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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性心理学-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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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此种解释为然,所以以为不合理了。知道,女子的性冲动的激发,要比男子为慢,也比男子为难,因此,手淫倾向的唤起,也就不免迟缓些与困难些了,到了成年以后,女子手淫的要比男子为多,那是没有疑义的,男子一到这个年龄,至少就比较不修边幅的大多数男子说,多少已经和异性发生一些接触,而多少已经找到了一些比较成熟的性满足的方法;而女子则狃于传统的生活,这种性满足的出路是没有的;即或有很小一部分女子,性的发育比较特别早,这种女子的性冲动却往往未必有很大的力量,等到有力量而女子自觉其有力量的时候,那成年的阶段已经过去,而不在这一节的讨论范围以内了。有不少很活泼、聪明而健康的女子,平时纵守身如玉,间或也不免手淫一二次(尤其是在月经的前后)。假如这种女子先就有过正常的两性交接的关系,而一旦因故不能不把这种关系割断而回复到独身的生活,则这种偶一为之的手淫更是在所难免。但同时我们不要忘记,另外有一部分女子,性的方面的先天禀赋,本来比一般女子为薄弱,在性心理学上叫做“性觉迟钝”(sexual hyop…esthesia)(这种人,在一般的健康上,也往往不及一般女子,不是这方面有缺陷,就是那方面有变态),这种女子的性的冲动也许始终在一个休止的状态以内,她们不但不想手淫,并且也根本不求什么正当的满足。此外,还有很多女子,一样寻求满足,却不走手淫的路子,而另觅一些消极的方法。手淫以外的自动恋的方式还多,例如做白日梦,是最不容易受外界的干涉的;因此,这一大部分的女子就会走上这条路子;女子做白日梦的要比男子为多,也是不成问题的。
    至于手淫对于健康的影响,在近年以前,各家的意见也大有出入。少数的专家认为手淫的习惯没有什么特别的恶果,要有的话,也不过和性交过度的结果差不多。大多数的专家则以为手淫的影响是极坏的,即或行之有节,也不免酿成各式各样的病态,最可怕的是疯癫,等而下之的症候,便不知有多少了。不过近年以来,各家的见解比以前温和得多了。一方面,他们相信对于少数特殊的例子,手淫是可以引进到种种不良的结果的,但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对于身心健康的人,即或行之过度(身心健康而犹不免行之过度,只好算是理论上的一个假定,事实上怕没有这种人,详见下文),也不至于发生严重的病态。此种见地的转变,我们如今推本溯源,似乎不能不大部分归功于德国格里辛格(Griesinger)医师。在十九世纪中叶,格氏最先发表这一类温和而比较有鉴别的看法。在那时,格氏虽没有能完全摆脱医学界相传的成见,但他已经能辨别清楚,手淫要有害处,那害处并不由于手淫的本身,而由于社会对手淫的态度以及此种态度在神经锐敏的人的心理上所引起的反应。社会的态度教他感觉羞愧,教他忏悔,教他再三地决心向善,立志痛改,可是性冲动的驱策并不因此而稍杀其势,终于教他的向善之心随成随毁,教他旧忏悔的热诚犹未冷却,而新忏悔的要求旋踵已至——这种不断的②凡直接由内心的想象所唤起而不由外缘的刺激激发的性恋现象,译者在这里叫做“意淫”。以前有人说《红楼梦》一书的大患,在导人意淫。清陈其元《庸闲斋笔记》(卷八)说:“淫书以《红楼梦》为最,盖描摹痴男女情性,其字面绝不露一淫字,令人目想神游,而意为之移,所谓大盗不操戈矛也。”此段评语有何价值,是别一问题,但用作“意淫”的解释是再贴切没有的。不过读者得辨别,《红楼梦》一书所描摹的种种,始终属于“异性恋”的范围,而不属于“自动恋”的意淫的范围,若因其所描摹的始终为异性恋的积欲的阶段,而难得涉及解欲的阶段,因而文字比较蕴藉,“绝不露一淫字”,便以为这就叫“意淫”,那就错了。