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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北京俗事录-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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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这句话子若好像放弃了最后的抵抗,松手任张彦脱下她的小内裤。张彦趴在她身体上,这时被子已经被掀在一边,张彦借着电视传来的微光仔细看了一眼身下这具几乎完美的身体。纤细的脖子,圆滑的肩头,往下是坚挺的乳房和忽然收缩的腰肢,笔直的双腿扭在一起,一切都那么诱人。张彦从枕头下摸出早已准备好的套套,手忙脚乱的撕去包装。在这个过程中子若躺在那里居然还抚摸了一下他的头顶,好像在安慰他别急。进入的一瞬间张彦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而身下的女孩也扭动着身体迎合他。唯一让他感到不那么完美的是,从头到尾,子若没有发出一声呻吟。张彦始终觉得女人的呻吟是给男人最好的催情剂。而这个女孩是他第一次遇见一声不出的…

早上,张彦睁开眼睛,厚厚的窗帘让房间内分不清日夜。他迷迷糊糊看到子若穿好了衣服,对着走廊里的镜子在梳头。他挣扎着坐起身,轻声说,子若,你起床了。

子若回头看看他,说:“恩,今天周末,你多睡会,我还要去面试。先走了。”

张彦忽然不知道要说些什么,这个昨夜缠绵以后不知该怎么面对女孩,他忽然百感交集。他做起来套了条内裤,呆呆地坐在床边看她梳头。想了半天,他说了一句:“子若,谢谢你陪我渡的七夕节,这是我最快乐的一次七夕。”

子若对着镜子翘起嘴角笑笑,说我也要谢谢你陪我,我很开心。我该走了,再见,张彦。

说着她把梳子收进自己的小包里,就向外走了。张彦站起来拉住她,子若说,还有什么事吗?

张彦还是不知道要说什么,他指着桌上的玫瑰说,这是你的礼物,怎么不带走了。

子若笑笑:“那是个道具,现在戏已经落幕,我不需要了。”

这句话一下子刺痛了张彦,他盯着子若问:“你觉得昨天的事情只是大家逢场作戏?”

“那你觉得呢?”子若饶有兴致地看着张彦,“你告诉我是什么?”

“……”张彦无语,沉默了半天,“我…很喜欢你。”

“谢谢”子若又笑了,“张彦,何必呢,很多事情大家心里都清楚就好了。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人生何尝不是一场戏。很多时候,人生就像一个开演前安静的舞台,幕布还没拉开,剧情早已注定。”

她转过身亲亲吻了吻张彦的嘴唇,在他耳边说,“戏演完了,生活还要继续。各自保重,别再联系我,我们早就说好,就一起过一个不甘寂寞的七夕节。再见。”

说完她转身出门,门在张彦面前关上,一瞬间,屋子里一片宁静。好像昨夜的一切是一场经年的旧梦,已经了无痕迹。虽然床上还残留着她的体香,桌上还放着那束她抱了一晚上不舍得让别人拿的沉甸甸的玫瑰。但张彦感到,全世界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孤独地让人窒息。

《北京俗事录》    第13节

19。丁渐

丁渐有个习惯,每天早上到了公司,会把今天要做的工作全部写在一张黄色的便签纸上,贴在自己办公桌的上方。年轻的时候丁渐不相信人会忘了一些重要的事情,忘到毫无印象的程度,但过了30,他发现自己真的会遗忘很多事情。于是他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和每天一样,丁渐在便签纸上画了个十字,把手头的工作按照重要且紧急,重要不紧急,紧急不重要写上去,至于既不紧急也不重要的事情,丁渐一般是不写的,他觉得完全是浪费时间,可以先扔下或者交给下属。空着的那一块,他留着补充临时产生的工作……………好像总是会随时冒出来这样计划外的工作。

写完了以后丁渐揉了揉额头,他确实有点头疼,重要且紧急的事情就有三件:RS项目的方案今天完稿,和另一个项目的客户见面确认需求,接待新员工刘洋入职。其它的工作更是密密麻麻写满了一张纸。丁渐强烈的感到自己已经筋疲力尽。七夕那天在后海不欢而散之后,高娓和他冷战了2天,到昨天半夜她可能是感觉丁渐居然没有道歉的意思,自己受到了轻视,忽然又发作了,半夜三更把刚睡着的丁渐推醒吵了一架。战斗持续了一小时以后,高娓打开衣柜开始装东西说要回娘家。丁渐一肚子火,但又不能真的看着她在深更半夜回去把岳父岳母全折腾醒,他们该怎么想啊。丁渐在心里告诉自己忍耐忍耐,闭上眼睛回忆曾经美好的时刻。

