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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北京俗事录-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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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瞬间刘洋脑海里突然宁静起来,那个黑衣服的短发女孩徐子若静静的坐在对面,低垂的睫毛和精巧的鼻子,好像从不曾离开。刘洋抓住了丹丹的手,用力拉到了一边,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转身背对目瞪口呆的丹丹,结结巴巴的说,丹…丹。。。姐你别这样,一会林哥该回来了…

话说出口立刻后悔,这句慌不择口话歧义太大,好像自己其实想怎么着只是怕被发现一样。果然丹丹含糊的说了句他不到半夜不会回来了,又试图冲过来抱住刘洋。刘洋像触电一样向前跳了一步,头也不敢回的窜出了房间,一边手忙脚乱地系好纽扣一边丢下一句“丹姐我不是这意思,我不能这样。。。”就开门逃了出去。

丹丹静静地呆在原处,目送这个英俊而单纯的大男孩慌乱地逃出了屋子,门外传来咚咚的急促下楼声音。她低头看自己赤裸的身体,半响,怔怔的掉下泪来。

刘洋冲到楼下心脏依然跳得厉害,满头大汗,他蹲在小区的花园里呼呼的喘着粗气,半天才平静下来,颤抖着给自己点了根烟,刘洋知道,要搬家了。

12。张彦

《北京俗事录》    第7节

张彦很焦急地看着表。他和徐子若约好了7点半在团结湖公园门口见,这也是他在北京除了京广中心和宾馆认识的为数不多的地方之一,原因是他曾经在刚来北京的时候一个人无聊瞎逛到这里。而他跟送花的约定的时间是7点,把花送到团结湖公园西门。他千叮咛万嘱咐一定准时,因为见了面之后的活动是徐子若安排,他完全不知道被拉到哪里去了。现在时间是7点20,那该死的送花的连个影子都没有。

昨天在babyface两个人喝完了半瓶酒后,徐子若明显high了起来,拉他去跳舞,这姑娘的舞跳得很是不错,奔放又不落俗气,在酒吧里众多美女从中,她也是最显眼的之一。舞台上的拥挤给了张彦贴近美女的机会,他很自然的把双手环在了女孩的腰上,和她一起扭动。发现她并没有抗拒之后,一点点地靠近,最终到了他能感觉子若舞动时胸部不时的滑过自己的胸膛,他没有再近一步,这种感觉让张彦感觉十分美好,也对七夕的约会有了更多的期待。

在他回想的时候忽然发现子若已经在不远处对他招手了,他这才意识到,花还没送来,预想中的手捧鲜花等候美女的场面被打破了。张彦有些恼怒,现在只有想个办法拖住她聊一会,等送花的来了,这该死的到底什么时候来?

子若今天画了点淡妆,整个面孔显得更加精致,穿了红色的V领无袖上衣和极短的短裙,显得既性感又可爱,她笑嘻嘻地和张彦打招呼:

“张彦同志你好,我强烈期待你在海底捞设宴款待徐子若小姐,双方在和平友好的气氛下共进晚餐,席间就共同关心的话题交换意见,最终达成共识。我希望我们现在就出发我一分钟也等不了我快饿死了我。”

张彦正在想找个什么理由再耗一会儿的时候,救星终于来了,一个穿的神似民工的小伙子蹬着自行车(果然是民工!旺旺上一口一个亲的是他吗?)单手扶把,举着一大把玫瑰风风火火的出现在张彦面前,站在离张彦3米的地方拿出小灵通打了个电话,看张彦的手机响了,才走过来。

“哎呀妈可算给你送到了,这事儿整的,车子半路坏了,我基本上纯脚动从三元桥撑到这嘎达的!”说着还很专业地掏出一矿泉水瓶子,上面扎了好多小孔,对准花束使劲一挤,算是给花浇了点水保鲜了。然后他接着把那个浇花的瓶子拧开了盖对着自己的嘴巴咕咚咕咚连灌几口,还是多用的。

张彦接过花有点尴尬,这位送花的兄弟很原生态的表演好像立刻让这一束玫瑰变得不那么小资了。他把花递到子若面前,有点不好意思的说,给你的七夕礼物,希望你喜欢。他注意到一直嬉皮笑脸的徐子若在接过花的一瞬间,居然有点害羞。少见的正经语气低头说了句谢谢。

两个人打车去白家庄,路上子若又恢复了状态,她对张彦说对了张彦同志,我还有一姐们儿,和我同居的,刚失恋,也一个人过七夕,咱们把她带上一起玩吧,你运气好了说不定能混个双飞。

