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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藤井树言情小说合集-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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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尔,大家都叫我尼尔。」我说。
    「尼尔?哪个尼?哪个尔?」
    「尼姑的尼,尔雅的尔。」
    「这是你的本名吗?」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只是我自从出娘胎到现在,从来没有人叫过我的本名,每个人都叫我尼尔。」
    「喔?真的吗?」她很惊讶的说,「那你小学的时候老师是怎么点名的?」
    「叫尼尔啊。」
    「国中的时候呢?」
    「叫尼尔啊。」
    「那高中的时候呢?」
    「也叫尼尔啊。然后大学也是,现在也是。」
    「呵呵呵,你怎么知道我要问大学的时候呢?」她又呵呵呵的笑了。
    「我很好奇,」她说,「那你怎么登记你的户籍?身份证上又是什么名字呢?」
    「身份证上的名字是我的本名啊,户籍当然也是。」
    「那你被警察临检的时候呢?他们不会叫你的名字吗?」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在临检的时候被叫过全名。」
    然后她就开始了,像个孩子的好奇心被打开了一样,她霹雳啪啦问了一堆没完没了,「那同学会不会恶作剧叫你全名呢?那邻居呢?亲戚呢?总有比较不熟的亲戚会叫出全名吧?那兄弟姐妹呢?你没有兄弟姐妹吗?你当兵的长官们也没有吗?」
    当兵的长官们?
    「对!当兵的长官们,军中点名一定是叫全名的嘛。」
    她这么一说,我大笑了起来,「当兵更没有人叫我全名了。」我说。
    「为什么?」
    「我们非得在这个话题上周旋吗?」
    「是不用,但是我很好奇啊!」
    「就别好奇了,吃东西吧。」
    尾牙的菜开始送上桌来,因为我一直没有要解除她心中好奇的意思,所以她也没再继续问下去。不过,关於我的名字的话题,倒是每到一个新环境,就都会演出一场追问记。
    当然,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问出答案,所以有人聪明的退而求其次,换了个问题:「那你为什么要叫尼尔?为什么不是欧尼尔?或是艾尼尔?温尼尔?」
    通常,我也只会回答「因为我的名字就叫做尼尔,它不会多加一个欧字,或是艾字,所以,也就不会多加个温字。」
    其实,我不是故意不告诉别人,只是,我还没有说的准备。或者应该说,说的时间还没到。
    然后,到了尾牙最重头戏的部份,就是抽奖。
    奖品小到白玉瓷碗一组,大到重型一五零机车都有,当中的奖项还包括了电冰箱,洗衣机,脚踏车,电视,电脑,比较特别的是菲梦丝塑身体验一期,还有媚登峰专业瘦身学程一期,我在想公司买这两个奖有点踢馆意味,届时不管是公司哪去两位女同事去塑身,不管成功与否,菲梦丝跟媚登峰都难逃被评分的命运。
    我还记得那一年的最大奖是现金十万元,但因为百多位员工的鼓譟呐喊,后来总经理加码五万元,董事长加码十万元,然后各部课的长官也被鼓譟的开始加码,最后头奖是现金三十八万元。
    「天啊……」芸卉把手捧在胸前说,「三十八万元……,这已经比我的年收入还要多了。」
    「不只是你的,还包括我的。」我也羨慕附和着。
    「如果是你被抽中三十八万,你第一件事情会想干嘛?」
    「我是不会有这种偏财运的,所以我连想都不会想。」
    「我想啊……」她开始单纯的作着白日梦,「如果被我抽中这三十八万,我一定要先找个保镳护送我回家,不然,带着三十八万的现金是很危险的事情。」
    当芸卉还在单纯的编着白日梦的同时,头奖已经抽出,得奖人是生产部作业组的一位同事,不过,管他谁得奖,总之,不是我就对了。
