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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十年忽悠-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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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都是与Allan有关的。毕业后,她本来是想南下的,因为Allan去了南方,南方对她就有了特殊的意义,但她父母死活不同意。

爸爸说:“一个女孩子家,还是待在大学比较好。到南方去干什么?进公司?做花瓶?你一个学英语的,难道还能当上公司总裁?充其量也就是做做office小姐,做到老,也没有什么出息。”

妈妈呢,就东扯西拉,从office小姐一下子扯到office先生上去了:“其实当初Allan选择进公司,我就知道是长不了的。他学英语学文学的,那家公司录用他,也是用他的外语知识。他不是个庸庸碌碌的人,肯定不会甘心一辈子做人家的助手和翻译,估计他现在也该离开那家公司,进大学教书去了。”

艾米迫不及待地问:“那他会进哪个大学呢?”

“那谁知道?不过还有哪个城市比J市更大学林立、重点大学比比皆是的呢?”

于是艾米就满怀希望地进了位于J市的R大。

3

艾米原以为在R大教英语会是个很浪漫的勾当,你想想,可以成天puton一张《感伤旅程》的脸,带着《傲慢与偏见》,与学生讨论《呼啸山庄》之呼啸,《咆哮山庄》之咆哮,或者意味深长地询问:Forwhomthebelltolls?或者富有哲理地追问:Tobeornottobe?再不济也可以对白瑞德的小胡子发表一点高见,在课堂上放放《与狼共舞》的英文版小电影,再教学生唱唱“DoRayMe”。

教英语不就是图这一份浪漫吗?穷虽然穷一点,但浪漫还是应该有的,而且浪漫从骨子里讲,不就应该是穷的吗?

艾米没有想到,当今国内大学里的英文系,已经将浪漫彻底摈弃了。可能也不是有意摈弃浪漫,主要是为了摈弃“穷”,恨屋及乌,一不小心连浪漫也摈弃了。

所以艾米的教书生涯跟浪漫二字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说到“风马牛不相及”,有必要声明一下,艾米在用这个词的时候,绝对没有想到“风”在这个词里的原意,whichmeans“动物发情”。马发起情来,跟牛有什么相关?难道一头发情的公马会跑去找一头母牛吗?当然不会。于是乎,就有了“风马牛不相及”一说。

艾米有个毛病,就是常常纠缠于某个词的某个字,寻根究底地追溯词源,旁敲侧击地探讨引伸义,而忘了这个词的完整意思或者现代意思。这个毛病,可以说是她的职业病,因为艾米一开始就被分配教“精读”。所谓“精读”,就是拿一篇课文来,不管这篇课文讲的是什么,只揪出里面的一些词,讲那些词的祖宗三代,旁亲血亲,工作职位,社会地位,等等等等。

那些要讲的东西,往往是艾米自己读书时没有心思搞懂的东西,比如though与although的区别呀,agreeon与agreeupon的区别呀,等等。现在为了教书,不得不深钻牛角尖,那真是要多痛苦有多痛苦。

除了教英文系的学生,艾米还要教一些七七八八、各种各样的班。系里办了不知道有多少个班,有成人自学考试辅导班,外贸英语速成班,GRE强化班,托福听力班,出国干部填鸭班,高考应试秘诀班,少儿英语入门班,幼儿英语启蒙班,护士英语温柔班,海员英语浪荡班……

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有些可能会涉及到版权问题。那么多的班,要想给每一个班都命一个贴切而又具有广告意义的名,没有一点想象力是办不到的。而有想象力的人,自然也会想到用版权来保护自己的想象力,不然还称得上有想象力吗?

系里所有老师都被要求到这些班教课,不管你需要不需要每节课几十元的津贴,因为这关系到整个系的创收问题。有些老师教的班实在太多了,多到自己也搞不清这节课是在教哪个班了,只好把什么都带着,进了教室再问:“你们是哪个班的?”

