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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csi犯罪现场-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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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测犯案经过、受害者或嫌犯的相关资料等。

血液喷溅分析法可从现场血迹形态推测出血液喷溅瞬间受害者的状态,血液是按照受害人的心跳频率,以每分钟20~30升血液的速度向外喷涌。如果血液呈圆滴状,表明受害者当时处于静止状态;血液有“尾巴”,表明受害者处于被移动状态;血液呈喷射状,则表明受害者大动脉受损。丹研究了现场的照片后,发现了一个和马克的供词不符的地方。头部如果被混凝土板这样大小和重量的物体击中,从伤口中喷出的血液可以溅出大约十到十二英尺远,而且是以中等速度喷出来的。

若恩为了证明自己的设想是对的,做了一个试验。一张工作台,台的一端有个自动装置,它是用来固定铁锤的手柄一端,然后,他按照中等速度的喷血要求,在那个自动装置上进行了定位。

试验开始了,我们只看见铁锤的一头,它如模拟的人手一样,就这么敲了下去,敲在一个预设好的圆球上,球体的里面是注射进去的动物血。接着,我们就看见了四处喷溅的鲜血,这就模拟还原了那天晚上雪莉被人用混凝土块砸死的场景。

当时,丹把试验的结果记录下来再进行比较,在距离雪莉的尸体10到12英尺的地方,丹发现了以中等速度喷溅出来的血点。现场的照片显示,她钱包里的物品散落在尸体附近,而且上面粘有喷溅出来的血液。这说明雪莉的钱包是在她死之前被洗劫一空的,而不是在案发之后。

那天夜里,雪莉与凶犯发生过厮打,因此物品落了一地,随后在某个时刻,她被重物击打致死,所以血液就溅到了散落的东西上。

丹接着补充说,如果血液以低速射出移行,它的力量就相对很小,这种常见的血迹,主要是人受伤后,血液滴落地面而造成的;如果是中速,那就是表示力量中等,你会看见血滴边缘呈现不整齐状,除主要的血滴外,还会有一些散落的微小点,一般来说这种血迹是来自打击、刀伤、棍棒、榔头等。这就是从血迹的形态和血滴大小区别血液喷溅的速度和力量。

马克·扎蒙强奸杀人一级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终身监禁,并且在25年内不得假释。

也许我们永远无法了解是什么原因促使马克对那个女人犯下了如此可怕的罪行。假如从心理变态的角度分析,只能说,马克本来的性格里就隐藏着罪恶的因子。在那样的晚上,在他喝了酒之后,恶魔从他心里被释放出来,于是,在他见到孤身一人的雪莉的时候,他终于压制不住心中的欲望,而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

南希又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已经又过了一年。那是在大街上,我正在朝前走着,她从一个商店里走出来,我们打了招呼。

南希对我说,那个罪犯带走了妈妈,当时她只有14岁。她说她妈妈死后,好像在她的生命中,有一半也随之而去了。不过现在,凶手已经伏法,尽管她和两个妹妹都成了没有母亲的孩子,但她们还有爸爸,他们一家四口的生活还将继续下去。她还说,虽然她不知道要怎样才能饶恕一个如此残忍杀害她妈妈的恶棍;虽然无论对那个罪犯处以什么形式的惩罚,也都无法弥补她失去亲人的痛苦;虽然她说她没有一天不想她的妈妈,但是她还是会努力快乐地活下去。

“我想,妈妈在天堂一定会很乐意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南希最后对我说。

第三卷 黑夜凶焰

前言

在纵火案件中,法医在检验烧死的尸体时有一个主要任务,就是要区分死者是当场被烧死还是死后焚尸。这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烧死的尸体可见红斑,焚尸则无;烧死的尸体水疱内充满液体,含白细胞和纤维蛋白,疱底和周围组织有炎性反应,而焚尸则疱内气体多,液体少,疱底和周围无炎性反应;烧死的尸体痂皮下充血水肿,有白细胞浸润,而焚尸的痂皮下无炎症反应。烧死尸体的内部现象应该是:呼吸道内有烟灰、炭末附着,因为活人在被火烧的过程中,具有呼吸能力,会在呼吸时将火焰中的烟灰和炭末吸入呼吸道内。另外,火场里燃烧不完全的物质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而这些气体会随着被火烧者的呼吸运动而吸入体内,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在一起,形成了碳氧血红蛋白。因此烧死尸体的内脏应该呈鲜红色。

我叫杰夫·R·唐,是一名刑事犯罪专家,供职于美国艾奥瓦州得梅因市警察局。在我的办案生涯中,同不计其数的杀人犯、抢劫犯、强奸犯打过交道,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下面我将要给大家讲述的故事。这是一个泯灭人性的罪犯和一场可疑的大火,两名年轻女性被活活烧死。火灾起因和死者身份不明,这里附近住的都是大学生,究竟是什么人想烧死他们呢?

