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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7章

拣宝-第5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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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慕容光也连忙劝起来,希望老人可以答应这个请求。

“打猎呀?”老人沉吟起来。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个欢喜的声音:“三爷,那些傻子又开始打猎了,刚才我看见小灰飞出去,有没有捉到兔子……”

说话之间,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走了进来,恰好看见王观他们,顿时没了声音。因为这三个人,正是他口中的傻子。

对此,王观他们也隐约明白,心里很不是滋味啊。

不过说起来,慕容光等人举行的狩猎活动,对于住在山中的村民来说,真的是很愚蠢。反正这几年下来,慕容光他们没有猎到的山鸡野兔,大部分落到了附近村民手中。所以每年的狩猎活动,就是附近村民最高兴的丰收时刻。

当然,村民也不是笨蛋,肯定是在狩猎活动结束之后,这才行动起来,轻轻松松的把各种山鸡野兔一网打尽,所以慕容光他们才要年年放养一批猎物。或者也知道这事是附近村民做的,但是慕容光他们也没追究的意思。一是怕麻烦,二是他们也不差这个钱。

然而,少年可不知道慕容光他们的心理,发现这些打猎的“傻子”来了,第一反应就是怀疑他们是不是要来兴师问罪,自然感到很心虚。

“没看见有客人吗,胡乱叫嚷什么。”

老人的反应也很快,立即喝声道:“赶紧滚回去劈柴。”

“是,三爷。”

少年一听,如蒙大赦,马上调头就跑。

此时,老人也有些尴尬,不好意思道:“我一个晚辈,学校放假了,没有老师的管束,整天在里跑来跑去,顽皮得很,让客人见笑了。”

傻子就傻子呗,为了猎鹰,认了。

慕容光摸了摸鼻子,笑呵呵道:“小孩子嘛,顽皮是正常的。”

说着,慕容光也把话题带了回来,继续道:“老人家,你觉得我们的提议怎么样?能不能帮我们这个忙?”

本来老人想要拒绝的,但是被少年那么一打断,拒绝的话再也说不出口了。毕竟人总是要脸的嘛,偷猎人家的东西,人家不知道就算了。但是一说开,老人也很不好意思,和少年一样心里发虚,不好回绝了。

算了,就当是还人情吧。心里想着,老人点头道:“好,那我就帮你们一把。”

“那就谢谢您老了。”

慕容光喜形于色,王观和俞飞白也不例外,好奇的关注起来,只见老人起身向架子走去,然后把猎鹰抱起来往上空一抛。

刹那间,猎鹰展翅高飞,在空中盘旋起来。片刻之后,忽然发出了有几分嘶哑的啸声。老人一听,立即笑道:“好像发现猎物了,我们过去看看吧。”

“这么快?”

王观等人有些惊奇,立即跟着老人向外走去。在不久之后,几人翻过了一座山头,再在老人的示意下,立即看到了在一片枯草丛中,果然有一只山鸡在埋头啄食。

说实在话,山鸡的羽毛颜色与枯黄的草色很类似,如果不是仔细观察,肯定很容易忽略过去。然而猎鹰却轻而易举发现了目标,眼力果然是非同一般。

“你们看我的。”

可能是想表现一番,慕容光示意王观和俞飞白不要出手,他自己张弓引箭,瞄准山鸡之中立即松弦,只见箭头疾厉,狠狠的钉在山鸡身上,让它垂死挣扎一番就直接咽气了。

“咦。”

俞飞白见状,顿时惊诧道:“大舅哥,你的箭法什么时候变得这样高明了。”

“什么叫变得高明,我本来就这样高明好不好。”慕容光有些哭笑不得,刚才只不过是稍微失手,准头有些偏差而已,就让俞飞白觉得自己箭术不行,真是冤枉啊。

“随便了,赶紧去拣你的猎物。”

俞飞白无所谓摆手,然后连忙回头道:“老人家,哪里还有猎物?”

