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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伊甸樱桃-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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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愤世嫉俗,我认为人类活不过这个千年,我跟丈母娘要求的形象差得太远!

结婚是人类的发明,但不一定伟大。

我毫不妒嫉结婚的人……朋友中大部分人的婚姻并不幸福。

比起婚姻,我更不想要的是爱情,怎么说呢,就像你不喜欢老鼠,但跟老鼠相比可能更讨厌蟑螂。

但不少人羡慕你每每从一个城市“流窜”到另一城市,并习惯给那里留下一部小说。

■我很喜欢这种状态,但我离开一个城市就很难再去想念这个城市或里面的人。1996至2000年在成都,丢了8辆自行车;后来到深圳直至2001年,去广州呆了一年后又去深圳。有书《天堂向左,深圳向右》,但我没说深圳是地狱……天堂未必是好词。因为其实理想状态离我们很远,我们只能过不理想的生活,这就是人间。

2004年来杭州,这两天我就去拉萨了。西湖是美,但我对杭州的感觉不是特别好,在这里找一个人聊天是困难的。

我现在拉萨租的房子,从窗口便可看到布达拉宫,更远处有雪山。此前已去看过拉萨,一到那里便感觉自己变成了少年,对什么都有了兴趣。在拉萨可能会强化我关于灵魂和转世的写作计划。

自《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以来,你大刀阔斧地写都市,对都市文学又怎么看?

■省会一级的都市,我就没去过海口和台北了,但我不敢当都市文学的代表。我写的东西不太反动,不太违禁,也从不作过分的细节描写。

你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专职写作的?

■2002年。我觉得要么给老板好好打工,要么好好写自己喜欢的东西,既然不能兼顾,就只能辞职专门写作了。

据你小说改编的话剧反响也都不错,但还是有人苛刻地说你的作品几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后来的作品是没有《成都》在网上轰动、同时出了书又卖得好,但畅销不太重要。

作为作者,很难作自我评价。我是说过《成都》仅能得十几分,《天堂向左,深圳向右》二十分,这一部新作会比前面的好。其实每当写完了再看或是修改时总会觉得很差很恶心,写完了评价就不高了。

作为一名网络文学作者,你几次批评自己写得太粗糙,写出什么样的作品才是你的野心呢?

■我非常勤奋,每年读一百本书以上,如小说,哲学,我喜欢柏拉图。

我不赞同网络文学这个词,但我觉得网络文学作品肯定会更多,更好,如果说这一百年里中国会出大文豪,那首先肯定是出现在网络上。

我就是觉得现在的作品离自己的期待还很远,谈不上有什么野心,也没什么假想敌,或者说搞创作只能以自己为假想敌……

第一章路易威登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家又脏又破的小馆子里。那天我和同事一起吃饭,吃到一半,我拿出一支派克笔来显摆,说这笔真好写,你猜值多少钱?这举动确实有点轻佻,我同事撇撇嘴,嘲讽地笑了一下,什么话也没说。我十分没趣,讪笑着给自己找台阶下,说其实不值什么钱,这是吉利剃须刀的赠品,那剃须刀才卖25元。这时感觉有人看我,我扭过头,一个又瘦又干的中年人正盯着我笑,说你喜欢笔啊,我点点头,他走过来坐下,掏出一支黑底白花的钢笔来,说喜欢笔的肯定不是坏人,这个就送给你吧。我又诧异又害羞,红着脸推辞,说这怎么好意思。他一直笑,说拿着吧拿着吧,这笔挺好写的。然后神神秘秘地问我:〃你有没有发现咱俩挺像的?〃

 我那时刚大学毕业,总以为自己有两层楼那么高,其实决不会比北大的双料博士懂事更多,也不知道这笔值多少钱,糊里糊涂就收下了。不过我可没发现自己有哪一点像他,我虽然长得不太像人大代表,毕竟青春逼人,比他年轻,也比他健康,要拿他跟我换,我还真就不大愿意。当然,他要有个千儿八百万的,那就另说。天知道我多想当个有钱人。再说他长得也不特别像李嘉诚,再说李嘉诚也不会到这种地方吃饭,再说,嘿,我倒是认识李嘉诚,可惜李嘉诚不认识我。

