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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黑暗帝国-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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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挨揍,就按我说的去做:滚、回、营、帐!”精壮汉子狞牙错齿的说。

“明白了。”尼奥点头淡应了一声。身体猛的一旋,背在身后的惟一的一柄黑铁剑从腰背抽出,光线黯淡的狼舍通道中寒光一抹,老狼人脖颈被斩切开一半有多,鲜血狂喷,他试图捂住伤口,然而这伤实在是太重了,佝偻的身子栽倒,很快寂然不动。

就在尼奥出手的同时,精壮汉子已经又惊又怒的扑向尼奥。太令人震惊了,这个狼崽子、这个杂碎!竟然敢在西风军营中杀害军团之人,而且是当着他的面。

一剑斩罢,身体尚未来得及完全拧正,精壮汉子已经跨过十多米的距离飞扑而至,便冲这速度,也不是尼奥所能比拟的了的。

是的,精壮汉子远比尼奥强大,变身之后,他可稳稳迈入5级狂战的行列,就在这扑击的同时,狼化已经开始,作为一名已经可以精准控制狼化进度的狂战士,精壮汉子首先选择了狼化双手,锋利而巨大的爪,本身就是强大的武器。

在此刻的精壮汉子看来,尼奥身上简直到处都是漏洞,他完全有信心一个照面就让尼奥受到重创。

的确,尼奥根本没有办法防范精壮汉子的扑击,但他又办法选择用身体的哪个部分应届创伤,而且是主动去迎接。

力的调配和运用,精准的计算,靠着这种能力,尼奥的‘战斗变速’虽然速度提高有限,但就事先的隐秘和出现的时机而言,却绝对是巧妙、甚至诡异的。

在那个刹那,在精壮汉子的感知反应里,尼奥的所作所为就是突然提前完成了转身,并且向他倾倒了过来。那模样,十足十的就是自己往刀尖上撞。

西风狂战的狼人,哪个手中没个三五条人命?不敢下手的情况绝对不存在。精壮汉子的左爪狠狠插进了尼奥的胸腹,血光迸裂。

一击打实的同时,精壮汉子也明白了尼奥的意图,因为以他之能,完全可以感觉的到,这一击看着狠,大半个爪都没入了对方的胸腹,但对其脏器的伤害却并不如何严重。

“牺牲吗?却也只是换来了辅攻的一击,我的主攻右爪,如何抗衡?”

这个问题在下个刹那有了答案,尼奥两只手,封住了精壮汉子强劲的右爪一击。也就在这一刻,精壮汉子看到了尼奥的真正攻击,口衔剑!

噗!

沙……

以一个普通旁观者的角度,这电光火石发生的事就是:尼奥突然抽到斩杀老狼人,而精壮汉子应变迅速,第一时间扑上,尼奥在旋身背对精壮汉子的同时,将剑抛在了空中,一口叼住,身体在转到似正未正的时候,精壮汉子扑到,然后尼奥突然加速转身并向前倾倒,以至于主动撞在精壮汉子的扑击一爪上,然后双手封死了精壮汉子的主攻,并继续旋身扭颈,黑铁剑狠狠的从精壮汉子的脖子上抹过。

喉颈之间血雾喷飞,精壮汉子一脸的难以置信,眼神逐渐失去光彩,嗵!的一声跪倒在地上。

就在这时,尼奥一手插进精壮汉子的脖颈。作为‘补刀’性质的一击,这一下显然有些多此一举,然而很快,情况就发生了令人惊异的变化,精壮汉子竟然在枯萎!是的,枯萎,就仿佛撒了脱水剂的鲜花,干朽的同时,失去生命的光泽,与此同时,一股无形的,却又让人能够隐隐感觉出蓬勃生机的力量顺着手臂流向尼奥的身体。

‘生命摄取’,尼奥第一次使用这种霸道且以世俗道德准则评论,明显偏属邪恶系的技能。而能运用此技能,还要从尼奥对之前无意中摄取魔狼人凯拉诺的黑暗之力说起。

以燃烧生命为代价的灵魂一击,对一个战士,尤其有着远超于普通人的精神力及坚定意志的人来说,是可以控制的。燃烧生命可以说是一种状态,战场中那些杀红眼的战士,那些身上并无重大伤痕,却在战后的歇息中死去的战士,其实是过量的燃烧了生命,显而易见,情绪的调控和引导,是激发燃烧生命这种状态的途径。

不论是用剑还是用魔法,掌控自我,都是一个职业者的恒久课题。尼奥能够成功的进入这种状态,靠的是儿时记忆的刻骨铭心,靠的是一种执着和锲而不舍。而之所以能领悟‘生命摄取’,其实是他在回忆研究吸取魔狼人暗邪力量后而做出的一种尝试。结果以自身生命之力为引,竟然一举成功,榨取了精壮汉子的生命力。

尼奥很清楚,这个变化固然有幸运的成分和他细心琢磨研究的功劳,但最据决定性的,怕是另外两个原因。1,那个魔女的邪恶法术。2,他身体中的秘密。

确实,正是‘邪魂诅咒’残留于尼奥身体中的‘黑暗潮汐’的影响,使得他具备了施展这邪霸之术的可能,而他身体中一直隐藏的秘密,则让他保有了自我意识,且走上了一条独特的黑暗之路。

喀喇喇!

