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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我的千岁寒 王朔-第2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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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才尽说,这个说九二年就有人说,到九九王朔新作《看上去很美》出版后讲这个话的人就更多了。这种说法还是比较直观和朴素的,差不多直接诉诸阅读感受,可以划出一条从满意到失望的下滑曲线。这一派的观点因其包含的深刻宿命态度即便今天很难将来也终有一天会被证明是正确的。不妨说这是一个预言,像人总是要死的一样的铁论,除非王朔能自我证明——这相当于一个有罪推定——否则我们毫无理由乐观。
  我在四川听到一个最新说法,是参加成都电视台一个节目的观众说的。他说王朔日后没戏在于他缺乏诗情,论据主要是王朔前些年出过一盘磁带,里面的流行歌曲的词是他写的,比较差,基本上不能叫诗或者词。
  不多例举了,对一个者作家,大家总是有理由对他的前途感到悲观。这些悲观都狠有道理,也许王朔的问题不是某一方面的问题,面是这些问题的综合。当然,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也不能要求一个作家像新出厂的汽车,都安装好了,十万公里无故障再上路跑。大家,只有是个人,都带着一身故障在路上边修边跑,跑得远的那个只是故障少,修理及时的。就目前王朔的表现来看,我们有理由怀疑他的自我维修能力。
  我是个唯心论者,我认为王朔的主要问题还是在他自己,在于他内心对自己最后要求是什么。我认为他现在并不是很清楚这件事。他要的东西太多,和这个社会的联系太密切,背着太多东西又不辩方向的人是跑不快也走不远的。
  你真是想记录时代还是更关注自己的内心成长?
  你要最多的读者吗以不枉托生在这个人口最多的国家一遭?
  什么是大众?对全体人民而言,哪个最畅销的作品获得的不是小众?这个问题是不是可以改成你要哪部分小众?
  留名百世在这个时代每个神经健全的人都当这是笑话,你不至于这么傻逼吧?
  貌似有意义有意思的事很多,你不可能都做了,你必须取舍,望着好东西唾手可得而不去动。
  你要明白你不是文曲星下凡,你的能力极其有限,既不足度他人也足度自己,至多给自己能有个小小的交代,这是你的局限也是你的宿命。
  40岁的人了,这个生活还有什么留恋的?不要再拿别人的标准当标准了。有些人该忘了就忘了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大干世界芸芸众生跟你有什么关系?什么对头到最后还不是一齐完蛋,交给老天爷去收拾他们吧。再有一万来天,你这人就没了,而且万动不复,再也不回来了——拷!话说到这份儿上,似乎小说也没有必要写了成多了一多余的奢侈,不对不对,我这是劝王朔上进呢。其实我也知道他怎么能写出好小说来,只是这招儿损点,不好拿出来。
  ——给丫关起来,判20年徒刑,那他就能最损写出一《飘》,一不留神就是一《红楼梦》。
  6
  王朔及其作品对我们这个社会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从他开始,哗众取宠似乎成了作家成功必须采取的一个姿态,连累得其他很多老实本份的作家也跟着失去了社会的尊重,大家对他的愤怒,瞧不起他也是顾理成章的。我不知道我们是否真的需要一个王朔才能证明我们的文学是繁荣的,百花齐放的。这是一个偶遇还是一个代价是我一直在想的问题。一个民族,没有文化艺术的发达仅有规模庞大的经济是不能受到世人的尊敬的。在新千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包括文化艺术的复兴。我们谈到汉唐时期的伟大灿烂,总是先说文化的灿烂,国民富足,经济良好那是其次的。文明之光普照,远人来归,四方朝拜,第一束投射出去的,波长所达最远的还是文化之光。文化的核心是文学,即便大众文化,声光音像制品,脚还是要站在文学的基础上,这些玩意儿并非是文学的终结者,面是文学这一母体下的崽儿甩的子儿变出的幺蛾子。也许我们最终不用纸张传播思想和情调,而用因特网,用电子出版物,光盘什么的,但我们总不至于放弃文字吧?只用图象声音起码在可见的将来还难以表达抽象的概念和复杂的感悟,因特网上还是不一筐一筐的大把文字垃圾,所以,至少下一千年,作家还不会像恐龙一样灭绝,我们的成就感,生活质量还有很大部分要取决于文学的发展。
  一个东西要发展,进化,达到高级阶段,总是要先出生,再取舍、淘汰、演变。黑暗是为光明显得重要而存在的,新生儿是伴随着痛苦、血水、肮脏和一场溯涂出生的,如果我们注定要付出代价,我同意把王朔付出去。
              现在就开始回忆
  ——《看上去很美》自序1
  1991年我写了100多万字的小说、电影和电视剧本,第二年遭了报应,陷入写作危机。老实讲,那也是一次精神危机,我对自己的写作生活包括所写的东西产生了很大怀疑。我记得很清楚这一动摇发生的时间、地点,那是一天上午ll点多钟,在东三环边儿上西坝河副食商场门口,我经过那里去吃一个饭。那天,是初夏,阳光很好,跟前有氤氲的光雾,我走在这之中一下腿就软了,用小资产阶级女性夸张的腔调形容,我认为我崩溃了。当然我没倒下,躺在当街,还在走,但脑子里轰然而至的都是些飞快的短问句:我这儿干嘛呢?我这就算——活出来了?我想要的就是这——眼前的一切?
