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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紫贝壳-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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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书桌中间的抽屉,他取出一叠稿纸,开始在夜雾中整理著自己的思想。中学时代的他,曾经发狂的想成为一个艺术家,徒劳的学过一阵子速写和素描。到了大学时代,他又爱上了音乐,狠狠的研究过一阵贝多芬和莫札特。结果,他既没成为艺术家,也没成为音乐家,却卷入了商业界,整天在金钱中打滚,所幸还保留了看书的癖性。到近两年,他竟开始写作了。他曾用“默默”为笔名,自费出版过一本名字叫《遗失的年代》的小说,这本书和他的笔名及书名一样,在文坛上连一点涟漪都没有搅起来,就“默默”的“遗失”在充斥于市面上的、五花八门的文艺著作中了。他并没有灰心,对于写作,他原只是一种兴趣和寄托,说得更明白一点,他只是在找寻另一个自己,另一个几乎要“遗失”了的自己。所以,尽管没人注意到他,他在夜深人静时,却总要写一些东西,而从这一段时间里,获得一种心灵的宁静与和平。

啜了一口咖啡,又喷出一口烟,他沉思的望著那在窗玻璃上漫开的烟雾,思想有些紊乱而不集中。为什么?总不应该为了范伯南那一句不相干的话而沮丧呀!只是,那个女孩会对他怎么想呢?女孩?她已经不是女孩了,她结婚都已五年。但是,她怎么还会有处女一般的畏怯和娇羞?如果不用那过份艳丽的红缎子把她包起来,她会是一副什么样子?

吐出一个烟圈,再吐出一个烟圈,两个烟圈缠绕著,勾划出一个模模糊糊的脸庞来——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有怯怯的眼睛和惶恐的神情,谁惊吓了她?

早晨,是夏家最紊乱的一个时刻,两个孩子起了床,小的要上幼稚园大班,大的在读小学二年级,漱口、洗脸、穿衣服、书包、铅笔、练习本,闹得一塌糊涂。这时的夏梦轩一定还在床上,阿英在厨房里忙早饭,美婵则夹在孩子的尖叫声中尖叫,她的尖叫声往往比孩子还大。

“哦呀,小枫,你的书包带子断了,怎么办呢?快叫阿英去缝!”“糟糕!小竹,你的围兜呢?去问阿英!手帕?老师说要带手帕?带点卫生纸算了!不行?不行怎么办?去问阿英要手帕!”“什么?小枫?你饿了?阿英!阿英!赶快摆饭出来呀!”

“慢慢来,慢慢来,小竹,你要什么?你的剪贴簿?谁看到小竹的剪贴簿了?”“哦呀!你们不要吵,当心把爸爸吵醒了!”

“什么?小枫?你不吃饭了?来不及了?那怎么行?阿英!阿英!饭好了没有?”“怎么了?小竹?别哭呀!剪贴簿?阿英!小弟的剪贴簿那里去了?”梦轩翻了一个身,把棉被拉上来,盖在耳朵上。昨夜睡得晚,疲倦还重压在眼皮上。但是,外面闹成一团,却怎样也无法让人安睡,孩子的吵声哭声,美婵的尖叫声,和阿英跑前跑后的“咚咚咚”的脚步声。好不容易,小竹被三轮车接走了,小枫也吃了饭了,外面安静了下来,他把棉被拉下来,正想好好入睡,一阵小脚步声跑进了屋里,一只小手摸住他的脸,一张小嘴凑在他的耳边,悄悄的说:

“爸爸,别忘了你答应我的,晚上要早早回来陪我们玩哦!”再也忍不住,他用力的张开了眼睛,望著小枫说:

“一定!”孩子堆了一脸的笑,背著书包跳跳蹦蹦的走了,到了房门口,还旋转身子来叫了一声:

“再见!爸爸!”终于安静下来了,梦轩裹好了棉被,这下可以好好的睡一觉了。但是,美婵走了进来,在床沿上坐下,她找了一把小锉刀,一面锉著指甲,一面说:

“梦轩,你是睡著的还是醒的?如果你是睡著的,我就不吵你。”梦轩不哼声,表示自己是睡著的,可是,美婵自顾自的又说了下去:“你昨天几点钟睡的?我一点都不知道,我是十点钟不到就睡了,昨天电视里有宝岛之歌,那个矮仔财真把人笑死了。喂!梦轩,你听到我吗?”紫贝壳4/44

她要告诉他的就是这个吗?梦轩不耐的翻了一个身,打鼻子里哼了一声,这一声已经够了,美婵热心的接著说:

“你是醒著的?是吗?梦轩?你答应今晚带孩子出去玩,是不是?我们去看场电影吧,我好久都没有看电影了,我们去看‘棒打鸳鸯’好不好?是根据绍兴戏改编的。”

