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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重生复仇:腹黑嫡女-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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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知晓了。”

石心点点头,然后便报出了三个名字:

“一位乃是宋云杰宋公子,第二个便是步占锋步公子,还有一位乃姓吴,叫吴明亮。”

这三位公子能进入殿试,金榜题名已经是板上的钉子了。

不同的是,这三人需经过殿试,由皇上亲自考核一番后,皇上再决定三人名次,何人为状元,何人为榜眼,何人为探花。

“是吗?”

听到此,夏池宛有趣儿的勾起如花瓣一般,粉嫩圆润的红唇。

她十分好奇,当步占锋听到与他一起殿试的名单之时,是何种表情。

想来,必然不会比步占锋在武试那一天,跟霍元修角逐状元时露出来的表情无趣到哪里去。

的确,正如夏池宛所想。

步占锋在武试上已经失利,步占锋拼了命想跟霍元修套近乎,主要是向霍元修套问出,此次宋云杰可有与他一道上京赶考。

想到迟迟未出现的霍元修最后都能获得秋考的资格,若是宋云杰与霍元修是一道来的。

那么霍元修行,宋云杰自然也是行的。

偏偏霍元修得了武状元之后,一直有不少人包围着霍元修。

更重要的是,霍元修与步占锋不同,不是随便住在一家客栈里,而是住在七皇子府上的。

可是这一点,步占锋并不知道啊。

步占锋一面要为文试做准备,还要心系于如何把夏池宛勾搭到手,再想向霍元修打探宋云杰的消息,当真是有心无力了。

☆、405。今天是个好日子1

这不,短短几天放榜的时间便过去了,等到步占锋回过神来时,便听到,三个殿试的人选当中,其中一个便是宋云杰。

听到宋云杰的名字时,步占锋的脑袋里“嗡”的一下,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他的脑子里炸开似的,疼得厉害。

不知怎么的,步占锋总有一种,老天爷跟他对着干的感觉。

他明明已经做好了打算,埋下伏笔,依着霍元修与宋云杰的性子,这次的秋闱定是赶不上的。

可是,两个人竟然全都赶上了!

武状元被霍元修给抢走了,那么这次的文状元呢?

步占锋心里一个瑟缩,心口疼得厉害,脸色都开始发青了。

步占锋不断安慰自己,不会的不会的,就算宋云杰来了又如何。

平日里,宋云杰的确比他更加厉害上一些,可这并不代表,宋云杰见了圣上之后,也能有一鸣惊人的表现。

指不定,在殿试的时候,他的表现比宋云杰好,偏入了圣上的眼,被点为金科状元也未可知。

在不断自我安慰之中,步占锋终是瞧见了阔别几个月的宋云杰。

看到宋云杰因为双亲的病,变得消瘦一些,可是一双眼睛却格外有神,整个人身上都散发着一股无与伦比的信心,仿佛天下皆在他的手中。

只是瞧见宋云杰这意气风发的样子,步占锋心里便赌得厉害。

宋云杰,步占锋,吴明亮,这三人,身子骨看上去,或许步占锋的最好。

奈何,宋云杰的气势比步占锋更加抢眼,气场无比强大。

使得三人一进殿里,身穿龙袍的皇帝,首先观注到的便是站在中间的宋云杰。

步占锋是极有眼色的一个人,瞧见皇帝看到宋云杰时,眼里一闪而过的光芒,心里便知道,大为不妙。

这次的文科状元,怕又要与自己擦肩而过了。

步占锋微低着头,整张脸都陷入阴影之中,手不自觉地握成了拳头。

又是这样,又是这样!

他比宋云杰早入学一年,在宋云杰未入学之前,他才是先生最喜欢的学生,称之为得意门生。

可是宋云杰一出现,因为宋云杰的关系,将他的所有光芒都遮了去,因为宋云杰的光芒比步占锋更胜。

这就好比,在晚上点一只蜡烛,人们会觉得,这只蜡烛带来了无限的光明。

可是这只带着无限光明的蜡烛,若是放到白天,在太阳光底下,反而显得它的阴暗。

步占锋便是那只蜡烛,宋云杰的才能,便如无法遮挡的日光。

只要有宋云杰的地方,那么一个小小的步占锋,就永远不够看头!