  忽然对已经得心应手,已经写得很熟练的那路小说失去了兴趣,觉得在得心应手间失去了原初的本意,于很熟练之下错过了要紧的东西。那是一个明白无误的虚点,像袜子上的一个洞,别人看不到,我自己心知肚明:我标榜的那一路小说其实是在简化生活。
  这是往好说。严厉讲:是歪曲生活。什么生活也是百感交集莫哀一是,为什么反映在小说中却成了那么一副简单的面孔,譬如说:喜剧式的。这其中当然有文学这一表达工具的本身的局限:故事往往有自我圆满的要求,字数限制使人只能屈从于主要事态的发展,很多真实顾不上。也因趣味导致。北京话说起来有一种趋于热闹的特点,行文时很容易话赶话,那种口腔快感很容易让说者沉醉,以为自己聪明,因而越发卖弄。若仅仅要寻个卖点,换几声喝彩,应个景,那也没什么。但,不瞒各位,我还是有一个文学初衷的,那就是:还原生活。——我说的是找到人物行动时所受的真实驱使,那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隐于表情之下的,原始支配力。
  因为我不能相信我自己的第一反应。因为行动往往是暖昧的。因为思想机器过于复杂,一点点剥离,你也未必料得到你何以会那么反应。这牵涉到动机。未必你都能了解,参得透你笔下的人物。未必它不会当喜却悲,遇爱生恨,——哪怕那人的原型就是体自己。动机失察,行为不轨,净剩下预设好的戏剧性,跟着现抓的喜怒哀乐跑,到哪儿算哪儿…光好看了,结果是事后总排解不开一个自问:原来是这样么?难受的还不光是这个。就因为没倒出根儿,揪着自己头发飘在半空,就有人把你往沟里带,替你总结出一套活法儿,说你就是这个,还得到普遍认可。我说的还不是骂我那些人,我跟他们的关系很简单,就是立场不同,思想感情格格不入,他们骂我那些话倒大致不差,偶尔差到姥姥家去,也无关痛痒。我说的是喜欢我的,待见我的,拿我那东西当宝的。在说下面那些话前,我要先声明一下:我这是对事不对人,只是想把一些误会已久的事澄清一下,把不相干的东西搞一搞,可能不公平,但没有借此贬低他人成心恶心谁的用意,请读者明鉴,当事人见谅。
  我说的是趋时而作,根据我的小说改编和我直接编剧的一些影视剧中的典型化了的人物形象。演员很成功,深为广大人民所喜闻乐见,我也喜欢,像喜欢别的凡能使我发笑的喜剧角色一样。若说这一类形象是我小说所提供,所独创,却不敢当。这是无功受禄,掠了别人之美,那不过是另一些聪明人在借腹怀胎。
  他们那是另一路北京人,怎么说呢?可能是真善良吧,有一点小小的狡猾,极善趋利避害,最大的本钱是将“善解人意”挂在嘴边,猫着腰做人,什么也不耽误,肚子里的算盘打得别人都能听见,小有激动便以为那是深情了。
  好人呐,这种性质的人在生活中有益无害,进入公共领域大都可做大众宠儿,但出现在我的作品中就是误会。就是表错情。就是影视艺术再创造的结果。影视不同于小说大概也就在于那体现的是一个集体意志,很多人参加劳动,最终都参与了意见,在角色身上倾注了自己喜爱的品质,最终还你一个陌生人。当然,影视于今首要在于牟利,受欢迎便是成功,你要问我原作的想法,我没这意思,写那么多废话就为了给大家树一个好人。正如批评者所言,我写得都是痞子。那些貌似热情的话都是开涮。这种涮人的恶癖基于一种根深蒂固的优越感。是的,自以为了不起,有折腾劲儿少立身之才,沦人社会底层而不自知,肉烂嘴不烂,于话语中维持自大,像话在梦里,依旧卓尔不群,昨晚众生。是爱装大个儿的,是流氓假仗义,也有点不甘寂寞,然而,—还就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笑容可掏的所谓小人物。
