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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重生之我是兽人-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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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兽人们群情激愤起来。

“阿隆索在离开之前单独找我谈过话,让我务必把你们安全带回部落。”格罗姆大手一挥,“但是,我可以答应他所有要求,但是不能答应这个要求,即便他是我们的领袖。作为这支队伍的临时首领,我,格罗姆·龙喉,命令你们,在这里等待,直到生存试练结束……或者阿隆索归来。这一个月里,大家不用担心食物和水源的问题,我在两年前就在着手准备那些物资,就是为了以防不备。至于这样做合不合生存试练的规矩……部落中没有这样的先例,如果酋长和大祭司责问下来,一切责任由我格罗姆一人承担!”

“我和你一起承担。”雷东多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阿隆索身边。他看着格罗姆,淡淡地说:“小酋长,谁说你是临时首领了,我也不比你差吧。”

格罗姆看着雷东多,这两个曾经吵得不可开交的兽人,彼此凝望着。

“你真臭屁呢,雷东多。”格罗姆满脸笑意地说,“我讨厌你。”

“我也是。”雷东多耸了耸肩。

坎达尔·火刃感慨地揉了揉眼睛,轻声道:“今天是值得纪念的一天——回去要把日记给补上。”

这个时候,卢卡·霜岩和迈达斯·血毒走了上来。

巫医的性格古怪,在公共场合说不出话来,于是只好由卢卡·霜岩来说。这个沉稳,善良的萨满祭司深深地鞠了一躬,对众人说道:“感谢大家。迈达斯希望我们可以为正在孤身一人的阿隆索老大做些什么。他要用古老的巫术仪式为阿隆索老大祈福,参加的人越多,力量就会越强大,希望大家都能够在迈达斯举行仪式的时候默念祷词,对着巫毒之火送出你们的祝福。谢谢大家。”

众人轰然允诺。

……

暗影帷幕中,科特鲁格的脸色由暴怒变成震惊,由震惊变成欣慰,他看着蓝绿色的巫毒之火缓缓升起,十几个巫医跳起祭舞,三百多个小兽人围着一圈,跪在地上默默祈祷的样子,这个铁血,刚强,杀伐决断的大酋长被感动了。

“大祭司,这是真正的兽人精神。部落的下一代,我为他们感到骄傲。”科特鲁格自豪地说。

“我也是,酋长。”格雷格甚感欣慰,“不过,他们的乞灵仪式……”

“是啊,竟然真的成功了。”科特鲁格言语中有些嫉妒阿隆索的运气,“以往的巫医们,无数次的尝试,都失败了。或许这样的仪式,是要求参与者真心祝福你才可以成功的吧。以往成功进行的乞灵仪式,场面也和今日差不多。”

“看来,以后阿隆索会好运常伴了。”格雷格感叹道,“三百个人的愿力,这是什么样的力量啊……巫医的巫读术,这种毫无原理的法术,真是神奇呢。”

昨天没更,晚上补更一章

第十六章 矮人和地精

隧道上面的支架结构稳定,两侧的土墙宽阔平整,一丝不苟,每隔五米,墙壁上就会挂上一个火炬。本该一片黑暗的地下世界灯火通明,开凿的声音和沉重的脚步声交织在一起,组成了一幅格外奇异的画面。

大陆上,会打地洞的物种多了去了,可是能够把地洞打得这么完美,那么这个地下隧道的创造者,毫无疑问。

他们是矮人。

或许他们是邪恶古怪的黑矮人,或者是暴躁的山丘矮人,谁知道呢?无论是哪个支脉的矮人,他们穿凿隧道的艺术都足以令大陆上的其它生物望尘莫及。

事实上,这群用地下隧道“侵略”了萨拉多戈荒漠的家伙,来自荒漠南方泰坦丘陵,他们是矮人王国的一支勘探队。

阿隆索“说”过:“本能的需求是第一动力,也是最原始的,智慧生命得以进步的唯一原因。”作为一个穿越者,前世的他不是什么好学生,但是毕竟是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这么经典的定义还是知道的,剽窃也就是信手拈来的事情了。这句话实在是完美的诠释了这支矮人勘探队出现在荒漠的原因。

矮人的天性中有着对稀有金属、矿脉、宝藏的狂热追求,这不同于人类天生的贪婪和占有欲望,这种狂热,是对于寻宝的狂热,仅仅是醉心于勘探、寻找和挖掘的过程而已。

矮人王国的仓库中,稀有矿石堆积如山,除了拿出一少部分锻造,一少部分和其他种族交换物资,其他的被挖出来之后,就都扔在一边了,甚至很少有矮人会在不用的时候想起这些价值连城的宝藏。

