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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风雷震九洲-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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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也对了个十之七八。

但叶慕华却不说破,只作了个意外欢喜的神情,笑起来道:

“这可就真是巧极了,我也正要到四川去,宇文兄若是不厌弃的话,咱们正可以结伴同行,令师那儿,就留待以后若有机缘,再去拜谒了。”叶慕华是因为宇文雄身上负有重大的任务,故而要想与他同行,以便暗中保护他的。

叶慕华这么一说,宇文雄怎好意思拒绝?心想:“此人武功高强,有他同行,倒是一个良伴。只是若到了小金川,我的事情可不便对他明言。”于是问道:“不知叶兄是往川东还是川西?”叶慕华道:“我是前往川东,宇文兄呢?”宇文雄道:“我是前往川西。”叶慕华道:“可惜,可惜,咱们人川之后就要分手了。不过从这里到四川有数千里之遥,少说也要走半个多月吧?在路上我也可以向兄台请教许多武功了。”

宇文雄听说他是前往川东,放下了心事,说道:“叶兄客气,说到武功,我只有求你指点的份儿。叶兄,你肯与小弟结伴同行,小弟也正是求之不得。”

其时月亮已过中天,是三更的时分了。叶慕华道:“今晚不能赶路的了,你打了一场,早点安歇吧。看这天色,不会下雨,在草地上也可睡一大觉。”

宇文雄道:“是。出门人随遇而安,小弟也准备了随时餐风露宿的。”当下将那匹坐骑唤来,解开一个包裹,取出一个轻便的帐篷,就在草地上搭起来。要知身有武功之士,在野外露宿,对猛兽倒是不用俱怕,却须防备毒蛇。因为猛兽之来,必有吼声,而毒蛇却可在不知不觉之间咬你一口。有了帐篷,可以防备毒蛇的侵袭。

他们在搭起帐篷,清理草地上的碎石泥块之时,却发现了一枚黄澄澄的东西,原来就是那女贼用来打宇文雄的那支金钗,掉在草地上的。宇文雄想起刚才之事,自己侥幸只受了一点轻伤,这口气还没有过去,正想把金钗抛开,叶慕华却先捡起来了。

叶慕华笑道:“金钗可以作暗器,也可以作饰物,还可以换许多银子救济穷人,抛了它岂不可惜?你不要给了我吧。”字文雄之所以想抛掉金钗,不过是因为曾受这支金钗刺伤,一时气愤而起,此际经他一说,也觉得自己的举动未免有点幼稚,于是,面上一红,说道:“叶兄说得是。你刚才不是接了那女贼的另一支金钗吗?如今正好配上一对。”他是无意之言,哪知叶慕华听了,也是面上一红,讷讷说道:“不错,这对金钗的手工倒是很精巧,拆开来没那么值钱了。”

宇文雄也听碍出他的话语中有点自我解嘲的味道,故意笑道:“既然如此,吾兄不如留下来做个纪念。若要救济穷人,尽可以另用其他银子。”叶慕华道:“宇文兄说笑了,有甚么值得纪念?你若喜欢,我给你也行。”

字文雄摇手道:“这女贼用金钗作暗器,不是很特别吗?只这一点,就值得收藏作个纪念了。但我却不配保存它,因为我根本就没本事接这金钗。”叶慕华道:“吾兄越发说笑了。”话虽如此,但还是把那对金钗收了起来。宇文雄心头纳罕,暗自想道:“叶慕华当然不会是贪图这对金钗,看来他一定是和这女贼有点纠葛的,但我刚才曾问过他,他好像很不愿意谈这女贼的事,我却是不便再向他打听了。”

宇文雄一来是与叶慕华初初相识,二来他也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更不愿刺探人家的秘密。于是在说了几句笑之后,便适可而止,说道:“帐篷已经搭好了,咱们睡吧。”

宇文雄马不停蹄跑了半天,跟着又激斗一场,实在是疲惫不堪,一躺下来便睡着了。叶慕华怀着那对金钗,却是辗转反侧,未能入梦。

夜风吹得野草猎猎作响,叶慕华脑海中灯出一幅图景,和今天一佯、也是在一个秋高气爽的佳日,也是在草原上奔驰。所不同是那个草原可比如今他们听在的这个草原大得多,那是一个“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塔里木盆地上的大草原!还有那天自己是骑着一匹骏马在草原上打猎,不同于今天的徒步而行。