 过了不久,我就从原来那家单位辞了职,在一个小公司找了份人事管理员的差事,每天拿着那只笔写写划划的,感觉确实是好写,又流畅又顺滑,拿在手里也沉甸甸的,顶部还镶了一块玻璃,每当太阳照上我的桌子,它就一闪一闪地发亮,看起来是挺不错的。

 有一天公司开会,我做会议纪录,记完了拿给老板签字,顺手把那支笔递了过去,他开始没在意,拿起来龙飞凤舞地画了个押。然后表情就有点不对,拿着那支笔上下端详,端详了半天,阴沉沉地开了口:〃你这么有钱还打什么工?〃这话一听就不是好话,我心想这老板是吃错药了吧,结结巴巴地跟他解释,说我大学刚毕业,父母都是普通职工,哪有什么钱?他撇着嘴冷笑,说你装得倒挺像,不过你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我们庙小,容不下大神,你还是走吧。

 这样我一下子就失业了两三个月,心里一直纳闷,不明白老板为什么炒我,更不明白他为什么说我有钱,说实话,我做梦的时候倒是有不少钱,可惜政府不准那钱流通。就我这模样,身穿地摊货,脚蹬温州鞋,全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200元,只有手里的包算是高级皮包,因为它的英文名就叫〃Gaojipibao〃,夜市上买的,值40元呢。想来想去,肯定是那支笔出了问题,但一支笔贵又能贵到哪里去?又不是汽车。一支派克卖二十五,这支笔即使翻上十倍,二百五也顶天了。我身穿地摊货,脚蹬温州鞋,手提Gaojipibao,再加上一个二百五,怎么就成了有钱人?

第2节:我这点困难又算什么?

  大城市的生存压力实在是大,我身上就那么几个钱,连着几个月没工作,眼看着就要弹尽粮绝。我虽然长得不怎么样,自尊心还挺强,不到万不得已不肯跟家里开口,一天天地硬捱,吃也不敢吃,穿也不敢穿,买包洗衣粉都得计算半天性价比。一到晚上我就躺在床上激励自己,想秦琼卖过马,孔子断过粮,老梵高都差点饿死,我这点困难又算什么?况且我兜里还有几百块呢。不过心里确实焦躁,又急又愁,天天低着个头在路上撒摸,想要是能捡个钱包就好了,说来可怜,那些日子我把脖子都扭错位了,糊了一头膏药,也没看见那个该死的钱包。

 有一天在人才市场挤了几个钟头,总共也没递出去几份简历,心里又懊丧又委屈,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早饭没吃,又忙活了一个上午,我又渴又饿,看别人在那里大吃大喝,肚子响得像有千军万马在那儿擂鼓,恨不能等他们走了过去舔盘子底儿。顶着大太阳走了半天,好不容易看见一个卖菠萝的,花一块钱买了根盐水菠萝,几口咬嚼下肚,感觉稍微舒坦了点。这时突然有人拍我肩膀,说又看见你了,最近还好吧?

 我当时并没认出他来,还以为是打劫的呢,双手紧紧地抓着我的高级皮包。他笑得也有点不自然,说我上次送过你一支笔,你忘了?我恍然大悟,赶紧说你好,你好你好,他点点头,说我正想找人陪我吃饭,不知道你有没有空?这真是干柴遇上烈火,瞌睡碰到枕头,我也顾不上矜持了,连声说好啊好啊,跟着他就进了饭店。

 还是那种又脏又破的小馆子。我不歇气地干光了一盘红烧肥肠,一盘回锅肉,一大碗汤,吃了满满三碗米饭,撑得直打饱嗝。他一直没怎么动筷子,就喝了几口矿泉水,笑嘻嘻地看着我猛啃大嚼。买完单后我有点脸红,羞答答地说你都没吃什么,还让你花钱。他笑,说我胃口不大好,不过看你吃得那么香,心里可真高兴。

