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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我的道门生涯-第2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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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金老黑原本就属于那座废墟城,我飞到了废墟上方,金老黑突然显灵发现自己找到了组织,故而就故意烫我,然后自己一个人奔下凡间。

这不对,金子就是金子,不可能变成金妖怪吧,历史上只听过点石成金的,也没听谁说过点金成妖的。

看来,我还是没有找到机关所在,我的身边有无数白骨在妖风中翻滚,还有更多的白骨向天空深处飘去,那里好像有个黑乎乎的嘴巴,正努力的张大了,吞噬着所有在风中的东西,在嘴巴不远的位置,好像是两个鼻孔,我仔细看了好一阵才看明白,那两个鼻孔其实是两道龙卷风,原来是嘴巴吞入白骨,然后从鼻孔中吐出来,怪不得,如果一直吞噬白骨,那这整个白骨滩的骨头都被大嘴吞噬掉的话,恐怕根本就用不了几年的时间。

至今还有白骨在风中飘散,说明这股风根本不会吃人,也不会把人卷到天上去,也不会甩到地上去,看来我是想到了,目前为止我依旧是安全的。

长呼了一口气,另外一个想法又冒了出来,这如果不落下去,也不升上去,恐怕我还是难逃一死,因为这么永远的飘荡在魔眼之上,就算不被它转晕死,也会饿死渴死,甚至被尿憋死。

这死的就更加憋屈了,不行,我得想点办法赶紧让自己落地。

但是什么办法都没想呢,地面上,在魔眼的正中央,一个沧桑的声音如同雷鸣一般响起:“尊者,地之王,归位!”

这声音我实在是太熟悉了,我在凶冥十杀阵里的时候,不小心弄出来捆仙索的时候,也是这个声音说过一句话,它当时说:“捆仙索,归位!”

这……我觉得自己又被人骗了,如果这是一部电视剧的话,我想我已经弄出来两个法宝了,只是不知道这个所谓的尊者地之王是什么玩意儿,捂着眼睛生怕被风沙刮进去,然后手指裂开一道缝隙我向地面上看去,这一眼望过去,不禁抽了一口冷气——顺便也抽了满嘴的沙子。

在魔眼的正中央,那尊金老黑正散发了五彩斑斓的光芒,和我看视频的时候出现的光芒一模一样,而且那个声音也是来自金老黑的位置,这么说的话,那所谓的尊者地之王就是金老黑了。

可是,金老黑不是一个金雕塑吗,怎么就归位了?或许这也是一件法宝吧,早知道我就自己留下来了,何必要带着它来到这里,还要还给别人呢。

我郁闷极了,看来天地间的秘密在烦人眼中还是无法予取予求的,我们或许穷尽这一生,也无法搞懂这个神秘的世界,如果给我个机会,我只想睡一会,一睡不起,我的脑子太累了。

第384章 坠落失落城邦

我从天空中落下去的时候,觉得自己死定了。

我总是觉得自己死定了,仿佛永远徘徊在生死边缘。

这座城市荒废了有多久,一万年,十万年,还是百万年,每个人都有生命的尽头,那么城市呢,它可以存活多少年才会在历史的尘埃中被磨灭。

我站在城市的最中央,手里捧着金老黑的雕塑,街道并不宽阔,四周充满了刺鼻的尘埃,房屋是那么的破旧,寂寞孤独的围在我的身边,曾经它们一定光鲜亮丽,而今,却只留下阴森森的恐怖。

很多风景区也是如此,在白天的时候人声鼎沸,一旦到了晚上它们就会露出狰狞的面孔,真的,越是热闹的景区,到了晚上也就越恐怖,那些树木山水犹如活过来了一样,黑糊糊的向你扑来。

我曾和老黑夜宿华山,那一夜我们几乎没睡,四周静的让人发狂,夜的浓郁似乎要把人吞噬掉,天空中无数的星斗,一闪一闪的眨着眼,我们就那么互相对视着,彼此不说话,感受着对方的深邃。

那天,老黑喝了很多酒,他说他要做一个举世无双的大英雄,他说他要娶一个世界上最好的女人,让这个女人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还好她没有说要找一个最美的女人,通常最美的女人在成为最幸福的女人之前,最要有很多和别人的记忆,一个人有太多的记忆,往往就会变的不再单纯,一个不单纯的人,永远都不会幸福。