说穿了,明面儿上,步占锋与霍元修跟宋云杰是同窗,兄弟情深。

实则,步占锋恨死了霍元修与宋云杰。

要不是步占锋早就打算好,计划让这两人与自己错开三年一次的秋闱。

等到他高高在上,俯瞰这些曾经比他优秀的同窗,证明自己的厉害。

☆、406。今天是个好日子2

然后,他再将霍元修与宋云杰收为自己的左右手,帮自己建立功勋,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给自己当牛做马。

谁会晓得,他明明觉得自己算无遗漏,偏偏还出了如此大的差错!

步占锋气得咬紧了牙齿,早知如此,他不该野心那么大,不但想压着霍元修跟宋云杰,还想利用二人。

打从一开始,在他知道这两个人会是自己坦途上的两块绊脚石时,他就不该念在同窗之情上,放任二人,早杀了早了事!

就在步占锋完全陷入自己思绪的时候,步占锋突然感觉到,有不少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自己的身上。

步占锋微微一愣,抬起头,看到不但皇帝看着自己,便连宋云杰也眼含担心地看着自己,而皇上的眼里则有些微微不耐。

直到这个时候,步占锋才反应过来,皇帝已经问完宋云杰的话了。

既然宋云杰已经问完了,接下来自然轮到吴明亮跟步占锋了。

许是步占锋微微低着头,整个脸都陷入阴影之中,比较不容易被人注意到。

所以皇帝已经问完了宋云杰跟吴明亮,只剩下一个步占锋了,谁知道,皇帝问了二遍,步占锋皆不吭声。

如此一来,皇帝的心里不太乐意了。

不管原因如何,明知自己要面见圣上,便该打起精神来。

如此恍惚出神,若是往严重里说,那便是藐视皇威!

不过今天皇帝才在大周国发现了一个栋梁之才——宋云杰,心情倒也很好。

反正皇帝看中的人是宋云杰,心里已经打定主意,今秋状元便是宋云杰的。

步占锋跟吴明亮,其实也就只能争个榜眼跟探花的区别了,偏在这个时候,步占锋微微出了小错。

步占锋回过神来之后,更是懊恼不已,后悔自己当初贪心不足,为何没有直接把霍元修跟宋云杰弄死。

要不然的话,他今天也不可能在圣上的面前,出如此大的纰漏。

好在,步占锋回过神来之后,用自己的才学与稳重的性子来证明,自己绝非庸才。

宋云杰看到侃侃而谈的步占锋,微不可见地点点头,心里赞道:

步兄果然了得,之前明明出了如此大的差子,偏能稳住心神,还能在圣上的面前,表现得如此出色。

尤其是当宋云杰看到皇帝看着步占锋的神色,从一开始的不喜,到后来的欣赏,更是佩服步占锋了。

宋云杰问自己,若是自己在圣上问话的时候,开头炮便没打响,自己会不会被圣上的情绪所影响,而使得后面发挥失常呢?

宋云杰不敢肯定自己能表现得如步占锋一般出色,但是宋云杰却也晓得,自己不至于怯场。

这么一想,宋云杰看着步占锋的目光更加不同了,觉得自己应该好好跟步占锋学习学习。

至少步占锋见过的场面,必定比他多。

看来提前来到京都,未必是没有好处的,至少步占锋的表现便很出色。

☆、407。今天是个好日子3

从乡下来的宋云杰,瞧见了京都的富丽堂皇,尤其宋云杰最近住在七皇子安排的府邸,与七皇子接触之后,宋云杰当真觉得,以前的自己,堪比井底之蛙。

可正因为跟真正的大人物接触过了,宋云杰又满腹激情。

想着这次文考之后,他必要在京都创出番事业来,为国出策出力。

到时候,繁华的京都,未必没有他宋云杰的一席之地。

步占锋是个极为机敏的人,要不然的话,也不可能在科考之前,便搭上了太子这条路子。

不过宋云杰也从来不是一个迂腐之人,晓得现在大周国,圣上虽然立下太子。

但是日后,谁登上大宝,还是未知之数。

宋云杰这次能参加科考,完全是托了七皇子的福,不可不说,七皇子对他有再造之恩。

且,宋云杰觉得,七皇子有广阔的胸襟,见识广搏,才气斐然,又知人善用。

面对如此贤明之主,宋云杰觉得自己不需要多加考虑,定是投靠七皇子。

不管如何,坐在相府里管着账目的夏池宛,依旧收到了消息,宋云杰乃是今年的文科状元,步占锋榜眼,而那个叫吴明亮的则是个探花!

听到这个消息,夏池宛心里畅快不已,心情好到不行,难得没有再拿秋姨娘的人开刀,而是选择休息了一天。

“果然是个没用的,竟然便连文状元都拿不到!”

