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千羽--中国古代的异闻奇事-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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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道理呢,原来,古人一度认为,传尸病是由鬼气引起,鬼气缠身,人就会发病。用死人的枕骨治疗,鬼气就会消散,不再附着在人身上,因此,疾病也会慢慢康复。
人死之后,无知无觉,取其头盖骨,全当为医学试验做贡献了,倒也没有什么。问题是,有些人,为了治疗传尸病,竟然丧心病狂地从活人身上,生生地挖下枕骨,这就简直是骇人听闻了。所以,有些怀有仁心,施用仁术的医者建议:
“近见医家用天灵盖治传尸病,未有一效。残忍伤神,殊非仁人之用心。苟有可易,仁者宜尽心焉。必不得已,则宜以年深渍朽、绝尸气者,可也。”
意思是说,近年常见医家用天灵盖上的骨头治疗传尸病的,目前尚没有一个成功的病例。这种方式,手段残忍,有违医者之道。假如可以换一种方法来医治,那么,治病救人的时候,一定要尽力采用别的替代办法。实在不行,非得用头骨不可,也要取那些年深日久,为水所浸,尸体朽烂,尸气已绝的来试。
生命是平等的,倘若一个人的生命,要用另一个人的来换,那么即便是治愈,又有什么意义呢。何况,这根本就是没影的事。
不管怎样,被病痛折磨的人,以及那些治病救人的医者,总会想方设法地探讨它的发病机理,以便辩证施治。这种探索,在很多情况之下,并不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的。
上面那个故事中,对于传尸病,是由于病人口中跳出来的怪物引起的,就是一个例子。
由此,他们还发明了一种新的治疗方法,服用蓝靛。
蓝靛的制作倒也不是很复杂,将割下来蓝草竖在坑中,加水过滤,滤液盛在瓮里,按比例加入石灰,再用木棍急剧击水,加快溶解于水中的靛甙与空中氧气的接触,使之氧化成为靛蓝,沉淀后,将水除去,等靛蓝的水分完全蒸发,则可将其盛到容器内,制成蓝靛。
这东西对人体是否有害姑且不说,有一件事可以肯定,它是无法治愈结核病的。
所谓的治病之说,不过是一种美好的想象罢了。
在过去的年代,不知道有多少人死于结核,有的,甚至遭至灭门。20世纪以后,多种有效抗生素和预防药物的产生使结核病例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减少。
然而,随着环境的恶化,和艾滋病的迅速增多,大规模的结核病有卷土重来之势。
目前全球每天仍有5000人死于结核病,而每年罹患结核病的人数超过800万。这是一种比猪流感更加可怕的病症。
而它的阴影,仍未消散。
出《广古今五行记》
原文如下:
隋炀帝大业末年,洛阳人家中有传尸病,兄弟数人,相继亡殁。后有一人死,气犹未绝,家人并哭。其弟忽见物自死人口中出,跃入其口,自此即病,岁余遂卒。临终,谓其妻曰:“吾疾乃所见物为之害。吾气绝之后,便可开我脑喉,视有何物,欲知其根本。”言终而死。弟子依命开视,脑中得一物,形如鱼,而并有两头,遍体悉有肉鳞。弟子致钵中,跳跃不止。试以诸味致中,虽不见食,悉须臾皆成水,诸毒药因皆随销化。时夏中蓝熟,寺众如水次作靛青。一人往,因以小靛致钵中,此物即遽奔驰。须臾间,便化为水。传靛以疗噎。(出《广古今五行记》)
67/奇缘
下面我要说的这件事,非常之离奇,离奇到什么程度呢?看过之后,你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它竟然是真的。
唐代某地有一户姓刘的人家,这家是什么地方的,具体生活在哪个皇帝当政时代,书里面没说,咱们也不好妄揣。家里有一个儿子,这孩子叫什么名字,我们也不知道,既然他是刘姓人家的孩子,方便起见,我们姑且就叫他刘氏子吧。
刘氏子年少的时候,任侠果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个颇有胆色的人物。
少年心性儿,都喜欢呼朋引伴,上山打鸟儿,下河摸鱼,淘淘气,捣捣蛋什么的。这孩子也一样,从来都不愿意好好在家里呆着,一有机会,就往外跑,找他那些朋友和玩伴,满世界的疯去。
稍微长大一点,父母对他的管束不是那么严了,刘氏子的活动半径,也比以前扩大了许多,在家的时间是越来越短,经常客游于楚州的淮阴县。
在这里,有很多和他志同道合的朋友。
