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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搬不起的石头-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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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字?”

我“嗯”了一声。

“之后呢?”

我说我写好之后找了一家很有名气的出版商。编辑室的一个主编翻了翻我那一小扎笔记簿,嫌我写的太少了。桌子另一边的人就说可能差不多。她注意到我写的字小如蚂蚁一般爬满了整个本子。那人又说我最好打印一遍再送过来。她指着角落里摞得高高的A4纸,说话的当儿又拿出一叠让我看看。她说其他人都是像这样打印好了才投过来。我没办法,只得作罢。

第八节 坦白

当我再次动手整理写下的那些东西时,已经是上大学之后的事儿。不过,等我再次翻看之前写下的这些文字,自己都感到大失其望。我给玲这么说。它们呢,读起来索然无味,像是记下的一笔流水账。就是这样。这么一来,我怎么也打不起劲头收拾这些破烂。末了,时间一长就丢得乱七八糟的。有些还成了手纸。“那时,我觉得即使用作手纸,也算发挥了点作用。”玲则认为我这么做有些可惜。倘若是她,她辛辛苦苦写下的东西就不会轻易丢掉。

“说不定真有人喜欢呐……”她这么觉得,不像是在开玩笑。

“反正我是没兴趣。”

我看着黑糊糊的水面,不由地想起了婚宴的黑米粥。我觉着它们很相像以至于难以区别。不过,那顿饭我吃地并不怎么开心。我问她会挑什么样的男朋友。

“怎么说,要幽默,……有事业心。”

“找到没有?”

“还没。”

“那么,”我说,“……我这个人怎么样了?”我这么问她。

“不错儿。”

“就这些儿?”

“……是个大好人。”

稍后儿,她想了想,说我是个老实人。

“真这么觉得?”

“嗯。”

我说我做她男朋友如何。她没有回答。隔了一会儿,我问她这是不是让她感到很为难。她依旧没说什么。她说她得先回去了。

在一处十字路口,有几个酒鬼咋呼着迎面走过来。他们喝得不省人事,一路上大呼小叫的。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我以为会出什么岔子。他们一共三个人。其中两个人的个头都比我高。余下的一个不如我胖。若论体力,我怎么都不是他们的对手。不过,他们既然都喝得醉醺醺的,就又另当别论了。可以说,这种情况下我打败他们的胜算要大得多。我注意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走在最边上的一个人不住地拿眼瞟着玲。他和旁边一个人勾肩搭背地走着。但他同时也瞅见了我。不管怎么说,没有发生什么异常情况。这再好不过了。他们三个人跌跌撞撞地从我眼前消失。但嚷嚷声隔着很远仍能听到。

最后一天晚上,我去了宿舍楼顶。上面很凉爽。风断断续续地吹着。每天晚上都跑来不少人在上面打地铺。眼下就有将近二十来号人。我在一根粗壮的管道上坐下。管道不知怎地热乎乎的,像我早上吃的鸡蛋煎饼一样。我用手摸了摸,感觉凉丝丝的。我挪了个地儿坐下,竟还是热乎的。总之就那么回事儿。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四下里望了望,听见有人小声嘀咕。一个人提到什么地儿,说里面的女孩真不赖。

“……咱什么时候也能带一个回去?”

另一个声音附和着。

“你有盼头……”

“你没盼头?”

“没有。”

“女朋友都被你甩了one、two、three了……”他跟着就问为什么甩了她们。

“一个也没甩过。”他说。

又有个声音大叫起来说天上有片红云,然后念叨几遍“云跑了,云跑了”。

“吹吧,吹吧!这样就把云给吹跑了……”他自言自语道。

立马就有人接话说别把云刮到他家那儿。他说他家的小麦还没割完,这当儿下雨就坏事了。等麦子割完,愿怎么下就怎么下。话音刚落,有个声儿“哟”了一下,说过几天回去,地里又该割草了。

“过了七月份,地里就没什么活儿了。”

另一个声音问他指的是阴历还是阳历。“阳历。”

先前那个声儿接着说道:“收完小麦,又轮到种花生了。”

“我们那儿可不种这玩意儿,主要是地虫多。我们种玉米。“

“是的。有些地方种完小麦会种棉花。”那人就表示同意。

“现在人都懒了,种玉米要省些事儿。”

“施肥的时候可一点不省事,在里面串来串去别提多遭罪了。”

一个人插嘴道。

“哈哈,确实这样。”

“……”

呆了一会儿,不知谁嘟嚷了一句。

“什么?”