第一章

干我们这一行的,真正的休息也许就是进入坟墓那一天。

这句话是带我入行的老师,一个杰出的探案专家对我说的。他现在已经闭上眼真正地沉睡了,但我依然还在为自己的事业而拼搏。

3月17日晚,我正和女友在得梅因市的街头闲逛,这是我答应女友很久却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情。对于供职于得梅因市警察局的我来说,能有这样一个晚上,陪着心爱的人散步、购物,可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

所以,当我见到远处滚滚而起的浓烟的时候,颇有些无奈。我敢打赌,不到三分钟我的电话就会响起来。

“你又不是消防队员,房屋失火难道也需要你负责吗?”女友很了解我,她知道我此刻在想什么。

“可是,如果那是一件人为的纵火案呢?”当然,这话我只能在心里偷偷说,我可没胆子在女友面前说这样的话。

然而,我的电话在两分钟后响了起来。

“杰夫,你在哪?”探长哈里的声音从电话那边传来,带着一丝焦灼。

“我正在散步,不过,我知道你找我有什么事,我马上就去。”挂断电话,我愧疚地朝女友笑了笑,随即就跳上车,朝着浓烟升起的地方疾驰而去。

起火的地方是得梅因市艾奥瓦大学附近的一所公寓,我在赶往那里的途中听到了尖利的消防车的鸣笛,看来他们的行动也挺快的。

我几乎和消防车同时到达,那个时候,火焰正从一处公寓的窗户往外冒。消防队员已经按部就班地开始救火,我站在一边焦急地等待着我的同事们赶到。因为凭着一股直觉,我能感到这场大火不会是失火那么简单。

起火点一共有两处,一处是门口,还有一处是一个窗口,这个窗口临马路这边,它是向外冒火的时候被一个路人发现的,否则就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引来消防车。

大火在一个小时之内就被扑灭了,公寓大楼里到处都是烟尘。同事们也终于赶到,我们一分钟都没有停,就开始进入调查。我忍受着灼热的空气和烟尘,在大楼里小心搜寻。

在一个房间门口,我发现了一具烧焦的尸体。而里面的卧室似乎还有其他人,我凭着感觉摸索进屋子里,想看看床上有没有人。于是,我又发现了第二名遇难者。

其中一具尸体旁边有一本驾驶执照,显示死者名叫劳拉·沃森,29岁。

“把两名遇难者都抬出来。”外面有谁在招呼,我听出那是哈里的声音。

刚才还红红的天,现在顿时变暗了,接下去,我们就要对火灾现场进行彻底的勘查,要在这堆灰烬的背后,找出隐藏着的不为人知的秘密。

一场大火如果要烧起来,它至少要具备着空气(氧气)、火源、燃烧介质这三大要素。应该这么说,水有源,火有根,最终我们还是要找到失火的根源。

我在将两名遇难者抬出来之前,已经把草图画好了。尸体在火场的位置,尸体周围的物品,都已经被我一一详细地记录下来,这是我们需要的东西,有了它,我们就能研究死者临死前的环境和一些致死的条件。比如:尸体的后背是留给大门口那个地方,应该说,死者生前是涌向门口的,结果她反而把背朝向了门口,这时候,就要考虑到死者这个动作的含义,她应该是看到大门口有火跑不出去了,所以又把身体折过来,从门口往里跑,这说明起火点就在门口这个位置。如果这场大火的现场还有助燃剂,那就更意味着这起火灾极有可能是一起蓄意纵火案。助燃剂是一种可以让火越烧越大的物质,如果有人当时闻到了汽油味,或者看到烟先起来,那就是某些助燃器在助燃时候所起的作用。如果是汽油助燃,那就应该是先有烟冒出来,然后砰的一声,火苗直接窜了起来,这就是纵火的特征。

