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记-第1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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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噔一声脆响。
耀着寒光,锋利无比的匕首与他胖乎乎的手掌一触即裂!伴着脆响,碎成两片。
手握半截残刀的抢匪傻了眼,傻呼呼地看着自己的手上,再低头看看那胖小孩儿一丝血渍都没有的手掌,喉咙有些发干,嗬嗬干咳了两声,
易朱望着发傻的抢匪,天真一笑,细声细气说道:“叔叔是不是有些晕?”
说完这句话,他轻轻曲起食指,在那名抢匪的额头上敲了一下,嗡的一声响,那人真的晕了过去。
“爹在海边教过我,垃圾是不会自动走进垃圾箱的,所以需要我们打扫。”易朱朝着地面上的那位“叔叔”解释道。
一个晕了,还有一个。
被“铁锤”撞的直想吐血的那位勉强支撑起身体,看着躺在地上的同伴,眼睛里露出恐怖的神情——他怎样也没想到面前这个看上去只有六七岁大小的小孩子竟然如此恐怖!
易朱慢慢朝他走了过去,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那名劫匪却被这小胖子身上的气息吓得浑身发起抖来,唇角抽搐着,害怕的颤抖着,下意识里,他伸手往上衣口袋里伸去。
……
……
砰!
一声清脆的巨响在小巷里响起。
抢匪伸向上衣口袋的右手被某种武器瞬间击成了一蓬血花!
一声极凄厉的惨叫之后,抢匪昏厥了过去。
便在同一时间,小巷外警笛之声大作,呼啸而至,高音喇叭里传出有些惶急的喊话声。
“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马上放下武器!马上放下武器!”
小巷外警笛凄厉,警灯闪耀,不知道有多少警察围住了这里。
看着躲在地上两个人事不醒的抢匪,邹蕾蕾愣了,心想外面的警察难道是来抓自己的?但看着那人的断手还在不停留血,蕾蕾忍着害怕,走上前去,取出手绢,伸劲儿地扎到那人流血的手腕上。
四周的黑暗里有人影包围了过来。
邹蕾蕾却根本不管那些人,只是专心包扎,其实她这时候很想施展出自己“清静之体”的能力,奈何她的那种能力似乎与段公子比较相似,时灵时不灵。
看着那名抢匪手腕上的血还在流着,姑娘家有些急了。
……
……
“四号报告,人质安全,匪徒丧失行动能力,请示近距离观察。”
“同意。”
一大群穿着制服的特警冲入小巷中,只是从制服上看不出来是属于哪个部门。
其中一位年青的警察,动手便要去拉蹲在歹徒旁边的邹蕾蕾,邹蕾蕾挺犟的,挣了两下,这下易朱不乐意了,一掌推了过去。
他个子小,这一掌恰好推在那年青警察的小腹上。
年青警察哎哟一声,化为一道灰龙,摔在小巷的墙上,轰的一声,震碎半片砖墙,露出里面的居家人们来。
四周的警察全然想不到自己解救的人质竟然会骤然发难,马上围了起来,看着那个小胖子十分紧张,咔咔上膛的声音响彻小巷。
易朱冷冷地看着这些警察,虽然知道对方应该是来救自己的,但这些找死的制服居然敢对蕾蕾妈动手动脚,那便很讨人嫌了。
蕾蕾发现小家伙的眉宇间开始慢慢堆积一股戾气,隐隐感觉这股戾气一旦迸发出来,只怕场上留不下几个活人,吓得赶紧伸手把他搂进怀里。
小巷里一道红光闪过。
正满脸不爽盯着这母子二人的警察们忽然叫了起来,刹那间,众人感觉自己手里握着的枪变成了滚烫的红铁,烫的生痛,赶紧慌不迭地把手中的枪支扔到地上。
伴随着枪枝落地的响声,一阵答答的响声传了入小巷。
是高跟鞋优雅落在石板上的响声。
随着足音,一位满头柔顺红发,生的魅丽清雅的白领女子款款走入巷中。
正是莫杀,她右手一招,一道如弧光般的天火收入掌间,洁白如玉的手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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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会误会。”
一个男子满头是汗地跑了进来:“莫小姐,你怎么也来了。”
“许瑾?”莫杀冷冷地看着他,“怎么回事?”
