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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淡扫娥眉-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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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算什么字,我自己胡写的。你们既然是比文,总是免不了要提笔的,到时候你只要把这些字随便写上,总该有七成以上的机会获胜……”

“啊……”赵瑟大吃一惊,跳起来问道:“哪能这么容易,万一别人看出来怎么办?岂不是丢死人了,还不如咱们直接认输痛快!”

陆子周靠上椅背,说道:“不妨,这种事情,只要欧阳怜光一个人认输就行了……”

赵瑟迟疑了片刻,终于开口问道:“欧阳怜光自己认输啊……你的意思是说欧阳怜光根本就不屑跟我比,与其狮子博兔,自甘堕落,不如干脆便宜我算了?”

陆子周笑笑,说:“你这么觉得也没什么不对。其实,就算你什么都不写,大约也不会输。我之所以弄这些掩人耳目的东西,不过就是为了让你赢得好看一些。”

赵瑟看着陆子周说这话的神态波澜不惊的,就像说“今天天气真不错”一样,顿时大为不忿,跌到陆子周身上像猫咪一样扯来扯去。她以头轻轻撞着他的胸口,嗔道:“我有这么差吗?你竟敢不站在我这一边!不行,你是我师父啊,我不是欧阳怜光的对手,那根本就是你的错!”

陆子周张开一手把赵瑟挥来舞去的一对儿爪子卡在手里,另一手把赵瑟按在自己的胸口,拂开她蹭得乱七八糟的头发,并没有说话,眼睛望着窗外有些出神。赵瑟便不想动了,窝在陆子周的腿上几乎昏昏欲睡。

这样,赵瑟也就忘记了问陆子周所说的“你这么说也没什么不对”中这个“也”是什么意思。事实上,即便是她想起来了,也没有什么时间问了。因为这个时候,她必须去梳妆打扮,之后,她和她的子周就必须一起去参加楚王夫妇的晚宴。

“唉!明明明天就要和欧阳怜光一分上下了,我为什么还得去赴这种无聊的宴会?难道她们耍猴之前都不让猴子休息吗?”

起身之前,赵瑟如此这般地在心里哀嚎着叹息。

……

楚王李嘉,当今宣华天子的皇长子,年三十四,皮肤白皙,五官端正。总之,这是个相当无趣的男人,简直可以算作帝室皇子的活样板,实在没什么可说的地方。依赵瑟来看,张芝玉会和这样的男人纠缠多年,真是瞎了一双睿智洞明的眸子。或许,是因为李嘉的楚王身份,他们最后才会终于成婚生女的吧?

至于楚王妃张芝玉,那可是赵瑟的熟人。她的身份数起来当真是不少呢!薛玉京夫君张襄的姐姐,西北大都护、武安侯张玉的嫡女、张氏族长韩国夫人张媛的族姐,皇长子妃,寿春郡主的亲生母亲。把这些身份重合在一起,一开始的时候,颇花费了赵瑟老大一番功夫。然而,不管怎么说,她们都能像久别重逢的闺中密友那样惊喜而激动万分的相处。

在宴会上,赵瑟和陆子周撞见了一个女疯子,并被这个女疯子纠缠了整整一个时辰。

说撞见其实是不确切的。事实上,这个女疯子根本就是在守株待兔,不然不会等他们一入座就猛得冲将上来,令赵瑟和陆子周措手不及。

当然,说这位撞上来的女子是疯子也是不确切的。任何人都知道,疯子是不可能被请进楚王夫妇的宴会的,即便是溜进来也不可能。

那么,很明显,这位被赵瑟私心里称作“疯子”的大姐是上都一位显赫的贵妇人。这位贵妇人的真实身份是皇族的一位翁主——清河翁主,大体辈分上相当于当今天子的表姑。这是一个相当显赫的身份。如果,大郑的公主和所有的郡主——大约十几位吧——都因为什么不可预知的原因死光了,那么毫无疑问,她有资格成为下一任皇帝。与此同时,这位贵妇人的另一个身分可不怎么光彩。

她是大才子陆子周最疯狂的拥趸!

