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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邪魅极品-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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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同性恋这三个字,李随风顿时心情差了起来,因为这让他想到了雨之国的恭承旭炎,想到雨之王(恭承旭炎)可能会因为他的离开而失魂落魄,或者偏激得做出什么事情来,李随风心里就觉得烦闷,说起来恭承旭炎是因为他才会变样子。

“不许提那三个字。”

李随风突如其来的冰冷态度让所有人都有些不适应。

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李随风又收回自己所泄漏的情绪。“郭启飞?谢谢。”李随风掉头就走。

郭启飞疑惑的问向王明成,“你怎么不跟过去?”

王明成瞥了他一眼,“他已经摆明了不让人跟,否则就不是走着离开。”

郭启飞免不了好奇,“他不走着离开,那又怎么离开?”

“他不是曾叫你别放他下来。”

郭启飞恍然大悟,原来他的本意是想让人抱着离开。

没有人知道,就在附近的一颗茂盛大树上一个身影凭空消失,看那身影像极了在游戏中偷袭李随风的人。

看样子妖魔还不死心的想要杀了李随风,李随风的处境真的危险了。

李随风心情不爽的来到武术馆,还没有进入,屋内的喧闹声不绝于耳,李随风充耳不闻,独自陷入回忆中。

一直以来,他就是一个非常幸运的人,从他呱呱落地起,疼宠就像阳光一样一直普照着他,不仅获得至高的地位,有着一副让天下女人都要嫉妒的容颜,父母又对他百依百顺,更是创世神的转世。但或许正是因为这样,他也要面临着父王、母后死亡的悲剧,和恭承旭炎这方面的特别情感。

李随风摇摇头,“七仔”

听到熟悉的呼唤,七仔下意识的来到李随风身边,他忘记了自己正在上课,但是不管怎样,他心中最重要的是老大李随风。

“陪我去喝酒”在别人眼中李随风提出了无礼的要求,猜想七仔一定不会答应这样的要求,但事实却与之相反,七仔是想都没有想的就点头答应了。

李随风会到哪里去喝酒呢?他挑到的酒吧又是怎样让人惊奇的呢?继续关注。

→第一百零三章 … 同志世界←

酒吧通常是夜里比较热闹的地方,但这并不是说白天就不热闹,有一个叫做PUBB的酒吧就是提供那种全天二十四小时服务的类型,而且这里也是极其特殊的地方,因为这里是一所BL俱乐部,会员只限于男人。

李随风与七仔走了进去,眼前是一个蓝昏色的世界,虽然是在白天,但这里依然像晚上一样有气氛。而且来观顾的人也不少,相拥相抱的,动手动脚的。

“老大,为什么选这里?”七仔非常不解,也非常不喜欢这里的一切,有一种置身于虚幻的感觉。纵使七仔曾经受到过这样的凌辱,但他并不适应这里,不管是客人,还是端茶倒水的服务员都是一副色迷迷的眼光盯着自己,真是不爽。

而李随风的魅惑力更是不容怀疑,尤其是李随风因为喝酒的关系,有了一丝媚态。若不是其他人看他身旁已经有了男伴,老大恐怕早就被人抢去了包房。(这个可能的前提必须是李随风不召唤出贪狼)

李随风一面喝酒一面淡淡道:“炎爱上了我,我却伤害他,所以我很想来看看这里有什么不同。”

这时一位男士靠了过来,优雅的向李随风摆出一个邀请的姿势。李随风瞥了一眼,缓缓的站起身,难道李随风真的会接受一个玻璃的邀舞吗?

那位男士趁着李随风与七仔没有注意时,偷偷转头向不远处的一桌眨了眨眼。目光中是那种阴谋得逞后的得意。

这样的事情怎么能瞒过七仔的眼睛,从一跨入这间酒吧,七仔为了以防万一,早就注意了周围的一切。胆敢来耍老大的人就不该有好下场。七仔猛地抓起那个人的衣领,“滚开”

那个男人明知被人看出了自己的目的,却仍后脸皮的赖着不走,更想挽回一些面子,说道:“他又不是你什么人,再说,你不是同志的话,就不要进入酒吧来。”那个人的眼光也很准,只要是明眼人就能够看出,七仔与李随风之间绝不可能是那种关系。

李随风不在意的笑笑,七仔真的不像同志,他与这里格格不入。“七仔,你既然不喜欢这里,出去等等啊。”