他交游的朋友里,什么人都有。有良家少年,也不乏市井恶少。跟这些人在一起,他做了不少好事,当然,坏事也没少干。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做事的时候,只凭义气,而不顾是非善恶。所以,有人对他们心存感激,有的人,则恨得牙痒痒。
刘家虽然不是家财万贯,好歹也有些个积蓄,为了方便往来,刘氏子索性在楚州置办了宅院,在那里长期安置下来。从此之后,就算他经常往外跑,隔一段时间,也一定会回到淮阴的住处。一方面,是打理家事,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心有所系。——他看上了邻居王家的女儿。
篱笆院落,斜伸出一枝桃花,王家的女儿,倚在粉墙边,缤纷的落英,洒了一头一脸。在春日的阳光之下,那女子容光致致,眉眼盈盈,脸上的笑靥,如三月里的春风,惊艳了一颗少年的心……
每天从门里出出入入,刘氏子的眼睛,都不由自主地往王家的院子里撇去,就盼着能看一眼王家女儿的倩影。一眼,只一眼就好,只要能在出门的时候,看一眼那女孩,一整天,他的心情都会无比的敞亮。
做父母的,早就看出了儿子的心意,刘氏子行了冠礼之后,他的双亲,便备了丰厚的礼品,到王家求亲。没想到,王家人觉得这孩子整日混迹街头,一点也不不着调,把女儿嫁给他,他们是一百个不放心,直截了当地拒绝了这门亲事。
朝思暮想的人儿,从此以后,就同自己无缘了,刘氏子心中的沮丧,可想而知。对于一个少年人来说,感情上的挫折,简直是比死还要严重的事。心上人就在不远处,然而,咫尺,就是天涯。消沉了一阵子之后,这个孩子,比以前更加放浪形骸了。
时光在飞鹰走马中匆匆而过,几年以后,楚州爆发了严重的饥荒,边疆又战事频频。饿死,还是战死,这是个问题。稍加思索之后,刘氏子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驰骋疆场,建功立业,也在军中领上一份钱粮,不至于在大饥荒中成为饿殍。
军队里的日子很是枯燥,整天介习武、操练,站岗放哨、侦查敌情,边疆的黄沙,将他那张光滑的脸孔,打磨得日益粗粝。艰苦的生活中,他的内心深处,始终有一个柔软的所在,为那女孩保留着。
一晃儿,又是几年过去了。军队里更新换代,刘氏子罢了兵役,解甲归田,回家乡呆了几天之后,便跨马临鞍,再游楚州。
这里,曾是他的欢乐谷,却也是伤心地。
以前的院落,早已生满了荆棘,都不知道从何处下脚,屋子里值钱的东西早就被人洗劫一空,幸存的家具也挂满了蛛丝和尘网,一走便带起一股灰,呛得人直咳嗽。王家也是满眼断瓦颓垣,房子都快塌了。那家的女儿,不是饿死,就是嫁人了吧。
几年过去了,想起这个女孩,他的胸口,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收紧。那年少时的爱恋,甜蜜,朦胧,而又带着淡淡的苦涩……
昔日的玩伴竟然还在,大伙儿彼此打了声招呼,又啸聚在一起,回到了过去那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日子。他们白天骑马打猎,纵酒欢笑,晚上,就经常潜出城去,在夜幕的掩护之下,到荒郊野外寻刺激,找乐子。青春年少,血气方刚,他们有太多的精力需要发泄。
这一晚,清风阵阵,月朗星稀,一群人骑着马,出了外城,边走边聊,走了大概有十多里,忽然看到路边的荒草丛中闪出一处坟墓。那墓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已经毁坏,黑漆棺材都露出来了,看着怪吓人的。众人远远地瞅了几眼,抬头一看,天空中乌云聚拢,掩盖了星星和月亮的光,看那光景,好像是要下雨了。
这荒郊野外的,要是真下起雨来,也没个遮蔽的地方,还不得浇成落汤鸡。大伙儿商议了一下,便拨转马头,又呼啸着,朝城里面疾驰而去。
进得城去,就近找了一家酒楼,一伙儿人围在一处,开始推杯换盏。刚端起酒杯,窗外,便开始电闪雷鸣,一道道的五爪金龙,狰狞地刺破夜空,豆子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打在窗户上,一阵紧似一阵。
外面冷雨凄风,屋子里面却高潮迭起,这些人喝酒猜拳,吆三喝四,都快把屋顶给掀起来了。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不少人都喝高了。其中有一个富家子弟,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大着舌头说:
“唉——我说兄弟们,咱们光这么喝,也没什么意思啊。”
“那你说怎么着!”有人跟着起哄。
这人神神秘秘地掩住嘴,压低声音:“郊外不是有一口露出来的棺材吗,谁敢拿件东西,送到那个棺材上面,我就算服了他!”
