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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古玉新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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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场一片愕然,对一块玉佩而言,这价钱太高了。
  “二百万,第一次——”
  “二百万,第二次——”
  “二百万,第三次,成交——”
  “他竟然会买下了那块玉?”俞靖按著心口,无法置信。
  是种巧合的惊愕,也是种欣慰的感觉,至少,这块玉没落入其他人的手中。
  但,靳馥恩不也是其他人之一吗?她凭什么把他归类在己方?俞靖突然对自己莫名其妙的想法感到可笑。
  直到拍卖会曲终人散,走在往自己下榻的木屋路上,那只破旧却精致的玉佩却依旧盘据在俞靖的心口上,一股强烈的占有欲结结实实地槌打著她的心房,要不是事出突然,她就算勒紧腰带也要把那只玉佩给标下来。
  “恩,用三百万买个破东西你下觉得可惜?”就在这途中的花园内,传出了芬妮娇嗲的声音。
  “只要是我喜欢的东西,再贵我都不眨一眼的。”靳馥恩的潇洒也在他的话中表露无遗。
  “哦——其实这块玉看起来还满漂亮的,就不知道你们中国古人拿它来作什么用的?”
  “订情之物。”不加思考地,靳馥恩就脱口而出了。
  “真的?就像现代人送钻戒?”从芬妮的口气听来,她似乎有点兴奋。
  “我想,可能更慎重吧!有生生世世的意味。”靳馥恩也想不起自己这方面的想法是从那里得知的。
  “恩——”芬妮的声音更呢哝了,“我就知道——你是真的爱我,这玉佩我会好好珍惜。”
  什么?他竟然要把玉佩送给那个有胸无脑的女人?
  绝对不行!俞靖躲在一旁,就快要按捺不住了。
  “喔——亲爱的,我想你会错意了,这玉佩不是送你的。”靳馥恩连拒绝都是温柔的。
  “什么?那要给谁的?是李紫涓?还是若桑?”
  想必芬妮此刻的表情,一定是七窍生烟。
  “不是——也不是她们。”逼语气掺著笑。
  “还有其他女人哪?”
  “或许有一天吧!这玉佩该送给对我有特殊意义的人——”这话说得几近喃喃自语。
  看著芬妮负气地扭头离去,俞靖不禁暗自拍手叫好,而忘记了她原想和靳馥恩谈判的事情。
  她想要向靳馥恩买回那块玉!
  “奇怪!人呢?”才想起,而靳馥恩就已不见人影了。
  要不——直接到他房裹去找他谈仔细,否则,明天他可能就会离开这度假村,万一,他又想不开,就顺手把玉给了那些女人之一,那她俞靖想要回,可得要大费周章了。
  但——她们这出戏码怎么办?薇仙的研究报告怎么办?
  唉呀!管不了那么多!反正,她就以这身长发美女的模样去找靳馥恩。这讨价还价可能要花她一段时间,如此一来,那票看戏的女人一定会认为她俞靖的魅力不能轻忽,才这么一眼,靳馥恩就轻易地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想想,这倒真的是一石二鸟之计,否则她还真下知道如何去圆自己刚才顺口撒的谎言,而更重要的,就是她一定要拿到那块玉佩。
  至于,黄薇仙的实验误差……
  “薇仙——为了面子与玉佩,我只好说抱歉了!”俞靖以歉疚的口吻喃喃低语。
  俞靖在度假村的住处,是她大哥俞骥在结婚前所居住的海啸楼独栋木屋,刚好离靳馥恩的贵宾楼只隔了三栋木屋的距离。
  “喂——你真的要去?”黄薇仙一副羊入虎口的表情。
  “算了吧!俞靖,我们虽然不太相信你,但是我们也不想你去冒这个险哪!”沈婉容总算有点良心。
  “这就叫做实验精神哪!”俞靖对自己脸不红、气不喘的撒谎有些心虚,“而且——我们只聊聊天。”
  “盖棉被纯聊天?俞靖,我们其实是担心要是以你这超龄的年纪还被骗,那多丢人现眼?”谷翠亭说话一向尖酸成性。
  “放心吧!”换伍凌燕开口了,“我听说靳馥恩是个君子,只要咱们俞大小姐不偷袭人家,他应该是不会勉强她,再说俞靖的击剑也拿过校际冠军,就算要厮杀一场,她也不见得屈居下风啊!”伍凌燕的感觉较为敏锐,早在俞靖坚持要去见靳馥恩之时,她便隐隐约约感受到春心荡漾的气味了,更何况,她实在好奇“只换汤不换药”的俞靖,能有多大突如其来的魅力。
  “哎,统统回去睡觉!别忘了你们明天还要搭车回台北呢!一等实验结果出来,我再仔细向各位报告,好不好?”俞靖匆忙地把这群上海啸楼盘诘的姊妹们赶走,便开始盘算著如何对靳馥恩说明来意。
  第二章
  莲蓬头的水,恣意地冲刷著靳馥恩烦扰的心扉,好不容易送走了芬妮,他又被这安静的夜挖空了思绪。
  他最不喜欢却无力回避的空虚,又毫无预警地攀上了他本就寂寞的眼睛。
  三十四岁的他,潇洒多金、工作顺利,是个人人欣羡的单身贵族,照常理说,他是不应该再有任何怨言的。
  但,生活无忧却并不表示快乐满足!
