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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千年风华之浮梦兰陵-第114章

小说: 千年风华之浮梦兰陵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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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病躯,最后成了三个字——求不得。

郡主出嫁后,他的身子一天不如一天,好多时候他常常倚在玉兰树下睡着了,这个时候我都是吓得要命,因为我害怕,一个不经意,他就真的不再留恋这世间了,这样的男子,我一直相信,他来到人世,本就是上天的不留神,放他来着乱世走一遭。

终于那一天,还是来了,他从早上开始就不断地吐血,我知道不好了,要去告诉老太太,可是王爷抓住我,那种力道真是大的惊人:“等我走了之后,再把消息放出去,把我的命令传下去,违者,杀。”

没有人敢违背王爷的意思,因为王爷说话,向来是说到做到。旁人都小心地伺候着,唯独我忍不住哭得像个泪人一般。王爷的脸色稍微好看了一些,我的心里却知道这是糟糕地要命的,谁都知道,这是回光返照……

他最后笑着看着我:“怎么就你,哭成这个样子?”

“王爷为什么不告诉太后,兴许太医来了,还有救。”我拖着衣袖擦眼睛。

他摇摇头,伸手示意我离他再近一些:“我自己的身子,我自己清楚。况且,那样,那个丫头不是就知道了,你看我今天的样子多吓人,她可是说过的,八叔叔在她心里是没有人可以比的过的……”

我听了这话更是忍不住哭起来。

“那丫头要是来了,就告诉她,如果有来世,我还是希望她能叫我一声八叔叔。”说着,又是一阵咳嗽,而我只有不住点头的份儿,“让她记住三月的相遇,忘了今年三月的离别,我希望她幸福……”

今年院子里的芍药都开了,芍药,又名将离,将与之离,真的不是一个好兆头。

玉兰树下从此再也没有了那个绝代风华的身影,再也没有了那个咳笑如神的男子——襄城王高淯。

朱颜辞镜花辞树。

果真。

最是人间留不住。

番外四 憔悴为君百花时*十年

“就你这幅德行,还敢调戏我姐姐,看我不把你的手筋挑断了!”小男孩凤眼清秀,说着就从身上掏出匕首。

“仁换,你怎么还是这个样子,四婶知道了,又该打你了。”少年拉住他,脚下踩着一个跟他年纪相仿的少年,一脸怂相地求饶。

倒是站到旁边的小姑娘,面若桃花,眉眼俊俏,手里拿着一把白蒲扇很是悠闲地盯着少年脚下的男孩:“就你那点三脚猫功夫,就别出来丢人显眼了。”

被踩在脚底下的男孩兴许真的是被这三个人羞辱急了:“你也不打听打听小王我是谁,你们……”话没说完,踩在脸上的哪只脚又往下使了使劲,导致他的脸现在看上去有几分滑稽可笑。

“哼!你知不知道我爹是谁?!……”年纪小一些的男孩子看上去脸上更是傲慢,结果小姑娘打断了他的话,似乎有意不让他说下去。

“别跟他废话了,正礼哥哥,我看这种人就要挑断手筋!”小姑娘拿过小男孩手中的匕首。

“小姑娘,这样可是不好。”身后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眉眼妖冶,粉袍如故。

小姑娘愣住,记忆一下子推到许久许久以前,是多久,得有十年了吧……

“那我们什么时候再见?”

“十年。”

“那是多久?”

“那个时候小安就出落成一个大美人了。”

……

“小安,还记得我吗?”他拿过小安手上的白蒲扇,“物归原主了。”

男孩很是警惕地看着他:“小安,他是什么人。”只见妹妹只是盯着那人看,却不说话。

“河间王高正礼。”他笑笑,又转眼看向年纪更小一点的孩子,“你应该叫高仁换吧?嗯,长得跟你父王很像。”

“才不像!”小姑娘很是严肃地皱着眉,抗议道。

粉袍男子蹲下身,把正礼的脚扒拉开:“你呢?我们好像也认识。”

那个男孩很是狼狈地站起来:“高大人,我不知道他们是认识你的……”他心里打鼓,就是自己的父王也怕这个人,虽然从来不知道这个人的来头,只知道他姓高。

高恪摆摆扇子:“走吧,知道回去该跟你父王怎么说吗?”

“知道知道!谢谢高大人!”说完就很是狼狈地窜了。

“你也姓高?”仁换挑眉看着他。

高恪点点头,又转向小安:“小安,你应该不会忘记我的。”

小安不知道什么时候眼里已经包了一包泪,从父王走后,这是她第一哭:“混包子……”

蓦然有一些失神,他笑,却不似方才那样淡定:“你还……你还是记得混包子的……”

“我想起来了!你是……高恪!”正礼指着他,一脸惊喜的表情。

“你们一直呆在邺城?”高恪给小安擦擦眼泪,十年,这样过来,真是为难她了。

小安点头:“娘亲不让我们说。”

正礼也跟着点头:“我连我二伯伯都瞒着……”

高恪叹了一口气:“带我去见见你娘亲。”

仁换很是警惕地看着高恪,拉了拉小安的衣角:“姐姐……”

“没事的,仁换,这是父王生前的好朋友。”她扭头安慰弟弟,虽然娘亲一再交代不准把他们的住处告诉别人,可是,她相信混包子。

优雅简单的竹林里炊烟袅袅,他远远看见她的身影,不再华衣锦服,眉眼之间的清秀却是如故。

“郑家丫头。”

她恍然,良久才反应过来,转身,有一些惊讶:“粉……粉袍子……”又笑了笑,眼睛却是淡然了许多,“什么郑家丫头,我的丫头都长那么大了,叫我……高夫人吧。”

高恪轻轻地笑:“好,高夫人,这里精致倒是不错,不过,当年王爷留下了一样东西,我得物归原主。”

“长恭?”她眼里有了一些波澜,“留下了什么?”