这位清河翁主扯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大约是他侧侍的男子神神叨叨地冲到赵瑟和陆子周的案前,还没等大家看清楚怎么回事,她就开始七手八脚地扒那少年的衣裳。

赵瑟和陆子周齐齐吓了一跳。自从陆子周在上都成名以来,他们也算见多识广,自认为啥样疯狂而不正常的举动他们也可以泰然面对。然而,实在是料想不到,竟然真有疯婆娘敢当面去扒男人的衣服。赵瑟本能地想把陆子周扯在自己的身后。当然,凭她的力气,肯定是做不到的。其实,赵瑟觉得,这疯婆娘如果去扯陆子周的衣服倒还正常一些。毕竟,陆子周的衣袖的确是被热情似火的女人们扯破过。

“陆郎!陆郎!你看!怎么样?你的诗纹在这里比写在什么衣角出色多了吧?”那疯婆娘,赵瑟这会儿认出来了,是清河翁主,三把两把将自己身边的少年剥了个精光,指着他的身体得意的炫耀,眼睛里闪着非同一般的光彩。

赵瑟和陆子周这才迟疑着转头去看那赤身裸体的少年。果然,那少年白玉凝脂一般的肌肤上以浓墨狂草书写了一首诗。笔锋苍劲,笔势潇洒,显然出自名家手笔。在仔细一瞧,诗是纹上去的,正是月前陆子周在徐国夫人府所做的一百二十句的长诗。

一时之间,赵瑟真有一种像晕过去的冲动。她是真不知道该和这位清河翁主说些什么了。这女人,说她是疯婆娘真是客气了!谁这么倒霉啊!傢给这种女人……

这一场大热闹立时引来无数人的围观。清河翁主两眼放光,滔滔不绝地讲述着自己是如何被陆子周陆大才子的长诗惊艳到,如何觉得把陆郎的诗写在衣角还不尽善尽美,如何想到在美貌少年吹弹可破的肌肤上纹绣陆郎的长诗,又是如可费尽心思的挑选娇嫩的肌肤,如何历尽千辛万苦找到能干这活儿的纹身师傅等等……

众人啧啧称奇,赵瑟却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别说与有荣焉,连瞧都不好意思瞧陆子周一眼。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怎么着,有好些个女人,摸索着那少年的皮肉都说自己回去也照样纹一个在最宠爱的侍子身上。更可气的是,一些年少的公子也要跟着凑热闹,说是要挑一两句纹在手臂,或者后背,或者胸前。

赵瑟想,要是明天上都真开始流行这个,那她真可以找根绳上吊去了……

熬过了漫长的仿佛好几辈子一般的一个时辰之后,他们终于把清河翁主这位“疯疯”还有她牵着的“小可怜”打发走了。他们又在晚宴上耗了一会儿,便以“明日还要参加轻飏郡主的品诗会,需早些回去安歇,养精蓄锐”为由告辞了。

向楚王夫妇告辞的时候,楚王妃有些张芝玉讶然地说:“阿瑟妹妹这就要走吗?时间还早呢!不如在留些时候吧!秀侯可能一会儿就要来了哦……”

“秀侯……”赵瑟有点反应不过来,张口问道:“哪位秀侯?”

“还有哪位秀侯?‘我本瑶台青帝子,自云阆苑谪仙人’的‘瑶台谪仙’李六尘哪!难道大郑还有第二个秀侯不成?”张芝玉目光流转,似笑非笑地望了陆子周一眼,接着说道,“秀侯很仰慕你家陆郎呢,本来说今晚必要赶来相见。不巧,正好他有位朋友今晚到上都,不得不亲近去接。下半夜必然会过来的,阿瑟妹妹和陆公子便多待一阵吧?”

赵瑟浑身不由自主地打了个激灵。秀侯李六尘是什么人,以前她不清楚,如今可是如雷贯耳。秀侯李六尘是和自己的小表叔筝侯李六水并称为“帝室双壁”的男人。筝侯六水自然是因为他冠绝当代,比之谢十七毫不逊色的绝世琴艺。而秀侯六尘,却是因为他的绝世容貌。

虽然没见过真人,据说,秀侯李六尘乃是比女子还要美貌的男人。并且,还是全大郑有断袖龙之好的男人们梦中的仙子。仍然是据说,男人只要看他一眼,便要被他迷得失去魂魄,变成他素纱衣袍下不二之臣。

这样一个男人,赵瑟躲还来不及呢,哪敢等着他来找麻烦。自然,她就更不敢让陆子周和他照面了。赵瑟赶忙客气几句,找了些自己都有些看着不像话的借口敷衍过去,不知怎么拉着陆子周仿佛落荒而逃地去了。

张芝玉在他们的身后留下了一串儿爽朗的笑声……

尽管远比平时出来的早,走到内城宽阔的朱雀大街时,仍然已经是半夜了。

听着随侍骏马的马蹄踏在青石砖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在寂静的黑夜里传递,赵瑟突然有了散步的兴致。如此雅事,陆子周也是乐意奉陪的。

十月底深秋的夜晚已经很凉了,赵瑟和陆子周挽着彼此的手臂走在宽阔而安静的路上。地面上铺着很厚的一层的落叶,偶尔踩上去会发出沙沙的响声。如果不踩在落叶上,他们的脚步声也会清晰如特特的马蹄。骑奴们统一下马,牵着马的缰绳默无声息地远远跟在他们身后。