棒打鸳鸯?这是个什么鬼电影?他听都没听说过,也懒得开口答腔。美婵并不需要他说话,她依然一个劲儿兴致勃勃的说著。美婵最大的优点,就是永远能够自得其乐。以前贫穷的时候,她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然后坐在厨房里,对著一锅焦饭发笑。孩子刚出世,她把尿布放到饭桌上去了,奶瓶塞进了自己的嘴里(她永远是那样手忙脚乱的),等到发现了错误,就对著孩子哈哈大笑。她好像永不会忧愁、烦恼和紧张,对于好消息,她一概轻易接受,并且欢天喜地的渲染它。如果是坏消息,她有一种消极的抵抗法,就是根本不接受。她会皱皱眉说:“那有这样的事?你在骗我吧!别告诉我,我不相信这些!”

这就结了,随你再跟她怎么说,她都不听你的。可是,一旦她非接受不可的时候,她会手足失措得好像世界末日一样,眼泪鼻涕全来了,满屋子转著喊“不要活了!”她就是这样一个天真、善良,而头脑简单的女人。梦轩对她了解很深,因此从不把外界的烦恼,或者公司的业务讲给她听,知道她既无兴趣也听不懂。他们的经济情况好转之后,美婵也十分容易的接受了,而且立即倚赖起下女来。但是,她并不像一般女性那样,学得浮华、虚荣,或者在牌桌上磨去时间,她还是原来那个她,懒懒散散的、随随便便的、快快乐乐的。

“棒打鸳鸯!”她还在继续她的话题:“这准是一部好片子,我告诉你。它融歌唱、爱情、打斗于一炉,报上登的。还香艳、刺激、哀感、缠绵……哎!一定好看极了。广告上还说,要太太小姐们多带手帕呢!”

他体会过无数次和她一起看电影的滋味,知道“多带手帕”真是件重要的事情,她自己是个乐天派,偏偏喜欢看些哭哭啼啼的片子,而且,每次她都比剧中人更伤心,哭得唏哩哗啦像黄河泛滥,常常引得前后左右的观众都宁可放弃电影而来看她,使坐在一边的梦轩面红耳赤,如坐针毡。何况,她的泪闸是不能开的,一开就收不住,等到散场之后,她还会伏在前面椅背上嚎啕不止。所以,对于陪美婵看电影,梦轩则一向视为畏途。“怎么样?”美婵把指甲刀丢到梳妆台上,没有丢准,落到地板上去了,她也就由它在地板上躺著。“我们就说定了,晚上你回家吃晚饭,我们看七点钟那场棒打鸳鸯!”

这可不是能够说定的事情!棒打鸳鸯?谁要看什么棒打鸳鸯!但是,他太倦了,晚上的事,晚上再说吧!他现在只想好好的睡一个早觉。蠕动了一下身子,他把头深深的埋进枕头里,嘴里含糊的“唔”了一声。美婵从床沿上站了起来,轻松的说:“好了,我不吵你睡觉。”向房门口走了两步,她又站住了,忽然想起一件事情。“哦,顺便告诉你一声,昨天我姐夫来了,他很急,说是缺一笔款子,等著要还人,他家的彬彬又生病了,贤贤的脚摔伤了,怪可怜的!他急著要跟我们挪一笔钱用,我找了半天,还好你没把书桌抽屉钥匙带走,刚好里面有一张签好字的支票,我就给他了!”

“什么?!”梦轩吃了一惊,突然醒了过来,从床上跳了起来,瞌睡虫全跑到窗外去了。“你说什么?什么支票?”

“你签好字的支票呀!”美婵张大了眼睛:“你这么紧张干嘛?”“票面是多少钱?”“唔,我想想看,是……一万五千五百,不对不对,是两万一千五百……”“我知道了,”梦轩打断她:“是一万五千两百元,是不是?有没有抬头的?”“抬头?”美婵愕然的问:“什么叫抬头?你知道我对支票是根本不懂的,我拿给姐夫看,他说好极了,就拿走了。”

梦轩从鼻子里重重的呼出一口气来。

“美婵,你算是有钱了?一万五千元就随便给人?连问都不问我一声?你的手面也未免太大了吧?”

“怎么,”美婵的嘴唇噘了起来:“他是我的姐夫嘛,难道要我见死不救?”“我知道他是你的姐夫,可是他们可没有到要死的地步,你那个姐姐穿得比你漂亮多了,家里用上两个佣人,却到处借钱过日子,算哪一门?你知道我这笔钱是今天马上要付出去的,我并不是有一大笔钱可以放著不动,我的钱要周转,你懂不懂?”“不懂!”美婵的嘴翘得半天高:“他们都知道我们现在有钱了,有钱就不要穷亲戚了!”

