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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城管来了-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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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不纳税,只能不好意思了。

有的朋友说取缔城管,我也同意取缔某些地方的城管。为神马呢?城管成立之初,目的是为了北京的城市管理。北京城市大,管理复杂,好多事是介于警察管不了、工商也管不了的,于是才成立了城管。

城管这东西,我个人认为就是给大城市预备的,像北京、上海、深圳等。还有一些大的二线城市,流动人口多、情况复杂。结果现在,连个小县城都弄个百十人的城管队。我们辖区,有3个派出所辖区大,我们分队才30来人。你说你一个县城一万人,弄那么大城管队干神马?那就是当地人搞出来的敛财花活了。

5

北京的城管是公务员编制,而很多外地的城管却是事业单位。好多人可能不理解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区别。简单来说,我们北京城管罚款和罚没的东西都是上交国库的。小贩拿了罚款单子去银行交钱,跟我们没关系。事业单位则不然,罚款神马的都算单位业绩。你想想,这个能不往前冲吗?如果罚了1000给奖金100,换成你,你也使劲儿罚。

北京虽说是公务员编制,但是各区县的城管队却归区、县政府管辖。也就是说,人、财、物都是区、县政府先拨到街道,然后才拨到队里的。在北京,各个区县的分队跟北京市城管总局没有垂直管理关系,只有业务指导关系。

说到这里,我便想起了我们副队常念叨的一句话:“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

这句话最能体现城管系统的状况了。一个这么庞大的系统,这么多人,却并不是一个整块的体系。已各自为政了10年,尚不知未来如何……

6

简要说了说城管,再来说说协管。

说起协管,可能有的人比恨城管还恨他们。他们没有执法权,却在执法,或者说在做执法的行为。这让上到学者,下到小贩,大到全社会,小到全系统都跟着嘀咕。

协管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我们的上级单位或大队通过保安公司聘的,统一管理,都穿保安服。年纪从十七八岁到二十五六岁都有,好多都是小孩,都有过专业训练。这些孩子有时候也会动些粗,毕竟老跟我们出勤,感觉自己也那啥了,这都难保。但总体是好的,因为他们随时都能被解聘,所以不敢违反规定。

(2)相关部门(我不知道神马部门)聘的保安,由我们使用,主要都是咱北京的哥们儿,无业。实话实说,素质……有点儿“和谐”。穿着类似我们队员的那种蓝色制服,多是四五十岁的大叔,没胸牌号,猛一看跟队员很像。这些大叔有时也会背着我们干一些不和谐的事(所以我说,坏人哪儿都有,我也不替北京人说话)。

但这帮哥们儿,因为不是大队聘的,一旦发现,就会和相关单位协调,把其“干掉”。这些保安大叔主要分布在老城区和没改造的平房区。

(3)不是大队聘的,也不归城管管,为了满足相关单位(我不知道这是神马单位)某一阶段的工作需要弄来的。那素质,相当“和谐”!幸好我这辖区没这样的。那是穿神马的都有,神马年龄的都有,主要是在乡镇、城乡结合部一带。

我知道的情况大抵如此,都是培训时训我们的内容。朋友们看到经常出事的基本是后两类。

另外,保安是不能单独执法的,就是我们城管,也不能一个人单独执法。一是怕职务犯法,就是有朋友说的收黑钱神马的;二是怕危险。

如果大家发现有穿制服的单独执法,或只有保安执法,请拨打96310举报打假。

前一段时间,内部聊天还讲过这么一个事。说2009年,丰台一伙保安冒充城管,受人指示,拆人家房,事搞大了,上了报纸。市局一查,原来是这伙人不知从哪儿得到的消息,找到了给我们城管做制服的厂家,买了那厂家衣服。

真缺德!我们这儿本来就不讨好,还让我们受过!

