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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痞子大侠-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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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看着天空,一朵云飘过去,接下来又一朵、再一朵……不知道飘过了多少云絮,他揉着破皮红肿的唇,哑着声音开口:「感觉如何?」

她想了好久,声音同样的沙哑。「好痛,而且好累,真不明白为何那么多人喜欢做这种事?」

嗯,好神圣的问题,值得探讨一下。

他思考片刻。「大概就像动物每到春天就会发情一样吧,人也是会发情的,所以要做这种事。」

「可是我以前听说书人说过,很多男人几乎是天天上青楼的。他们每天都做这种事,难道是因为他们每天都发情吗?」

「这个……青楼我也去过几回,都是同人谈生意时去的,大家一起喝喝酒,听几个小姑娘唱唱曲子、跳几支舞,然后……生意谈成大伙儿就散了,没见过有那种天天发情的人啊!」幸好四周无人,否则让之前在商场上被曲笛的阴险手段坑过的人听见,非吐它三大口鲜血不可!

「也许改天我们应该一起上青楼看看,为什么他们每天发情都不累?我们还是练过武的,身体理当比一般人强壮,却搞得这样疲倦,太没道理了!J「我想想,苏州最有名的青楼应该是锦绣坊,我们不妨去那里看看。」他也认同了她的提议。

就不知道这天下间有没有哪家青楼是肯接受一对小夫妻观摩,学习这房中术的?

「唉!」她抚着酸疼的腰,懒洋洋坐起来。「虽然还是觉得好累,但一些该办的事还是得办。」

「办什么事?」一日夜的洞房搞得他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虽然睡了一天,但他还是倦得很,啥儿事都不想干。

「你少来。」她玉腿横伸,踹他一脚。「陪我上柳家退婚。」

「有必要这么急吗?我现在很累耶!」

「我已经无声无息离开柳家快一个月,再不捎个信息回去,他们会担心的。」

「我让人去通知一声不就得了。」

「难道退婚的事也要别人代说?柳公子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对他已失义在先,绝不能再失礼于后。」

「知道了、知道了。」他长叹口气,跟着爬起身。丁叮不愧是丁还的女儿,一样的老学究啊!

「那你还不快点儿?」

「再快也没用啊!」他苦笑地拎着那已成片片碎屑的破衣。「我们总不能穿成这样去见妳的救命恩人吧?」

「那怎么办?山上可没地方买衣服。」

「妳忘了四年前我在庄子后院建构的密室啦!里头不仅饮水、干粮、衣物俱全,就连玲珑门历代的典籍、我们一起炼的那些丹药、小机关也都保存完好。我们先去洗个澡,然后进密室吃点东西、换好衣服,再去找妳那位柳大公子退婚喽!」

「那密室没遭破坏吗?当年……」忆起那夜惨剧,她至今仍感心神震荡。

她就快满十八岁了,不再是昔日的无知小儿,自然清楚能让丁还打开机关,相迎入庄的都是些什么身分的人。而凭着他们的实力,以及吸血大法的强烈诱惑力,他们在焚尽白云庄后,难道还会放弃这唯一可能收藏典籍的密室,而没试图劫掠?她不信。

「就凭那几根废柴想破我的机关,再等一百年吧!」他成功离开密室后,葬了丁还,并在山里搜寻她整整一年;期间也遇过几波不明人士用尽各种手段想打开密室,但皆无功而返,反被他的机关、毒药弄得损兵折将。「告诉妳,这里现在已经变成武林众所周知的鬼域了,任何想谋夺密室宝藏的人都会不得好死。」

她跟着他走到密室前,左看看、右看看。「没看到什么新的机关啊,你又做了什么手脚?」

他指着她脚下一株小草。「西域有名的金龙草,本性至阳,沾上丁点,焚筋毁脉,再配上苗疆的蛊毒、南洋的黑美人……嘿嘿嘿,哪怕是少林十八铜人亲至,也要让他们全部直着进来、横着出去。」

「那如果人家用火药炸呢?」看他这么嚣张,她就是忍不住要为难他一下。

「我其实很希望有人可以想到这一点,毕竟,我在这密室底下埋了五百多颗的霹雳子,想想,一点火药、加上五百多颗的霹雳子一起爆炸,那场面……我敢保证,哪怕是宫里一年一度的烟花节都没这画面壮观雄伟。」至于密室会不会受到波及而损毁?不必担心,这密室可是他用尽心思建造的,一层铁、一层寒玉、一层砖……全部加一加,总共搞了十来层,这整座山头都被炸崩了,密室也不会完蛋。

她只有两个字送给他:「疯子。」

「感谢。」

她伸手,狠狠拧住他的耳朵。「你这个笨蛋,你把密室弄得像龙潭虎穴,我们怎么进去?」

「很简单啊!」他咬破舌尖,喷出一点鲜血。「那些毒草、毒虫都是用我的精血喂养的,牠们只要闻到了我血液的味道,自然会让路。」

仿佛是奇迹一般,随着那点鲜血的滴落,丁叮脚下的草枯了,灰黑色的密室四面外墙也恢复了它原本的青蓝色。

敢情墙壁变色,不是因为大火焚烧,而是因为这些毒物?