众人酒喝得不少,可还保持着一丝理智,这么黑的天,还下着雨,跑到野地离去,找一口棺材,还不吓个好歹的,这不是傻吗?
也有胆大的,几次跃跃欲试,考虑到后果,又强把争强好胜的心压了下去。
这时候,有一个人站了起来:“我去!”
大伙儿循声望去,原来正是刘氏之子。
这人曾经在战场上出生入死过,胆子大是不假,可是,说实话,此番若不是秉酒使气,他还真不会冒这个头。
“好!好!好!”身边是一片彩声。
“兄弟要是真能办到,我们大伙儿抽份子,备办一桌酒席,明天咱们到聚仙楼一聚,以此奖掖兄弟的胆气!”
“就这么定了!”
众人叫店小二找来一块青砖,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刘氏子将自己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抓起桌子上的方砖,就往门外走去。
其余的人,一边喝酒,一边等着刘氏子回来。
此时,暴雨初歇,夜空如洗,星星和月亮又探出头来,道路让雨水浇得泥泞不堪,马是不能骑了。他怀揣着砖头,深一脚浅一脚地朝前走去。
这一路的艰辛我们暂且不表,直到半夜时分,才找到他们傍晚时看见的那座荒坟。
此时此刻,月亮已经完全钻出云层,周遭的景物,朦朦胧胧,若隐若现。
坟堆里的那口棺材还在,经历暴雨的重刷之后,泥土流失,已经完全露出了地面,月光之下,闪着幽冷的光,令人心底发寒。
刘氏子隐约看见,棺材盖上,黑乎乎的好像蹲着个什么东西。
他心里一动,倒也没觉着怎么害怕,靠近了,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死去的妇人。身上穿着锦衣华服,浑身冰冷,脸色苍白,双目紧闭。
这妇人是从哪里来的呢?难道是从棺材里跑出来的。他绕着棺材走了一圈,发现那口黑漆棺材钉得很严实,棺盖也完全没有松动的迹象。
这具尸体,他们方才来的时候还没有,此时竟然无缘无故地出现在棺材盖上,真是怪事一桩!
刘氏子想了想,突然嘿嘿一笑,把怀里的砖头放在棺材盖上,转过身来,将死人背在肩上,吭哧吭哧地就往回赶。
脚下的路,一步一滑,背上的尸体死沉死沉的,直往下坠。那女子的头发,有几绺垂下来,钻进他的脖子里,痒得难受。有好几次,他感觉似乎有人在他的耳后吹气,脖子后面,凉飕飕的。
一个活着的女子,在背后嘘气如兰,那是难得的艳福;要是一个死人,也来这一套,那就是诈尸,能活活吓死人。
刘氏子心里有些疑惑,不过,他这人向来粗线条,只当是自己吓自己,抽出手来,抹了抹脖子上的汗,又向前走了。
等他身背死尸,大汗淋漓地走回客栈的时候,众人仍围坐在桌前,谈笑风生。在一片嘈杂声中,有人听见,房门吱嘎一声,从外面推开了。门外有人拖拖拉拉地走了进来,脚步声极为沉重,好像是背了什么东西。
众人回过头来,朝门口望去,只见刘氏子汗流浃背地走了进来,进屋之后,径直走到灯火旁边,从背上卸下来一件东西,然后,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众人还以为他扛了一截木头桩子,待借着灯火,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一具死尸!尸身立在地上,如木雕泥塑一般,一动也不动。
这还是一具女尸!面施粉黛,眉眼低垂,鬓发半披,遮住了半张脸,不过,从露出来的那一半来看,这女子生前一定是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
这小子出去一趟,竟然背回个艳尸来!
一座绝倒。
胆子小的,见此情景,早就吓得妈呀一声,跌跌撞撞地夺门而出,有人连跑的勇气都没有了,干脆钻进了桌子底下,抱着肩膀,不住地发抖。
刘氏子甩了甩头上的汗,嘻嘻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来:
“看见没有,这是我老婆,长得漂亮吧!”
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