以后骂城管,千万别再文盲似的拿幅《清明上河图》,说神马宋朝没城管,古代人都随便做买卖>>>

骂城管前必读的城管史

1

竟然有人说:“城管是暴政,是当下才有的怪胎,是压迫穷苦人的暴力机器。”(文*冇*人-冇…书-屋-。电子书)

他们却不知道,城管并不是这十几年才有的新鲜玩意儿。古代诗人说得好:“擒贼先擒王,骂人须骂娘。”时下骂城管的人虽多,可谁也不知道城管是打哪儿来的。所以说,搞清楚城管的娘是谁、祖宗是谁,对于和城管骂架喷粪,才会有着相当深远的意义。

2

城市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从古至今,大量人群的聚集地一旦形成城市,必然需要良好的秩序。而良好的秩序,肯定离不开有效的城市管理。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城管便是随着城市的出现而产生的,只不过以前不叫“城管”。

早在我国古代比较繁华的集市,就已有了“城管”的雏形。史书记载中最早的“城管”是周朝的“监市”。他们“践于衙”——意思是属于衙门管理,主要任务是“理市治商”——就是对整个城市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小商小贩的经营。

3

秦汉时的“市令”“市啬夫”等,特点和职业性质与今天的城管也非常相似。后来,隋唐时期的里坊制、宋代的厢坊制、元明清时期的里甲和保甲制,虽然名称和叫法不同,但无一例外,都有相应的城市管理机构。

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加,西方近代城市的管理体制开始引进。到了晚清,城市的管理体制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变化。当时出现了一种承担城市管理职能的新型机构——警察组织。一系列由中央政府制定的城市管理法律开始颁布和执行。那个时期,许多近代色彩的新式社团和民间组织承担了更多的城市管理职能。这些都是由有点儿文化水平的老百姓自发形成的城管社团。

4

民国时期,城市环卫工作已初具规模。1929年前后,大城市先后使用洒水汽车在道路上洒水降尘,同时陆续使用汽车运输垃圾,政府还拨款修建了一批公共厕所。

新中国成立以后,不少城市也成立了环卫机构,专门负责城市的环境卫生工作。而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城管”,却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那会儿正是改革开放初期,城市管理矛盾愈演愈烈,一些城市的城建局就下设了城市管理监察队伍,以城建局委托执法的形式来行使市容管理等方面的职权。

5

1981年,福建省的福州市和厦门市率先组建城建管理监察队伍,“城管”一词由此诞生。随后,该做法被各地纷纷仿效,但叫法并不统一。北京市成立的队伍名叫“市容监察执法队伍”。

到了1990年,原国家建设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城市的城建监察队伍统一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城管的管辖权力随着城建部门的扩张也不断扩大。

说到这里,城管的祖宗十八代基本上算说清楚了。

所以,以后骂城管,千万别再文盲似的拿幅《清明上河图》,说神马宋朝没城管,古代人都随便做买卖。

6

因为古代人从来不敢随便做买卖。

我摆一摆我所知道的古代城管典故,你就会发现,现在中国城市中的小贩,实在是最自由的了。

《礼记》中记载:“……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奸色乱正色,不粥于市;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木不中伐,不粥于市;禽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

这就是规定了市场上商品的质量,凡是布匹的精粗和物品的颜色不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的,一律不准上市;没熟的五谷、反季节蔬菜,没长整齐的木材和没长大的动物,一律不准上市。

您听听,现如今小贩摆摊,弄点儿没卫生保障的食品、没质量保障的生活用品,想怎么卖就怎么卖,非但合情合理,简直是理直气壮。再看看老祖宗,不由得叹口气,周朝的中国人比现在的中国人更重视食品卫生和日常生活质量啊。

7

再来说说《清明上河图》。

一提城管,就得提到那幅恶搞版的《清明上河图》——满地狼籍、没半个人影的宋代城市。但你仔细看看,《清明上河图》里那连一辆大车都走不开的街道,就是违建和占道经营造成的恶果!

大宋开宝九年,宋太祖赵匡胤宴请群臣,席间发表了有关城市管理的重要讲话:“还经通利坊,以道狭,撤侵街民舍益之。”翻译过来就是:“把街道通一通,道儿忒窄了吧!把违建也拆拆,让老百姓痛快痛快!”

