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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藤井树言情小说合集-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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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都怪不得的时候,就怪命运吧,就怪天吧。
    只有命运不会反驳你,只有天不会因此而生气。
    怪完了之后呢?就开始反省。
    反省为什么会这样?情况为什么不被控制?事情为什么这么演进?是自己做得不够多?对方配合得不够彻底?是时间点的错误导致最后的伤心?还是根本就是命?
    然后又忘了自己在反省,继续怪天怪地怪命运。
    「我不是在搞笑,我是在把自己的看法讲给你们听!」
    我很认真地对阿居和皓廷说,但他们的眼神告诉我,我根本就是在胡诌。
    好吧,随便,胡诌也好,认真也罢。我只想问,问一个几乎每个人都会想的问题,就是:「爱情既然那么多刺,又何必去碰呢?」
    是啊!明知是多刺的,又去碰,碰了受伤又喊痛,痛了又说自己错,错了再忘又去碰,碰了受伤又喊痛,痛了又说自己错。
    第三部分第3章(1)
    错了又错,一错再错。
    这样的循环无聊得紧,而且戏码如出一辙,只要有对象就可以演,不需要导演编剧灯光制片,也不需要美工创意特效总监,只要记得演「错」事就好了。
    难怪中国娃娃的唱片会卖嘛。「大错特错不要来,污辱我的美……」
    如果说到这里你已经被我说服,那你就错了。因为那教授在即将结束演讲前说了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世上情爱万万千,不屑一顾枉为人。」
    因为这句话,让他在散场之后被大批的听众包围,还有人请他当青少年家庭问题调解师。我数度想突围,都没办法接近他一步。
    直到最后,我在停车场孤注一掷地等待他的出现,他吃力地提着一个手提包走来,那手提包沉沉的,我想大概是听众送的礼物吧。
    「教授,不好意思,耽误你一分钟的时间,有个问题请教你。」我冲上前去,小心翼翼地说着。
    「请说。」
    「美国诗人麦克利许说:「诗本身并非有所意指,存在就是它的意义」,那么爱呢?爱的存在意义是什么?」
    听完,教授看了我一眼,然后笑了一笑,回答了一个让我思考了很久的答案。
    「孩子,这个手提包很重,帮我提一下。」
    他把手提包递给我,我右手接过,但有些吃力,于是我用双手提着。
    「教授,你还没有告诉我答案呢!」
    随着教授走着走着,他似乎没打算告诉我,他不停地往某辆高级轿车走去。
    接着,他打开后行李箱,要我把手提包放进去。他关上了行李箱,对我笑了一笑,然后进了车子,发动了引擎,将车子倒退到我旁边。
    「孩子,我已经告诉你答案了。」
    「教授,你在开玩笑吗?」
    「不,我没有在开玩笑,」他推了推眼镜,「你的右手提不起手提包,左手会帮忙提。」
    他说了再见,踩了油门,我看着车影渐渐离去。教授的答案我听得一头雾水,努力思考其中的意义,但许久我仍无法得到答案。
    直到她的出现,我才开始有些明白,右手提不起的东西,左手会帮忙提。
    ※世上情爱万万千,不屑一顾枉为人。
    周妤萍是我的第二个家教学生,之前我已经说过,她是个功课很好的小女生,只是她的父母亲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家,所以请个家教来陪她。
    「不是要请女孩子吗?」
    当家教中心通知我到妤萍家上课时,我其实是一头雾水的。
    「周先生自己打电话来,又说要男孩子了,而且指名要你。」
    「指名要我?为什么?」
    「天晓得。」
    「天晓得?」
    就这样,我被一个天晓得的指名安排到妤萍家担任她第七任家教老师。是的,你没看错,第七任,七,Seven。妤萍的家教就换了七任,这不禁让我回想起我的第一个家教学生小蒯,他也是换了三个家教老师,第四个才是我。