高恪叹了一口气:“跟我来吧。”

竹林外早就备好了马车,小安眼睛咕噜噜,似乎有一些高兴,正礼时不时要瞧着外面,做出一副保护他们的样子,仁换则一直打量着高恪,似乎对他格外警惕。

马车走了好久,才停下来。

邺北城,兰陵王府。

恍然,如梦。

所有的都变了,却唯独这王府没有丝毫的变化。

子萱惊讶地看着高恪:“这……”

“这里现在都是我的,子萱,回来吧。大周国都灭了好几年了,前尘往事,没有人会纠缠你们的。”见子萱还是犹豫,“小安也大了,终究不能整天跟着她哥哥舞刀弄枪,你们在这里也安全,省的小安再被调戏。”

“调戏?”子萱看向小安。

这些事情小安一向是不跟她娘亲说的,朝高恪挤挤眉眼,混包子,你说这个干嘛!

子萱明白过来,眉头微蹙着。

“我不住在这里,你们就算是帮我打理吧,高夫人,看在我对你夫君的情分上,帮个忙。”他笑嘻嘻道。

子萱拿眼睛横他,而后想想高恪说的有道理,小安长大了,不能老是这样,便规规矩矩地要向他行礼道谢。

“你这是干什么?”高恪笑着扶她,“收拾收拾搬过来吧。”

小安格外高兴,兰陵王府,这才是她的家。

又是百花盛开的日子,他一袭粉袍如故,终于看着她的脸上渐渐有了笑意。

十年了,还好,赶在十年找到了他们。

“郑家丫头,我可是对的起她了。”他喃喃道。

子萱嫌弃地看他一眼:“你再这样,就挨着小安远一些,别把我们家孩子带坏了。”

他笑笑,眼角流露出柔和的光彩,你永远不会知道我一直喜欢的是“她”而不是“他”。

写给读者

三年前开始写这部小说,第一部小说,也许不会有人注意到,但是,我还是把它写完了,现在,要同它好好告别。

这个故事在近来很长时间里,总是萦绕在梦境,这是一个娓娓道来的故事,或许好多人看了开头便没有看下去的想法,没关系。

简介敲了好几遍才算是定下来,一部网络小说,如果没有一个抓人眼球的简介,似乎就是一件伤情的事情,但是,它对我来说不止是一部网络小说,这是一个不急着讲完的故事,你们会在里面看到许多无奈,如果一定要定位,那这部小说用番外里的三个字最为恰当一些——求不得。

生在皇家的求不得。

这世上的情爱,不是门当户对,不是两情相悦就可以完美的,它总是有各种不美满。在看待世间的情爱上,我天生便有一种悲情的成分在里面,就像张爱玲写的那件华丽的旗袍一样,我认为,每件旗袍里面都是有虱子的。

然而,深刻的感情却往往不得善终,因为它撕裂了那件华丽的袍子,赶走里面的虱子,却将本身打得支离破碎,这大概,就是情深不寿吧。

从古至今,我们记住的爱情故事,十有八九都是不得善终的故事。

无论是化蝶的梁祝,还是鹊桥的织女。

而这个故事里,充满了诸多的求不得,从一开始的高澄谨兰,到孝珩、孝琬、高淯对子萱的情愫,他们各自有各自的原因,但结局一样是求不得。情爱却从来不因为求不得而变得不美好,恰恰相反,正因为这三个字,世间的缘分才得以那么巧妙地流转。

结局是我思考了很长时间,虽然这些人物是史书上确实存在过的,但是小说的作者却可以重新安排他们的命运,可到了最后,我还是选择尊重他们的宿命……

北齐是一个大环境,里面的每个人都逃不过宿命,长恭和子萱也不例外。但是长恭死后,还是选择女主好好活下来,或许有人觉得殉情会更凄美一些,就像粉袍子一直哼的虞美人里的虞姬一样。

但是,一个好男人是应该让自己的女人学会为自己好好活下去的,深刻的感情不是生死相许,而是让彼此变得更好。

此生交付,不问流年,岁月远去,只愿你一生安好无忧。

情到深处,才懂得为了彼此,要好好活下去。就像小说里说的,我不是怕死,而是怕失去。

最后,这部小说也是献给天下所有有情人,愿终成眷属。

闲暇之余,想要为小说写一首歌词做结尾,却因为从来没有着手过这方面的事情,不知道该是如何下笔,便随兴写了几句,但愿不会太烂:

蘭殇

雨点滴点滴落下

划过梦里芳华

还要等几世轮回

可与你再约下生死相随

珠帘轻卷泪颜

朱砂微湿几分

离开后,再也无人吻你唇角安睡

斜阳倾洒

过往的伤痕

何时断了红尘

何时了却功名

与子执手

话江山如画依旧

风一丝一丝吹入

拂过红烛凤纱

还要看春秋几度

可换你三生石上共华发

巷陌留影故人

风起阑干微醺

经年后,只愿有人陪你书墨香韵

佳人独立

浅笑的余温

何时断了红尘

何时了却功名

与子执手

话江山如画依旧

2014。9。1

(全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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