  在过日子之外,他的生命似乎空洞得一眼就能望穿,尽管他身边的人来来往往,总是把他捧在云雾的最顶端,但,高处不胜寒,他的苦就是找不到贴心的温暖。
  虽然芬妮说,他的苦就在于金钱不能收买,不像她,只要有名、有利,她就乐得可以改名换姓了。
  所以,结论就是,靳馥恩的不快乐只能怪靳馥恩自己。
  闭起眼,仰起头,靳馥恩让冰冷的水柱无情地喷在自己的脸上,至少这等力道可以让他证明自己“触觉神经”没坏的事实真相。
  “叮当——”站在门外的俞靖快捺不住性子了。他是睡死了吗?她的食指都快按断了,他竟然还没半点反应。
  “是谁?”倏地打开门的靳馥恩,满脸不悦。
  “我——我——”看到身著浴袍、满头湿漉的他就站在自己眼前,一下子间,俞靖的舌头打结了。
  “我没叫消夜。”靳馥恩看见了俞靖身旁的餐车。
  “哦——是——是本饭店特别赠送的。”尚有丝恍惚的俞靖,逼著自己吐出这句。而当然,这顿消夜是她俞大小姐设计的。
  “进来吧!”靳馥恩没再问什么,但那表情却是写著疑惑,因为他住过那么多的饭店旅馆,都是送早餐及水果、报纸,从来,没有见过人家送消夜的,而且是在就寝时扰人清梦。
  缓缓地将餐车推入屋内的俞靖,一双眼睛早被靳馥恩全身上下的魅力吸引住了,尽管曾留学国外的俞靖也看过不少面容姣好的各国男子,但没有一位有著靳馥恩成熟、内敛又再加些忧郁的气质风采,更重要的,是俞靖从未单独与一位只披件袍子、光著脚丫子的男人如此近距离的面对。说实在的,这种暧昧对个年纪一大把却完全没谈过恋爱的俞靖而言,是太过刺激火辣了些!
  “哐当——”这就是贪图美色的现世报。俞靖把一只瓷盘连著上面的小菜,全一古脑地打翻在地,并且摔得支离破碎、汤汁菜肴满天飞。
  “哎呀——SHIT。”习惯性地,俞靖不但脱口而出这句“经典名言”,还以矫健的身手跳上了身旁的椅子上面,免得让这一身向人借来的制服面目全非。
  只是,站定位,拍下了沾于身上的菜层,俞靖才猛然想到此时此刻,自己是在靳馥恩的房内。
  “对——对不起。”耳根烫得烈的她,慌忙地下了那张沙发椅,以语焉不详的口气陪著道歉。
  “有没有关系?”靳馥恩强忍著抱肚狂笑的冲动,以不敢泄漏心思的呆板表情看著一脸尴尬的俞靖。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我再帮你去点一份。”低著头的俞靖,直想找个借口赶快冲出这裹。
  “不必了,反正我不饿。”靳馥恩想,这饭店对员工一定非常严苛,否则这女孩怎么会为了一套制服就大失形象,这要是再让她回去多送一份消夜,一定又会遭主管责骂甚至苛扣薪水,索性他替她承担一切。
  “那——那我收拾一下。”这也好,埋头收拾残局,至少可以稍稍掩饰自己的窘境。
  “嗯——”靳馥恩有大笑的念头,也有不忍的怜惜,想想自己还真是幸运,不必年纪轻轻就出来打工,即使身体不适、工作艰辛也得咬牙忍著。他这时才想起,眼前这位女孩就是晚上拍卖会时,撞到他胸膛的可怜女子。
  “你收拾完先不要走,等我一下,我有话跟你说。”在夜深入静的时刻,恻隐之心就容易滋生,靳馥恩打算先去完成自己进行到一半的沐浴工作,再拿笔小费给眼前这位蹲在地板上擦拭油渍的女孩,算是聊表心意。
  擦呀擦呀,这地板同俞靖似乎有深仇大恨。
  “真是见鬼了——”好不容易收拾干净了,俞靖才气呼呼地咒骂自己,好个千金小姐不当,跑来这里当佣人,要不是为了邵块玉——
  对了,那块玉!俞靖的思绪这时才又回到主题。
  而巧的是,那只用木盒包装的玉佩,就在这一当儿进入了俞靖的眼帘。
  它,被放置在客厅一角的酒柜上面。
  一股强大而不自觉的引力,把俞靖逐步地吸了过去,一种谜底即将揭晓的紧张情绪,顿时涨满了俞靖全身的细胞里。她伸手把木盒一掀,将那只玉佩握在手心。