我不知道什么是幸福,如果非要我说出来的话,我幼时和姥姥在一起的日子,应该是最幸福的,无忧无虑,饿了就回家吃饭,困了躺下就睡,永远不会去想怎么生存,永远不会像现在这样站在寂寥的街道上,不知所往,漫无目的。

我是被金老黑召唤下来的,在我不断落下的时候,它用金色的光芒把我托了起来,那一刻我以为老黑就在我的身边,他永远都会陪着我,直到这个世界都毁灭掉。

风卷起一阵阵的黄沙,头顶上乌云涌涌,这座被遗忘的城市就在龙卷风的风口里,龙卷风像一根吸管,把这座城市的所有生命都吸走了,连耳鸣声都不存在。

脚下是一处巨石铺就的广场,在广场的中央,是一座废弃的花池,看起来特别像布拉格广场的构造,广场的东西南北——大概是东西南北吧,有四条主干道,我就站在其中一条主干道的中央,向后看去,灰色的雾气笼罩着主干道的尽头,那里犹如地狱。

我觉得我该做点什么,是先探索这座城池,还是寻找出去的路。

这四条路,按照中国的古建筑规律,应该是通往四扇大门吧,沿着大门应该可以离开这里,当然,我恐怕很难能够离开,因为在城池的外面还有恐怖的龙卷风,我毫不怀疑它们会把我撕成粉碎。

我沿着大路的马路牙子,一边数着脚下的石块,一边走进一处民居里,这里的房子长的都差不多,没有特别高大的建筑物,在雾气的尽头,似乎是一座城堡式的建筑,在看到那城堡尖尖的屋顶时,我的脑子里充满了吸血鬼古堡的形象,我不太敢往那里去,但是我知道,那里定然与这些矮小的平民建筑有着千差万别。

我走进的这座民宅很古朴,屋子里有一张餐桌,上面还摆放着两个黑陶瓷的餐具,几万年前就有陶瓷了吗?我开始怀疑这里究竟是不是上古建筑,墙上还挂着一个木制的壁橱,我把它打开,里面全是尘土,还有一些散落的碗筷。

看来这里当时的民风还是比较淳朴的,这样的生活水平,没有造反很难得,我转身向内房走去,房子的格局竟然是和徽式建筑差不多,我以为走进的是内房,没想到竟然是个很大的院子,院子里还有很多家住户,清寥寂静显得异常恐怖,如果在这里拍恐怖片的话,根本就不用任何道具,后期也不用做任何处理了,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感觉脖子里凉飕飕的,拉了拉衣领,捧着金老黑赶紧退了出去,又回到了街道上。

这里不像是发生过战乱的样子,房屋经历了不知道多少的年月,依旧完好无损,这可能和建筑的材料有关,我发现这些房子的建筑全部都是用整块的石头,在石头上面凿出来的,我见过山西陕西的农民伯伯们在黄土高坡打洞,以此来当做居所,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谁把无数的巨石搬到城里,然后在石头上凿洞居住的。

是的,是一块块巨大的石头搬到城里,绝对不是原本就存在的,我并不好奇是什么人把这么大的石头搬运过来,因为这里是魔尊的地盘,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我好奇的是,什么样的王国,需要动用这么大的资本。

而且,魔尊难道不是一个人单枪匹马,而是组建了一个国家。

这,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究竟想干什么,一个可以行走在维度世界的人,自己创造了一个国家,然后他和朋友还有一个约定——毁灭这个世界。

他们是想——毁灭这个世界啊!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得一激灵,虽然我是置身事外的,但是因为和转世的原因,怎么都算作半个同党了,那就是助纣为虐。

但是,一个是人间的王,一个是人间的尊,两个只手遮天的人物,如果想灭世的话,那不就是随便挥挥手就可以了,怎么还弄出国家来了,甚至还叫嚣转世之后再回来灭世。

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其中必有阴谋。

我也不是玉皇大帝,管不了那么多,还是研究一下这座城市究竟是怎么回事吧。

相传有做城市叫做亚特兰蒂斯,相传还有个种族叫做玛雅人。

亚特兰蒂斯在历史上是一夜之间消失的,而玛雅人也是在一夜之间就彻底的不见了,而我现在身处的城市,也就是亚特兰蒂斯和玛雅人一样,城池完好无损,里面的人全部都消失了,就像在某一个瞬间蒸发了。