赵瑟有点冷,微微颤动着身体。团子拿了一个披风想给她罩上,赵瑟摇摇头,推开团子。陆子周似乎无可奈何地笑了笑,脱了自己的外袍给赵瑟披上。赵瑟便满足地靠在陆子周的身上。

其实,这个时侯,赵瑟私心希望,这条路永远都走不到尽头。而所有的事,似乎都体察了赵瑟的心意,不仅走得很慢,而且一声不出,生怕破坏这完美的气氛。

就在这个时候,一声琴弦声响,霎时间如挑破云层般勾起一段又疾又促的乐曲。曲子隐隐有金戈铁马之声,时如疾风骤雨,时如云开雾散。若十面埋伏,又若大江东去。天地间顿时有一种天下英雄谁敌手的豪迈。赵瑟和陆子周都停下步子,举目四顾。

琴声响过一阵之后,一阵豪迈而圆润的女声破空而来,合着琴声唱道:

少年负胆气,好勇复知机。

仗剑出门去,孤城逢合围。

杀人辽水上,走马渔阳归。

错落金锁甲,蒙茸貂鼠衣。

还家行且猎,弓矢速如飞。

地迥鹰犬疾,草深狐兔肥。

腰间带两绶,转盼生光辉。

顾谓今日战,何如随建威。

“好一个‘杀人辽水上,走马渔阳归’啊!”赵瑟忍不住击掌赞叹道,“大好男儿当如此是!子周……”

赵瑟转头去往陆子周,却在陆子周的脸上发现了前所未有的落寞。落寞中有着一种深切的哀伤。赵瑟顿时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是好。她想抚陆子周的脸,又想抱住他,安慰他,可是却又不知该如何说起。

陆子周仿佛没怎么注意赵瑟的手足无措,自顾自的从骑奴手中取过马缰,翻身上马,策马疾驰而去。那骑奴呆呆地长大嘴巴,就由着陆子周这样去了。赵瑟情急之下也顾不上责怪侍奴,抢过另一匹马追赶过去。因为上马太急,裙摆下面尽被撕扯破了,露出多半截腿来,她也没注意。

“子周……”赵瑟的呼叫中充满了忐忑,与豪迈奔放的曲调与歌声大不协调。

陆子周在长街的尽头勒马回身,发出一声仿佛清啸一般的呼喊。而马儿,因为勒得太急,仰身腾空前蹄,发出一身嘶鸣。

这一刻,琴声,歌声,陆子周的清啸声,马的嘶鸣声融为一体,是如此的和谐,以至于赵瑟不得不停下马,止住呼喊。

过了好一阵子,赵瑟才来到陆子周的身边,而琴声和歌声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首诗……”陆子周低着头,像是给自己说,也像是给赵瑟说,“是我六年前做的,也是我所做的最后一首诗……是送给东北巨匪白眉郎的。可惜,没过多久他就被剿灭了……就是我这首诗让他成的名……以后,我再也不做诗了……”

赵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陆子周似乎自嘲地一笑,抱过赵瑟,把她放在自己的马鞍上,就这样两人一骑消失在长街尽头……

元元

怀着极为忐忑不安的心情,赵瑟挽着陆子周的手臂踏进轻飏郡主坐落于皇城兴庆坊内恢宏气派的宅邸。由于正在想心事的原因,她被雁翅般排在大门两边的十六名司仪齐声发出的通传声响吓了一跳。

这个时候,太阳才刚刚垂落到钟楼楼顶的位置。黄昏还没有过完,黑夜还没有来临。作为本次宴会的绝对主角之一,赵瑟的确是到场得稍微早了一些。这固然是因为赵瑟不大愿意在万众瞩目的情况下缓缓步入与欧阳怜光遥遥相对的战场,同时也是因为祖父大人崔景之的要求。

宣华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四这一天,除去赵瑟与欧阳怜光那场近乎玩笑一般的比试,同时也是河东观察使曹文昭的长公子曹秋何正式在上都露面的日子。三天之后,也就是宣华二十三年的十月二十七,他将被皇帝郑重其事地在含元殿册封为食邑三千户的宜春侯。尽管这个爵位在上都不算什么,并且在二十四日的当夜,曹秋何实际还只是一个从四品上的轻车都尉,但他毕竟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河东十数万悍卒的态度,即便是皇帝陛下也不得不谨慎对待。

按照祖父大人的要求,赵瑟需要趁这个机会和曹秋何闲聊几句,如果能勾引地他愿意投怀送抱自然就更好了。

本来,这个活儿该由她的祖母大人或者祖父大人来干的,但今晚,他们恰好有一些更重要的事要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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