这次他们会出现在萨拉多戈荒漠,是因为他们通过遥远的矿脉分布痕迹的研究,发现在荒漠的地下,可能会发现大量的铁矿。铁矿的确不值钱,和瑟银矿脉比起来差远了,不过铁的用量大,而且根据猜测,这次的铁矿是真真正正的大量,应该说是巨量。而且勘探出一条新的矿脉然后挖掘出来,这种乐趣对矮人来说,比把铁矿挖出来卖钱要大得多了。

所以他们就来了。

至于这种行为会不会使兽人部落感到不满,这些矮人才不管呢。矮人和兽人向来没有什么交集,矮人性格豪爽暴躁而高傲,兽人性格沉闷稳重而憨厚,双方不但不打交道,反而相互有些看不上眼。

矮人和兽人是有旧怨的,不过历史上的那些糊糊事儿也不好再提,中国和日本也有旧怨,可是经济方面的合作也不见少,反而越来越多,有些话虽然已经烂俗,可是实在俗得有道理——在利益面前,有什么东西是更重要的呢?

咳咳,话题偏了。

反正对于高傲的矮人来说,他们才不管什么是不是别人的地盘,只要牵扯到地下隧道,那地下全都是矮人的地盘。不少种族也曾经在历史上出现过像今天这种情况,可是矮人才不管你们心里怎么想的呢。

要打架,可以,我们奉陪啊。矮人的战士可是很强大的,而大陆上所有的种族,除了血精灵,军队的90%都是由战士组成的。

大陆上有两个种族以战士出名,一个是牛头人,一个是矮人,就好像人类和血精灵的圣骑士,侏儒的法师,巨魔的猎人,兽人的萨满,暗夜精灵的潜行者,都是那种一听种族就会联想到职业的那种类型。

(当然,实际上不是如此。在游戏里是这样的:PK的时候,人类比任何其他种族都牛逼得多,而人类战士更是一枝独秀——在亡灵的天赋亡灵意志被削弱之后,战士的最佳种族,就毫无悬念的变成人类了。比如胖子我就是人类战士,HOHO~。因为有了“自利”这个神技,人类的职业者因为不需要配戴联盟/部落徽记,比别人多出一个饰品来。当然了,除了人类凭借变态的种族天赋一支独秀,牛头人战士和暗夜精灵战士PK也有点小犀利,尤其是暗夜精灵的影遁,在高手用出来简直就是化腐朽为神奇的技能,个人认为,影遁和敏锐贼的暗影之舞是从WOW诞生以来最考验个人技术的技能,不同之处在于,影舞考验的是玩家操作的极限,影遁考验的是玩家想象力的极限。影遁这个技能如果要作一个相关精彩视频,必然能够征服所有PVP玩家的心。不过自从暗夜精灵的种族天赋“影遁”在刚开不久的ICC版本改成PVE副本天赋之后……请原谅胖子眼拙,实在是找不到任何使用暗夜精灵PK的理由……那真是,弱得一逼啊。)

一时感慨,话说多了,以上括号内不算字数,继续回归正题。嗯,再提最后一句题外话。

写完上面那段,我忍不住去玩了会儿WOW,这才继续回来写。唉,我这是网瘾,得电~

这些丘陵矮人,远古泰坦的后代,还在地下勤勤恳恳的工作着,坚定不移地向铁矿地点进发。而在一群矮人掘地工之中,一个穿着银色锁甲,背着与他身高仿佛的战锤的矮人显得格外扎眼。

这个矮人不大,从外貌上来看怎么都超不过8岁,就算他像其他的矮人一样长了棕色的长长的托到膝盖的大胡子,胡子还编了两个麻花辫子,但是脸上的稚嫩却无论如何都遮掩不住。

这是一个矮人圣骑士,圣骑士这个职业在矮人中不能说没有,可是绝对绝对异常罕见。粗暴的矮人对于圣光的感应之差,世人皆知。

这个小矮人骑士走过隧道,两边正在工作的矮人纷纷停下手向他鞠躬。小骑士也板着脸和他的族人打招呼,俨然一副小大人的样子。

矮人勘探队的队长卡尔·麦酒从远处跑来,直到看到这个小骑士才松了一个口。

“锐角·暴风!”矮人队长无奈的大喊道,急促生硬的矮人语像连珠炮一样从他口中蹦了出来:“你这个不听话的孩子,这次回去我就跟国王汇报,以后你就老老实实地待在铁炉堡里,再也不要想出来了!不许乱跑!刚才你居然敢跑出隧道,到地表去,你不知道萨拉多戈荒漠有多危险吗?”