我把两名死者的姿势也作了详细记录。这样,我们就可以分析死者在火灾发生前究竟有没有逃生的可能,也就是说,她们两个人能否逃出火场。

善后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哈里探长让我去给刚才第一个报案的那名行人做个笔录,随后就带着其他同事再次进到了公寓中。

“火灾发生在3月17日23点35分吧……当时位于公寓二楼木板隔断的一个小房间突然起火……”

刚才报案的人这样对我说,他是第一个发现火情的人。他说他刚从外面回来,去参加一个庆祝活动,他的那些伙伴们这时候还在某一个地方在看演出呢。

“3月17日,在美国,在艾奥瓦有什么庆祝活动呢?”我问道。

“这个活动大家都没有忘,就是你们警察忘了,真不应该,那就是圣帕特里克节。”这个行人回答说。

“那么,你能再详细地和我说下当时的情况吗?”

“我当时正好走到公寓楼下,突然看见火从二楼西面房间的窗户窜出来。还有,那楼上的玻璃窗也好像被烧得掉了下来。我当时第一个反应就是发生火灾了,就赶紧给911打电话。我对他们说,不好了,艾奥瓦大学附近的一幢公寓起火了,赶快派消防车过来救火。接着没有多久,就有消防车赶到了这里。不过……”这个行人迟疑了一下又说,“我是看见先有烟从窗户里面冒出来,然后就是火,着火的样子可怕极了。”

“请你告诉我,你当时发现的烟是一种什么样的颜色?”我继续询问道。有时候因起火地点的空气不流通,往往在没有发出火焰之前,也会冒出大股大股的浓烟,但是由于燃烧物质不同,烟的颜色也可以说是各种各样的。如:木材燃烧冒出来的是一种黑灰色的大火烟;石油燃烧起来的时候,它的颜色是一种黑色浓烟;假如是氧化物和氮素燃烧,它就会呈现出一种黄褐色的火烟;而磷和镁燃烧,那就是白色火烟。我现在要判明起火点,就是发现火焰的地点,或者是当火从这一点向别的地方蔓延的地点,还要判明燃烧介质,把它作为分析起火点的根据。

“好像是一股浓浓的黑烟吧……”那名行人迟疑了一下说。

“好的,谢谢您的配合,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如果有什么情况我再拜访您。”我心里有些明白,如果他说得没错,那么这就是一件人为的纵火案了。

行人走后没多久,哈里和同事们从公寓里出来,这次他手里提着一个桶,说是在着火公寓的现场发现的。

“像这样的桶,完全可以放在车库里,或者放在储藏室里更为合适。看来,有些人的行为很古怪,能放到储藏室里去的东西,他偏要放在公寓的客厅里,这个做法是否合理,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理。但是,我在这套公寓的门厅里发现了它,我觉得这很可疑。从门厅向里,再从右拐弯,又是一个房间,而房间的窗正好临马路,火就是从那里窜出去的。”哈里这样告诉我。

接下来的勘查,我们又在客厅里有了其他的发现,客厅里的物品燃烧痕迹的颜色要比其他房间的深,这或许可以说明痕迹颜色越深,燃烧时间越长。而通常起火点燃烧的时间是最长的,这是我们对房间里物品燃烧的程度来判断的。当然也有例外,那就是如果起火点引发了它附近易燃品的燃烧,那就会出现起火地点没有其他地方烧得严重的情况,这样就让真正的起火点被掩盖。

我们在勘查火源的时候,同时也对这所公寓的周围环境进行了调查。这是一幢独立式公寓,在公寓的四周,除了窗户临马路,它和其他房屋相隔得比较远。我们分析罪犯有没有纵火的方便条件,如就地取材的问题等?尤其是在公寓的背后,它的视野更加开阔,也就是说在临窗的背面曾经是一个草坪,但现在这个草坪,因为季节还有些寒冷,所以草不是那么多,整体上很整洁。可以说,这是一个以大学为主体的环境设施,附近并没有工厂或者加油站,也没有商店,这里的行人大都是学校里的员工和一些学生。但是,走出这个大学的生活区域,那就不好说了。这幢公寓的电路也是刚刚检修过的,应该说不会有问题。当然,这里也没有随风飞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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