张彦正喝水,差点喷出来。连连点头说行行我没意见。到了地方刚坐下,子若的手机响了,她接了电话,站起来对门口喊这边这边,看见了吗?张彦看到一个长发美女收了手机,向他们这桌走过来了。

她五官没有子若精致,身材没有子若标准,偏瘦,胳膊腿都细长,瘦削的肩膀,深深地锁骨,(胸好像也小了点)齐刘海长发,单眼皮,神情中带着点忧伤,但却明明挂着礼貌的微笑。穿了一身很合身的职业套装,对比身边的子若,从穿着到气质都显得沉静而温柔了许多。

徐子若给两人介绍,这是我姐们李楚,这是我昨天说的那个天上掉下个老爷们儿,张彦。

张彦礼貌地伸手和李楚握手。李楚对子若说,你都给我带了吗?子若说带了带了,你快去吧。李楚从子若手里接过一个宜家的大塑料袋,冲张彦礼貌的点了下头,说抱歉我去下洗手间。

看李楚离开,张彦不失时机地对子若说,你朋友看起来很文静啊,不像你这么…

“我什么?”子若边往嘴里塞东西边说,“生猛是吧?你等她变完身出来再下结论吧。”

张彦没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但几分钟后他就理解了,李楚从卫生间出来,整个人变了个样子,长发束在了脑后,白色低胸装,热裤,重新画了妆,初见的文静感觉一扫而光,完全是个妩媚的女人。她回到座位把脚上的高跟鞋甩在一边。电子书,缩进了沙发座的一角,含笑打量张彦和子若,子若笑骂,看什么看死女人。

李楚伸了伸腿,懒洋洋地对张彦说:我这姐们,现在基本上属于性生活不能自理了,今天全靠你了。

张彦再也没忍住,一口啤酒呛在鼻子里,一阵狂咳,眼泪鼻涕差点都出来。两个姑娘没心没肺的一阵狂笑,子若拍着张彦的背对他说,你看到了吧,这就是你说的文静。

13。丁渐

丁渐最近比较烦。从工作到老婆到生活,没一样不乱的。

先说工作。丁渐在公司是产品部经理。当年他刚毕业进入L公司的时候,他清楚的记得,没有任何人带他教他,来报到的第一天,电脑还没配好,经理就给了他一份材料,告诉他这个项目从今天起由他负责,从那天起他就投入到没日没夜的工作中,他依稀记得当年刚走上社会的自己满怀梦想,觉得没有自己干不成的事情,然而现实是,真的有,而且有太多事情他干不了。面对陌生的环境,重量级的差心眼客户,繁重而复杂的工作,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其实还太渺小,还有太多东西要学。但他咬紧牙关,不懂得就缠着老同事问,自己上网查,硬是把那块硬骨头啃下来了。等待他的是经理的一句话,小伙子不错,能者多劳!

于是更多的项目来了,最多的时候他一个人同时做着6个项目,他头昏眼花,他发现部门同事除了他仿佛都很轻松,5点半下班,5点40办公室只会剩下他一个人,经常忙到半夜。而自己的经理,在那时候的丁渐眼中,那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岗位。他唯一的工作就是把一个个项目分配给这个人或者那个人,然后每周开一次例会,剩下所有的时间,他都可以在电脑上看电影或者打游戏。丁渐见过他有一天上班带了4张DVD来,到下班时叹息着说,唉,今天事儿太多了,计划的碟都没看完,才看了3张。

丁渐那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他有一天坐在这个位置上,每天分配别人干这干那,自己翘着二郎腿看电影。现在丁渐终于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到了这个位置上,可他发现,世界变了。他手下再也没有当年的自己这么能干的小伙子,可以不客气的说,他管着一帮前任经理留给他的半傻子员工。一个在他看来两天可以搞定的文档,交给一个下属一个多星期,他追问了一下进度,那个兄弟很诚恳的告诉他,我已经把文档的目录都整理完了,结构都定下来了,下一步可以按着提纲一点一点写内容了。丁渐很想扑过去把他先奸后杀,但是如果丁渐把他先奸后杀了,剩下的同志们,连他还不如。是不是需要把手下这帮人全部先奸后杀了?