《红楼梦》所描摹的不是意淫,但可以在阅读的人身上间接唤起意淫,或供给不少意淫的资料,那是对的。不过这又是一切性爱的说部所共有的功用,初不限于《红楼梦》一种了。内心的交战挣扎,与挣扎失败后的创伤,才是手淫的真正的恶果。格氏又说,时常手淫的人,从外面是看不出来的,即并没有什么变态或病态的符号;格氏的结论是,手淫自身是变态或病态的一个符号,一个症候,而不是变态与病态的一个原因。七八十年来,开明一些的见解与此种见解的进步,一方面既证实格氏这番谨严的说法是对的,一方面也已经把这种说法发挥得更透辟。格氏本来以为手淫的习惯,若在幼年便已养成,则或许会引进到疯癫的恶果;但后来贝尔康(Berkhan),在他关于幼童期的精神病研究里,发见到的病因虽多,却没有一例是可以归咎到手淫的。沃格尔(Vogel)、乌弗尔曼(Uffelmann)、埃明霍乌斯(Emminghaus)和冒尔等,在作同样的研究之后,所到达的结论也都几乎完全相同。埃明霍乌斯再三地说,只有在神经系统先天就有病态的人身上,手淫才会产生一些严重的结果,否则是不会的。基尔南也说,所谓手淫的恶果实际上不由于手淫,而由于青春期痴呆(hebephrenia)或歇斯底里的神经症,并且,这种精神病或神经病也就是手淫所由成为癖习的原因,而非其果,倒果为因,是前人的失察了。克里斯欣(Christian)就二十年在医院、疯人院以及城乡中私人行医的经验,也没有能发见手淫有什么严重的恶果。不过他以为要有更严重的影响的话,也许在女子方面,而不在男子方面。③不过耶洛利斯(Yellowless)则所见恰与此相反,他以为一样手淫,“女子也许比较不容易感觉疲乏,因而比较不容易吃亏”;哈蒙德和古德塞特(Guttceit)的意见也复如此,古氏虽发见女子手淫的程度之深要远在男子之上,其结果也不见得比男子更坏。奈克对于这一点也特别注意到过,他发见女子患疯癫的例子中,没有一例是可以切实地推原到手淫上去的。④柯克(Koch)也有同样的结论,并且以为这结论同样适用于男子。不过,他又承认手淫或许可以造成一些近乎病态的精神上的颓败。然而,柯氏又特别指出,手淫若不过度,这种精神上的亏损也是没有的,即或有,也不像许多人所相信的那般确切不移,那般一无例外;同时,他又说,只有神经系统早就有亏损的人才最容易手淫,又最不容易制裁自己,使其不至于过度;柯氏也认为手淫的主要的害处是不断地自怨自艾与对性冲动的心劳日拙的挣扎。①莫兹利(Maudsley)、马罗、施皮茨卡(Spitzka)和舒尔(Schuele),在他们的作品里,依然承认一个特种的疯癫,叫做“手淫性的疯癫”,不过克拉夫特。埃平旱就否认这一点,而奈克则曾经坚决地加以反对。克雷普林(Kraepelin)说,过度的手淫只会发生在先天不足的人身上,也惟有在这种人身上,过度的手淫才会发生危险;沃雷尔(Forel)和洛温费尔德也这样说;②杜罗梭(Trousseau)也这样说,并且说得更早。
    ③霭氏尝专写一书,叫《梦的世界》,又有一篇论文,叫《女子富乐利》(Florie,一个假名)的历史,现入《研究录》第七辑。读者如对白日梦的问题有特别的兴趣,可以作进一步的参考。④连环故事,原文中是contlnued story,中国儿童的读物里,连环故事占很重要的一部分,通商口岸的书贾,因印刷方便,惜此发财的也大有人在。这种读物里的连环故事,和白日梦里的连环故事,显然有不少的关系;儿童本来自己要做连环故事的白日梦的,有了这种读物,这一番功夫也许是可以省却了。不过假如白日梦的现象与儿童想象力的发展不无关系的话,则此种刻板的读物,既出诸下学无术的书贾之手,怕只能有■丧之力,而不能收启发之功,也是可想而知的。①详帕氏所著《白日梦》(Reverie)一文,载《教育学研究刊》(pedagogica1Seminary)上(1898 年4月号)。②史密斯尝著《白日梦的心理学》一文,见《美国心理学家杂志》,1904 年10 月号。总之,近年以来,对于手淫不是疯癫的原因一层,各专家的意见几乎完全一致。