“嗯,给你一个善意的、泛泛的提醒,”锐角·暴风不慌不忙地说,开口就是阿隆索式句子,“做为王国未来最强大的骑士,我,锐角·暴风王子,是不会被荒漠里的小小怪物打败的。遇到危险我会放烟雾弹求救,我可以治疗自己,在你们来之前,怪物打不死我的。”

说着,比划了一个V字型的手势。这个手势代表了胜利,也代表了一个神圣与惩戒与防御全天赋的天才圣骑士的自信。

卡尔·麦酒深感头痛,他看着这个矮人当中的异类,有点不知道该怎么才好。矮人王图拉斯·暴风有十五个儿子,其中就属小王子锐角·暴风最令人头痛。这个性格古怪的不像是矮人的矮人,不喜欢地理,不喜欢矿石,不喜欢宝藏,不喜欢麦酒,不喜欢矮人可能会喜欢的一切东西。

他喜欢什么?喜欢葡萄酒,喜欢太阳和月亮,喜欢圣光,喜欢自由,喜欢旅行,喜欢诗人,喜欢阿隆索。

除了最后一个爱好,其他的几个在任何一个矮人身上都是罕见的,更不要说这些爱好偏偏集中在一个矮人的身上。呃……要解释一下,喜欢阿隆索并不是因为基情洋溢,事实上,兽人术士们编纂的《阿隆索之言》这本书已经出到第3本了,每一本一旦出现都是迅速风靡大陆,21世纪的网络文化和完全不同的文明思维,在这个世界还是有着它自己的独特魅力,即便是矮人,对于这个大名鼎鼎的阿隆索也必然有所耳闻,有无数fans也是正常。

卡尔·麦酒明白,这次出来勘探,小王子非要跟随出来,恐怕并不是回心转性,对于采矿业忽然生出了无穷尽的兴趣,而是因为在铁炉堡里面住腻味了,想出来放风。

可是放风也不能那么为所欲为吧?

这里毕竟是兽人的地盘,让他们发现这些事情,虽然矮人不怕,可是总归麻烦。再说,荒漠是真的危险嘛。

被训斥了一顿的锐角·暴风嘿嘿笑了笑,不说话。

当然了,该跑出去玩,那还是要出去的。就算是父王图拉斯都管不住自己,就凭卡尔·麦酒说的话能管用?

卡尔看暴风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的话肯定没入这个小少爷的耳朵,叹了口气。

阿隆索带着一群野猪人,直接朝目的地进发。他不知道这个地洞的入口在哪里,但是有人知道——在临走的时候,巫医特地在他的脑海中传输了一幅地图,他就算是闭着眼睛走,都能够找到地洞的入口。

阿隆索回忆着自己和迈达斯·血毒的相识。那个时候他4岁,在部落中已经小有名气了,有一次在睡觉的时候被嘈杂的声音吵醒,起来发现是一群萨满在围着一个重伤的巫医。

“这个孩子……没救了。”大祭司格雷格摇着头叹了口气,神色中甚是惋惜。“伤不算严重,可是萨满与巫医的职业之道完全相悖,巫毒术造成的腐蚀伤害只有更强大的巫毒术才能解除。如果你们这些巫医都没有办法的话,我们也是束手无策的。”

然后那个被巫毒之力腐蚀的血肉模糊的兽人就被抬了下去。

阿隆索顿时就明白了为什么在部落中巫医这么少,相比于巨魔部落出巫医的传统,兽人巫医的根基实在太浅薄了——巫医在巨魔部落里多得很,可是有一句话这么说:“每个巨魔都有成为巫医的潜质”,但是兽人就完全不同。

阿隆索抱着不能见死不救的想法,就塞给了迈达斯一扎巨魔之血药剂,没想到,居然真的把他的命给救了回来。然后两个人来往渐密。

想来也是感叹,如果不是当年的一次恻隐之心,或许今天的事情也就不存在了,那后果可能会更加糟糕……

阿隆索不再去想这些。

远处隐隐有声响传来,阿隆索带着野猪人走过去,看到的是一个商队。

而且是一个地精商队。

地精是大陆上的一种生物,又矮又丑,虽然和兽人一样有着绿色的皮肤,不过他们的那种绿,是屎绿色的……地精们精于制造各种机械,本身也有着不弱的战斗力,他们天性热爱金钱,每个地精都是一个精明的商人,就仿佛地球上的犹太人。

阿隆索眯起了眼睛。兽人部落和人类不同,人类那里有税收这么一说,通过人类的地盘是要收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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