有议事会和驻军,以维持这·;个居留地社会的正常秩序。葡人从一开始就企图对澳门进行殖民统治。但是每当它有危及中国管理权力的越轨行为,便立即受到中国政府封锁港口和停止粮食供应的处罚。葡人为了在澳门的存在和发展,被迫屈服,表示“恭顺守法”。同·;
  时澳门的一切重大事件均听从中国政府审断。
  从以上中国政府在坚持澳门主权的前提下,允许居留澳门的葡人享有一定权利来看,1553年以后的澳门,是一个在中国管辖之下,由葡人经营的贸易特区。(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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