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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最强御医-第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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窒碌男〖铱吹侥忝莟mboys的几次危机公关,发现都和荣创集团渡城分公司的出手如出一辙。虽然看起来房地产和演艺圈是两个人决然不同的绝度,但是在数据的世界里面,能暴露出很多相似的东西。”
    于六指背后的靠山就是在港交所上市的荣创集团,在这个房地产暴利还没有结束的年代,每一条房地产背后都牵涉着太多的利益线条,复杂的社会关系需要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人打理。荣创控股在渡城挑中的代理人就是于六指,而原因,就是于六指老婆家庭的诸多关系。
    潘慧是荣创渡城公司的公关部经理,这几年荣创最大的项目,就是拍中了渡城的地王,也就是胡向楠给陆欢指点的饭店地址依托的天拖新城区规划,现在正在开盘预热阶段,庞大的广告投入和前期宣传已经遍布了渡城,罗安看得多了自然记住了,所以看到tmboys的宣传时,一下子将两个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了一起。
    “那也只是猜想而已,也许我只是恰巧学习了他们公司的处理方法……你是怎么确定的?”任姣姣心有不甘的问道,她其实是看重了高选经营酒吧这类娱乐场所的工作经验,在渡城,可以说他是这方面最顶尖的那几个人,任姣姣希望以后tmboys的招牌为核心,能打造一个集餐饮、演出、训练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消费娱乐中心。
    这方面她并不擅长,需要一个掌舵人,现在看到的就是高选,但是陆欢一下子说破了她和潘慧的关系,心里其实有一些洁癖的高选一下子和她起了隔阂,恢复了乱世佳人酒吧的人气之后是不是还能有更深入的合作,还是一个未知数。
    “这也许是恰巧,但是几次tmboys出现公关危机或者扩大知名度的重大机遇,潘慧都恰巧在晒那个地方的美食,这就不能是巧合了吧?”陆欢其实也很佩服罗安从发现问题到确认的速度,可怕的逻辑思维能力让人怀疑这个黑客的脑袋瓜里面也藏了一个计算机。
    “原来是这样,想不到吃货也能惹事。”任姣姣目光低垂,看似再摇晃手里的酒杯,就是是在暗中寻找可能是发现了她和潘慧关系的那个黑客,在他的认知中,逻辑思维滴水不漏到这个程度的家伙,一定会有非常特别的外貌特征,比如一秒都离不开计算机。
    可是她失望了,在很冷清酒吧里面就没有看到玩笔记本的客人,和陆欢挥了挥手,似乎是满足了自己好奇心,心满意足的走了。
    陆欢自然把任姣姣的目光全都收在了眼底,也包括临走时的失落。他自然知道她的目的,不由有些得意,这个家伙的观念实在是有些落后,黑客就一定要带着笔记本吗?现在的便携设备不要太方便。
    今天罗安出门并没有带笔记本,所有的操作都是通过鼻梁上类似googleglass的智能眼镜完成的,这是他去范娴基地里面玩了一圈之后得到的小礼物,因为他帮助范娴优化了整个系统,范娴很欣赏他的天赋,就把这个国防大学最近制作的智能眼镜cc01送给了他。
    结果罗安爱不释手,虽然输入操作需要通过背诵复杂的指法通过触摸镜腿完成,但是他还是就掌握了,并且比一般人打字的速度还要快。这个眼镜的显示部分也是和谷歌眼镜一样通过投影完成的,不过分辨率和处理速度更高,自带的电池也是军工级别,一次充电完成可以满负荷运转四个小时一样,待机时间一百小时以上,可以自由接入电信、移动、联通还有军方专用的通讯网络,网速比有线宽带还要快,达到了100mps。
    罗安之前就是用这个眼镜翻译的加勒比船尸,之后通过搜索网络节点找到了潘慧的微博,和tmboys的几个关键时间点一一对应,然后在网站上面俊峰文化还有几笔款项的记录,确认了潘慧和俊峰文化的关系,这才肯定任姣姣接近高选行为的刻意之处。
    陆欢起身去了一趟厕所,回来的时候袁若文也回来了,酒吧的管理层也集中在了一起,几个人低声商量如何应对乱世佳人接下来的对台戏,tmboys的加盟给他们的压力,实在不是一般的大。
    如果没有杀手锏,只靠他们相处的常规战术,显然不能对抗准一线明星驻场献唱的威力,而且是这样拥有魅力的小帅哥,绝对吸引年轻女性。
    对于一个酒吧来说,不管他是什么性质的,有了女人还会缺少男人吗?就是女性同志吧,正常男人也很愿意进去看到香艳刺激画面的。
    陆欢回来的时候,正听见烽火酒吧众人激烈的讨论,一见陆欢回来,立刻都闭了嘴。
    “别怕,有什么想法都能说,别怕我啊,我也是需要你们的意见的。”陆欢见都大家都停了下来,立刻道。
    众人都不敢说话,只有袁若文总算和陆欢熟一点,大着胆子道:“我们觉得就是倒贴钱卖酒,也不能敌得过明星的吸引力,正不知道怎么办。”
    “很简单啊,对付明星嘛……那就也用明星!”