他想起以前他们都刚工作的时候,那时候真没钱啊,丁渐租了一个只能放下一张床一个桌子的小房子。而那时候年轻的像个洋娃娃的高娓,会在每天下班时候去丁渐的小屋约会,到晚上丁渐再骑着自行车把她送回自己家。那天已经连续下了两天雪,整个北京笼罩在一片苍白之中。丁渐打电话跟高娓说路太难走了,天又冷,今天别来了,早点回家吧。到了晚上8点了,天已经黑了,丁渐认为高娓不会来了,可是就在这时候他看到窗外高娓瘦小的身影一点点从一片白茫茫的雪地中蹒跚而来。丁渐记得那天高娓穿了件白色的羽绒服,系着红色的围巾,小鼻子和小脸都冻得发红,手里拿着一根路边小摊买的脏兮兮的油炸香肠。那个时候,丁渐很喜欢吃这种路边卖的炸香肠,虽然现在的丁渐看到这种香肠就觉得又脏又难吃,但那时候他真的喜欢吃。经常在和高娓一起路过西直门地铁的时候一人一根吃的还挺香。而丁渐也知道,在高娓下班的路线中,只有西直门地铁出站后会有这种香肠。而她来他这儿,还要坐45分钟的公交,再走15分钟的路,她就在这个大雪天手里举着这根价值人民币1元整的油腻腻脏兮兮的香肠,坚持了1小时。丁渐看她的手,冻得又红又肿,还沾满了香肠上流下的油。丁渐差点连眼泪都出来了,一把把她搂进怀里说傻孩子这么冷的天你拿根香肠干嘛啊。高娓傻乎乎的笑着说老公喜欢吃。然后扁了扁小嘴,又哭了出来,她说老公我把毛毛手套弄丢啦,我开始怕油把手套弄脏了,就把手套装兜里了,下了公交就找不到了,哇~~丁渐搂着她不知道说些什么,只是死死地把她冻得冰凉的手按在自己脖子上温暖,完全不顾她手上沾满的油污…

每当想起这些丁渐就觉得心里温暖而潮湿,觉得自己受再大委屈也要保护这个女孩一辈子。哪怕她自私任性脾气大再多问题,丁渐不管有多郁闷总是一想起这些就忍不住想把她抱在怀里。丁渐放弃了,虽然他最终也没弄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但他还是诚恳地给高娓道了谦,顶住了她不依不饶的责备,始终陪着笑脸哄她,终于一切烟消云散的时候,丁渐看看表,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

现在丁渐坐在办公桌前,望着那张便签上写满的工作,缺少睡眠的头脑一阵发晕。事情还是要做,丁渐站起来去茶水室拿了一罐咖啡,灌了下去,觉得好了一点。这时候桌上的办公电话开始不断地响,一个接一个,与此同时,手机在想,msn在震动,丁渐口干舌燥地和不同的同事、合作伙伴、客户说各种各样的事情。他恨不得把自己劈成3个,来同时应对这些事情……

刚发完一个邮件,手机又响了。丁渐接通电话,那边是一个广东口音的男人:

“喂,是丁渐吗?”

“是我,您是哪位?”

“你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啦?你猜猜啊。”

丁渐一阵烦躁,哪来的傻逼,还猜猜,他耐着性子回答:“对不起我现在很忙,我听不出来您声音,请您直接告诉我吧。”

“我给你点提示,我是广东的,我姓陈,你再猜猜。”那边不紧不慢的回答。

丁渐灵光一动忽然想起网上经常看到广东的骗子打电话骗人,就是这个低级的路数,先让你猜他是谁,你说一个认识的人他马上就说他就是,然后跟你套近乎。最后过个几天打电话告诉你他在高速上出车祸了什么的急需用钱,让你汇钱给他。丁渐实在不理解这么低级的骗局怎么真有人上当。没想到今天还真遇见了。丁渐在广东没有一个朋友,一个都没有,更没有姓陈的朋友。于是他回答:

“哦~~你是陈涛吧,我想起来了!”他根本不认识叫陈涛的,只是拿这个试验一下。

“哈哈,是啊是啊,你终于想起来了。贵人多忘事啊!”那边明显很兴奋。

“咳,怎么是你啊,老同学了,怎么这么久不联系我了。我可想死你了!”丁渐比他还热情。

正好忙累了,休息一会儿,丁渐异常投入地和那个不认识的“陈涛”聊的如胶似漆。他靠在椅背上,正聊得口水飞溅。看见门外刘洋穿着别别扭扭的西装,怯生生地向他示意自己来了。丁渐挥了挥手让他稍等。