‘生命摄取’的力量竟然在短短的几十秒内让一个精壮的成年人变成了尸灰骨渣。

尼奥在全力发动狼族血脉的治愈能力,发现治愈能力竟然有所提升。当然,现在的治愈能力还远不及巨魔那般变态,却也有了遮掩的可能。

就算是为了毁尸灭迹考量,尼奥也没有理由不对那管坐骑的老狼人下手,只是这次吸取的力量却少的可怜,也不晓得是这多寡是跟年岁有关,跟实力有关,还是跟吸取的时间有关,这个技能,显然还有的研究。

“我说过,为了达到目的,我愿意尽最大努力!”低声的呢喃着,尼奥将狼粪同尸渣骨灰及沾雪的衣物、泥土混子一块,丝毫不忌一手的污秽。

维德尼斯狼人不像达克尼斯狼人那般耳聪目明嗅觉好,但毕竟是狼人,感官能力是远胜于常人的,尼奥在才处理尸骨遗物时自然留了十二分的小心。最后,他将尸骨埋于狼窝的地下,再洒回干草,为此,还简单的做了个小把戏。

在尼奥看来,隐踪的方法不在于踪迹全无,而是一点点蛛丝马迹,几个转折,最后通向的是一个错谬。这样,有些原本存在的线索会因耽误了时间而变得难以查询。

尼奥这个小把戏的结果就是当弗拉基米尔回来发现尼奥已经离开,调查事情的始末至狼舍,凭借那点蛛丝马迹挖开已被尼奥牵走座狼而空了的狼窝地面后,什么都没有收获,却不知道真正的证据,相隔不足5米……

尼奥瞅着狼舍中的一匹匹座狼,暗忖道:“如果是故乡,老狼人被杀死的那刻,这些座狼怕是已经闯出来拼命了。这些座狼,徒有其形……”

“嗯?”总是有些例外,在一间狼窝,尼奥竟发现了头与众不同的货色。

依照毛色来看,这头座狼的血统扯淡,健康状况也扯淡。稀疏的、烂疵疵的毛皮下隐约可见疤痕,除了癣疥,还有伤疤。而让尼奥看出这座狼不同的是它的眼睛,淡淡的阴郁,安静,但透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危险。

尼奥一呲牙,低声嘿嘿道:“跟我是一路货色,相似的遭遇吗?”

匍匐在草甸上,这座狼的头紧紧的贴着地面,撩起眼冷冷的看着尼奥。

尼奥愈接近,座狼的眼神愈冰冷。然后,尼奥缓缓的蹲下身,慢慢伸出右臂,伸直。

“嗨!我们搭个伴儿,怎么样?”尼奥的眼神始终与座狼对视着。

呼!的一下,座狼猛窜而起,扑向尼奥。然而尼奥却一动未动,神色镇定,还带着淡淡的玩味。没有亮出獠牙,更重要的是眼神,没有杀意,尼奥相信,这座狼还没有聪明到在选择战斗的刹那也完全掩饰本心的境地,至少现在没有。

座狼的右爪搭在了尼奥的手掌中,一种古老而朴素的仪式,不需要专门去学,只要去发觉,它就在你的记忆深处,物午夜梦回,当自由时,当在那辽阔的山野间奔行时,你偶尔会见到、想到那简单而又意义非凡的一幕。

真正的狼人心是自由的,真正的狼心也是自由的,他们是伙伴,不是主仆。

 第四章 狼骑

雪停了,但天空依然阴霾,曙光在乌云与地平线的夹缝中化作一抹抹有气无力的光亮、洒落于皑皑雪原,让人感觉不到丝毫暖意。

厄德里特领的南边是广褒的平原,肥沃谈不上,却是盛产黑葡萄,闻名遐迩的黑葡萄酒被允许冠以‘弗瑞’的名衔,其荣宠可见一斑。

向南的大道上,一小队骑兵行色匆匆,其中,一名骑乘着座狼的青年混杂在高头大马的队列里,尤为显眼。

克洛加斯马,相传血脉中拥有远古龙族的传承烙印,因此勇猛无畏,凶禽猛兽不惊惧,枪林弹雨敢冲锋。此刻,这些马跟它们的主人一样,趾高气扬,撒蹄飞奔,根本不在乎它们身侧跑起来一颠一颠的烂毛座狼。