那人又重复了一遍。

“日语?”

“嗯。”

“什么意思?”

“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有人跟着学了两遍,发音很是滑稽。一圈人都围着他笑了起来。然后,完全意外地,两粒清凉的东西落到我手臂上。——是雨滴。下雨了。我这么想来着,就抬头看了看天儿。天空惨淡淡的。又有几滴落在我大腿上,接着肩上、脊背上。周围是乱成一片的说话声。我见有人坐起了身子。几乎所有人都觉得这场雨必要下出来。但并没有人急着动身离开。

翌日,我见到玲。她说我们还是做朋友的好。她觉得这样比较自然些。“好吧。”我当时这么回了一句。中午,我们没有一块吃饭。一来我没有这个心情,二来她说她也有点事儿。我下午干活儿的当儿老分心,我不知道事情怎么会走到了这一步。像是做了个离奇的梦。老板在柜台旁叫了我两遍,我才反应过来。他见我过去,吩咐我帮他拿什么东西。我没有听清,也懒得和人说话。我看他嘴巴干得裂出缝来就以为他要喝水。我端了杯水来到他跟前。他就像孩子似得笑了起来。不过。他还是接过水杯喝了口水。然后,他一字一顿地告诉我他交代的事情。在我走以前,他又问我一遍他要我办的事情。我见他点点头,就走了。刚走出门,我听到一阵电话铃响。我顺道去接了电话。说话人显得很不耐烦,气势汹汹地问我便当什么时候能送过来。我记得是有这么一回事。我听得出他的声音。他每天下午差不多这个点都要叫便当过去。眼下我也不太清楚到底怎么回事。我就说我马上过去。他说现在来不及了,让我明天别忘提前送过去。末了我挂了电话。

我听见老板又叫了我一声。我陡地想起老板让我办什么事来着。不过,他把我叫住了。他改变了主意,让我去忙别的。他的脸色异常难看。像是要发火的样子。他没有发火,似乎是碍于情面。反正用不了多久我该滚蛋了,所以在这最后关头没打算和我计较太多。就他当时的表情来看,他似乎是觉得我在故意找茬。事实上,我从没这么想过。

第九节 了结

我记得我和玲吃的最后一顿饭是玲提出来的。我去了。不管怎么说,我觉得就这一回了。她说到她上大学的事儿。有个中学老师对她评价很高,甚至愿意出钱让她上大学。他们也离的很近。但她觉得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她觉得读书的人那么多,并不差她一个。所以,尽管家里人反对,我还是逃了出来。

“现在呢?”

“什么?”

“不后悔?”

“既然是我情愿这么做的,也不会后悔。”

我们转了个弯。玲低着头,她把一个塑料瓶踢到了马路中央,随即被一辆车子压瘪。我问玲之前有没有谈过。她说谈过一回。

“现在还联系?”

“没有。”

“被学校逮到的?”

“找我们谈了一次话。……”她说之后她俩就基本上没说过话。

“见了面也不说话?”

“总之,……都有意无意地回避。”

“那干什么?”我说。

“打篮球。”

“跟谁?”

“几个朋友。”

“男的?”

“也不全是。”

“后来就不想上了。”

“可以这么说。”

“和他有关?”

“那倒没有。”

她说他后来考上了大学。她记不得那所学校的名字,但她听别人说还不错。她接着说她的好多朋友都劝她忘了这事。而她呢,不管怎样,——我听得出来,始终没有放下。

“还没忘了?”

我有些厌恶。

“……不知怎么回事。”

“怎么不和他联系?”末了,我说。

“没有。”

她说她已经有女朋友了。

“怎么知道的?”

“他那学校里有我一个同学。”

“仍然记着他?”

“不清楚……好多人都劝我来着。”

我觉得有点可笑。

“在一起很快乐?”

“还行。我笑,他也跟着笑;我不高兴,他会想法儿把我逗笑。”

她说她上次回家见过她一次。她出去有点事儿,她记不得是为什么事儿,反正要出去。路过他家,他也正好从楼道上下来。“说了些什么?”