    至于手淫并不能产生其他各式的精神病或神经病,专家的见证也是同样的肯定。自惠斯特(Charles West)以来,医学界不承认手淫是儿童的白痴、痉挛、羊痫、歇斯底里等等的源头,也已经多历年所。③不过这是医学界一般的看法,也有少数的医师承认羊痫和歇斯底里的发生也许和手淫有关。莱登(Leyden)讨论到脊柱神经的各式疾病与病源时,也没有把任何方式的性行为过度罗列进去。厄尔布(Erb)也说:“有节制的手淫对脊柱神经所能发生的危险并不比自然的性交所能发生的为更大,事实上它是不会有什么不良影响的,一样是性欲亢进,至于到达亢进的路是正常的交接,抑或暗室的手淫,是没有多大区别的。”图卢兹(Toulouse)、富尔布林格(Fuerbringer)、格尔希曼(Gurschmann)和大多数的专家也有这种意见。
    不过,依我看来,若说手淫可以完全和交接等量齐观,认为手淫的危险并不大于交接的危险,未免有些过分了。假若性欲亢进是纯粹的一个生理现象,这等量齐观的说法也许是站得住的。但是,我们知道,性欲亢进不止是一种生理现象,交接时节所到达的亢进现象,是和异性的对象所唤起的一大堆有力的情绪牵连纠缠在一起而分不开的。交接给与人的满足,事实上有两方面:一方面固然是亢进之际所得的解泄,而另一方面便是这些情绪在交光互影之中所产生的种种快感。假若没有可爱的对象在前面,而不得不由自动恋的方式取得亢进,解泄的功用也许一样,但在心理上总觉得有一番满中不足,也许一番抑郁沉闷,甚至于觉得异常疲惫,并且往往还不免添上一番羞愧,一番惆怅。并且就事实论,一样不免子过度的话,手淫的过度要比交接的过度为易;有人说,手淫所费的神经的力量比交接所费的为大,这个说法也许不对,但因为手淫容易走上过度的路,其实际上所耗费的神经力的总数量也许比交接为多,却还是可能的。所以我认为这些专家的等量齐观的看法可以有引人走入歧路的危险,但若说不过度的手淫和性梦中的兴奋与泄精差不多。有如沃雷尔所说,那是很近情的。
    总之,我们可以从上面的讨论中作一句结论,对于先天健康而后天调摄得宜的人,手淫若不过度,是不会有什么严重的恶果的。至有说,手淫的人一定有什么迹象或症候,据说是不一而足,我们可以同意许多专家的说法,认为没有一个是真正可靠的。
    我们还可以再作一句结论,对于手淫的影响,以前所以会有恰好相反的③以前中国的所谓闺秀,稍稍知书识字的,都喜欢看弹词或其他文体简易的言情小说,其情节大抵不出“公子落难,花园赠别,私订终身,金榜成名,荣归团圆”等等,虽千篇一律,而她们可以百读不厌,其故就在她们在精神上把自己当做小说中的女主角,把女主角的经验当做自己的经验。其文学程度较深的又都喜欢看《红楼梦》一类的说部,历来多愁善病的女子以林黛玉自居的恐怕是大有其人在。清陈其元《庸闲斋笔记》(卷八)有《(红楼梦)之贻祸》一则(注②中论意淫时,已征引数语)说:“余弱冠时,读书杭州。闻有某贾人女,明艳工诗,以酷嗜《红楼梦》,致成瘵疾,当绵惙时,父母以是书贻祸,取投之火:女在床,乃大哭曰:‘奈何烧杀我宝玉!’遂死。杭人传以为笑。”这例子真是太好了。笔记一类的文献,虽失诸拉杂凌乱,有时候却也值得一读,就因为在有心的读者可以沙里淘金,发见这一类的记载。这位杭州女子以林黛玉自任,而居之不疑,是再显明没有的了。所云瘵疾,就是近人所称的痨症。从前的闺秀死于这种痨症的很多,名为痨症,其实不是痨症,或不止是痨症。其间往往有因抑制而发生的性心理的变态或病态,不过当时的人不了解罢了,说详译者旧作《冯小青》一书的附录二。意见的缘故,是因为双方的作家都没有理会或没有充分承认遗传与性情的影响。双方的一方所犯的毛病,恰好就是许多不科学的作家对于酒毒的问题一直到现在还在犯着的毛病,他们一边把酒精的奇毒大害,借了若干酒徒的例子,尽量描写出来,一边却不知道这一类例子的造成,其主因并不是酒精,而是一种特殊的体质,要不是因为这种体质,酒精便没有用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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