    * 嗨,我是尼尔,对,就是尼尔,别想太多。*十年的你 (6) 2004/12/5 08:39#2。 妈妈,和女朋友爸爸替妈妈取了一个英文名字「玛雅」,在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大概是三十五年前,我问爸爸:「为什么取做玛雅?」
    「她是五月生的女神。」爸爸说。
    很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玛雅是个女神,她的名字就是拉丁文的五月,「Maius」,而她掌管春天与生命。
    十九岁那一年,我遇见了我的第一个女朋友,那不是常言的那种触电的感觉,而是一种类似飞翔的刺激。
    我终於了解爸爸心中所谓的女神的真意,那是一种再也无法被取代的地位。
    总公司决定在高雄成立分公司的那一天,我接到一张人事异动命令。在那之前的某个晚上,我和小芊在一家美式pub里面喝酒喝到凌晨三点。我们在九点左右见面约在师大夜市外的全家便利商店,我们走在和平东路上,然后穿越大安森林公园,这之间我们只说了几句话。
    「尼尔,你有吃晚饭吗?」
    有。
    「尼尔,你今天工作累吗?」
    还好。不会。
    「尼尔,你酒量还可以吗?」
    没测过,但应该很差。
    然后,我看她有些紊乱,我是说心绪,而不是衣衫,我没有接什么话,只是偶尔问问「你还好吗?」、「你怪怪的。」、「你不舒服吗?」,她也没说什么,就笑着看我,然后摇头。
    我们走到安和路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多小时以后的事了,她选了一家美式的pub,点了一杯伏特加莱姆,我一开始是喝汽水,但见她越是酒酣,我也想醉一醉。我叫了一瓶海尼根,没想到竟然喝不完。
    我果然不适合啤酒,那是一种适合愁肠的饮料,而我并没有愁肠伴味。
    小芊可不是了,她的愁已经愁到肠胃炎的地步,伏特加莱姆喝了几杯之后,她改叫约翰走路,我觉得这种酒在开消费者玩笑,明明喝上几巡就连站起来都难,偏偏广告不断的叫人「keep 
     walking」。
    Walking?How?Show me please!小芊是被我背着走出酒吧的。我曾经试着想让她在女厕里催吐,但她一口气背出她的身分证字号家里地址公司地址还有电话和分机,最后连我的手机号码都一个个咚咚咚咚的从她口中念出来,不但正确无误还字正腔圆。
    What can I say?我能说什么?我只能顺着她的意思,叫了一辆计程车送她回家。计程车才刚开没多久,她就吐了。我赶紧摀住她的嘴巴,但她的呕吐物从我的指缝中穿出,滴了两滴在后座上。计程车司机很不高兴请我们下车去吐,我很快的拿了五百元向司机赔不是,他的口气瞬间好了起来:「其实干我们这一行的喔,常常都会有客人吐在车上的啦,我们都很习惯啦。」
    说着说着他把五百块收进口袋里,而我只是在心里咒骂,并且为了五百元就可以买到他的服务态度感到悲哀。
    小芊家在五楼,那是一栋公寓,没有电梯。我背着她上楼梯的时候还可以闻到她的呕吐物的味道,还有一身的酒精味。凌晨三点半的公寓楼梯间是很阴暗的,偶尔听得见巷子里的狗吠声,但通常只吠了几秒钟。
    我在小芊的包包里翻找着钥匙时,她突然对我说了声谢谢。我只是笑了一笑说声不客气,然后空气中便开始有一种奇怪的气氛。
    门开了,小芊错步蹒跚的走进去,我说了声晚安,她说了句留下来。
    隔天的MSN上面,我一直在等着小芊上线,我想跟她说昨天晚上我不是故意的,但她的暱称前面的人形一直是深红色的。我打过她的电话,但她没有接,我打她的公司,但她总是很巧的不在座位上。
    后来,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写了封mail,我不知道她会不会看,但我必须抱着希望。
    轻舞飞天郭小芊:希望那天的酒精量足以让你忘记失恋的痛苦,因为我从不曾看见一个女孩可以喝这么多,却还能背出自己的身分证字号的。
    我不知道你怎么了,我在MSN上面等不到你,打电话你不肯接,你的同事也总是说你不在座位上,我不知道你是换了位置还是换了分机号码。
    还是,我该这么说,你换了一颗心呢?
