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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人间-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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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快冷静下来,脱掉衣服清洗身体。伤痕仍不感疼痛,或许泉水还有疗伤奇效,将空瓶子灌满了水,又在背包里找到两个塑料袋,灌满水扎紧袋口,牢牢地抓在手里。

最后,池水倒映着我洗干净的脸,竟然第一次觉得自己好看了!

虽然还是以前这张脸,至少不似过去那么猥琐,眉字之间透着一股特别气质。尤其是这双眼睛,一如这池甘泉清澈明亮,大概除了莫妮卡之外,还会有其他女孩子喜欢的吧?

莫妮卡——脑中突然充满她的倩影,多么强烈渴望现在就能拥抱她啊!

又强迫自己喝了几大口水,吃下背包里的土司面包,这顿早餐可以补充很久的体能,背上行囊回头看了一眼山谷,不知肖申克州立监狱会怎么样?突然发现有两个囚犯失踪,真的难以想象典狱长的脸色,阿帕奇又将怎么回去汇报?至少他不可能坦白把我放走的事。

再见,甘泉山谷!

有了太阳就能辨别方向,面朝阳光走去,艰难地穿过崎岖的谷底。走了大约十几分钟,地势终于渐渐平坦,从谷底来到一望无际的高原,回头只见一片山峦,果然诗歌极其隐蔽的山谷,大概只有掘墓人才发现过吧。

然而,刚在荒原上走了几步,就看到前头躺了一堆东西,有个物件正在太阳下反光。

小心靠近才发现是具尸骨,散发着恶心气味——正与阿帕奇身上的味道相同。

强人着反胃自己查看,死者腐烂得并不彻底,但监狱这里极端干燥,也很难说死了多久——什么人会死在这里呢?难道是与我一样越狱的囚犯?

然而,那样反光的物件却推翻了我的猜测。

一枚警徽。

没错,我认得狱警们的行头,这是专署于阿尔斯兰州狱警的徽章。

死者是个狱警?

不知怎么又联想到了阿帕奇,他身上那股只有我才能闻到死尸气味。

抛下尸骨往东走去,好在早上并不热,九月的高原也很凉爽,所体体能消耗不大,单元能支撑久一些。不知不觉走了十几公里,空气虽稀薄但非常干净,丝毫没有城市的污浊。脚下不是乱石便是黄沙,照旧不见丝毫绿色,只剩下无生命的大地,如一头干渴狂躁的野兽,沉默着迎面扑来。但我并不恐惧,因为任何凶残的猛兽,都不知道貌岸然的人类可怕——这里没有其他人类,只有一个亡命的读心术者。

巍峨的落基雪山,阳光下如天堂的珍珠,遗失在这残酷的环境中。很遗憾只能远远眺望,无法亲手触摸那纯洁的冰雪,它们就像莫妮卡微笑时露出的牙齿,假设我能再度吻到他的嘴唇,于是脚步越走越快,再也感觉不到疲倦,腹中的水还很多,无须动用宝贵的储备水分。

忽然,眼前跳出许多巨大的石头,没块都有两三米高度,如纪念碑矗立在荒野中。他们排列成三圈奇怪的组合,最外圈几乎是标准的圆形,中圈则是镂空的五角形,内圈是鸡心形。这些石头总共有上百个,只有少数还保持完好,目瞪口呆地走进去,明显是人工搬运组成,有的还有雕刻痕迹,画着古老的图案符号。石头内圈最中心的位置,是大得足以容纳一个成年人的石缸——也许是上古时期的祭坛,如同玛雅文明将活人屠杀祭献给神。

也许从未被现代人发现过?古代印第安人的遗址?但以他们被美国人征服时的生产力水平,能建造起那么宏伟的建筑群吗?想起“教授”研究的史前文明,传说中可怕的“GREAT OLD ONES”——旧日支配者,曾以邪恶统治过地球,就是眼前的“巨石阵”吗?

如果真的远古的邪恶,有过巨大的力量,但不是一样被毁灭了吗?

我轻蔑地大声狂笑,GREAT OLD ONES?去死吧!

不用回头看这些石头了,它们不过是历史的墓碑,而我将去葬送另一种邪恶。

穿过“巨石阵”,来到荒凉的原野上,终于感到一些口渴,我打开左手塑料袋,小心地喝下三分之一袋水——至少可以支持两个钟头。

除了遥远的雪山,四周什么都看不到了,宛如来到月球向阳面,整个宇宙只剩下我一个人,没有任何人、任何物体、任何组织可以束缚我,可以大哭,可以痛哭,可以咆哮,可以骂天,可以骂地,可以骂世界万物!