    「林同学,我跟你们系上的李教授是高中同学,他向我推荐,你是个很不错的家教人选,听说你还出面处理一个家教学生所遭到的暴力事件是吗?」
    原来周先生指名我担任妤萍家教的原因,是因为我的少年事件处理法理论的指导老师推荐,我不知道老师到底跟周先生说了什么,我只知道我的钟点费比以前多了很多。
    只是周先生真的很忙,他只是匆匆见我一面,向我介绍妤萍之后,又匆匆离开家。
    第一次见到妤萍的时候,其实我是很紧张的。除了她是一个女孩子之外,大部分都是我自己的问题,因为我没有跟女孩子单独相处很长的时间过,我很担心自己的言行失当或表现很差。
    「老师你好,请问贵姓?」
    她问候的声音平顺,恰到好处,好象是见新家教的经验丰富所致。
    「我姓林,叫林子学,妳不需要叫我老师,叫我子学也可以。」
    「不好意思,我不习惯直接叫家教老师名字,我还是叫你林大哥吧。」
    她有些勉为其难地说着,我看见她的苦笑。
    「没关系,没关系。」我试着让她感觉自在些,同时也让自己自在些。
    「林大哥,在你告诉我你的原则之前,我可以先说说我的原则吗?」
    果然是有经验的家教学生,跟家教相处到已经有原则出现了。
    「第一,我的功课不需要家教担心,也不需要父母担心,所以你不需要安排进度教我什么,我会自己念书。第二,我不需要任何期考礼物。第三,每天晚上八点半到九点是我练钢琴的时间,这段时间请不要吵我。第四,我不需要任何笑话或故事来消遣念书的无聊与寂寞。以上四点,林大哥清楚了吗?」
    「清楚,而且叹为观止。这些原则是妳本来就坚持的吗?」
    「不是,到第三个家教老师才有的。」
    「每换一个家教,妳就重新告诉他一次?」
    「是的。」
    「我想妳大可以用妳的计算机和打印机,」我指着她的计算机桌说:「把这四点清清楚楚地打出来,并且选择十六或十八的字体大小,印出一张美丽的家教原则,另加护褙增加其精美的程度,每换一个家教,妳就可以省些口舌之述。」
    听了我说的话,她有些讶异地看着我。
    「这是良心建议,不是开玩笑的,如果妳总是一开始就把自己跟家教老师的距离拉远的话,那这张家教原则可以帮妳很大的忙,距离会更远。」
    她没有说话,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我。
    第三部分第3章(2)
    「妤萍吧?」我在纸上写下她的名字,「这么写对吗?」
    「嗯。」
    「妳先不需要感到不好意思或是不自在,我没有挖苦妳的意思。我绝对同意妳的原则,我一一说给妳听。」我拉过椅子,也示意请她坐下来。「刚刚妳爸妈已经有拿妳的成绩单给我看过了,凭良心说,要我来教妳,不如请妳来教我要好一点,我高中时成绩都不一定比妳好。」
    「……」
    「我也不会买任何妳所谓的期考礼物给妳,说实话,我从不知道要买给女孩子的礼物该买些什么东西,所以妳的原则让我省了很多麻烦事。」
    她抿嘴笑了一笑。
    「我每个星期一、三、四、五的晚上六点半来到妳家,就算都没有教妳什么,光坐两个小时也够累了,妳愿意给我半个小时的时间活动活动,我还得谢谢妳。」
    她笑得更开了,我发现她的眼睛很漂亮。
    「最后,请妳一定要接受我的感谢,因为笑话跟故事都是我最最最不擅长的,妳要我说笑话给妳听,还不如叫我去爬树会比较容易一点。」
    「林大哥,你没有原则要告诉我吗?」
    「有,在告诉妳原则之前,能不能先问妳一个问题?」
    「请说。」
    「为什么一定要练钢琴?」
    「因为我爱钢琴,」她像变了个人似的说着:「如果不是为了不让爸妈失望,我什么都不想学,只想学钢琴。」
    「为什么不告诉爸妈妳的想法?」「我说了,但爸爸说弹钢琴不能当饭吃,就算世界上著名的钢琴家千万个,也不一定会出现在我们家,更何况钢琴家是万中选一的,菁英中的菁英,所以他要我认真念书,钢琴当成是消遣兴趣,会比苦学更好。」
    「妳觉得弹钢琴苦吗?」
    「不会,一点都不苦。」
    「好,我告诉妳我的原则,那就是妳在弹钢琴的时候,我要坐在旁边欣赏,可以吗?」