于是,现在的现实是,每天5点40,手下的小弟们一哄而散一个人没有了。他们的老大丁渐,当年在老大下班走了独自加班默默发誓自己也要当个老大的有志青年,还坚守在办公室,和当年一样加班到半夜,为这些无能的下属们擦屁股。

简单点说,他当小弟时,老大是不干活的;他当老大时,小弟是干不了活的。综上,他总是一个人在战斗。

丁渐很不爽,他去找分管副总谈,希望换掉一批确实能力不足工作态度也不端正的下属,补充些新的血液。副总用一副过来人的口吻语重心长的告诉他,你要从自己身上找问题,你总是把活都干完了,不给他们锻炼机会,他们永远都成长不起来,你要学会放权,给他们机会锻炼…

这些话已经被无数的管理类书籍说滥了,丁渐比谁都想放权,比谁都想锻炼这帮下属,但是,有的事情,真的是分人的,铁杵能磨成针,木棒子只能磨成牙签。他不怕下属能力不足,但关键是他们没想要进步,混着挺好。再说,客户可没有那么多耐心给你锻炼,每一个项目都火急火燎,给他们锻炼完了,到客户那几乎只有一个结果,打回来重做,时间计划不能变,这就意味着丁渐还是要自己完成,用更短的时间。

丁渐习惯用最简单的方法处理复杂的问题,在他看来,很简单,把木棒换成铁杵,我来磨。可是L公司家大业大,机构臃肿,别看这些小职员,大部分都是这个领导的亲戚,那个客户的朋友,盘根错节,谁也动不了。申请了快一年,批下来了,1个,就1个招聘名额。

而最近公司连签几个大型项目,工作全落到丁渐的部门。看着面前堆积如山的项目文档和手下那帮混吃等死的员工,丁渐每天都觉得头疼,烦躁!

《北京俗事录》    第8节

不过前几天面试的那个叫刘洋的小孩真的不错,虽然还太嫩,但从他身上能看到自己当年的影子,他相信,这是块没经打磨的钻石。

接着说老婆,说实话老婆高娓是个心地善良而又单纯的姑娘,更多时候,在丁渐眼里只比他小两岁的高娓还是个孩子,处处需要他疼爱照顾。她对一只路边的流浪猫都能充满温言软语的哄上半天,还能让丁渐看着猫咪,自己跑出二里地去给猫咪买一根火腿肠。每当看她这样的时刻,丁渐总是感动她是个善良的孩子,她甚至撒不好谎。对丁渐来说撒谎是家常便饭,张口就来。但是高娓,喜怒哀乐都挂在脸上,藏都藏不住,哪怕一句无关轻重的小谎言,她都一说就脸红。记得有一次带她去和朋友玩杀人游戏,那是一种相互猜身份的逻辑游戏,但和高娓玩的人不需要太多逻辑,她一当杀手,全场都能一眼看出来,她实在是不适合撒谎。

丁渐经常想,高娓有一万点不好,起码她是个简单、单纯、善良的姑娘。其实高娓没有一万点不好,也许只有一点,但这一点很要命。自私。她是从小被父母宠大的北京姑娘,从小到大没吃过苦没吃过亏,可以说父母对她百依百顺。这就造就了她几乎从来不会站在别人角度考虑问题的性格。她总觉得全世界都该对她好,而且都是应该的,她从来不会觉得别人对她好是该回报的。她不能接受别人对她不好,或者说,她觉得别人对她不好。而且在她眼中,不分大事小事,只要对她不好,兴致同样严重。比如丁渐加班时候她打了个电话说回来时候给我带瓶可乐上来。丁渐答应了。但忙完了太晚,头晕脑胀,忘了这事。在她看来这就是对她不好,丁渐也觉得这是不对的,但他觉得这是小事,不是原则问题,道歉,下楼买一下就好了。可是对高娓来说,对她不好就是大事,她不关心事情本身大小,对她不好的唯一结果就是她大吵大闹不依不饶。如果你还敢说这不是大事,她就能把这鸡毛蒜皮逐步升级升级直至离婚。

这让丁渐太郁闷了,他每天干完了面前那堆一望无际的工作,筋疲力尽回家,还得处处小心,一点小事没注意,立刻就能引起高娓的雷霆之火,他觉得实在太累。他无数次尝试沟通但他发现根本不可能,对高娓来说那就是她的天条,她不会在乎你怎么想,也不会要求自己也要做到什么,就是要你这样,百依百顺。

最后说生活,几周前那次意外的客串,对他来说本来已经过去了。有些可笑有些郁闷但都过去了。丁渐本来以为自己和这件事情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一周后他接到大S的电话,说那仨姑娘又来了,非问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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