现在,我就在城市中最高建筑——类似于吸血鬼城堡的内部,面前是一条五米长的餐桌,这间房子曾经应该是个聚会的地方,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器皿,在一个已经钙化的器皿中,我发现了半块如同馒头的食物,上面还有一块被人咬过的牙印,旁边有两道土黄色的灰尘,我用手搓了搓,是木屑。

也就是说,许多年前的一天,曾有个人,坐在这张桌子前,吃一块如同馒头的东西,他使用的工具是筷子,就在这一天的或许早餐、或许中餐、或者晚餐的时间,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这个事情导致了所有围在桌子前吃饭的人,以及整座城市里的人,突然间消失,他甚至没有时间梳理一下凌乱的发型,就在餐桌之前消失了。

第385章 石头中的孙悟空

根据科学证实,烟头在吸气发亮的一瞬间,温度可以达到两千摄氏度,以这个温度,在0。4秒之内就可以把一个人彻底汽化。

或许在多少年前的一天,在这座城市出现了一次烟头效应,所以,城市里的人在几秒钟之内就变成了空气。

可是,为什么所有的器皿,包括木制的桌椅板凳没有在这一瞬间化成飞灰。

还有一种说法,在空气的振荡频率达到每秒钟七万次的时候,所有接触到这股空气的物体都会被摧毁,这就是所谓的震荡波,只要改动震荡的频率,就可以针对任何物体进行破坏,这种波人类可以创造出来,但目前无法应用到军事上,自然界也可以创造出来,会不会是某一天,一股强流震荡波袭来,刚刚好它的震动频率仅仅可以毁灭人类。

有这个可能。

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集体穿越。

我问过大角虫,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穿越时空这么一说。

大角虫信誓旦旦的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的人在穿越,星际、空间、维度、时间各种穿越,不过真正能够实现穿越的人却少之甚少,大多的人因为穿越失败,困死在夹缝之中,有可能是宇宙夹缝,也有可能是时间夹缝,更有可能是穿越到了这处维度夹缝。

我当时就想,那些小说里的主角们,穿越也不是那么安全啊,说不定就穿死了,而且第一个写穿越小说的作者,会不会真的有过穿越经历,或者他本身就是个穿越人。

呃,我又想多了,按照我这个思维,那写流氓小说的人,岂不是个个都是流氓了。

我拿起桌子上的带牙印的类似馒头物体——姑且称它为馒头吧。

这东西已经凝固在一起了,像石头一样坚硬,桌子上的筷子都化成了灰烬,它竟然还好好的,放在鼻子上闻了闻,没有任何味道,这个夹缝世界里,除了那些会动的像树一样的植物,竟然还有吃的,真是匪夷所思,我把这块馒头装进大角虫的挎包里,如果能够带出去,说不定能够给科学做点贡献呢。

房间很长,有十多米,这让我想起了教堂,只不过应该摆放耶稣的位置,放了一块硕大的石头,和墙体的石头是一样的,我走上前去,光线变的阴暗起来,房子没有玻璃,所有的窗户都是在石头上抠出来的大洞,所以光线不是太好,我每一步都的都很小心,握着打神鞭的手早已经布满了汗水,甚至不小心就要掉在地上。

石头上面很光滑,但是布满了灰尘,我用打神鞭戳了戳,足足有三寸厚,里面竟然是一块青黑色的岩石,之前觉得它和房间的建筑材料一样,其实是灰尘的颜色。

走到石头的后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这让我放心不少,毕竟所有的地方都不会藏人或者是藏着什么怪物了,心里的那份惊慌也自然就不存在了。

回到桌子前随便拿了一个碗状器皿,我要用这东西把石头上面的灰尘弄开,虽然不知道大石头是干嘛用的,但是放在这间房子的正中间,按照常理来说,应该是很正重的东西,也许石块陨石也说不定。

毕竟这里仿佛没有大气层一般,所有的星星都那么裸的展现在天空之中,要真的是陨石,这次冒险还挺有意义的,收获可以算作是颇丰。

我就像一个探险者一样,在一个不属于人类的地方,找到各种不属于人类的东西,然后我可以把它们带到人类的世界,展示给别人看,证明自己曾经去过奇妙的地方,这让我感到一阵阵暗爽,就像小时候姥姥给我买了一个黑猫警长的遥控汽车,小伙伴们都没有,他们用羡慕的眼神望着我,让我感到很满足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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