学生一般比老师清醒,多半都会说出个一二三来,说我们是某某班的。老师便狡黠地一笑,说我当然知道你们是某某班,我教书的,难道还不知道自己的学生是哪个班的吗?我是看看你们今天睡没睡醒呢。

但有时候,学生也是同时上好几个班的,所以也被老师问糊涂了,最后是老师唾沫横飞地讲了半天外贸英语,下课后师生在一起抽根告别烟的时候,双方才发现那节课实际上应该是GRE英语。老师想:我说怎么今天几个刺儿头都不提问了呢。学生想:一场虚惊,刚才还以为GRE改了题型。

“创收”这两个字,是艾米系里开会时提得最多的词,每星期一次的例会,从头到尾都是在探讨如何创收。系主任的口头禅和开场白就是:

“大家再想想,看看我们还可以办些什么班创收?这是关系到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啊!这也是关系到我们英文系生死存亡的大事啊!如果创不了收,我们系靠什么留住大家?大家又靠什么留住自己的家人?”

艾米觉得系主任这个论述中有巨大的毛病,但她不能pinpoint,听上去就好像是在说现在所有的人际关系、家庭关系都是靠金钱在维持的,如果你没钱了,你的家人就要离你而去了。真的是这样的吗?中华民族真的到了这么危险的时候了吗?好像不至于吧?

不过艾米跟钱也没有仇,她也知道钱的好处,她还知道工资单上的那点工资早就是虚晃一枪了,谁把那钱当回事呀?不都是靠“额外”的,“灰色”的乃至“黑色”的收入吗?

副系主任有点玩世不恭,总是愁眉苦脸地说:“大家行行好,出主意想办法呀。我是黔驴技穷了,除了开妓院,我再想不出什么别的办法了。”

书记对副系主任这张贫嘴很不“感冒”,但目前幽默感也被当成一个干部的才华之一了,不好发作,只好轻描淡写地说:“老张啊,光发牢骚说怪话还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艾米看书记那个架势,知道他心里有多窝火,如果依着书记1957年的脾气,肯定把副系主任打成右派了,再不济也要判他一个“作风不正派”。

艾米参加系里的会议,从来都是晕晕乎乎的,只知道系领导讲来讲去就是“创收,创收”“办班,办班”,她也懒得管究竟怎样创收,办什么班。她对这些班的态度是能不教就不教。既然进了大学教书,就做好了当一个穷光蛋的准备,年终分不分红,分多少红,就懒得操心了,免得操白了青年头。

不过有一次开会,系里居然没有把所有时间都花在讨论“创收”上,而是谈到了“哈佛燕京”,说哈佛燕京给了我们系一个名额,这次我们搞得透明一点,自由竞争,适者留学,凡是三十五岁以下的都可以报名,我们一星期后进行一个考试,考阅读,翻译,写作,听说和文学,本系教授阅卷,考生名字密封。谁考上了谁去。

一听到“哈佛燕京”几个字,艾米就来了精神。是不是应该参一个加?竞一个争?凭考试,那好呀。老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看来现在应该自己把自己拉出去,自遛一把了。不过这个老话她一直没弄明白,为什么遛一遛就知道是骡子是马了呢?听说骡子是不会生育的,莫非拉出来遛的时候,就是为了让人看看它们的那个地方?(又扯远了!)

系里年轻老师都说:“百年不遇,百年不遇啊!”不是说有个哈佛燕京的名额是百年不遇,而是说系里能搞得如此透明是百年不遇,因为以前有了什么名额,常常是推荐或者论资排辈,悄没声息地就搞定了,像艾米这样的小字号而又不是系主任的媳妇或者R大出版社社长女儿的,肯定是排不上的,所以这次艾米决定enjoy一下系里的透明,遂跑去报了一个名。

报了名,她又有一点担心,万一我不幸考上了,那可如何是好?如果Allan什么时候想起要来找我,而我却去了哈佛燕京,那不是关山阻隔了吗?而且像他那样死要面子的人,他没有哈佛读书的经历而我却有,他会不会就因此放弃了我呢?也许我最好保持清白,不要染上哈佛这个污点?

但她又想,还没考呢,八字还没一撇呢,谁知道自己去不去得了?至于这么早就开始担心吗?大不了考上了不去,那该多荣耀!考上哈佛燕京,固然光彩,考上了不去,岂不是更光彩?