    从来,我们就一直是类似哥们的那种情谊,大学同窗四年,我们总会选上同一堂课,修同一个教授的学分,就连搬离学校宿舍之后我们都住同一栋大楼里,很多「同在一起」的事情让我们有了「不管如何,我回头总会看见你」的信念。就算我们毕业七年了,那信念依然没变。
    我永远记得你是第一个进成功岭看我的人,我的家人甚至都没有你起床的早。下部队那一天,你也是第一个到部队探望我的,我其他的朋友和家人整整慢了你一个礼拜。
    你是云林人,却一个人到台北念书,毕业后一个人留在台北工作,我常跟你开玩笑说你是个里外不一的女人,有着看似简单朴实的打扮,身体里却流着都会女子的血液。其实,我是在讚美你,因为我一直都觉得,一个女孩要只身在台北奋斗,是一件很勇敢的事情。
    而那天晚上,对不起。我说了晚安,而你说了留下。我知道那是你希望疯狂的一夜,但原谅我无法配合你的疯狂。
    明天,我要调到高雄去了。你也知道的,那是我的老家,念大学的时候,我一直都对高雄讚不绝口的,不是吗?
    这次调到高雄,我不知道要待多久,但我希望我回到台北时,你还是一样。
    再见啰,「同在一起」的「哥们」。
    我承认,这个念头在酒吧里就闪过了好几次,我知道如果我留下来的话,我会跟小芊上床。这是标准的都会情节戏码,而且通常发生在本来不太可能会变成一对的两个人身上。
    我留下来了。是的,我留下来了。
    驱使我留下来的原因,是小芊不顾一切的那个吻。
    我想细写那天晚上的情景,我第一次经历那种深刻的紊乱的紧绷的挣扎的情绪,我心里一直有个声音说「尼尔,你知道这会有什么后果。」,「想一想!尼尔,想一想!」
    后果我知道,该想的我也想了。但当时是一种什么都停不下来的情况,包括拥抱,包括吻,包括撕扯对方的衣服,包括急促的呼吸。
    也包括瞬间被引爆的爱情。
    小芊的眼睛闭着,但我知道她还没有睡。天亮了,夏天的太阳总是舍不得让人们多睡那么一会儿。
    「小芊,我该做些什么吗?」
    我笨拙的问了笨拙的问题,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从你送我回家的那一秒钟你就该猜到,这是可能会发生的。」
    她依然闭着眼睛。
    「我知道,但我不认为跟你上床是我的目的。」
    「但这是我的目的。」
    她说,我惊讶,然后全身一阵痠麻。
    「我们都是大人了,」她睁开眼睛,「尼尔,我们都是大人了。」
    「某些事情不是做了就该承担的,现在已经不是五零年代。」
    接着,静了好一阵子。我没有说话,她也没有。
    我起身,穿上衣服,她依然躺在床上,动也不动。
    「我了解你的意思,你刚刚所说的。」
    「真的了解吗?」她说,慢慢的转过头来,「如果你真的了解,就放下你现在心里正在想的。」
    「你觉得我在想什么?」
    「你在想所谓的负责。」
    我哑口,她跟着沉默。
    「你快回去换件衣服准备上班吧。」她说,「你衣服上应该有很重的呕吐味。」
    「那你呢?你不上班吗?」
    「女孩子请假很容易,我可以打电话到公司说我月事不适。」
    天真的亮了,我渐渐听见鸟鸣。转身走向门口的同时,我看见一张照片,小芊倚在一个男孩身上快乐的笑着,我猜,那是小芊的前男友。
    我打开门,正要走出去,小芊叫住了我。
    「尼尔……」
    「嗯?」
    「如果我说昨天晚上的我是你的女朋友,那么,我是你的第几个女朋友?」
    我的天,是不是有个人这么问过我?怎么会?怎么我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可以告诉我吗?」
    「可以。」
    「第几个?」
    「第四个。」
    「第四个?嗯……」
    「你为什么问这个?」
    「因为昨天晚上的你,像个男朋友。」
    「那,我是你男朋友吗?」
    「不,你不是。」
    她推着我出门口,看我下楼,走到三楼时,我听见她关上门的声音。
    坐在回家的计程车上,我接到她的简讯,她说:「尼尔,因为肉体关系而引爆的爱情,不是爱情。」
    载我到机场的人依然是芸卉,在离飞机起飞飞往高雄的时间还有五十分钟的时候,她硬是我要上她的车,而且硬是把我已经摆了一半在计程车里面的行李拿了出来。
    「你是不是不喜欢马自达6?」她说。
    怎么会?我怎么会不喜欢马自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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