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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极品女书商-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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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敷药、敷完了再削……天长地久,你大约也苍凉了。

宝刀皱紧眉头:“我听了这话很难受。”

“抱歉,抱歉。”小露红反省。“都是我不好。”

宝刀听她认错,仍然觉得难受。

这种时候只好换一个话题:“你听她们的音乐,对你唱戏有帮助?”

小露红望着宝刀笑。

这话题转得真够生硬的。

不过小露红配合宝刀,曼声道:“天地万物,说到有帮助时,都能有帮助,若说没帮助。就浸到乐缸里也是没用的——我年纪也大了,其实很多时候,靠的是技巧,而非血气之勇了。各种乐器的技巧,包括肉嗓,都有相通之处。可惜肉嗓毕竟比不上乐器。再学,我想我唱到水准之作,也没几年了。好在许多乡野人们也听不出什么水准来,只要个嘹亮,就有碰头彩。名气响更好,唱不唱的,露个面就先得彩——说也奇了,这次来,是简老板特意召我,给我大笔生意做。”

“什么?”

“说让我排几个新本子。也不用唱得多好,随口哼唱就行。掌班正跟他商量着呢,我这会儿才能有空溜出来。”

简竹生意做得好好的,又排什么新戏呢?

呵,想必跟归明远的故事有关。他的故事,帛书太贵用不上,麻纸书抄起来又太麻烦,赫蹄的印刷不便保存,恐怕还是唱戏容易。

宝刀稍许有点失落的想:如果自己还是简竹的弟子,猜中了简竹的路数,简竹会笑着拍拍她头,给她奖励吧?

可惜已经回不去了。

当初离开简竹,她确实是没有多考虑,只是一时闹脾气,皱纸做到一半,就是不想停下来。现在呢,她是真的不想回到简竹身边。

就算知道简竹很厉害、很能干,但他的风格,宝刀不想跟他一起干。拿全邑人都当棋子儿玩……宝刀不喜欢。

她把视线移到外头。

冰林坊的女乐师绿眉娥娥。

小露红刚才说什么?流行起了——绿华黛粉?

粉?

宝刀打个激灵:“画眉不是用黛笔吗?怎么用粉了?为什么要碾成粉?”

“两种不是一样东西啊!黛笔是黛石做的。那黛石描在眉上就能有墨痕,所以可以嵌在笔头上。可是绿华石,颜色虽然漂亮,直接画的话很生涩,所以要磨成粉,才好用。效果好吧?简直——”

“颜色漂亮,那为什么以前一直没人把它磨成粉用呢?”

“唷!”小露红这就不清楚了,想了想,笑道,“大约是不好做吧?”

“为什么呢?现在怎么就好做了?”

小露红这可真的回答不上了:“姑娘您还是问脂粉商人去吧!”

宝刀真的去问了。

大乔手下就有做脂粉的商号,帮她打听,很快清清楚楚:绿华石产自画城,很硬,以前不好磨。但画城如今有了一种新研磨工具,似乎是从未城引进的,又装了什么新的硬石头,于是能把绿华石也轻松磨成粉,这就成了风靡一时的“绿华黛粉”。如今连一些药材商也想问他们进这种工具,好研磨一些比较硬的药材。可惜卖那工具的商人叫价很贵,所以药材商还在观望考虑。

大乔手下也有药铺,他们的考虑是这样的:虽然有的药材是削磨出来效果更好。但用现有工具,也可能削磨啊!就算磨得没有绿华粉那么细……反正都是要炖的。慢慢炖啊炖的,粗一点的颗粒也可以炖出药性,似乎不必像黛粉那样,非特别细不可。权衡成本。还是不进这种新工具算了。等等看。画城工具商说什么那工具里用的研磨石乃是“火钻”,贵得要命。谁知道是真是假?说不定过段时间会降价呢!那药铺买它还有赚头可言。

宝刀听了这些介绍之后,想了又想,去向大乔辞行:“我想西行看看。”

“为了新工具?”大乔显然已经听说了她做的调查。

“嗯。觉城的海麻。比我们的新麻效果都好,就因为被海水泡过,更容易打烂。如果能一开始就把材料磨得很细很料呢?”

大乔注意到她说的是“材料”、而不是“麻”。

“对!这什么一定是麻?我在做皱纸时,就混进了一些草啊什么的,可是它们的成浆效果不够好。有的树倒是可以成浆,但又很难很难熬烂。如果都把它们打得很碎试试呢?”宝刀目光闪闪,“乔老板,你有没有想到未城的——”

“黄麻纸。”大乔道。

黄麻也难以抄造成浆。但是未城却可以用它造出纸来,技术是不传之秘。画城的新工具据说是未城改良得来,莫非都有关连?