那怎么可以,不见到此时四周安静的要命,众多单身客都注视这里。李随风有着较中的身材,滑嫩的肌肤,有如弹指可破。即使不看他的容貌,他也是众人所倾心的对象。

如果看见李随风的容貌,恐怕就是非同志者也会爱上他吧。

七仔坚决的说道:“不行,我不会离开,除非一起。”

李随风懒洋洋的口气说道:“可是,我才来呀,虽然我也不习惯,可是好歹我要先尝尝食物再说嘛。”然后向众人摊摊手表示对四周人的道歉,毕竟这里是同志的世界,在这里是不欢迎非同志人员的,即使他们猜到李随风可能也不是,可是李随风那么吸引人,就算不是,他们也愿意将他改为是。

简直就是梦中情人,在场的人没有一个舍得责怪。李随风并不是只有容貌才吸引人哦,他的气质更在容貌之上。

李随风虽然站起来,却没有接受邀请,因为他已经醉了,“你们谁愿意陪我喝喝酒。”

七仔一边警戒又走来的几个人,一边还要小心应付李随风,“老大,不要喝,你身体弱。”见到李随风我行我素,七仔抢下李随风的酒杯,然后拥住李随风,“你在伤心?不要这样,不然他们会怪我没有保护好你的。”

李随风从来不是胆小的人,但是他也有自己的烦恼,他也会伤心。他心中最放不下的痛就是父王、母后的事,其次是恭承旭炎的事。

“邀请你跳一只舞而已,就那么不赏脸?”带头的青年也走了过来,好一个嚣张的家伙。

七仔不客气地反驳道:“你们没有那个资格。”别人不客气,七仔当然更不会客气。更何况那些人对老大有不良企图。

“你……你有种,我不信我会争不过你。”来人非常无礼的说着,然后才又温情脉脉的向李随风说道:“跟着我如何?一定强过他。”

李随风喝醉酒的媚态,正散发着强烈的诱惑力。不知不觉地让所有人都受他影响。

“你们会为我而死吗?”

那来人语塞:“他也会吗?”

李随风承认道:“当然,他会为我死,对吗?七仔。”

七仔坚定的回答:“我此生的命都是你的。”

七仔横抱起李随风,“好了,不要喝了,好不好?我带你去一个更好玩的地方。”

“好啊”李随风像一个天真的孩子。

眼看李随风与七仔就要离开,那几个青年中的代表说道:“我们几个是这间酒吧的老板,以后若是有麻烦,可以来找我们。”

李随风回眸一笑,算是感谢他们的诚意。

此时才是下午三点钟,七仔自然不会让老大在太阳底下等车,幸好早在十分钟前就派了逆天帮的人来。

坐在车后的李随风睁着半睡得眼,懒洋洋的问道:“去哪里?”

七仔神神秘秘地说道:“一会就到了。”

→第一百零四章 … 一场误会←

七仔所指的好玩地方实质上是一家大型商场,那里正举办模特秀,是为了庆祝成立三十周年。

七仔与李随风先回去洗了一个澡,才去的那个商场。

兰草公司在经济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本来这样的节目并不是谁都可以参加,不过七仔自然想出了办法,况且这次的模特秀的主要负责人就是狼心公司的副老板卢楠。只要打个电话让她出来迎接一下就没有人在敢阻拦了。狼心公司发展的极其迅速,更何况人们都是喜欢美女的,而狼心公司里全部是美女。

李随风的酒意已经醒了一些。“他们庆祝成立周年,好玩吗?有好吃的?”

“老大,耐心点,当然会有好吃得。而且兰草公司的老板尼东平会为他的女儿挑选对象,人家尼娅也是个非常美丽的女人,好象就是老大你提过的那个冰绿色眸子的老师。”

又有吃的,又能看美女模特,而且还能看一场好戏,的确不错。“那么几率最大的是哪几个人?”毕竟李随风还是想得到尼娅的,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七仔向中心处的几个人指了一下,“就是他们。一个四十岁,**公司总裁,一位三十一岁的知识分子,从俄国留学回来的frank ,听说还是世交,还有一位二十四岁,尼娅的老同学严克,是尼东平的得力助手,最后一位叫做刘宗,刑警大队的队长。他们都是最近追求尼娅最火热的一个,而且刘宗是与尼娅最亲密的一个。”

“好啊你,瞒了我这么多事情。”