在艾美拉,马是公认的第二舒服的陆地骑乘,座狼排在第六位,那仿佛瘸了一条腿的奔行方式需要骑手们掌握‘异种骑乘’的能力,否则就算能骑也如同受刑,跑个几十公里下来,绝对会有种被颠散架了的感觉。

狼人跟狼天生比较合拍,就连骑乘座狼也事半功倍,主要是因为狼人狼化后的‘野性疾奔’与狼奔行时非常相似,所以对座狼的奔行方式极为熟稔。而尼奥在这之前,还骑过一次座狼,那是在竞技场,他和一票角斗士扮演‘异族’阿玛台野人,雄狮骑士团的预备役、也就是一帮见习骑士,扮演征服者狮王伦巴顿的铁十字军,历史上是8千对4万,人数多的阿玛台野人大败亏输,结果当时的竞技结果是异族胜利,很是让雄狮骑士团颜面扫地了一把,那场战斗打的激烈而艰苦,却也很好的锻炼了尼奥的骑乘技术,虽然只是一次,却是终生受用。

西风狂战团的大多数成员都在索尔斯城同魔鬼们战斗,那些魔鬼也不晓得是不是吃错了药,铁了心思跟西风狂战团和天鹰骑士团的人硬干,从后夜打到凌晨,怎么也打了4、5个小时了,异常顽强,倒仿佛它们才是这城市的主人,逐街逐巷的反复厮杀争夺。

也正是因为如此,西风狂战团的营地中除了两个小队的留守,就是从一线抬下来的伤员,以至于根本没人发现一名看管坐骑的老狼人的消失,尼奥获得座狼之后,非常顺利,亚德里恩看到回来的尼奥脸色难看,腰腹还有伤,以为尼奥被修理了一顿,也就没再难为他。

亚德里恩的一干属下也不怎么待见尼奥,出行时看到尼奥的骑乘,嘴上没说什么,眼神中却多是幸灾乐祸,尼奥却不以为意,甚至认为这是好事,自小在人类社会中成长,让他非常了解人类的心态,被他们看低的人,他们便认为理所当然的不应得到好东西。像这次,如果他牵回的是头威风凛凛、鬃毛飒飒的座狼,这些人很有可能嫉妒眼红,甚至找些机会难为他,但他受了伤,样子惨兮兮,坐骑模样也是惨不忍睹,这些人心里便平衡了,用句潜台词就是:看,怎么样?够逊吧。这就叫什么人架什么鸟……

马奔跑时速约20公里,最快可达60公里,普通情况下可连续奔跑100公里。尼奥一行的速度是大约每小时35公里,差不多每10公里会放慢让马歇息那么几分钟,这是对坐骑的爱惜,毕竟他们都是单骑,如果肆意狂奔,骑乘出了问题,可没的换。而且遇到状况需要坐骑出力,结果无力可出,那就乌龙了。

庄园一般包括一个村庄和他周围的土地,尼奥的目的地图雷斯也不例外。如果非要说与别处的不同的话,那么曼莫瑞斯勋爵相对而言是位仁慈的领主,六代人的经营,图雷斯拥有近200户人家。

200户,约1200人口,这在弗瑞联盟,已经探的上镇的规模了,又因为曼莫瑞斯家的纹章是郁金香,而图雷斯以大陆通用语翻译,意思也为郁金香,所以这镇便叫郁金香镇,且在民间,它要比正式的名字‘图雷斯庄园’更有名气。

从索尔斯城出来,顺着可供六马并行的大道向南17公里,出现岔路,走东边的路是前往郁金香镇的。到了岔路口,亚德里恩一手提缰绳,另一手举起,后边的众人纷纷勒坐骑,速度再次减慢。

尼奥拍拍座狼的颈,凝目观瞧,就见岔路的木桩路牌上,挂着颗狰狞的人头,这人头嘴里衔着张坠了石子的羊皮纸,上面用鲜血写着:再向前、此下场。

“安其罗。”

“大人。”一名背着羊角大弓的骑士侍从应答。

“等会儿将这头颅射下来,注意在上风口射,这东西可能是个陷阱。”

“是,大人。”

众人乘着坐骑拐下侧道,这侧道是泥土地垫了沙,平时并不觉得难行,但下了这第一场雪,大地尚暖,雪落消融,现在便成了薄雪泥泞,看着就让人郁闷,尤其是尼奥骑着座狼,狼肩距离地面也就130多厘米,跟头毛驴相仿,可以想象在这样的路上奔行,溅一身泥水怕是少不了。

等众人离着远了,安其罗弯弓搭箭,他用的箭矢足有成年人的拇指粗,乌黑发亮的沉油木箭杆看起来如同黑铁,一箭射出,破空声凄厉,让人听着都能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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