“哎我说陈涛,咱哥俩这关系是没的说了。你说是不?”丁渐准备收尾了

“是啊是啊”那边还沉醉在终于骗到一个傻子的喜悦中。

“哥们最近遇到点事儿,急需用钱,你看你放不方便给我打2万块钱过来救个急,哥们儿保证,一个月就还你!”丁渐坏笑着说。

“……”对方无语了,估计郁闷坏了,想了一会儿,咔哒把电话挂了。

丁渐哈哈笑着把电话挂了,心情的阴郁仿佛也扫去了不少。他招手让刘洋进来。热情地和他握手。简单的寒暄后,丁渐说:

“废话不多说,我就说几句话。第一,我很看好你,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你也应该对自己有信心,我工作这些年,几乎没看错过一个人。第二,实话实说,招你来,就是干活的,创造效益的,任何公司都一样。所以,从今天开始,你会很忙,非常忙,但是,我不说那些假大空的话,我就想告诉你。这些活,除了能给公司赚钱,更是为你自己做的,你以后会发现,做得越多学到的越多,都是你自己的财富,谁也带不走的。第三,有任何不懂的事情,需要我的事情,主动来找我,我非常乐意帮助你,但别指望我经常主动关心你,我太忙。第四,除了销售人员外,我们不要求正装的,小帅哥,我看你和我一样,根本穿不惯西服吧?明天开始可以穿你喜欢的衣服,只要不是比基尼,没人管你。”

刘洋笑了,这个说话语速极快的上司看起来真的是个不错的人。这几句话几乎解决了自己初来乍到所有的困惑。让自己紧张的心情瞬间缓解了很多。他微笑着说:

“谢谢丁经理,我一定不让你失望。”

丁渐摇手道:“别叫我丁经理,听着别扭,他们都直接叫我丁渐,我们这儿没这么多规矩。我见了董事长也直接叫他名字。你现在第一步,先熟悉下环境,试一下你的电脑,改装的软件装装,中午我请你吃饭。下午你就要进入工作状态了,到时候我会带你参加一个需求评审会。别担心,我会带你一步步走下去。好啦,现在带你去认识一下我们部门的同事。你还有什么要问我的吗?”

刘洋说“丁渐,咱们这儿哪能抽烟啊?”

丁渐一愣,没想到他第一个问题居然是这个,然后哈哈大笑,他真的很喜欢这个男孩,他拍拍刘洋的肩膀,说走我带你正好我也要冒一根了。

20。刘洋

《北京俗事录》    第14节

洗了个热水澡,躺在新卧室柔软舒适的大床上,刘洋心情非常好,第一天的工作让他觉得很完美。刘洋听人说过职场生涯的第一步,首先是入对行,其次是跟对人。他确认自己进入了很有发展前景的行业和很不错的知名公司,而直接上司丁渐让他毫无保留的感觉跟对了人。这个年纪并不大的男人干练,充满智慧,好像天塌下来都能顶住的从容,最重要的是,他好像很欣赏和信任自己。

下午的时候刘洋跟着他参加了RS项目的第一次需求评审会,这是L公司下半年一个重要项目。丁渐耐心地给刘洋讲解了项目背景和基本的流程,并且告诉他,初期他带着刘洋一起参与项目,帮他快速进入工作角色,等项目正式启动以后,他希望刘洋担任项目经理来全面负责这个项目。刘洋有点受宠若惊,他毕竟是个此前没有正式工作经验的学生,第一天上班,就被告知要担任这么重要的项目的项目经理整体负责。他心里真的没有底。对工作中的一切他还是一片陌生,这个丁渐凭什么相信自己可以做好?

可是丁渐告诉他,自己第一天进L公司,也是一个比这个还重要的项目,就交给了自己。项目涉及千万的资金。那时候没有任何人教他,他最后咬着牙干下来了。丁渐笑着说,你比当年的我强的多了,你们这一代的孩子从小学就开始接触电脑,我那时候,上了大学才第一次在学校机房真正操作电脑,你想想这个差距。而当年我全靠自己,现在的你有我一步步带着,就算让你做了项目经理,我也会随时在背后支援你,你怕什么?丁渐还告诉他,要给自己一个跳起来才够得到的目标,才能快速成长起来。现在就是需要跳起来的时候。最后丁渐告诉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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