她忍不住打个寒颤儿,望向曲笛的眼神也变得有些古怪。武林谱上曾传,丁还是数百年来玲珑门第一奇才,年仅双十,已仗手中三尺青锋打遍天下无敌手。可是这个记录到了曲笛身上……也许是需要改写了。

曲笛大步踏向密室,在那青玉砖上连拍三下,力道三次都不同。密室门洞开,奇异地,没有霉味传出,反而是冲出一抹寒凉气息。

曲笛微一耸肩。「一年前,我偶然得到一块万年寒冰,传闻它避尘、避水、避火,可保物品万年不坏,便拿来这里放着,看来功效不错。」

丁叮理解地轻点头,跟随他的脚步走进密室,里头果然纤尘不染,各式杂物收拾妥当。甚至……她还看到几块自己绣的帕子,旁边是曲笛绣了一半放下的百鸟朝凤图,一枝竹笛、一只草扎的蚱蜢、两只风筝……无数的童年回忆闪过心头,它们被好好地放在那块万年寒冰上。反而是玲珑门一些珍贵典籍、吸血大法的秘笈、几把宝剑,是被随意地扔在墙角。

丁叮的手不禁抚上那些小玩具,人生当中什么是最宝贵的?不奇%^書*(网!&*收集整理是那举世无敌的武功秘笈、不是稀世珍宝;这些充满欢乐回忆的东西,才是人生无价宝啊!

曲笛取了一件外衣披在她肩上。「小心点,这万年寒冰的冷气可是很强的,妳别着凉才好。」

她借着回头的瞬间,悄悄抹去眼角的泪,伸手拧住他的耳朵。「废话,你这么大块寒冰……都可以做一张床了,往一间小小密室里放,里头能不冷吗?」这傻瓜,真的傻,这样的稀世珍宝啊!却用来保存这些无用的小玩意儿。但是,她好喜欢、好喜欢他这份傻劲儿。

「我找不到小块的啊!」他无奈地大声喊冤。

丁叮一直以为得费很大的工夫才能说服柳怀犀与她解除婚约,毕竟,柳家也算是书香门第,他俩的婚期都发布了,却突然取消,对于柳家的名声可是莫大的伤害。

偏偏,柳怀犀却二话不说地应允了她的要求,甚至,他脸上还出现如释重负的表情。

丁叮不免怀疑,柳怀犀是不是撞到鬼了,又或者……她询问的视线抛向一旁的曲笛身上。

曲笛却是很干脆地把肩一耸,脸上就只写了「无辜」两个字。

他其实比她更讶异柳怀犀会这么干脆地解除婚约。

按照他原先的计划,由曲敏儿对柳怀犀下药,让他暂时变成太监一个;当然,药性不会立刻发作,以免柳怀犀怀疑到曲敏儿身上,并且药力也不会持续一辈子,最多一年,柳怀犀的男性雄风自然恢复。

根据柳怀犀的为人品性,他一定会因自惭而决定解除与丁叮的婚约。

只是……就算柳怀犀不想连累无辜女子独守空闺,甘心放丁叮离去,他也不会表现出这般欢快的表情吧?除非……一定是敏儿干的好事。曲笛暗猜,也就只有曲敏儿那自小承受御教坊的教导,一举一动无不媚态尽显的奇女子,才能迷得这以迂腐出名的柳怀犀欢快送走前未婚妻。