痛快!痛快!痛快!

那些我见过的脸庞,,记忆中无法抹去的悲伤,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情景,此刻都已不值一提,渺小得如同我的一根汗毛!伸手触摸天空,揪下那个虚幻神话,人间的真相已昭然若揭。

让我大声狂吼大声宣布,空气与阳光是我的家,大地与岩石是我的床,我就是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就是我!

自由!

我的名字叫自由!

多么幸福,多么美好,即便自由一秒钟就死去,也比被囚禁苟活一辈子好!

无论能够活着走出这片荒野,无论能够发现自己的秘密,无论能否找到黑暗中的凶手,我已找到真正的我!

这是比理想更重要的一件事,也比复仇与还我清白更重要,因为我令自己获得自由,令自己拾起自信,令自己感到自豪。

但我不是为自己而战斗。

真的自由了吗?

从逃亡的清晨到行走的正午,从日上中天到黄昏日幕,我在黄沙与戈壁间奔走,万里无人,飞鸟无踪,只有偶尔所见的白骨,还有永远不会消失的雪山。

算不清走了多远的路,反正一直面对阳光。下午太阳到了背后,但东西南北始终没有搞乱。想起奥运会时的马拉松比赛直播,估计至少跑了四十多公里,却还没有感觉疲倦,大概因为蹲监狱一年的体育锻炼,也是对自由的渴望极度强烈。

整个白天没有任何食物补充,也没发现一滴水源的迹象。只能依靠身上携带的泉水,也许含有某些矿物元素,要比一般的水更解渴,不需要一口气喝太多。两个塑料袋的水刚喝完,背包里的水瓶还没动过,估计可以支持我度过一夜。如果明天上午还走不出去,又没找到新的水源或食物,那就有大麻烦了。

但就算渴死饿死被野兽吃掉,也好过老死在肖申克州立监狱。

荒芜的旷野已被夕阳涂满金色,影子长长地倾泻在身前,再度感到一阵苍凉之气。

终于忍不住回过头,落日化作一个巨大圆盘,燃烧金黄的火焰,天空也不再万里无云,而衬托起火红色的云霞——荒漠中的火烧云,配合灼烤地平线的夕阳,倒是极其稀罕的景象,要有专业相机能拍下来,绝对可以登上《国家地理》杂志封面。

据说这时容易发生海市蜃楼,天空中会出现千里之外的景象,甚至有清澈的人形可辨,我希望看到一张脸,一张来自丝绸之路的脸,混合着欧亚两个世界,栗色长发下的神秘眼睛,张开热烈狂野的嘴唇……

不,被迫中断对莫妮卡的YY,回到越狱逃犯的荒野现实,绝望地跪倒在地。膝盖顶着坚硬的碎石,磨破囚徒的裤管,影子蜷缩为一团,即将要埋入尘土。

当额头接近地面,我猛然大吼着摇要头,爬起来继续往东走去。

影子越来越暗淡,金色夕阳化作深蓝,背后的落日彻底陷入荒野,夜色笼罩整个世界。

蹒跚着走向大漠彼岸,喉咙再度灼烧起来,只能拿出背包里的水瓶,极度舍不得地抿了一小口。仅仅几滴甘甜的泉水,暂时熄灭体内的烈焰,这是最后的筹备,每一毫升都如金子般珍贵。

往前走了几公里,荒野完全变成黑色,一弯新月升上夜空,悬挂着几颗星星,继续为我指明方向。幸好几天前早有准备,在图书馆读了几本旅游杂志,其中有大量野外徒步旅行知识。秋天的高原之夜迅速降温,狂风越过落基山脉呼啸而下,好在已换上厚囚衣,紧着衣领还能凑合。

忽然,脚下有些异样,不再是松软的黄沙,也不再是坚硬破碎的砾石,而是一片煤渣铺成的平地。我拿出背包里的手电筒,照了照黑夜覆盖的大地,果然不同于一路走来的天然荒野,似乎有人工平整的痕迹,宽度大约有十米,向南北方向延伸下去,月光之下看不到尽头……

老天!是一条公路!

虽然看起来非常原始,但仍是一条人工开辟的公路,几乎笔直地穿过荒漠。手电照出两道模糊的轮辙印子,甚至捡到一枚香烟屁股,显然最近还有车辆通过。

兴奋了一分钟后,我又回到焦虑中,在这种鬼地方的公路,很可能是肖申克州立监狱专用的,白天也不会有几辆车,更别说晚上呢?即便有恐怕也是监狱的车,我在这搭车岂非自投罗网?