被贬为通房的秋姨娘,不对,现在只能叫秋氏了,云秋琴气得早就没有了以前那装腔作势的调调,把小佛堂里的东西砸了个稀巴烂。

云秋琴虽然被关在小佛堂里禁足,又被贬了,耳目也被夏池宛拔了不少。

可是云秋琴苦心经营了那么久,她的耳目,岂是夏池宛那么容易拔光的?

所以,步占锋只得了榜眼的消息,云秋琴也有所耳闻。

虽然说,状元不好考,但是对于相爷的女儿来说,非状元不配啊。

如今步占锋只得了一个小小的榜眼,除非夏伯然愿意“屈就”,让夏池宛低嫁给步占锋啊。

其实这已经很是现实了,便是随便把夏池宛嫁给哪一个官员,都比嫁给步占锋好。

毕竟要是把夏池宛嫁给一个能干的小官儿,夏伯然扶持扶持,这小官女婿想坐大,那还是很容易的。

更别提,云秋琴其实心中也是明了,因着夏池宛是夏伯然唯一嫡出,长得好看,性子又出挑,都存了让夏池宛当娘娘的心思。

这个,云秋琴当然是万万不能允许的。

要是还想把夏池宛配给步占锋的话,她就不能再放任事情如此发展下去。

云秋琴动了动脑筋,觉得趁着这次秋闱的机会,怎么着也得想个法子,把夏池宛配给了步占锋。

今天是哪得的好天气,又有好消息,夏池宛寻了个由头,便出府了。

不过,夏池宛没去别的地方,而是去了七皇子给黎序之安排的小别院。

“你想要的东西,我都帮你寻齐了。”

☆、408。今天是个好日子4

当黎序之再看到夏池宛倾世无双的容颜时,一阵恍惚,心里感叹到,不知是不是错觉,几日不见,她的容貌似乎更加夺目了。

眉若远山,脸赛桃李,唇似鲜花,眸若秋水,顾盼生辉,纤细的身子,若柳拂风。

藕色的缠枝襦裙衬得夏池宛眉目更加明朗,娇肤赛雪,腰间微微束起,那杨柳般的小腰肢,不盈不握。

黎序之不知为何皱了皱眉毛,觉得如此的夏池宛,的确是美丽动人,可惜偏瘦了些。

其实夏池宛再长些肉,才会更加健康。

“黎公子,如此打量一个女子,是不是太猛浪了?”

夏池宛原本血色就极佳的小脸,因着黎序之过于专注的目光更加艳红了。

夏池宛心中吐槽,都说黎将军是仙人之姿,冷若冰霜,不苟言笑,世间女子皆入不了冷情的小将军眼。

怎的今天黎序之瞧着她的目光,如此灼人?

夏池宛可不是真的小妹妹,还不识男女之情。

黎序之眼里的灼热,夏池宛并没有错过。

旁的夏池宛不敢说,但是黎序之对自己有些许好感,夏池宛却是能够确定的。

不过,面对此,夏池宛心里有些高兴,毕竟没有一个女子不爱美。

只是,那丝喜悦,很快便在夏池宛的心里沉没了,连个小水飘都没有起来。

夏池宛心里有些恼火的想到,天下乌鸦一般黑,男人果然都是如此货色,只喜貌美的女子。

却不知,再美的容颜也有逝去的一天,待到红粉枯骨的那一天,其实男子又好到哪里去。

不可否认,夏池宛觉得自己有些失望。

失望不喜女色的黎序之,原来也是喜欢美女的,容易被女色恍了心神。

听到夏池宛的话,黎序之玉白的脸上,也浮现出一抹艳红,便连玉白的耳垂都红了起来。

一向清冷的眸子,因为夏池宛的话,冬天里结的冰雪,在春日的暖阳之下,化为淙淙春水,波光粼粼,好不夺目。

绕是夏池宛,也看呆了眼。

夏池宛自知自己长得好看,没成想,男人竟也有如此勾人的姿色。

无怪乎上辈子,有那么多女子为黎序之痴狂。

最疯狂的,夏池宛甚至听到,在黎序之被敌军斩杀于战场,有些闺中女子听到这消息,悲愤不已,后自刎,以追黎序之的脚步。

亏得此事被发现得早,不过,还是有极个别女子,因着黎序之的事情,跟着一起去了。

想到此事,夏池宛啧啧称奇,不由不叹道:美色当真是误人!

男色女色,皆是一般。

“刚才是我失礼于前,现在是你失礼于后,功过相抵,谁也不知亏。”

黎序之向来极为厌恶别人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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