宝刀道:“我想去寻寻看。”

“你想清楚。这跟去觉城不同。废网能回收。对觉城也有利,他们当然助你。未城、画城的工具,却都是机密。你去寻,也未必能揭晓。”

“不寻就更难揭晓了。”

“年轻人哪!”大乔叹一声,道。“去吧!”

“多谢老板!”

“谢什么?你自己的时间、你自己的两条腿。丑话说在前头,这种事儿,成功率太低,我不可能答应投资。你要去寻,全用你自己的,工资我也不开给你。”

宝刀顿时吃瘪,想了想:“我存的钱。够不够路费啊……”

“你别太奢侈,路费是肯定够的,过去住几个月也够了。你一边找,一边打工的话,住久些也没问题。只是啊,丑话再说在前头。你要是什么都找不到,回来,我未必再给你留着职位。”

“……是啊。”宝刀叹气,“很公道。”

“你这小姑娘。”大乔看着她,动了真感情。“听我劝你一句,路上遇到什么好男人,别错过,就嫁了吧!万一没挣到钱,好歹也找到归宿,没耽误了不是!你啊,这叫豆蔻梢头,现在不当婚姻是一回事,等过几年,一转眼,就老了!你又不是我们男人,只要事业有成,什么时候也能讨到老婆,别说钱买的,有时候还真是好女人!你们姑娘家,错过时间,就找不到啦!”

宝刀“呃”了一会儿,抓了一会头。

听起来都是好话。可是成家什么的……真的好像还太早、太早。

一子满天涯去找树人,宝刀也觉得好浪漫,轮到她自己,要找一个树人?还是太早。

如果兼思能自愿陪在她身边,天涯海角去遍,走一辈子,似乎也都不错。可是兼思看起来没这意思,宝刀也就不强求。要找别人?更别提了。

她还是抓紧找她老爹最重要!

白顶天可能是避仇而走,宝刀怕走来走去问得太多,反而给她爹招麻烦,所以就只有悄悄的问。这样找人,有多大成功率呢?她也不知道。

找爹真的太难了,所以,她只好努力让自己醒目、更醒目一点,让老爹方便找到她。

“大乔老板,每到一个地方,我都托驿站给你传信。如果有人找到你这里,问起我的下落,你也给我传信哦!”宝刀拜托大乔。

☆、第九章 托人觅鹤影

归明远的小说,绵绵缠缠,化为唱词。

“编成戏了?真好啊。”病榻上的英英轻声感叹。

归明远看着她,一点都不觉得好,只觉得夏天怀孕的女人真惨。

她不能碰冰、不能吹大风,免得伤了身子。但她又不能闷在房间里,免得闷热得晕了。要伺候她,只能把她放在透点风、又不厉害的宽敞地方,旁边地上泼着井水、放一点儿冰,给她沁那么一点点的凉意。

这都是要人伺候的。归明远雇了个婆子,连烧饭什么的一起做了,不叫英英伸手。

说什么“女的怀了野种,男的气不过”的说法,终于静了。

如果不是自己的老婆、自己的种,谁会做到这么好呢?那些人是这样想的。

英英自己知道肚子里的是谁的种。归明远对她这样好,她实在有愧。有时她都忍不住以为:难道这人爱上了我?

可是,难道天阉也会爱人吗?

再说,归明远看她的神情,并不她孩子他爹那种轻怜密爱的眼神……倒总有点紧张兮兮、狠霸霸的,搞得她总怀疑自己做错了什么。

像现在,她奉承归明远,想来总不至于奉承错,归明远偏偏眼神不知盯在哪里、不知想什么,又露出了那种绷得紧紧的阴郁神情,英英又吓到了,缩着头,不敢再吱声,过了会儿,归明远灵魂归窍,匆匆道:“那不算什么。只是叫人家唱点片段而已。”

“有了片段,整篇儿也就快了。”英英尽个好女人的本份,安慰男人。

“哪里的事……我写的那种……要编整篇戏文也不容易。”归明远有自知之明。

戏文是要唱的。或七字、或十字、或三五字,衬着曲调,流水价下去,字眼儿要漂亮,不能太大白话,又不能太粗野,有失体统。还不能太长,否则唱戏的得断了气。

归明远的作品几不沾边,也就是华彩片段能稍微拈出来唱一唱、念一念、比一比,整个故事从头到尾。那是唱不出来的——那得排几天几夜的大戏了。

因了这个缘故,简竹已在帮归明远推动作品流传,归明远也没有太高兴,因为觉得靠这种形式,没有太大前途。

英英只好勉力劝慰他:“简老板很厉害,一定会帮你想好法子的。”