    陆欢卖了一个关子,想起刚刚接到的那个电话,自信的笑了起来。

138 无法回避的现实
    “陆哥,您要请谁?”袁若文看到陆欢轻松的样子,却有些不放心。他怕陆欢因为tmboys年纪还小就看轻了他们,而忽略了他们的号召力。
    “你放心,肯定不是什么在选秀上冒个头,拍了几个广告就能说是明星的水货,你们就做好宣传存好酒水就行,还有盯着点乱世佳人那边配合着tmboys有什么好招术,我们也学习着,不能光上他们学我们,奶奶的,老子想出来点好点子容易吗?”
    陆欢愤愤不平的道,他也是听袁若文说起才知道高选也把他用在烽火酒吧的一些小细节问题,都山寨了一份用在乱世佳人,不由也喊着口号去他那边抄点好主意回来。
    “陆哥,其实你就是太客气了,要是我直接把高选那个白眼狼拍成了柿饼子!竟然要和于六指的人勾结一气,枉费陆哥当初给他那么好的条件。”黄江臣显得陆欢还要气愤,“他要是敢用我们的方法,我看不如我去把他们店砸了吧,让他知道拳头大才是硬道理,什么经营什么理念,都管个屁用。”
    “黄江臣你说什么呢,高哥不是那种人,他,他也有自己的苦处!”袁若文有些不满的道,“经营和里面有什么不对了吗?说到赚钱,十个你黄江臣也比不了一个高选,你能用拳头解决问题,但是所有问题都解决了,我们喝西北风去啊!”
    袁若文说着紧张的看了陆欢一眼,在他的印象里面陆欢的暴力倾向还是很严重的,生怕他被黄江臣说动,还是要去找高选算账。
    “不要争不要争,若文别怕我改主意,我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是对说出去的话还是很看重的,而且这个事情,我还不怕他高选。”陆欢对袁若文摇摇手指头,“我又不傻,乱世佳人怎么说也是我们自己的摇钱树,要是你再去砸一通,和自残有什么区别?要知道破坏只需要一瞬间,建设却需要漫长时间的不断积累,只凭拳头,可是一时痛快,却不是长久之计。一个人的力量也是有限的,我现在也明白了,我需要一个团队才能真正带领你们不断上升,这个团队里面就需要各种人才,高选的能力足够,只要这次他能撑住失败,若文,你还是帮我多劝劝,让他给我效力,保证让他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听到陆欢说的话,袁若文总算松了一口气:“陆哥你放心,我和高哥谈过,他也很佩服,这次之后,继续为你效力也不会有抵触了吧,毕竟我们可是堂堂正正的赢了他的。”
    “对,堂堂正正赢了他,看他还有什么话来,到时候我们和乱世佳人拼销售额,一定会让渡城难忘的。”杜绮芳一手拉着杜顺成,一手提着罗安回来了,顺嘴接道。
    陆欢深有感触的点点头,他极为鸡贼的算计着,在他想来,不管是烽火酒吧还是乱世佳人,都是自己的买卖,高选为了把赢自己把酒吧生意提升多少百分点,自己到时候也就能多赚多少钱啊。
    至于创意和先跑后跑的问题,他并没有多少担心,现在已经过了创意为王的年代,资本的支持才是一个产品或者一个品牌源源不断的生命力。
    相反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很有可能被螃蟹吞了,带着各种质疑黯然退出市场。
    微软,腾讯,三星,华强北的各种山寨厂商,其实现在已经没有多少创意没有多少新东西了,就像国产手机一次又一次拼配置拼售价拼外壳材质,这些东西其实也都是在抄袭苹果的老路,但一样还是有着无数厂商涌进来,然后没有迅速的倒下去。
    一个小船好调头已经不是优势,竞争太多,只有体量大服务好,就能有彻底贯彻自己的想法,等最后用足够的资本把原本的创意来源挤下去,这都就是说不准的事情。
    所以陆欢一点也不介意学习别人的长处,只不过对于别人效仿自己却是足够的厌恶。
    他不怕撞衫,那是巧合;但是很讨厌自己用了什么东西之后,别人也跟着用上了同样的,他就会觉得很堵心。他是从骨子里面拒绝庸俗拒绝平凡的人,想变成与众不同的人想做点与众不同的事情,否则以他的性格也不会在深夜里面坚守苦熬,不知不觉生活节奏要比所有人都要忙碌,就是怕自己浑浑噩噩的度过了时光,最终成为自己讨厌的人。
    黄江臣见陆欢如此看重高选,眼睛蓦地一亮。这个世界就如此,有本事的人大老板也要容忍才分,没有点能吃饭的技能,就靠一身傻力气在外面拼死拼活,永远不可能超过现在所生存的层次。只要多看多思考,有了自己能做别人做不到的时候,那就是和老板再横,也有一个别人离不开的资本,不由所有所思起来。
    陆欢又和袁若文几个负责人聊了几句,安排了这几天的工作重点,就和杜绮芳几个人离开了酒吧。
    “你好!”