“那边……”

接下来的情况也不多说,在猎鹰的指引下,几人轻易就发现了山鸡野兔的踪迹。主要是这些猎物并不是在这里土生长的,肯定不习惯这里的环境,自然很容易暴露无疑。

至少在猎鹰的眼中,这些山鸡野兔很蠢,随便就能找到了。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尽管不时失手,但是收获也不少。俞飞白也终于实现心愿,亲手猎杀了一只野兔,不用担心空手而归了。王观的运气也不错,误打误撞射中了一只山鸡的翅膀,然后四人合围把它活捉了。

至于慕容光,终于展现第一代猎王的实力,不敢说十箭全中,不过也中了五六箭,收获当然不少,可谓是硕果累累。

期间老人也凑了个热闹,拿了把轻弓射箭,不过可能是由于年纪大了,眼神有些不好。又或者是力气不如从前,反正射了几箭都没有命中。尽管王观他们没有嘲笑的意思,但是老人自尊心受不了,直接拿出一个哨子一吹。

刹时之间,王观他们看见了毕生难忘的一幕,只见在天上盘旋的猎鹰一顿,突然就好像是轰炸机似的俯冲下来,速度非常快速,动作更是精准迅捷,在稍纵即逝的一瞬间,尖锐的爪子直接把一只野兔抓了起来。

野兔肯定是激烈的挣扎,然后在猎鹰的铁爪之中,根本没有它反抗的余地。

在捕获野兔之后,猎鹰立即振翅高飞,然后确认把野兔抓死了,再扔落在老人的旁边,随后才动作舒展的飞落在他的手上。

当然,在这个时候,老人手上肯定戴了护具。手一举,猎鹰就娴熟的栖息下来,那个潇洒的动作,让慕容光的眼珠子都要红了,羡慕之极。

“干得不错。”老人满意点头,伸手摸了摸猎鹰的脑袋,再顺利帮它梳理羽翼,最后又掏出几片肉脯喂养,也算是一种奖赏。

“荣光……”

与此同时,对面的山头传来了招呼声,只见几个人走了过来,每个人脸上都充满了惊叹之色,显然也是看见了刚才猎鹰捕兔的场面。

“你们来了。”

慕容光目光一扫,顿时得意笑道:“嘿嘿,看来你们的收获不怎么样啊。”

“你好意思说……”

几人和慕容光的关系比较亲密,所以说话十分随意,其中一个青年更是直接叫嚷起来:“荣光哥,你这是在开挂作弊,居然还好意思说我们。”

“没错。”

此时,几个人的目光十分灼热,目不转睛的盯住老人手中的猎鹰,透出渴望之色。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既然热衷于打猎,那么这几人对于狩猎的好帮手——猎鹰,他们肯定不会陌生。但是也和慕容光一样,只是有所了解而已,却从来没有真正的饲养过。然而也就是这个原因,使得他们对于猎鹰更加向往。

与此同时,慕容光也注意到这个情况,立即好像是护犊子似的挡在了猎鹰的前面,十分警惕道:“你们不好好打猎,跑到这边做什么。”

“都中午了,当然是来找你吃饭呀。”

说话之间,一个人追问道:“荣光,那鹰……”

“那英在中国好声音,不在这里。”慕容光撇开话题道:“午餐什么的,你们自己去吃吧,我们还要继续打猎。”

“少给我扯开话题。”

这时,一个人直接绕过慕容光,仔细的打量猎鹰,同时惊奇道:“荣光,你太不够意思了吧,悄悄地买了这样的宝贝,居然不告诉我们。”

“没错,不讲义气……”

其他人纷纷谴责起来,也让慕容光无奈苦笑不已:“我倒是希望猎鹰是我的,可惜它真的不是,而是这位老人家的宠物。”

“不是宠物,而是帮手。”老人更正起来,轻轻抚摸猎鹰的羽毛,神态十分温和。

这个时候听说猎鹰不是慕容光的东西,其他人的眼睛也是一亮。这样的反应,慕容光自然十分熟悉,根本不必多说就知道他们想打什么主意了。

“死心吧你们。”慕容光好心提醒道:“这只鹞子老人家饲养好几年,已经有感情了,就好像是家人一样,不可能出手的。”

听到这话,其他人就知道慕容光肯定碰壁了,所以有人直接摇头叹气,也有人暗暗盘算起来,觉得怎么也要尝试一下,不会这样轻易放弃。

众人的想法俞飞白不管,但是提到午餐,他真感觉有些饿了,所以提议道:“大舅哥,先去吃饭吧,吃饱了才有力气打猎呀。我要尝一尝自己亲手猎获的野兔的滋味……”

“这样呀。”慕容光有几分迟疑不决,觉得要是这样走了,恐怕就要与猎鹰失之交臂了。

王观倒是明白他的心思,想了想之后,立即笑道:“飞白,你懂处理野兔吗?而且不要忘记了,我们打到的猎物有老人家一半。这里离营地较远,不如去老人家那里借个地方做饭,吃饱了又可以继续打猎了。”

说话之间,王观微笑道:“老人家,借你家的厨房一用,不介意吧?”