原来是六处里那位经常随秦琪儿去小书店混饭吃的许瑾。
许瑾擦擦头上的汗,对着邹蕾蕾和小易朱歉意一笑,说道:“我们奉命保护邹小姐与小易同学的生命安全,这一点莫杀小姐应该是清楚的。”
自从九六年初六处山谷会议之后,易天行一家在省城里就成了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
某些方面生怕易天行身边的人出点儿什么事,把那个“易半仙”给惹怒了,那可麻烦了。所以省城六处现在新成立了一个部门,一直暗中保护着邹蕾蕾和易朱。以往一年间,只见易朱欺负人,没见他被人欺负,所以大家都有些放松,断然料不到今天这母子二人突然“离家游玩”,在这小巷里偏又不凑巧碰见了两个不长眼的小贼。
负责监视的六处职员本来可以很轻松地解决那两个小贼。
但官场中人……总是怕负责任的,所以他还是第一时间上报了六处相关职能部门。
这才有了刚才那出特警杀气腾腾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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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警退出去后,抢匪也被救护车接走了,直到那时,警察才发现那名抢匪似乎只是想从上衣口袋里掏出钱包来。
也许在抢匪的眼中,这个小胖子被地狱里的小鬼还要可怕一些,所以动了双手献宝山大王的想法。
不去理会那些可怜的凡人,单说事情结束后,易家三口人外加一个六处的小官员站在小巷里,场面有些尴尬安静。
打破这个安静的还是性情好的邹蕾蕾。
“许科长,你跟了我们一年,累不累?”
许瑾嘿嘿笑着说:“我也是为了您的安全。”
小易朱闪着大大的眼睛,疑惑道:“你保护我们?”
“是啊。”
许瑾表面平静说着,心里却是万分激动。他本是渤海派弟子,师门令他加入六处,受秦童儿调派,周逸文事件后,为了补充省城六处人手和秦琪儿身边空白,他才来到这个城市。
他在省城里的主要工作,便是负责面前这个小胖男生的安全——似乎是很乏味的工作,但许瑾无比快乐。试想入世修行期满后,回到渤海派,与师兄弟们吹吹,自己和“朱雀陵光神君”大人一起过了一年——额的亲娘咧,这是何等样的荣乐啊!
他在美滋滋地想着,易朱下一句话便伤了他的自尊。
小家伙学着老爹的范儿,摇头耸肩挥手:“那还是别跟了,你境界太低,我怕还要我来保护你,很烦的。”
邹蕾蕾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许瑾讷讷告退。
坐上了莫杀开来的那辆红色跑车,邹蕾蕾替易朱把有些散的辫子解了,重新梳了一个,好奇问着在开车的莫杀:“你怎么这么巧来这儿?”
莫杀干净利落答道:“师傅。”
蕾蕾喜滋滋说道:“见我和易朱没回家,他有些担心,所以麻烦你来找?”莫杀能感觉到易朱体内的天火元,所以用她来找人是最方便的。
邹蕾蕾本来因为易天行的关心有些窃喜,忽然想到,若论找人感应,易天行应该是最方便的那个……他却不肯亲自来,看来这即便担心,只怕也担心不到哪去,想到此节,她不由微怒挑眉。
莫杀余光从倒视镜里瞧着“小师娘”面上神情,微微笑了笑。
“哎哟!”小易朱忽然痛呼了一声。
“怎么了?”邹蕾蕾着急问道,莫杀也凝重起来。
“屁股痛。”
“刚才打架摔了?”
“不是。”
“那是怎么会痛的?”
“今天上课……被老师罚站,我不肯站……所以……所以被老师打了屁股。”易朱嗫嚅道。
“为什么要罚站?”邹蕾蕾气呼呼说道,心想现在的老师怎么还体罚,“你们班主任叫什么?我去找她领导去。”
事涉孩儿,一向表现的无比疏朗大方可爱的蕾蕾同学,也表现出了当妈的世俗一面。
“班主任叫张小白。”易朱有些畏惧地看了她一眼,小声说道:“罚站啊……因为我睡觉,她来吵我……我就……我就……说她年纪轻轻,不谈恋爱,却喜欢管闲事儿……像个火星人。”
汽车一阵扭动,在夜色下的街面上走着之字。
往常一脸肃然的莫杀憋不住低头笑了起来,握住方向盘的双手一阵抖动。
“你这小子又撒谎!”邹蕾蕾忽然醒过神来,“就你这身肉,谁能打痛你?你和你爹一样,全身上下除了耳朵怕拧之外,什么都不怕……”
她甜甜一笑续道:“想蒙我,装可怜讨疼,那是没门儿的。”
易朱瘪瘪嘴,心想:“早就知道你不会相信了。”
“易天行在哪儿?在干什么?”