    “装逼!”
    “你好!”
    “傻吊!”
    “你好!”
    “装逼,傻吊!”
    “跟我说,你好,你好!”
    ……
    这就是陆欢回家一路上的伴奏。
    杜绮芳一直在教紫衣说“你好”等礼貌用语,她是一个很执着的女孩子,想做什么就是用再多挫折也要坚持,此时就和紫衣较上了劲,一路上就没停过嘴。
    可是这个这只鸟也是讨厌,除了装逼和傻吊之外再也不会开口,把杜绮芳起了一个够呛,差点给杜十一插上两个翅膀让他赔自己的鹦鹉。
    她从小家教甚严,想养小动物但是家里都不让,这只鹦鹉算是她养的第一只宠物,一点一点照顾着恢复了身体,长大、学会了飞翔,感情很深。
    而且紫衣是陆欢救下来送给她的,意义重大,一个管不到被杜十一教成了一只脏话鹦鹉实在是心疼欲死。
    现在杜十一和罗安被苏瑾接了回去,只剩她和陆欢,总算有机会继续调教紫衣,可是这个小家伙就是不怎么听自己的话,就是学不会那些比较好的话。
    她记得自己高中语文老师家里有一只鹩哥,会背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现在一回想起来,她羡慕死了。
    当然会记住那只鹦鹉,也是因为刚毕业的语文老师又帅又年轻,还没有结婚,当时全班九成九的女生都暗恋她,杜绮芳虽然没有多喜欢那个老师,但是老师却很喜欢身为班长又学习好的她,接触的时间比较多才记住了老师家的鹦鹉。
    可是再看自己养出来的鹦鹉却只会骂人,她觉得太丢人了。
    “亲爱的,要不我们不要它了,再让一只?”看到杜绮芳伤心的表情,陆欢忍不住逗她。
    杜绮芳赌气的正要点头,却发现紫衣落到了她的肩膀上,用钓嘴讨好的替她把额前的乱发扫到了脑后,抖了一个身子,把小脑袋靠到了她的身上。
    它似乎也是听懂了陆欢说的,没来由的全身颤抖,也不装逼装逼的乱骂了,乖巧的蜷了起来。
    “还是,不要丢它了,我慢慢教就好了。”
    杜绮芳坚决的摇摇头,摸摸它热乎乎的小脑袋,怜爱的替它扶顺了羽毛。
    她想着,这个全身紫色没有一根杂毛的小鹦鹉从小就差点别人抛弃,她要是再抛弃了她,不一定有多伤心呢,你看现在可怜的小样子。
    “你啊,就是心太软了。”陆欢无奈的摇摇头,但是杜绮芳就是这个性格。
    其实,他喜欢的也是她的这个性格,一个善良重情的女孩,会让人感觉到安心,起码陆欢相信如果将来一起经历风雨,她会不畏艰险,陪伴自己。
    “你不还是,要是楚贪狼或者是于六指在你今天的位置,今天肯定不会被高选一个挑战他们的机会。”杜绮芳立刻反唇相讥,有些不服气。
    陆欢没有立刻回答她,而是在思索。他有复盘的习惯,分析自己一天的得失对错,为以后遇到相似的情景想想怎么才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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