况且Allan曾经答应过她,绝不在她结婚之前结婚,绝不在她有男朋友之前有女朋友。当然这个誓言是她逼着他起的,但他毕竟是起了这个誓的,她相信,只要是他答应了的事,他一定会办到的。

4

在要考的五个项目中,艾米的强项是阅读、翻译和听说。

阅读是强项,盖因英文阅读题早就multiplechoice化了。艾米对发明multiplechoice题型的人感激涕零,一定是个跟她一样办事潦草、粗枝大叶的人发明的。你想想看,几个答案都为你写出来了,你只打个圈,还有什么比打圈更容易的事?连阿Q都会打圈呢。如果你叫艾米写出文章中心来,她极有可能写成一个偏心,而且保不住会写错拼错好几个词,但是如果你叫她选一个别人写好了的答案,她就算不懂,也能蒙个八九不离十。

以前读书的时候,同寝室的人总说她运气好,因为有些题,四个选项,大家都是一个也不认识,都是蒙的,但艾米就往往蒙对了,而别的人则蒙错了。同寝室王欣总是说艾米有“吃狗屎的运气”,这在王欣的家乡话中,就是运气大得匪夷所思的意思。

翻译是她的强项,可能得益于她的父母一个搞英语,一个搞汉语。妈妈是从艾米很小的时候起,就给她灌输英语的。不光给她起了个不中不西的名字,还尽力跟她说英语,而且家里贴满了英语单词,桌子上是“table”,窗子上是“window”,进门的那一面贴着“e”,出门的那面贴着“go”。

艾米小时候也挺喜欢这种贴字条的学习方法,经常写个歪歪倒倒的“dad”,贴在爸爸背上,搞得爸爸有时上课都背着一个“dad”在那里高谈阔论,被学生发现,狂笑不已。有一次,艾米大惊失色地跑去向妈妈汇报,说dad掉楼下去了,把妈妈吓个半死,结果发现只是一张写有“dad”的字条从阳台上飞到外面的地上去了。

艾米的爸爸则对她猛灌汉语,他每天都要艾米背古文古诗,要临贴练书法,还要记日记,且每天都要检查艾米在日记里写了些什么,这还叫日记吗?不如叫社论好了。于是艾米从小就写两套日记,一套是供父亲检查的“革命日记”,另一套才是诉说心里话的“反革命日记”。幸好妈妈没叫她写英文日记,不然她每天得写四套日记了。

她由自己的经历推而广之,于是万分同情那些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当面说得好听,背后又在捣鬼的人。一个人说两套话,她容易吗她?还不都是听众逼出来的?如果听众全都是人,我就只说人话;如果听众全都是鬼,我就只说鬼话。结果听众有的是人,有的是鬼,有时是人,有时是鬼,我就只好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经常的情况是,在革命日记里她磕磕绊绊地写道:“我爱我的爸爸,以及爱我的妈妈……”如果写得太通顺,爸爸就要把明天的要求提高了。

而在反革命日记里则字正腔圆地写道:“世界上还有没有比我更悲惨的女孩?我受的折磨不仅是双重的,而且是bilingual的!连纳粹统治下的AnneFrank都可以只写一套日记,而我却不得不写两套日记。黑暗啊!悲惨啊!什么世道!”

不过bilingual的折磨使她日后做起翻译来比一般年轻人老道一些,她就不再记恨她的父母了,那些革命的、反革命的日记都不知道整哪去了。

她的听说能力还不错,是因为Allan曾经做了她一段时间的英语家教,详情将在下几集描述,此处略过。

写作呢,就看阅卷的人什么口味了,喜欢的就说她文风神出鬼没,天马行空,写得飞沙走石;不喜欢的就说她东扯西拉,胡言乱语,动辄擅离职守,所以她对写作没把握。

文学也一样,如果是泛而浅的问题,那你就算问到她老家去了,天上地下,古今中外,她都知道一些,全都是皮毛知识,似是而非。如果你问的是深刻的问题,她也能胡诌几句,做些貌似深刻的评价。但真深刻的阅卷人,就看得出那不是深刻而是故弄玄虚;假深刻的阅卷人,干脆就读不懂,肯定不会给高分。

昏天黑地地复习了一个星期,又昏天黑地地考了五次,再战战兢兢地等了几天,终于有了结果:本系有四位老师被初选上了,要到N市与哈佛燕京来的哈罗德教授面谈。搞了半天,考过了还只是万里长征迈开了第一步。怎么当初说得好像是在系里一考过就能去哈佛燕京了一样?

接下来系里又通知,在等候面谈结果的时候,请大家抓紧时间把GRE、托福考了。几个候选人都傻了眼,闹半天还是要考GRE、托福的呀?那这跟自己办留学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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