那天运气不好,没有猎到野兽,连一只小兔都没打着。正自失望,忽见有只雄鹰飞来,飞得很低,当时心想:“这只雄鹰倒是大得出奇,它狩野兽,我就猎它,倒也不错的。”于是一箭就把它射了下来。塞外的兀鹰翅膀硬,气力大,本来以为它中了一箭,还未必就会跌落的,哪知它非但跌了下来,而且落地便即死了。仔细一看,这才发现这头雄鹰的身上还有另一支箭,它是被别人先射中了的。

这支箭射得很是巧妙,正插在翅膀骨缝之处,所以兀鹰中箭之后,渐渐无力飞行。叶慕华再加上一箭,就把它射下来。

叶慕华心道:“想不到此地竟有如此一位高明的射手,却不知此人是谁?”拔下了这支箭,只见箭杆上刻有一个“耿”字。

就在此时,忽听得马铃声响,一匹四蹄如雪的白马风驰电掣般地跑来,骑在马背上的是一个不过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梳着两条辫子,绾着两支凤头金钗,跑起来在阳光底下亮闪闪的,煞是好看。这小姑娘一手执弓,一手执鞭,叶慕华大感意外,“难道竟是这位小姑娘射的?”

可是不必叶慕华开口问她,她已经先说出来了。不,不是“说”而是骂。“你这人岂有此理,为甚么射死了我这头大鹰?”

叶慕华心想这本来是自己的过错,对方是个小姑娘,自己也不应该和她计较,于是便先赔了个不是,把那头射毙了的大鹰双手奉还这小姑娘。

叶慕华本以为事情就此可了,不料那小姑娘竟然不依。他双手奉还,那小姑娘却唰的一鞭,将他手上的死鹰打落。

“你已经射死了它,我还要它干嘛?”小姑娘更生气了。

叶慕华忍着气道:“对不住,我不知是你先射了一箭的。”

“对不往就算了吗?你可知道我是要把这头鹰捉来养的?你不见它已经是缓缓低飞了吗?稍有眼力的猎人都该知道它是中了箭的。你却俯偏糊里糊涂又再射它。射它也还罢了,偏偏你的箭法又是极不高明,一箭就把他射死!你自己说吧,你该怎么样?”小姑娘的一张小嘴就似开了河,越骂越起劲了。

叶慕华当时也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小伙子,少年气盛,被她骂得面红耳热,渐渐沉不住气。待她骂得告个段落,随即冷冷说道:“我的箭已射了,鹰也死了。我没法叫它再活过来,待怎么样,你说吧!”

那小姑娘道:“限你在日落西山之前,赔我一头活的雄鹰,只能比这头鹰大,小的我不要!”

草原上的兀鹰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鹰飞得这样快,即使碰上了,也未必有把握能够将它射下来又不许它死。而且还要比这头鹰更大的。这几个条件加在一起,简直就是有意折磨他的一个难题。

叶慕华道:“对不住,我没工夫给你捉鹰。你要生气,我也是设法。”

那小姑娘当真就大大地生起气来。纵马追上了叶慕华,喝道:“你不赔也可以,你有本领射死这鹰,我要领教领教你的本领。”呼的向着他就是一鞭

这小姑娘的武功委实不弱,软鞭打出,竟然抖得笔直,柔中寓刚,夭矫如龙。武学有云:“枪怕圆,鞭怕直。”能有这样的造诣,已经大是不凡了。

叶慕华暗暗惊奇,他一来躲避不开,二来也想看看这小姑娘的本领,便即拔剑出鞘,和她交手。

两人从马上打到马下,斗了一百多招,毕究是叶慕华的功夫高明一些,气力也比这小姑娘耐战,斗到了百招开外,裨阖纵横,已是把这小姑娘笼罩在他的剑势之下。

不过叶慕华的用意只是要迫她知难而退,并非想真个挫败她,故此虽然占了上风,仍是和她游斗,未下杀手。

这小姑娘忽地卖个破绽,叶慕华正使到一招“白虹贯日”,力道未曾用足,估量她是能够招架的,不料对方意外的现出破绽,竟让他的剑尖刺到胸前。叶慕华吃了一惊,连忙收招。这小姑娘却是得理不饶人,唰唰唰便是连环三鞭,“回风扫柳”。

叶慕华躲了两鞭,躲不开第三鞭,头上的皮帽给她的长鞭卷去。但这小姑娘绾发的金钗也给他的剑尖挑落。他这一剑力道使得恰到好处,只是挑落金钗,却连她的一根头发都未削断。

两人倏的分开,小姑娘道:“你的本领很不错呀,和我打成了平手。”叶慕华本来就不想打败她,明知她是取巧,非但没有生气,反给她这副说话的神气引得笑了起来,说道:“你的年纪比我小,咱们打成平手。应该算是你赢。但这头鹰你可不用我赔你了吧?”

