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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吾乃食色-第55章

小说: 吾乃食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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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悠杰见势不妙,忙将我给拖回了他家。

关上门后,威悠杰握住我的肩膀,问道:“寒食色,你说实话,究竟喝了几瓶酒?”

我扭头,“嗷”的一声就把他的手给咬住了。

我并没有下重口,威悠杰的手,口感不错,滑滑的,只比我胸前的两个馒头差一点点。

“以后别喝这么多酒了,听见了吗?”威悠杰嘱咐我,那声音中,带着一丝缱绻。

“为什么?”我松开牙齿,问道:“难道你会伤心吗?”

威悠杰微微叹口气,那目光,那如水般的目光,就这么罩在了我的身上,柔柔地环住了我。

“是的。”他这么回答。

闻言,我的心底,顿时像是铺上了一层软软的柳絮。

我看着威悠杰的脸,看着他如拂水柳枝般的眉,看着他那窄而好看的鼻翼,看着他那染着淡淡桃花光晕的眼睛,看看他那张嘴。

水润的薄薄的嘴。

慢慢的,慢慢地,我将自己的唇,凑近了他的。

看上去,似乎是要接吻。

但是没有,我们的唇,甚至没有接触。

从威悠杰身后的镜子中,我看见了自己的眼睛。

我的眼中,是淡淡的哀伤,像是秋日的湖水上,泛着随波而去的花瓣。

花自飘零水自流。

而那哀伤,越来越重,越来越重,到最后,成为了一种忍耐。

我的喉咙蠕动,嘴唇紧闭,脸颊泛起了忍耐的红。

忍耐也是有限度的。

三秒钟后,“哇”的一声惊天动地的响,我就这么华丽丽地吐了。

吐在了威悠杰的身上,吐得毫无保留。

那些脏兮兮的东西,就这么停留在了威悠杰的衬衫上。

然后,我摇头,他僵硬。

我的计划,本来是想吐在威悠杰嘴中的,不过到最后一刻,还是心软了一咪咪。

不得不佩服自己的良善。

我寒食色虽然在钱上比较吝啬,但是今晚却比较大方,把胃里的东西吐得一点渣渣都没剩下。

便宜威悠杰这龟儿子了。

不过吐了之后,胃空了,身体也虚了,头也昏了。

我发觉整个房间都在摇晃,像是在游乐场中坐摇摇椅一样。

算了,我们这种江湖儿女,何必拘束。

于是乎我以天为被,以地为席,直接往地上一躺,就这么睡下了。

迷迷糊糊之间,觉得自己被人给抱了起来。

然后,我躺在了软软的床上,接着,有人拿热毛巾给我擦拭身体,最后,又为我盖上了被子。

是威悠杰那个龟儿子吧。

既然都分手了,为什么还有这么照顾我?

但我寒食色也是拧不清,既然都分手了,为什么还有来找他?

我睁不开眼睛,也没有力气动弹,头也是昏昏沉沉的。

我似乎做了个梦。

是的,梦。

我看见很强的日光,而一个 人,男人,就这么逆光看着我。

他高挺,带着微微的瘦,一种好看的瘦。

而他的脸部轮廓,流畅,柔和,俊逸。

是温抚宴。

我就这么站在原地,没有走过去。

而他,也没有走过来。

我们就这么站着,看着彼此。

像是要看入时间的荒漠中。

终于,我开口了。

“温抚寞,”我唤了他的名字,我说:“我恨你。”

他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

我说过,他逆着光,他的脸,隐藏在黑暗之中。

但是,他的那双眼睛中的神色,我却很能分辨得出。

缥缈的,落寞的,苍凉的,荒漠的。

像是寂静的庭院中,碎散的月光下,那些蔷薇花,扑扑索索地洒下,悄无声息。

我继续地说着,声音也渐渐地空了:“为什么要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如果没有你,我会快乐许多,真的。。。。。如果没有你,我和威悠杰,会快乐很多。”

温抚寞还是那样地看着我,仿佛他只会那样地看着我。

我也茫然了,我缓缓地坐在地上,喃喃地对自己说着话:“如果能选择自己即将遇到的人,那该多好。”

是的,那该多好。

如果从一开始,就能遇见对的那个人,那该有多好。

我双手张开,倒在了地上,四肢呈“大”字。

很舒服的姿势。

我长长地叹了口气。

温抚寞走了过来,他蹲下了身子,他伸手,抚摸着我的头发。

我任由他这么做着。

然后我说:“温抚寞,你走吧,我不会再记起你了。”