“胡说!美婵!”梦轩不耐的说:“你知道这一个月他在我们这里拿走了多少钱?月初拿五千,月中又是三千,现在再拿去一万五,一个月就拿走了两万多,我再阔也养不起你这门穷亲戚!”“他又不是不还,他不过是借去用一用,有钱就还我们,你那么小器做什么?”“哦?我还算小器?”梦轩有了三分火气:“美婵,你讲讲理行不行?你姐夫拿走的钱什么时候归还过?如果数字小倒也罢了,数字越来越大,我是凭努力挣出来的事业,禁不起他们拖累,你懂不懂?而且,他们救得了急,也救不了穷,你的姐夫整天游手好闲,酒家、妓院里钻来钻去,难道要我们养他们一辈子?他好好的一个男子汉,为什么不去找工作做呢?”“他也做过呀,”美婵嗫嚅的说:“他倒楣嘛,做什么事就砸什么事,人家不像你这么运气好嘛!”

“运气?”梦轩气冲冲的说:“假如我和他一样,整天生活在酒家里,看我们的运气从哪里来!”

起了床,他开始满怀不快的换衣服,碰到美婵,根本就是有理说不清,她待人永远是一片热情,但是,随随便便把支票给人的习惯怎能养成!“总之,美婵,你以后不许动我的支票!”美婵的睫毛垂了下来,倚著梳妆台,她用手指在桌面上划著,像孩子般把嘴巴翘得高高的。梦轩不再理她,到浴室里去漱口洗脸之后,就拿起公事皮包,早饭也没吃,往门外走去。美婵追了出来,扶著车门,她又满脸带笑了,把支票的事硬抛开不管了,她笑著喊:

“记住晚上陪我们去看棒打鸳鸯啊!”

“鬼才陪你们去看棒打鸳鸯!”梦轩没好气的大声说,立即发动了车子,车子冲出了车房,他回头看看,美婵正呆呆的站在那儿,满脸委屈和要哭的神情。他的心软了,煞住车子,他把头伸出车窗喊:“好了!晚上我回来再研究!”

重新发动了车子,向中山北路的办事处开去。他忍不住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女人!谁能解释她们是怎样一种动物?紫贝壳5/44



午后。珮青忽然从梦中惊醒了,完全无缘由的出了一身冷汗,从床上坐了起来,她怔忡的望著窗子。室内静悄悄的迎了一屋子的秋阳,深红色的窗帘在微风中摇荡。眨了眨眼睛,她清醒了,没有祖父,没有那栋在台风里呻吟的老屋,没有贫穷和饥饿,她也不是那个背著书包跋涉在学校途中的女孩。她现在是范太太,一个准外交官的夫人,有养尊处优的生活,爷爷在世会满足了。但是,爷爷,爷爷,她多愿意倚偎在他膝下,听他用颤抖的声音说:

“珮青哦,你是爷爷的命哩!”

现在,没有人再对她讲这种话了,爷爷走的时候,什么都没有给她留下,只留下了看著她长大的老吴妈,和一屋子被虫所蛀坏了的线装书。那些书呢?和伯南结婚的时候,他把它们全送上了牯岭街的旧书店,她只抢下了一部古装的《石头记》和一套《元曲选》,对著扉页上爷爷的图章和一行签字:“墨斋老人存书”,她流下了眼泪,彷佛看到爷爷在用悲哀的眼睛望著她,带著无声的谴责。多么残忍的伯南呀,他送走了那些书,也几乎送走了老吴妈,如果不是珮青的眼泪流成了河,和老吴妈赌咒发誓的跟定了她的“小姐”的话。但是,跟定了“小姐”却付出了相当的代价,现在的“小姐”阔了,老吴妈的工作却比以前增加了一倍都不止,珮青不忍心的看著那老迈的“老家人”跑出跑进,刚轻轻的说一句:

“我们再用一个人吧,吴妈的工作太重了!”

那位姑爷的眼睛立刻瞪得比核桃还大:

“如果她做不了,就叫她走吧!”

老吴妈不是巴结著这份工作,只是离不开她的“小姐”,她那吃奶时就抱在她怀里的“小姐”,那个娇滴滴的、柔柔弱弱的小姑娘。何况,她在珮青家里几十年了,跟著珮青的爷爷从大陆到台湾,她没有自己的家了,珮青到哪儿,哪儿就是她的家,再苦也罢,再累也罢,她可离不开她的“小姐”!

珮青下了床,天晴了,秋天的阳光是那样可爱!梳了梳那披散的长发,系上一条紫色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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