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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末日之无限城-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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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璇咳了一声,提醒莎莎注意形象。转头问自己怀中的妮妮:“妮妮怎么能变出狗熊爸爸的?”

妮妮眨了眨大眼睛:“妮妮睡了很长的一觉,醒来后就有狗熊爸爸了。”

听了妮妮的话,千璇猜测这也应该是一种异能。只是,妮妮的眼睛怎么没有变色,千璇仔细看了一下妮妮的眼睛,发现不是没有变色,而是变得不明显,只瞳孔有些透明,不注意还真看不出来。

这会,莎莎也明白了刚刚那是妮妮的异能,而不是幽灵,松了口气。

“可是妮妮,你怎么叫狗熊爸爸啊?”莎莎非常不解,哪有人对着一只狗熊叫爸爸的。

“因为爸爸就是狗熊啊。”妮妮撅了撅嘴,“爸爸经常说话不算话,说好了陪我去游乐园和动物园,说好了到幼儿园来接妮妮,还说好了来参加妮妮的家长会,却一样都没做到。妮妮和他拉过勾了,说谎的是狗熊。”

“噗!”千璇和莎莎都忍不住笑出声。小孩子的逻辑真有趣,居然就因为这样,就对着一只狗熊叫爸爸。要是妮妮的爸爸还活着,看到这样的情景,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

突然,千璇想到了一个可能:“妮妮,因为爸爸是狗熊,所以妮妮才变出了狗熊吗?”

对于千璇的话,莎莎先是一愣,继而明白了她的用意。

“嗯!”妮妮重重地点头,“妮妮很想爸爸,做梦梦到了爸爸变成狗熊。”

千璇和莎莎默然。这种情况,让她们不可避免地想到了平秀烟的异能变异时的情景。难道,人的意志能够影响异能?

莎莎的表情有些飘忽,“璇璇,你说如果我想让我的异能变成有攻击力一点的,能不能成功?”说着,脑内剧场已经变成了她不用再去修炼需要身体锻炼的斗气,只用新的异能就能大杀四方。

“你美吧!”千璇对着她的脑袋敲了一记,“人的意志的确能够影响异能,但我想并不是简单的意志就能够成功的。你想想平秀烟的偏执,再想想小孩子的想法有多么纯粹没有杂念,你觉得你自己符合以上哪一点?”

“我知道啦,”莎莎摸了摸被敲疼的脑袋,嘟嚷道。“就让我想想也不行啊。”

千璇也不理会她,抱着妮妮径直向营地跑去,莎莎在后面赶紧跟上。

进入营地,除了守夜的人,大部分人都还在睡觉。千璇和莎莎也没有惊动其他人,只安静进了一个空着的帐篷。

千璇把妮妮递给莎莎抱,自己从空间中找出一个儿童用的塑料浴盆,又一阵翻找,拿出一套儿童沐浴系列用品,一瓶橘子味的洗发水,一瓶草莓味的沐浴露,一条新毛巾,一身粉黄色儿童夏装。

千璇在浴盆中放入温度适中的水,莎莎在一边将剥干净的妮妮放入水中。为了转移小孩子的注意力,千璇将一只小鸭子丢给她,小姑娘轻轻地捏了一下,就有“嘎嘎”声响起。果然,一有玩具吸引注意力,妮妮就非常乖巧,没有发生以往听过的帮小孩子洗澡时发生的多种麻烦事件。

饶是妮妮如此配合,千璇和莎莎也出了一身汗,一个多月没洗澡,可想而知妮妮身上有多脏,光是沐浴露和洗发水就用掉了小半瓶。即使她们现今的体力不比以往,一个澡洗完,手腕也又酸又麻。

等到帮妮妮把身上的水擦干,换上漂亮的童装后,千璇和莎莎就觉得两人没有白忙。小姑娘的爸爸又高又大,还满脸大胡子,却没想到妮妮跟爸爸没有任何相像点,整个一可爱的洋娃娃,难道是像母亲?

洗干净后的妮妮显现除了一头软软卷卷的偏棕色长发,眼睛又大又圆,还湿漉漉的像只小猫,粉嫩的小鼻子,嘴唇像粉色的花瓣一般微微翘起。因为没有挨饿的关系,妮妮脸上还有着她这个年纪特有的婴儿肥。总得来说,小姑娘的五官算不上精致,却非常可爱。

千璇将妮妮柔软的头发分两股,编成了两条松松的麻花辫垂在胸前,配着粉黄色的可爱童装,莎莎又给她头上戴上了一定小巧精致的小草帽,小姑娘一下子变得像摆在橱窗里的洋娃娃一样可爱。