“不敢,我也是才知道的,否则我一定保证第一个让老大知道。”

“饶了你,七仔,你去看看卢楠她们要不要帮忙。”李随风又想起什么似的,“对了,叫她们随便派个人来当我的女伴。”

像这种商业类型的聚会,是不可以少掉女伴的,不然会很没有面子。

随便叫一个,没想到来的是莎利,狼心公司四大负责人之一。“少爷,莎利来此复命,有何吩咐?”莎利与李随风年龄相近,所以莎利才会以开玩笑的口气说道。

李随风假装认真道:“嗯,亲一个就可以了。”

莎利的心猛地快跳,“少……少爷,亲哪里?眼睛,脸上,还是……”莎利继续以开玩笑的口吻说。见到李随风用手指了指脸,莎利忍着羞涩,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李随风也不再逗弄她,认真的问道:“莎利,狼心公司用得着替兰草公司办模特秀?”

“卢楠姐与尼娅成为了好朋友,所以来帮忙。”

“原来是这样,你觉得谁比较有希望?”

沙利照实说道:“是frank,小道消息说尼东平曾给尼娅与他定过娃娃亲,不过她与刑警大队长走得比较近,但是尼娅她并没有看上任何人,少爷想追她?”莎利在内心承认自己是要比尼娅差一些,更没有那双冰绿色的眸子。

“只不过正在考虑中,小丫头不会吃醋了吧。”

“我才没有”莎利口是心非的辩解。

尼东平先是几句话讲完了关于公司发展的问题,之后,就隆重的请出了自己的女儿尼娅,顿时吸引了不少人,而且她的几个追求者立马跟过。

因为这些都是自诩为上流的人物,而且多半都是出名之人,不少人对各自的身份都是非常清楚地。所以有莎利相伴的李随风自然成为了众人猜测的对象。如果说尼娅是太阳,那莎利就是与之相对的月亮,许多人都打算在尼娅选定了人选之后,那么就专攻为莎利,反正人家也是一大公司的负责人。

“少爷,听说你喝酒了?”

有关李随风的事情,在他们这些自己人里是传得最快的。就算七仔不说,火凤她是随时跑的,跟着而不被发现也是可能的。

“心情不是很好,再递杯就过来,葡萄酒就可以了。”知道莎利肯定不同意,李随风才改口为淡一些的葡萄酒。

莎利顺从的端过一杯葡萄酒给他,只见他优雅的摇动杯中的酒,一举一动都迷人心魄。

尼东平夫妇走了过来,“莎经理,这位是……?”

由于莎利是狼心公司的创作经理,来这里的人都识得她,当然也就非常非常的好奇能够拥她入怀的少年是谁?尼东平只是问了一个众人都急于想知道的问题罢了。

尼娅也终于发现李随风的存在,几个小时前还是蓝晴,现在就换成了莎利,尼娅非常不爽的想着。但还是走了过去。

其中frank及另外几个人仔细打量李随风,除了气质吸引人外,衣服像是廉价品模样,根本不是什么名牌,更不是恶眼公司的那种衣服。恶眼服装公司此时已经很出名了的。他身上也没有金表,金戒指什么的,分明就是一个贫民小子,但是这样一个小子得到在场第二名美女的倾心,还真很难不让人嫉妒。严克就曾想过追求不到老板的女儿就可以再追莎利,现在似乎泡汤了。

他们几个见尼娅走了过去,他们自然是跟过来。Frank以一种极其不屑的口气说道:“不会是买不起华丽的衣服吧?” frank的讽刺引发了周围对李随风的嘲笑,莎利气极道:“你说什么?”

李随风阻止莎利要打人的冲动。而是在众人错愕的神情中,亲自赏了frank两个巴掌,然后李随风不理会他,而是对着尼东平说:“我叫逆天,一个无业游民。”

尼东平看得出李随风的不简单,看着下不了台的frank他正想还手,尼东平阻止道:“年轻人啊就是不懂事。”也不知他说的是frank,还是李随风。不过看表情,似乎比较向着frank的。

尼娅指责道:“逆天,你不要太过分了,为什么到这里来捣乱。我们这里不欢迎你。”尼娅的表现太让人失望了,第一,明明是frank的错。第二,她不管怎样,都不该、都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辱骂李随风。

其实尼娅内心也是为了李随风好,frank家里很有钱有势,万一frank报复起来,可能会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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