一打岔,邹蕾蕾险些忘了兴师问罪,赶紧把话题转了过来。
莫杀手握方向盘,并未回头,淡淡说了两个字:“打架。”
易朱摇摇头,细声细气说道:“师姐,现在扮酷不流行了,麻烦你成熟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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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吧去吧。”
“不去不去。”
“护法去吧。”
“小爷不去。”
……
……
归元寺后园的一间厢房里面,一个老和尚,一个小赖皮正在做着世界上最没有营养的对话,不过似乎九四年的时候,他们两人第一次见面时,说话就是这种调调儿,那时候好象在争论什么“老衲不知”的问题。
易天行如以往那般趴在蒲团之上,却没有如以往那般耍蛙泳的姿式,因为他这时候实在是有些忙。
他左手拿着一个鸡腿在啃,右手在翻一本武侠小说,身上戴着一个自动按摩带,嘴里叼着一根燃着的香烟,脑袋前面是一杯红酒。
看着要多古怪就有多古怪。
今天之所以来了归元寺,就是因为他一直害怕的那件事情——斌苦大师为赵大居士带话,这香港也回归了,宝岛那边演习也停了,佛祖舍利的出巡也应该开始了。
斌苦大师断没想到这位护法当年答应的斩钉截铁,今天却开始玩起无赖,不由气的吹银胡子瞪佛眼,怒气冲冲。
任他如何说着,易天行还是保持着那个惫赖至极的姿式,死也不肯答应往香港一行。
于是乎,一老一少二人便不停地用乏味言语相互攻击,剑拔弩张,紧张局势一触即发。
邹蕾蕾抱着已经快睡着的易朱走进厢房时,看见的便是这种古怪场景,她靠在门口感受着禅房里的那两股杀气,叹了口气,心想莫杀说易天行在打架……倒也不为错。
“我来和他说吧。”她略带歉意地对斌苦大师说道。
斌苦大师见她来了,微一合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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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墨水湖畔的小书店,将易朱抱进屋睡了,二人走到天井里的那棵大树下坐着。
一样的月光,不一样的心境。
“这一年里,你到底是怎么了?”邹蕾蕾拔掉他的耳机,里面传来彭佳慧挺吓人的大嗓门。
易天行忽然说道:“蕾蕾啊,我们去意大利玩吧。”
“啊?”
他兴高采烈地继续说道:“我们去威尼斯坐坐刚朵拉,去罗马伸手喂石头嘴巴,应该很有意思,啊……多浪漫的旅程!”
刻意的转话题被邹蕾蕾打断,她盯着他的双眼轻声说道:“你已经瞎整了一年了!”
平时不发威的女生,偶尔严寒一下下,效果是异常的好。
易天行愣了一愣,不离手的红酒搁在了地上,苦笑了一笑。
自从从西藏那次回来之后,蕾蕾便发现,易天行整个人的性情都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虽然还是如往常一样嬉笑怒骂着,但总感觉他眸子里杂着许多忧心不安,甚至还有些隐隐的恐惧。
这一年里,他基本上什么事情都没做,易朱也没怎么管,老祖宗的后园也去的少了。叶相僧每天忙着照看书店,去医院说佛,去扶老婆婆过马路,他却什么忙也不帮,鹏飞工贸?六处?那更是他绝对懒得接触的地方。
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基本上只做四件事情。
吃饭睡觉玩耍加谈恋爱。
吃饭吃遍了省城所有的大饭店,各式名菜从头到尾吃了一转,天目湖的鱼头,南边运来的天九翅泡稀饭,东边送来的台湾果子,吃了一个够,反正他有钱;
也喝酒,白的只喝五粮液,红的只喝蒙塔榭,啤的像泔水,不喝,反正他的舌面上的味蕾仍然不够名贵,感觉不出什么细微的分别,所以只挑贵的喝;
睡觉他买了张特舒适的水床,双人的,铺了几层鸭绒垫子,绝对比秦可卿的香闺还要柔软;
玩的更是幼稚,反正他胆子大,本事大,算是人间一仙,蹦极这类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