所以,绝不能在路边守株待兔。

但这条路是唯一走出荒野的途径,路的一端想必就是监狱,另一端大概是马丁。路德市,或者其他什么市镇?

假如摸对方向一路走下去,必然能够逃回人间,那时候就有干净的水和食物,再也不用担心葬身与荒野。

不过,假如摸错了方向……

脑中闪过典狱长德穆革的脸,鼻间闻到阿帕奇身上的气味。

一边是人间,一边是地狱。

向左走,向右走?

绝望地仰天长啸,为什么在我短暂的生命记忆中,总面临这些生死攸关的选择?

虽然,我尚能清楚地辨别方向,但不知道肖申克州立监狱在我的东西南北?在迷宫般的地道七拐八弯了整个凌晨,早就搞不清监狱位置,更别说秘密的甘泉山谷。

秋夜寒风袭来,禁不住打了个冷战,在寂静的荒漠公路上徘徊良久,下意识地抬头眺望新月。

忽然,想起地道中的童建国,他在每个岔路口永远向左走。

我也向左走!

亲爱的掘墓人,求你的灵魂庇佑,向左……向左……向左……

当面朝东方之时,向左走就是向北走。

迎着北风呼啸的方向,只需低头看着公路,但别忘了身后可能驶来的汽车。不再犹豫也不再回头,那就是我生命的归宿?人总要找到一个方向,究竟是不是错误?看到结果方可明了,这不是一场赌博。

走出去没多远,双腿就感到酸痛,呼吸也喘了起来,肚子终于饥肠辘辘。走了一个白天的野路,才有这种感觉也算奇迹。强迫自己鼓足精神,打开背包抿了一小口水,忍着各种身体煎熬,艰难地迎风北行。

On the way。

走了大约一个钟头,远方地平线亮起一片灯光,我兴奋地跳了起来。

然而,月光下仍是荒芜的原野,不像回到人间的迹象,难道转了一天一夜,又回到了肖申克州立监狱?

不过,那灯光只有一个点,不像监狱的一大片建筑——不管是不是监狱,必须靠近看个清楚。

向黑夜中的灯光走去,脚下是笔直的公路,那光线就在路边。随着越来越接近白光,我压低身体像潜伏的野兽,直至十几米的距离。

不,那不是监狱。

只有一栋孤零零的低矮建筑,矗立在静谧的公路边,亮着一盏白色大灯,宛如大海与墓地之间的幽灵客栈。

我趴在地上慢慢爬行,一厘米一厘米接近,才发现原来是个加油站!房子破旧如同狗舍,总共只有一支加油枪,窗户里躺着黑人老头,发出沉重如雷的酣声。

大概是进入监狱的路途太过遥远,必须在中途设置一个加油站,免得有车子在半路抛锚。但这位管理员也忒大胆,居然敢在那么荒凉的所在,独自守着一个加油站。不过,既然数百里内荒芜人烟,也不必担心有坏人过来。

小心翼翼地绕了加油站一圈,并未发现其他人或什么一样,便轻轻走到窗户边上,想翻进去找些吃的。

忽然,前方响起汽车的轰鸣,我急忙躲到阴暗角落。公路那头驶来一辆大卡车,黑夜里扬起一地烟尘,呼啸着开进加油站。

司机是个健硕的白人汉子,跳下车敲打着窗户,惊醒里面的黑人老头,骂骂咧咧地走出屋子,打开机器为卡车加油。长途车司机很是无聊,抓到一个人拼命说话。

趁着他们都不注意,我悄悄从黑暗中溜出来,钻到卡车背后爬上去。

成功!

车厢用帆布覆盖,这种车在美国已极少见。车里堆满几百个纸箱,躺于其中也蛮舒服的。很快卡车重新发动,颠簸着驶出加油站,透过帆布缝隙,那盏白色大灯越来越远,渐渐变成地平线上的一点星辰。

躺在一堆柔软的纸箱上,终于不用依靠两条腿了,如果再让我走一个钟头,肯定得累死在荒漠!浑身骨架又累又酸,加上摇摇晃晃的车厢,让疲倦的我昏昏欲睡。

不能现在就睡着!

强迫自己起来,得确定这辆车会开向哪里。如果是肖申克州立监狱,那不是惨了吗?我打开身下一个纸箱子,用手电往里一照,发现全是服装…——不是狱警制服。更非囚服,而是春秋季的男式夹克,再自己看看衣服标签,不出所料又是MADE IN CHINA。

打开另外几个纸箱,都是些休闲时装,衬衫、T恤、毛衣……还有大量中国外贸牛仔裤,不可能是政府机构的,答案很明显——这辆卡车与监狱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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