  突然间,她自小到大常隐隐作痛的胸口又剧烈地痛起,痛到她不敢呼吸、痛到她冷汗冒起、痛到仿彿是有一支剑活生生地往她心口插去——
  突然间,她有种感觉,觉得唯有这块玉佩能解除她这二十几年来连医生都找不出头绪的病因。
  她把玉佩小心地贴在胸前,一阵暖意倏地渗入了她痛不可抑的心间,她的呼吸愈来愈畅通,她的身心愈来愈松弛,而就在她昏倒于地板前的那一刹那间,她听见自己潜意识所发出的一句词汇——
  “这玉佩永远只属于贺兰静一人所有——”
  时间:唐朝  贞观年间
  地点:青海  吐谷浑王国
  近来的吐谷浑是人心惶惶、风声鹤唳!
  自从一个月前,吐谷浑独揽大权的宰相宣王叛变,逼得吐谷浑的可汗连夜逃出王宫,向唐朝大军求援开始,各种杀伐、掳人的情节几乎是每天上演好几回,搞得家家户户犹如惊弓之鸟,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吓得大家纷纷走避。
  直到唐朝军队平定了叛变,擒住了始作俑者,这才让吐谷浑在混乱中逐渐平静。
  但,在个个惊魂甫定之余,他们又让另外一个恶耗给震惊——他们敬爱的国后,亦就是唐朝远嫁吐谷浑的大唐弘化公主,在此次叛乱中被挟持,她为了保全大唐天威与国后尊严,伺机跳入青海湖自尽,至今连尸体仍毫无所获。
  “唉——那宰相该千刀万剐。”几位酒铺裹的妇女频频拭泪。
  “只要尸首还没找到,或许尚有一线希望。”另外一位五、六十岁的老者以祈求的口吻说著。
  “我看是难啰,一个弱质女子跳进那冰冷的湖水中,就算不被淹死,也早被湖里的鱼群分食了。”
  “啪——碰——”一声巨响,铺裹头的一张桌于就顿时裂成两半。
  这已经是这阵子以来,李沅毓击碎的第二十件东西了。
  “公主只是失踪!她不会死、她也不能死。”已呈酒醉状态的李沅毓,几乎是用吼的说出这句。
  身为大唐公主贴身护卫的他,面对公主的死讯,他除了自责,还有痛心。
  自小到大,在长安王府长大的他,几乎可以说和弘化公主是青梅竹马,虽然他们的阶级相差很大,但公主从未用主人的态度来对待他,相反的,她把他当兄长、把他当朋友,用所有对待家人的关怀来与他相处。
  就因为如此,在公主接受了唐朝天子的“和番”婚姻,要准备前往这民智未开的蛮荒之地时,他李沅毓毫不考虑地向王爷毛遂自荐,愿意一辈子保护留在异乡的弘化公主。
  “好个有情有义汉子,真不枉我栽培你——”这是当年王爷感动他的决定,所说的一句。
  只不过,他不是只有一句“有情有义”而已!对于弘化公主,他更有著一份到死也不能说的爱意,而这份秘密,他一向掩饰得宜,不论是他落拓不羁的模样,或是凡事淡然的笑意,皆是他用来伪装自己澎湃的感情的面具。
  他习惯在这笑闹不正经的面具下,拂去藏于心底的落寞之情,唯一聊慰自己的,便是二十岁那年,他为了救差点让花盆砸伤的公主,宁愿自己替她负伤的那一次,擅于医术的公主立即用她的手绢替头破血流的他止血,而那条手绢就此成了李沅毓的宝贝,他还亲自在那绢上题了一行字:只须此绢天涯相随,何必强求朝夕相对。
  而此时此刻,再次面对这条手绢,他真恨不得用一把剑就将自己了结。枉费他一个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枉费公主的信任爱护,也枉费了王爷的叮咛托付,他竟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无法保护,那这天地间,还要他这个废物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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