再仔细看看《清明上河图》,上面有清晰的界标,百度一下,那叫“表木”。无论商家还是摊贩,但凡超出界标经营的,一律打板子。

谁能说宋朝的城市就是特别完美的无人管理城市?

所以说,没文化,真可怕!

网友评论:

作者:shilinzhi0001 回复日期:2010…10…26 11:49:00

我在北京很少看见城管打人,所看到的最严重情况就是收缴,然后小摊贩就闹。

本人不是好人,就会在旁边看。

我觉得这是两难的问题。

如果不收缴,说服教育一般情况下小摊会冲你笑着承认错误,然后第二天仍然在原地摆摊,再后来就会有人打市长电话举报说这个地方一直脏乱差。

收缴的话,又断了人家生活来源,小贩就会闹,要是被热心的观众传到网上,城管就吃不了兜着走。要是继续不管,那你就等上面压你吧!

你不断小贩生活来源,就会有人断你自己的饭碗。

我在我们县城看见城管打人,都是生活所迫啊。

作者:亦庄一鞋 回复日期:2010…10…26 12:48:00

说实话,一个城市是不能缺少城市管理员的,问题是公安该管的,工商该管的,环卫该管的,一概都不管,全让城管的去了。偶尔一次联合执法,就像刮阵风,猫一走,鼠又回来了。一边鼓吹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一边又是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在此希望楼主今后无论做神马事,能对得起自己良心就好了。

作者:某宏 回复日期:2010…10…26 13:08:00

其实我不太理解那些说城管打人的,小贩不也打过城管吗?

说小贩是弱势群体,说城管断他们生路,难道城管神马都不管就对了?

在路边买东西缺斤短两或者吃出毛病了,又该怨城管不抄了。

哪个行业都有人渣,不能以偏概全吧。

还说神马取消城管刻不容缓,怎么不给市长打电话说这个啊?

作者:东风_不破 回复日期:2010…10…28 18:01:00

其实我真觉得北京的城管比别处要好很多,毕竟是首都,和谐稳定最重要。

我从公司回家的那条路,只有两条车道,下班的时候全部都是卖菜的,就被挤成一车道。

经常看城管的车在附近晃,也见过城管要小贩收摊,但是没见过肢体接触。

而且,这么多年了,这条街一直都这样,还是占道经营。

不过我也经常在路边买菜,所以就不说神马了。

作者:螺旋迷宫 回复日期:2010…10…29 21:11:00

每种工作都有自己的难处,楼主讲的难点在哪里呢?说到底是行政司法划分不清晰,城管的执法权是一个问题。一般来讲,涉及财物转移,应该有法院背书,比如在何种情况下,违反何种条例,法院判处某某摊贩罚金多少等等。群众不满的原因是该做的事情没有做好(比如街头卫生),不该做的事情做了一堆(比如没收财物)。最好的处理方式是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分离,对于不法不良商贩,由城管提出公诉,由地方法院审理。这样,既得利益会削弱,但管理可以提升很多级。

作者:每天上上网 回复日期:2010…10…29 21:44:00

其实我一直不太明白为神马城管会成为“中国最强大的部队”,虽然那些打小贩神马的很招人恨。

我也就说说我亲眼见的一件事情。

大学时候,学校一侧门有条“小吃街”,超多小贩,很多老爷爷老奶奶推着板车卖东西。有一次城管来了,小贩四散逃窜,有一个老伯跑的时候不小心把板车里的水果撒了一地。当时,我和几个学生还帮那老伯捡水果。那晚在学校内网论坛就有人说这事,基本都认为是城管暴力执法,推了那板车。其实,人家城管连车都没下。

作者:danini2010 回复日期:2010…11…11 9:58:00

大家看到了没?“76岁菜农张全会被郑州城管接连扇脸,卖红薯只为给儿子挣药费”的报道。城管又打人了!

郑州的兄弟们又V5了……

不过,看新闻得全面看,就这一个标题,包含了卫生医疗、社会福利、城市管理、法制建设等诸多方面。

3。小摊小贩那些事儿

小摊小贩那些事儿

无照摊贩的存在是必须的!不但我,我们全分队都同意这个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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