温抚宴没有说话,但他的手,还是在轻轻地抚摸着。

我有说过吗?他的手指,是纤细的长。

就这么,我在那耀目的阳光之下,安静地躺着。

像是过了许久许久,我慢慢地清醒过来。

睁眼,还是阳光。

但是,比梦中的,要柔和许多。

它在地板上静静地跳跃着,像是无声的芭蕾。

我的头,很痛,宿醉后的那种痛,恨不得拿把刀,|Qī|shu|ωang|把颈子上的东西给割下来。

然后,我对上了一双眸子,那双沾染着妖妩的眸子。

犹如一泓春水中,飘荡着桃花瓣,随着涟漪,打着转。

一圈一圈,勾人魂魄。

“起来跑步。”威悠杰道。

“什。。。。。。”我吐口唾沫,再道:“么?”

“跑步,然后再去医院上班。”威悠杰一把将我扛起来,向着浴室走去。

“我们。。。。。。”我再吐口唾沫:“现在是什么关系?”

“你吃了我的烤鸭,砸了我家的玻璃,就是我的人了。”我的肚子趴在威悠杰的背上,他声音频率就这么传入我的五脏六腑:“要走,没这么容易。”

就这么,我和威悠杰,稀里糊涂地就复合了。

我想,这应该算是我厚着脸皮给换来的吧。

就像是,我喝醉了,跑去威悠杰面前,拿着啤酒威胁道:“你个龟儿子,今天给老娘句明白话,分还是不分。。。。。。不过你要是敢说分,我马上把你脑袋瓜子砸得开了瓢的西瓜一样!”

要不然,就是威悠杰其实骨子里和我一样小气,是心疼那玻璃的钱,想着如果不答应,我下次肯定还是要来砸的,于是就应了。

更甚者,是威悠杰终于认识到,用我还是比用他自己的右手舒服,所以,就让我回去了。

但不管怎么样,我和威悠杰,复合了。

一切,和以前相比,似乎没有什么改变。

每天早上,他都要把我给抓起来,去跑步,呼吸树叶子放的倾国倾城屁。

然后,我们一起去上班,边拿工资边打情骂俏。

最后,我们再下班,在家里进行打情骂俏20版——上床做爱。

真的,看上去还是和以前一样。

但是,我的心,却一直没有着落。

我觉得,有些事情是不对的。

例如,威悠杰不再问关于温抚寞的事情了。

真的,他一次也没有再问了。

再也不疑神疑鬼。

我们再也没有因为类似的问题而吵架。

可是,还是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我总觉得,威悠杰似乎是不开心的。

当然,在我面前,他表现得和以往一样。

可是,有好几次,我无意中从诊室外进来,都看见他在出神。

眼睛里的痕迹,不是快乐的。

而我,也更加小心翼翼。

我记得当时谈分手时,威悠杰说出的话。

所以,我尽力避免出神,以免威悠杰怀疑我想起了温抚寞。

我每次看威悠杰的脸时,都是专注的,不能带一丝恍惚,以免他怀疑我在他脸上找到和温抚寞相似的地方。

甚至,我减少了和柴柴与童遥见面的次数,我怕威悠杰怀疑他们是不是向我透露了温抚寞的现状。

日子就是这么过着。

我想,我们都不是快乐的。

但是,分手,却是痛彻心扉,大家都下不了那个狠心。

所以,就这么糊涂地过着。

不是说,糊涂是福吗?

那就保持这样的福气吧。

我和威悠杰这边,桃花刚刚复苏,柴柴也不甘落后,花骨朵儿开始蠢蠢欲动。

但是,此桃花可不是乔帮主,而是她家里帮她选的一个男人。

模样好,家世佳,是位大学老师,工作福利好,有前途,戴着一副眼镜,那叫一个斯文败类,不,斯文有礼啊。

不过美中不足的是,他的屁股不如人家乔帮主的翘。

不过这种货色在当今世上还是算很不错的了。

柴柴对这位读书人还是挺满意的。

我悄悄问她:“你就这么把乔帮主给丢开了?”

柴柴正色道:“我和他什么关系都没有!”

“胡说,你都被乔帮主给看光了。”我提醒:“而且,那天人乔帮主说不定真的进入了你一厘米呢?”