叶慕华拾起帽子,那小姑娘拾起金钗,两人都不禁笑了起来。小姑娘道:“说真的,我到说地两年,像你这样的本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是外地未的吗?嗯,咱们可说得是不打不相识,既然相识,我吃点亏也无所谓了,这头鹰让你拿去。”

少年人容易结交朋灰,这一打反而把他们的陌生之感打掉,一下子亲近了许多。叶慕华虽然不敢表露身份,却也把姓名告诉了她,当时他用的就是叶慕华这个名字。

叶慕华少不免也要问她的姓名来历,小姑娘道:“箭秆上刻有我的姓,我是两年前跟我的爹爹来到回疆的。如今就在在伊宁城里。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我是谁,我要先问过我的爹爹。但我的爹爹最喜欢有本领的小伙子,我相信我回去一说,他也一定愿意和你认识的。请你争晚三更到伊宁来与我父女相会如何?城东有个大鼓楼,你在那里等着我。我带你去见我的爹爹。”

叶慕华一半是为了好奇,另一半也委实是有点喜欢这个天真活泼的小姑娘,希望和她继续来往,于是遂答应了她的约邀。

这小姑娘很是喜欢,看了看天色,说道:“时候不早,我该回去啦。记着,你今晚可不能失约啊!”

叶慕华是个很守信用的人,但这一晚他却失了约。

这件事情是在六年前发生的,那年叶慕华是十八岁,他的父母也还没有离开他。

他的父亲叶冲霄和汉回两族的抗清义士都有来往,其时正在哈萨克族的酋长家中作客。哈萨克族是塔里本草原上最骁勇善战的一个民族,和驻屯回疆的清军经常不断地打仗,由于他们是游牧民族,人人都有马匹,能骑善射,出没无常,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清军无法消灭他们,提起了这些哈萨克人就感头痛。叶冲霄助哈萨克人抗清,遂也成了清廷所要缉捕的人物。

那一天叶慕华在答应了这小姑娘的邀约之后,喜孜孜的回到酋长的帐幕,将事情禀告父亲。

不料他的父亲与哈萨克族的酋长在听了他的叙述之后,面色全都变了。他的父亲厉声喝道:“你一点也不知人家的来历,怎么好胡乱答应人家?她是姓甚名谁?”

叶慕华道:“她说今晚见了我,就会告诉我的。她有一支射鹰的短箭还在我这儿,上面刻有她的姓,名字我还未知道。”

哈萨克族的酋长抢先按过了这支短箭,面色一沉,说道:

“叶大侠,你看这支漆金的精美羽箭,料不会是普通人家所有,这姑娘又是姓耿。嗯、我看只怕是约无好约。会无好会,令郎这个约会么……”

叶冲霄道:“我明白了。”把那支短箭接了过来,“咔嚓”一声,折为两段,沉声说道:“今晚这个约会你不必去了。”

叶慕华莫名其妙,愕然问道:“可是我还未曾明白呢,为甚么不可以去?”

叶冲霄道:“因为她的父亲是伊宁总兵!”跟着那酋长加以补充说明一时慕华这才完全明白。

原来伊宁是南疆的一个大城,伊宁总兵就是南疆清军的最高指挥,这总兵姓耿,有一个女儿小名凤姑,精于骑射,常常一个人在草原驰骋、打猎,哈萨克族人都知道耿总兵有这样一个有本领的女儿的。她是总兵的女儿,当然用不着她去打仗。只从这一点来说,她和哈萨克人倒是没有“直接”的仇恨,不过她既然是敌人统领的女儿,这约会当然也是不宜赴约的了。

父亲的话,叶慕华不敢不依,但在他心里却还不是怎样服贴的。“父亲是父亲,女儿是女儿。即使她真的是总兵之女,也还不能就此断定她是坏人。”他想。哈萨克的酋长和他爹爹恐防这个约会是计,是要将他骗入城中诱捕。叶慕华却不相信一个天真未凿的小姑娘,会可能如此工于心计。因此尽管他没有赴约,但对于这个约会他的小姑娘,在他的心中却还是保有一份好感。

这一幕往事在他心中翻过,接着又是一幕往事出现在他的眼前。

也是一个金风送爽的秋日,也是骑着骏马奔驰。但已不是在“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了,而是在黄沙漫天的陕甘道上。时间也已是三年之后了。

三年之后,陕甘道上,他第二次碰见了这小姑娘,不,隔别了三年,这“小姑娘”已长成为一个刚健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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