归明远也只好信这个。

“那……”英英开口,欲言又止。

“什么?”归明远问。

英英真说不出口。

“你快说!”归明远等不耐烦了,差点没吼出“有屁快放”。

问题是,这种话,跟慕飞讲不要紧。说不定越讲还感情越好。但对女人可不行。

英英一回身,脖子一缩,彻底啥都不敢说了。

归明远拂袖:女人就是麻烦!不怪他对女人没兴趣,女人真难叫人产生兴趣啊!这个女人,他完全是出于人道主意关怀——好吧。也是按社会风俗,他有了点钱,得成家立业,接进这个女人成家比较方便——总之他就出于好心善意,关心爱护一下,惹得这么憋屈!

憋屈得就像安南的暑天!

归明远受不住这个。英英不说,他也不能摇着她把她的话抖出来。他只好走了。

英英对着床里头饮泣。

以前她没有这样爱哭。怀了孕之后。情绪不一样。

哭了一会儿,归明远粗声粗气的声音响起:“你可以哭完了没有!”

英英吓得把脸埋在枕头里,遮了哭声。

归明远受不了了!

他欺负她了吗?有吗?为什么她脸埋在里头,不怕憋死!

他不得不发怒:“你要憋死了,一群人又要跑来跟我问长问短!”

上次那些姑婆们,他心有余悸。无论如何都不想再遭遇一次。

英英满脸泪痕赶紧把头拔出来,强忍眼泪,却忍不住抽答:“对、对不住先生……”

上次原是她害他:他好心帮她*,可惜手艺太差,鸡肉和鸡汤。都糟透了。她本来胃口就不好,无法入喉,又不敢直接给归明远提意见,只好先放到一边,等晚上,想悄悄泼了,被归明远撞见,吓得摔了碗、也摔了跤,顿时眼冒金星、不省人事,好歹被洛月救活。院里女人们嘈杂,洛月抿了抿唇,挂笑出去道:“归先生,大喜!夫人母子平安。夫人正叫您哪!先生还不去看看?”

院里女人们暂时收敛。洛月给英英使眼色,英英晓得厉害,反复向归明远道谢赔罪,演出些夫妻和睦举案齐眉的模样,才算释了众人的疑。

若是英英当时就一命呜呼,归明远得吃官司!

想到这里,英英都心惊肉跳:平白无故,无亲无谊的,人家把她这个双身子女人,接到家里来,费银费米的养着,就已经够意思,若再吃上官司,她造多大的孽,如何赔得过?

“先生放心。”英英咬咬牙,“妾一定将养好身子,再不出状况,连累先生!”

“那是最好。”归明远听了一半儿欣慰、一半儿不太信。

“等养下小孽种,若先生不喜欢,妾就带着躲得远远的,不碍先生眼。妾这贱身,也不会一直连累先生。等度过这日子,这贱身子能劳作了,就自己劳作赚钱,不给先生再添麻烦。”

“你能赚几个钱。”归明远听了就冷哼,“你又能吃几个钱!”

英英被堵回去,心里更郁闷。

若说他恨她吧,他桩桩举动,都是为她好,话里话外也颇有恩情。若说他爱她吧,他这言谈举止,实在没点儿留情在。

肚子里小冤孽动了一下。算了!英英不多想了。总之先把小东西养下来,等着他亲爹来罢……

那冤家,总会来的吧!半夜枕边,絮絮哝哝,总不会全是假的?他远去,若赚了钱,总会回来看看她?那时她就熬出头了。也不指望能当他正妻,但替他生了骨血,一个小妾总做得?若生个男丁,功劳还要大,他总不会不认。

英英抚着肚子,拿定了主意,心定了多。归明远对她如何,她都不想了,该吃就吃,该睡就睡,总之把孩子养下来是最大的事儿。

洛月说好会来帮她看脉、安胎,却没有按时来。

等来了以后,她告罪道:“因宝姑娘要走了,帮着收拾东西,所以来这边就晚了些儿。”

英英道:“那边重要!月姑应该的!晚些儿就晚些儿——不知宝姑娘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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