然后,柴柴让我去死。

我没有去死,而是来到了乔帮主家里。

我去得比较巧,或者说,我故意去得比较巧。

当时,乔帮主正在吃饭。

我也不客气了,自己拿起碗来,像鬼子进村似的,将桌上的菜扫荡了一圈,然后摸摸肚子,打个饱嗝,向乔帮主报告了柴柴最近的桃花状况。

出乎我意料的是,乔帮主什么也没说,只是低头刨饭。

我斜眼睨着他:“你别想告诉我,说你和柴柴什么关系也没有。”

乔帮主还是低头刨饭。

我蹙眉,开始打量他。

本来是想从乔帮主脸上的表情揣测出他丰富的内心活动的,但是一个不小心,眼睛就溜到人家的身材上了。

乔帮主的胸肌,那叫一个结实硬挺啊,绷得纽扣都要跳开了。

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穿件紧身衬衣,然后稍稍一动,胸前纽扣一蹦,F罩杯就露出来了。

那时,威悠杰的眼珠子再多,估计也不够掉的。

嘴角痒痒的,我伸手一抹,湿的,原来是淌口水了。

再看下去害怕自己会对乔帮主作出不好的事情,倒不是说对不起柴柴,而是依乔帮主的体格,我这条母狼的爪子估计一下就折断了。

所以,我收回目光,再次问道:“你真的真的真的对柴柴没有感觉?”

乔帮主继续低头刨饭。

我恍然大悟,接着叹口气,道:“我知道你的心思了。。。。。。”

“我喜欢那个女人,但是,我这份工作,很危险,平时休息的时间很少。如果她和我在一起,会过得很苦,所以,我宁愿她跟着那个男人。”乔帮主顿了顿,看着目瞪口呆的我,问道:“你以为,我会这么说,对吗?”

我继续目瞪口呆地点头。

乔帮主将碗中最后一口饭刨完,然后擦擦嘴,道:“那肯定要让你失望了。”

接着,他起身,向门口走去。

“你干嘛去?”我唤他。

“去把那女人给抢回来。。。。。。记住把碗给我洗干净。”乔帮主穿上外套,头也不回地走了。

回过神来,我不由得竖起大拇指。

乔帮主,果然是男人中的男人,我就知道,你的屁股不是白翘的!

收拾完碗筷后,我回到了自己的家。

不得不夸赞一句,小乞丐也实在是聪明伶俐,自从上次我教了他怎么做家务之后,这间屋子就瓦亮瓦亮的,比我在家时还干净。

不过可能我的威胁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我说的是:“如果我回来看见屋子有一点脏乱,就马上将你的脑袋给塞进马桶中。。。。。。而且,还是我刚上完没冲过的马桶!”

记得当时我话音刚落,小乞丐的身子就抖了三抖。

不经吓的孩子。我用苛刻的眼光,四下打量着,时不时伸手,摸了摸椅子,确实是一点灰尘也没有。

于是,我满意了,掏出皮包,咬咬牙,拿出一张人名币,递给小乞丐,道:“这些天你辛苦了,拿去买点东西吃吃。”

小乞丐没有接过,只是盯着我手上的钱,眉毛扬了扬。

看来是嫌少,我的心开始淌血,但还是继续咬咬牙,再掏出一张,递给他。

可小乞丐还是没有接。

我蹙眉,开始教训他:“你怎么能这么不知足?你以为大人一天上班找些钱。

容易吗?”

小乞丐下颚紧了紧,他深深吸口气,那双眼睛,冒着璀璨的隐隐的怒火:“两张一块的能买什么?”

“买两根棒棒糖,绝对能吃一上午。”我对此深有体会。

小乞丐用嫌弃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从柜子上拿出一个银色的东西,递给我,道:“这是我昨天在屋子里捡到的,你看下,是不是你的。”

我接过。

那是一枚银戒,流光在上面静谧地淌过。

并不贵重,刚刚能套进我的无名指。

它,曾经是属于我的。

那是我十九岁生日时,温抚寞送给我的,他说,以后会买枚真正的钻戒,真正地娶我过门。

可是我们的关系没能等到那一天,就完结了。

当初分手时,我以为自己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还给了温抚寞。

但是回家后,才发现,还有个落网之鱼。

它安静地躺在我的床头柜上。

当时,我拿起它,倏地扔出了窗外。

它在空中,划出条银色的线,然后落在草丛中。

接着,在阳光下,它静谧地梗咽着。

我不晓得自己是怎么想的,但是我下了楼,我将它捡了回来。

我一直将它锁着。

“昨天,我想着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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