“什么也没说。”

“没看到你?”

“不清楚。”

“你觉得呐?”

“……可能没认出我来。”

“变化很大?”

“以前是短发,现在要长很多。”

“就这些?”

“之前要胖些。”

过了有一根烟功夫,我问她我们还有没有可能在一起。

“我们是朋友。”

“说实话,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你很好。”

“不好的地方?”

“怎么说呐,……”她说。她不喜欢我的发型。“总之,我们俩不是很合适。”我等着她的下文。然而,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之后,我去找那个小姑娘。她问我干什么,我说不干什么。她骂我“脑袋有病”,我没说什么。她看我要走就跟了上来。到了门口,我问她信不信我能爬过去。她说不信。我说“为什么”,但她只说不信。我就隔着院墙把钥匙扔到了里面。我问她这次信不信,她就说恨不得踢死我。我站那儿直笑。她拿我没办法,问我怎么办。我让她看我的。结果我试了三次都没爬上去。小姑娘就在一旁捂住嘴笑。我让她去爬,她不爬。我们只好去找房东。

她那小女儿说她妈妈不在,让我们过会儿再来。出来后,小姑娘就问我喜欢男孩女孩。我说女孩。我觉得男孩太调皮,不听话。不过,孩子毕竟是孩子。这个我承认。说到底,男孩女孩于我都是一样的。我们没在这事上饶舌。

我们在外面溜达了一圈。在路上,我顺便捎了几瓶啤酒。这时房东已经回来。我让小姑娘帮我打开门。因为我两只手都拎着啤酒。她从我屁股后面的口袋掏出钥匙。但他摆弄半天也没把钥匙插进锁眼。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看不清。我闪开身子,正想放下东西拿火机照明。锁叭地一声开了。

进了屋,我就喝起酒来。

啤酒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腾腾地冒着白气。小姑娘把地上的烟头扫了出去。末了,她坐下来望着我喝酒。我给她也开了瓶酒,推到她跟前。她说她不能喝太凉的东西。我仰起脖子正喝着,没法儿张嘴,就朝她摆摆手,又指了指酒瓶。我见她两只手握着瓶肚,将整个瓶口伸进嘴里。我忍不住想笑,险些呛酒。她喝了不到一瓶酒,脸色就有些酡红。她起身倒了两杯水。之后,她说她要回去。我就想送送她。我感到头晕晕的。我撑起身子,小姑娘就来扶我。其他的我就记不太清楚。第二天,我没见小姑娘的影儿。桌下满地酒瓶。给我倒得那杯水还好好地没动。

在去店里的路上,我想起了老乙。他大概出来了。在昨天,也可能是今天。我没准备去看他,估计也见不到他。我忽然觉得我们的交情并不深,我甚至快忘了他。三天以后,也就是我在店里的最后一天。没人知道我这天要走,当然老板除外。老板说我走那天为我送行出去喝酒。喝酒肯定是好的,但我根本不在乎在我走那天喝不喝酒。就我而言,时间在过去。尽管缓慢,至少动着,不是凝固。这一点很重要。

捱到快天黑的当儿,我出来抽根烟。我见兔子过来,打算给他也来一根。他没要。他说他只抽一种牌子的烟,其余的抽不惯。他望向一边,紧接着抬了抬下巴。我顺着那个方向瞅了过去,看见一只猫在面盆里喝水。

“看见没?”

“猫?”

“还有。”

“水盆……”

“看那只猫。”

“那只猫?……在喝水。”

“猫在照镜子。”

“照镜子?”

他嗯了一声。他说我们店里有人要走。

“怎么说?“我说。

“猫在照镜子嘛!“

“就因为这个?”

“懂行的一看就明白。”

“…………”

本来一天就这样了结了,不过,在关门前还是出了点岔子。两个伙计的摩托车被盗了。老板立马报了警。警察过来了解了一下情况,记下了摩托车的型号,还特意问了车的外观颜色。末了,他们说警方已经备了案,让那两个伙计等候消息。就是这样。

我凑空儿单独和老板聊了会儿。我向他提了我的事儿。他问我是不是明天还有一天。我说我仔细算过了,今儿是最后一天。他接着问我是不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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