    第一次跟妤萍的相处,在一个融洽的气氛下落幕,当我要离开的同时,周先生也正好回来,他看见妤萍跟在我的后面要送我出门口,很惊讶地说道:「妤萍十三岁就请家教了,但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她会送老师离开的。」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表示我跟妤萍的相处很成功,但我知道在妤萍眼中,我至少跟之前六位家教老师是不一样的。
    带着有些骄傲的心情,我离开了妤萍家,慢慢进入秋天的晚风,浅浅的凉。
    我骑着车子,一个人在回B栋11楼的路上,突然又想起教授所说的,「右手提不起手提包,左手会帮忙提」这句话,我又开始陷入思绪当中。
    在上一集的最后我说了,我遇见一个她,让我开始慢慢体会这句话的涵意,但如果你们以为让我开始体会到这涵意的女孩是妤萍的话,那你们就大错特错了。妤萍只是个十五刚过,十六未满的小女孩,就算她的身高和身材都不像十五六岁的小女生,但她终究是小女生。
    她家住在离妤萍家不远的地方,几乎每天晚上,我都会在那个路口看见她。那是个卖咸酥鸡的路边摊,每天生意都好得不得了。
    记得我只是随意地买过一次,我就对这个路边摊印象深刻。除了东西好吃、老板待人和善、还有个漂亮的女儿,每天晚上都会帮他的忙之外,就是老板只有一只右手,他的左手只有一半。
    「车祸意外撞断了我爸爸的左手,」一次我冒眛地问她,「所以我是我爸爸的左手,我可以减轻他右手的负担。」
    记得上次我问教授「爱的存在意义是什么」,见到这么一个如此接近答案的实例,让我开始慢慢了解……
    「因为我在你身边,所以我愿意为你分担辛苦,也因为你的存在,所以我的辛苦,也会有你为我分担。」
    已故的印度诗人,第一位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东方人泰戈尔在千言诗《漂鸟集》里写过这样的一句话:「爱啊,我得以见你,因为你来时手中燃烧着的痛苦之灯,并且知道你也是有如置身天堂的快乐。」
    所以我想,即使这咸酥鸡摊的老板因为失去了左手而毕生带着痛苦,但因为爱,他的女儿也同时让他感受到有如置身天堂的快乐。
    不过不管我想的是不是全然正确,那都不是重点了。突然我怀疑教授是不是天上的神仙,即使我对神鬼之说非常不屑,但他所说的真的让我有不知如何形容的贴切。
    「世上情爱万万千,不屑一顾枉为人。」
    第三部分第3章(3)
    ※爱有时也会失败,是我们都无法将其当真理来接受的事实。
    ※《漂鸟集》亦如是说。
    再一次碰到徐艺君,是在学校的餐厅里。距离上一次见到她,好象已经有几个月的时间了,我还记得她一个人靠在投币式洗衣机旁边,似乎在心烦着什么,从她的眼神中你几乎可以感觉到她的心事很多很多,多到像一颗化脓的青春痘,随便一挤就会爆开。
    好,我知道我形容得很恶心,但很贴切不是?
    我走到她的旁边,「嘿!七月天,热得要死的午后,一个人在洗衣店里洗衣服,不觉得热到发烫?」我说。
    「是你啊,内裤。」青春痘被我这么一打招呼,她终于回过神了。
    「我叫林子学,不叫内裤。」
    「喔,我知道了,内裤。」
    「妳好象在想事情,想得很入神,连我进来了都不知道,心情不好吗?」
    她看了我一眼,「是不怎么好。」她咬着指甲说。
    「也难怪,这么热的七月天,就算妳一动也不动,皮肤依然会像崩裂的水坝一样,汗水会迫不及待地流出来,心情会好得起来才怪。」
    「我不是因为气温的关系影响心情的,」她撩了一下短衣袖,「是因为一件很低级的事。」她又咬着指甲说。
    低级的事?我很直觉地想到可以被归类为低级事的地方去,但越想越不可能,她应该不是个会看A片的女孩,更何况看A片不会心情不好,更不会让自己心事多得跟化脓的青春痘一样。
    一个不小心脱口而出:「是因为A片吗?青春痘……啊!」我赶紧摀住自己的嘴巴。
    「什么青春痘?」她当然不得甚解。
    「不,我是说,好热,好热喔。」随着我的干笑,有两滴汗水从我的颊边滑到下巴,然后像个勇敢的跳水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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