  我小时一直是个坏孩子,习惯领受周围人的指责和白眼,那才觉得我像我。忽一日,掌声响起来,还有人攀附,我感到迷失,进退失踞。那感觉很生猛,即舒服又不自在,舒服的同时常常不自在,这就叫堕落吧?
  还记得当年看到第一篇批评我的文章(这之前也有,我指的是当时最新一轮我注意到的)。是一闲人写的,登在北京日报周末版上。批评的内容不记得了,也不重要,总而言之是说我不好,一无是处,都无所谓,关键是这文章使我的心情为之一变,可形容为“一颗心落回肚子里”。与身后的恭维、怂恿比,迎面拦住去路的针砭、叫骂更使我清楚自己呆的地方是哪儿,自已是个什么东西,因而也就更容易保持住本性——我的意思是说:狼性。变成狼我所不欲,变为狗亦我所不欲,两害相权,取不得已。——这就是敌人的好处和必要。我想我是需要敌人甚过朋辈的那种人。当然我不是指批评我的人是拿枪的敌人,这是修辞,如果这么说不妥,我很乐意称他们为明眼人,拿鞭子指方向的人。这是实话,我感谢对我进行批评的人们。正是这些刺耳的批评,使我看到了这一切阴差阳错和指鹿为马。我想我对这一切还是不该太消极,成说太拒绝,——或者就坡下驴。被误会是表达者的宿命,却也不必因此就把别人都当无可救药的傻瓜或一概斥为别有用心。其中有部分原因肯定在我,我表达得自有歧义,授人以柄。我想可能还是有一种小说写法可以把我知道的生活——那个本来面目,如实展示出来。说来有趣,面对批评和戏仿我竟感到自己的生活资源还完好无损,还保留着它不被人知的那种新鲜、蛮荒和处子味道。这对写作10年仍有创作欲的人而言,真是再好没有了。这就意味着我还有机会别开生面上一个台阶或叫再入一个洞天。
  也许,这倒是我矫情呢,太拿自己当事儿,不潇洒,坏了我们这种人号称的作派。那又怎么了?就算我看不开吧。
  2
  我这本书仅仅是对往日生活的追念。一个开头。
  北京复兴路,那沿线狭长一带方圆十数公里被我视为自己的生身故乡(尽管我并不是真生在那儿)。这一带过去叫“新北京”,孤悬于北京旧城之西,那是四九年以后建立的新城,居民来自五湖四海,无一本地人氏,尽操国语,日常饮食,起居习惯,待人处事,思维方式乃至房屋建筑风格都自成一体。与老北平号称文华鼎盛一时之绝的700年传统毫无瓜葛。我叫这一带“大院文化割据地区”。我认为自已是从那儿出身的,一身习气莫不源于此。到今天我仍能感到那个地方的旧风气在我性格中打下的烙印,一遇到事,那些东西就从骨子里往外冒。这些年我也越活越不知道自已是谁了,用(红楼梦)里的话“反认他乡是故乡”。写此书也是认祖归宗的意思,是什么鸟变的就是什么鸟。
  好像是陈村在一篇短文里说,他最好的小说在他脑子里,只是不晓得,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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