第770章 酒中石

“对呀。”

此时,在王观的提醒下,慕容光也反应过来,立即笑道:“老人家,不知道能不能借用您的厨房,到时候我们会付钱的。”

“什么钱不钱的。”

老人也有几分豪气,直接摆手道:“你们去我家就是我的客人,热情接待那是应该的,况且你们还自备了食物,那更没话说。你们出肉,我出酒,这才叫公平。”

“有酒?”

一个人舔舔嘴唇,却是酒虫上来了。

“没错,有酒,自家酿的米酒。”老人笑呵呵道:“味道不算很好,不过也没有那么烈,比较清冽,但是后劲很足,……”

“老人家别说了,再说我就要流口水了。”那人笑道,然后迫不及待的催促大家动起来,快速来到老人的家中。

到家之后,老人立即招呼几个村民过来帮忙,取来柴火烧水,顺便把山鸡野兔扒皮拔毛,忙得不亦乐乎。至于其他人就在旁边看热闹,也不是他们不想帮忙,主要是对比村民们十分熟练的动作,他们的帮忙反而像是在添乱。

不管怎么说,几个村民有条不紊的处理山鸡野兔雀鸟,快刀斩成块,往热锅一炒,很快就有香气冒出来了。

与此同时,王观发现老人背了几个大葫芦走了出来,顿时有些惊讶道:“老人家,快要开饭了,你这是要去哪?”

“打酒去。”老人扬着葫芦笑道:“到山上酒窖打酒。”

“酒窖?”俞飞白很意外,也非常惊奇:“老人家,你也太厉害了吧,居然开辟一大窖子来酿酒。”

“那不是我做的,是老早以前祖辈传下来的东西。”老人笑道,慢慢的向山上而去。

“去看看!”俞飞白好奇心发作了,立即招呼王观跟上。看见老人没有反对,王观也在后面尾随。不久之后,就来到了一块山壁的旁边。

王观看了一眼,立即发现在山壁之中有一个竹木拱门。拱门没锁,只是挂了一根栓而已,老人随手把木栓扯开,直接就可以推门进去。

此时,王观和俞飞白凑过去一看,借着光亮也能够看清楚里面的情况。那是一个十分宽大的山洞,而且在山洞的中央,还有一个宽敞的池子。不过池子是空的,没有任何东西。

见此情形,俞飞白走了进去,十分好奇道:“老人家,这池子是做什么的?”

在山洞的角落,摆放了一排大缸,这个时候老人把其中一个大缸的盖子挪开,立即有一股清冽的酒香飘散出来。此时他一边用勺子打酒,一边回头笑道:“那是酒池。”

“酒池?”

俞飞白更加惊诧起来,连王观也不例外。毕竟酒池肉林的典故,大家多少应该听说过。那是古代帝王昏庸无道的象征,没有想到在山村之中居然也有酒池的存在。而且从池子的规模来看,如果想要把它注满,起码要十几吨酒吧。

想一想,村子才二十多户人家,那要喝多久,才能把池中的酒喝完呀?

对于王观的疑问,老人笑了起来,然后也有几分感叹,轻声解释起来:“别看我们村子现在的人口不多,可是在好久以前,我们这里曾经是个大寨子,大概有好几百户人家,人丁甚至过万。”

“人口过万?”

王观和俞飞白有些惊奇,怀疑老人是不是在夸大其词。毕竟人口的聚居,首先要考虑到一个容载量的问题。要知道古代科技不发达,一个城市的人口能够高达百万,那已经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议,值得大书特书的事情了。

纵观中国上下五千年,也只有到了隋唐以后,农业工业商业比较发达了,并且是在国力昌盛的时期,才会有这样的城市出现。不过在山村之中,就没有这样的条件了。

毕竟城市的人,就算不耕种,也可以通过粮食的买卖来满足需求。但是山里的耕地有限,人口过万的大寨子又该怎么解决粮食的问题?

“酒呀。”

老人微笑道:“故老相传,我们以前的村子……不对,应该是大寨子。寨子的名字好像就叫酒寨。寨子酿造的美酒,那是远近闻名的,许多人不远千里来到我们这里买酒,甚至还作为贡品呈献给皇帝。买酒的人太多了,村人干脆开辟了一个大酒池。寨子更成为了一个比较繁华热闹的交易场所。”

“不过好景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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