妮妮虽小,但也是女孩子,自然喜欢穿漂亮的新衣服,又在镜子中看到自己现在美美的样子,自然欢喜得不行。

        路上

等到莎莎和千璇从帐篷中走出来的时候,营地里的人都已经起来了,从一口口大锅中飘出了粥香味。

三人先是赶忙到一边洗漱,尤其是妮妮,一个多月没刷牙,嘴里都有味儿了,她自己刷了一会就手酸,还是千璇和莎莎轮流帮她刷好的,事后,千璇还给了她一瓶木糖醇口香糖。

洗好脸,千璇先帮妮妮盛了一碗牛肉蛋花粥,想了想,没有给她拿包子,大人一碗粥虽然不够,但对小孩来说已经绰绰有余了。等妮妮拿着勺子在那边喝粥了,千璇才给自己和莎莎各盛了一碗。

这时,千运捧着自己的粥和包子过来,“璇璇,这个小女孩是?”眼睛好奇地看向一旁乖乖喝粥的妮妮。

听到有人问起她,妮妮停下喝粥,有些不知所措地看向千璇,她的嘴巴还沾着一圈粥汤,像只偷吃的小猫,非常可爱。

千璇安抚地摸了摸妮妮的脑袋,“这是妮妮,大名熊妮,是我和莎莎从袁河镇带回来的。妮妮,叫千运叔叔。”可能因为是战地摄影师的关系,千运虽然很喜欢小孩子,小孩子却都有些怕他,明明他也不是那种喜欢板着脸的大人。

“千运叔叔。”妮妮乖巧地喊了声,接着又低下头去喝粥了。

一边的莎莎忍笑忍得很辛苦,千璇让妮妮叫她姐姐,却叫千运叔叔,偏偏他们是兄妹,算什么事儿。

看到莎莎忍笑忍得扭曲的脸孔,千璇很是莫名,不知道她是为哪般。在她看来,她五哥都35岁了,当然是要叫叔叔了,完全没想到辈分上面去。

一旁的千运也对莎莎投去孤疑的目光,只是却没有过多追究。他关心的是另一件事:“末日都过去一个多月了,城镇内居然还有人活着?”要知道,除了首都,其他的避难所可都是幸存者逃出城镇后建立的。

“妮妮比较幸运,她一个人被他爸爸关在地下室中,靠着地下室的零食糖果和年节礼品活了下来。”顺便,千璇还和他说了一下发生在妮妮身上的事。

“异能真的能够受到意志的影响?”千运挑眉,同样想到了平秀烟的事情。

千璇点头,对于这件事,她是唯一不觉得特别意外的人,毕竟她之前就有了解到异能是类似于幻术,纯精神的能力。

“其实这个以前就有迹可循啊,五哥你想想你觉醒异能的时候有什么强烈的想法。”

千运侧头,回想了一番,皱眉道:“我当时好像是因为那只二阶丧尸的动作太快,想要看清他的轨迹。”这么说来,他才会觉醒了类似于预见的能力?

千璇点头:“这就说得通了。我觉醒异能的时候是强烈的不甘,不想变成丧尸,想要活下去,所以我觉醒的异能治愈力非常强,对丧尸病毒的针对性非常强,才让我活了下来。”

莎莎不知道想到什么,突然面色通红,弄得千璇和千运很是莫名。

而莎莎此时却怨念地不得了,心中的小人在狂吼:我当时只是想了一下不知道庄渊那张骗人的皮相下面装的是什么,不会就因为这样我才觉醒了透视这种猥琐的异能吧?不是吧!

“对了,你打算怎么安排妮妮?”千运抬头问道。

听到千运提到对她的安排,妮妮抬头眼巴巴地看向千璇。

“让她去大嫂那吧。泠泠也在那里,两人能做个伴,而且大嫂毕竟是特种兵武术教官,能够对她因材施教。”千璇想了想,还是觉得这样的安排比较好。

千运意外地看了看她:“她的异能不错,你居然不打算让她加入你的鹰隼队?”

“我不是没有考虑过,只是她现在太小了,鹰隼队又已经有了四个孩子,孩子多了会顾及不过来,等她大一些的时候再说吧。”而且,他们的任务都比较幸苦,不适合妮妮现在的年纪。

千运没继续问下去,只挑眉看了看她,两人的谈话也告一段落。

吃完早饭,千璇和莎莎两人牵着妮妮找到了孔若菲,把妮妮的事情跟她说了一遍,希望她能多照顾一下。看着可爱的妮妮,又听说了她的异能,爽朗的孔若菲一口就答应了,还主动去逗弄妮妮。孔若菲的性子虽风风火火,却一直很有孩子缘,这不一会儿,妮妮已经跟她亲昵起来了。反而是千璇和莎莎,想到之前来时妮妮的不安和对她们的依赖,有些失落起来。