只是……这未免太委屈曲敏儿了。

丁叮又和柳怀犀互道几句珍重,便与曲笛相偕离开柳家。

这一踏出柳家大门,丁叮两只纤细的手指又「亲密」地爬上了曲笛的耳朵。

「你老实招来,你到底对柳公子干了什么好事?」

「天地良心,我真的什么也没做啊!」

「你骗得了天下人,骗得了师姊我吗?别忘了,我几乎是看着你长大的,你一翘屁股,我就知道你干了什么坏事。」

「真的与我无关。」他长叹一声。「罢了,我带妳去见一个人。」

「谁?」

「到了天宝坊妳就知道了。」

就这样,曲笛带着丁叮回到了那个他曾说过短时间,起码一、两年内都不会回去的地方,见到了曲敏儿。

是女人都重视自己的容貌,哪怕是从小就在山林里长大,于世事所知无多的丁叮也晓得,容貌于女子那是仅次于贞节的东西。

她打懂事以来,也听过不少丁还的知交好友夸她漂亮、可爱,对自己的容貌当然也有几分自信。

但见了曲敏儿后,她才真正体会什么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姿。

曲敏儿不止是容貌生得好,姿态、举止、言谈,莫不充满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媚态。她的一个眼神,连身为女子的丁叮都觉心颤神摇,完全无法想象,一个女人怎么可以美到这种程度。

「曲敏儿,天宝坊主人。」曲笛为丁叮和曲敏儿做介绍。

曲敏儿瞋目、摇头、轻笑,三个动作,三种媚态,一身上下,真只有一个「美」字可以形容。

「是天宝坊半个主人,大哥,别忘了,这天宝坊有一半是你的。」她喊曲笛大哥,显示了她对曲笛没有异心。「还有这位……是我未来的嫂子吧?」她笑嘻嘻地,明媚中又带三分调皮。

曲笛深深地望了她一眼,她要做他的妹妹吗?比朋友更亲近的一层关系。也好,对于天下的万事万物,能引起他执着的很少,目前丁叮是唯一的。但他不在乎多个妹妹,反正他从来也没有兄弟姊妹,奢享一下亲情也无所谓。

「丁叮,我的师姊兼亲亲好娘子。」说着,他在丁叮颊上偷香一下,惹得她又伸出双指拿他耳朵出气。「要死了,大庭广众之下你也敢做这种事,要不要脸?」

「这夫妻相亲,天经地义,有什么丢脸的?」他的脸皮可比城墙厚了。

「哼!」丁叮懒得跟他说,转向曲敏儿。「妹妹……我叫妳妹妹,妳不介意吧?」

「我很高兴有个大嫂呢!」

「我也很喜欢妹妹妳呢!没看过妳,不知何谓绝色佳人,妹妹,妳真的好漂亮。」丁叮诚心地称赞她。

曲敏儿尽管心底对曲笛有着万般不舍,但听得丁叮这诚挚话语,心里也是愉悦的。

「姊姊太夸奖我了。姊姊才是英姿飒爽、令人心仪的女中豪杰呢!」她的一言行温和若春风、举止坦荡而潇洒,难怪曲笛为她痴迷。

「得了,妳们两个别一个夸过来、一个赞过去。」曲笛插口道:「敏儿,那柳怀犀是不是对妳有意思?」他直接点出了柳怀犀欢快与丁叮解除婚约的原因。

丁叮恍然大悟。

曲敏儿娇媚一笑,她是为了成全曲笛与丁叮,才特意诱惑了一下柳怀犀,想不到那书呆子这么不禁勾引,她一记媚眼,他魂儿都飞了,连自己还有个未婚妻都忘了。果然,天下男儿皆薄幸,曲笛例外。

「他有意思是他家的事,与我何干?大哥、大嫂既然来了,也快午时啦!不如留下来一起吃顿饭吧,我让下人多准备些饭菜。」

「顺便带一瓶西域来的葡萄酒让妳大嫂尝尝鲜。」曲笛说,同时从怀里掏出一本薄皮册子扔给她。「把这玩意儿印个几千份,然后想办法流通到市面上去。」

「知道了。」曲敏儿接了书,欢快地跑出去准备午膳。

厅里终于只剩下两个人,丁叮一直望着曲敏儿离去的背影,良久,低喟口气。「她喜欢你。」

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曲笛知道丁叮所指何人。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他只有一颗心,只能爱一个人。

但丁叮却不禁为曲敏儿感到心疼,她特意装开朗、特意为了成全他们去引诱柳怀犀,她做那么多事,全是为了曲笛。

「她是个很好的女子,她可以帮你很多,而那些是我所不及的。」丁叮看得出来,曲敏儿爱曲笛爱到愿意为他舍去生命。

「师姊,妳应该换个方向想,像敏儿这样惊世绝艳的女子,理该拥有一份专属于她的感情,让她与别人共享一份情,那是对她的一种亵渎。况且,妳认为没有妳打小教我读书识字、习武练功,我能成就今日的功业吗?爱情没有谁帮谁多的道理,要计量到利益,那就不算真爱了。」

她偏着头想了很久。「你说得有道理,但愿日后敏儿能找到一个真心诚意只对她好的男子。」

「她会的。」

「对了,你刚才让敏儿印的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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