接下来几天,车队又开始了去往渠成粮仓的路途。

值得一提的是,继妮妮之后,千璇又在一天夜里出去后从一个小农村带回来了一个孩子。这回是个九岁的小男孩,名字叫米天天,末日之时,被他的母亲藏到了米缸里。

不过,米天天可没有妮妮的好运气,有足够的粮食让他坚持到现在。但是还好的是,末日后,他觉醒了一样变形异能,能够让自己变成各种各样的死物,躲过了变成丧尸食物的命运。而每次村里有了动静,丧尸从屋里跑出去的时候,他就乘机出来把一些吃的搬进米缸,让他不至于饿死。即使如此,等到千璇发现他时,他也已经饿得变成皮包骨,差点维持不了变形了。

对于米天天的异能,千璇和巫万策都非常重视,觉得有非常大的用处。虽然他的异能完全不能对丧尸造成伤害,却在收集情报方面有着非常大的作为。甚至,千璇有一个猜测,米天天的异能在进化到高阶后,是否能够变成活物,甚至,是否能够变形成丧尸。要知道,丧尸的智商日渐变高,等到将来,说不定能够与人类并肩甚至超过,到时,米天天就是最好的窃取情报的间谍人选。

一路上,他们也发现,天气还在持续不停地变热。他们出城的时候才三十七度左右,这两天都已经接近四十度了。越来越多的人中暑脱水,对车队的行进造成了影响。从前几天开始,银星空就每天熬绿豆汤分发下去,连水的供应都增大了很多,反正他们并不缺水。

这两天,因着天气,政府、银星空、火龙和虎啸还在休息时开了一个小型会议。为了当粮仓时的战力能不受到影响,四方势力达成了协议,改成在夜晚赶路,白天休息。

同时,银星空内部也开了会议,讨论了此次到达粮仓后在外表现出多少实力比较适合。因着八大氏族一贯比较低调的行事风格,很多人还是提议不要太招眼。却是巫万策提出了希望这次除了藏下底牌,能够尽力展现出强横的实力,给予其他势力一个威慑。开始巫万里等人都觉得不解,同时也觉得不习惯。就像一个内敛的人,你突然要求他张扬起来,换谁都会觉得不自在。后来巫万策摆事实讲道理,给他们具体分析了一下末世与和平时期的差距。末日前你不起眼,没人来管你,你还能闷声发大财,末日后,扮猪吃老虎却绝对行不通了,说不定最后真的会变成猪。毕竟,这个世道人性恶的一面非常普遍,看到你低调,只会以为你好欺负,谁都想上来踩一脚。他们虽然不惧,但也太麻烦了。只有表现出强势,才会有人敬你,怕你,从而不敢来惹你。总结下来,末世里最适合他们的行事方针是:高调做事,低调做人。众人一听,觉得他说得不无道理,也就不再反对,决定更改以往的行事习惯。

当然,最兴奋的还是一直不喜欢低调的巫万豪,已经开始对着日后的战斗摩拳擦掌起来。

        江旭的算盘

这一天下午,经过二十九天的路程,车队终于来到了这次的目的地。

离渠成粮仓五公里外,到处都是荒草,而此次的营地,便是选在了这里。此时,千璇正和大家一起喝着绿豆汤解暑,顺便等待去参加会议的巫万行巫万策等人。

“这天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莎莎一边擦着额头的汗,一边抱怨道。

没有人理会她,倒不是不赞同,实在是热得不想开口了。千璇也热,这两天,别人是喜欢嚼口香糖,她是不停咔嚓咔嚓地嚼冰块。同时,她还特别怨念自己为什么不是冰系魔法天赋,看到一身清爽的路芝,她就各种羡慕嫉妒恨啊有木有。

她倒是知道内力修炼到先天,也就是神阶后能够寒暑不侵,可是她现在离神阶的距离实在是太远了。

一口气喝了两碗绿豆汤,千璇还是觉得自己全身上下像火炉一样。她看了一下周围,除了路芝,其他人都有些恹恹的,打不起精神。

千璇精神力进入空间,摸出了一箱和路雪的冰淇淋。手里抱着冒着凉气的冰淇淋,千璇忍不住舒服地叹了口气。周围人也发现了她的动作,一哄而上。

一看众人眼中的狼光,千璇赶紧自己拿了一盒,任由其他人争抢去。

一勺勺冰冰凉凉甜软的冰淇淋入喉,众人都露出了如出一辙美滋滋的享受的表情。只是,这种享受并没有维持多久,冰淇淋就吃光了。这冰淇淋吃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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