 吃完饭他开车送我,那车不知道什么牌子,反正不是桑塔纳,又宽敞又舒适,开起来也没什么声音,我问他:〃你一定很有钱吧?〃他摇摇头,说有什么钱,我现在就是个开车的。一听这话我就觉得亲切,说我爸也是开车的,还是他们厂长的专职司机哩。他嘿嘿地笑了一声,说那他开得肯定比我好,我只敢开小车,还开得很烂。我有点骄傲,想那当然了,我爸可是他们厂里的安全标兵,几十万公里无事故,刹车也不会这么一轴一轴的。转念想起爸爸的名言,随嘴就教训起他来:〃给领导开车,眼要亮,耳要明,嘴要紧……〃他头也不回,说这是你爸教的吧,我点点头,他白牙一闪,微微地笑了一下,笑得我有点尴尬,想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说这些干什么。忽然想起了那只笔,就掏出来问他:〃这笔是不是很值钱?〃他说咳,不值什么钱。我说总比派克值钱吧,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奇怪地看看我,连声说差不多,差不多。然后就不理我了,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我心想也是,一个司机,用我爸的话说,一个车夫,能用多贵的笔呢?不过还是挺感激他的,不管怎么说,人家都算请你吃了一顿饱饭。

第3节:被上帝狠扁了的唯物犯

  下车时他给我写了一个电话,说有什么事就来找我吧,大忙帮不上,小来小去的不要客气。我郑重其事地把那张纸揣进兜里,他又露出了那副神神秘秘的表情,再一次问我:〃你有没有发现咱俩挺像的?〃我心里好笑,脸上也在笑,说是,发现了,咱俩是挺像的。他大笑起来,很得意的样子,挥挥手开走了,我想一定是他们老板等着用车,这人倒真不错,不认不识的,开这么远送我,又帮我省了四块钱。

 几天后我就找到了工作,那是一家英国公司,给的工资不错,当然活儿也够累。我失业了那么久,找到工作跟找到亲妈一样,加班加点地干,老板也比较欣赏我,试用期满加了一次薪,到年底又加了一次,很快又提拔我当了个小头目。我腰里有钱,手上有权,慢慢地就有点志得意满,对下属也不大客气,每天吆五喝六的,还觉得自己挺上档次。有一次坐公司的车出门办事,忽然想起了那个人,这么久没联系,也不知道他混得怎么样,要不介绍他到公司来开车吧,那样我就成了他的上司啦。想到这里不知为什么就笑了起来,搞得司机都有点困惑,说你没事傻笑什么。我的领导权威受到侵犯,老脸十分挂不住,训斥他:〃好好开你的车,话那么多!〃他一下子转过了头,脸上连连抽筋,像个被上帝狠扁了一顿的唯物犯。

 过了一个月,公司安排我接待一位伦敦来的客户,聊了一会儿,那客户突然把我的笔要了过去,打开,合上,合上,打开,足足揣摸了有五分钟,然后抬起头来夸我:〃oh;richguy〃(有钱佬)。鬼佬想必是识货的,我心里一动,问他:〃这支笔很值钱?〃他点点头,指着自己的皮包,说你这支笔啊,足够买下五个这种皮包。我心里又是一动,拿过他的皮包上下打量,研究了半天也没发现什么真妙奥义,红着脸又问:〃你这皮包是什么牌子?〃旁边他的助理一下子笑起来,说可怜的家伙,你连LV,路易威登都不知道?世界闻名的奢侈品啊,至少值人民币一万元。我的天啊。

路易威登:LouisVuitton,简称LV,创始于1854年,以做工精细华美的旅行箱包闻名于世,产品包括皮件、皮箱、旅行用品、男装女装、笔、手表等。一百五十余年来,路易威登精致、品质、舒适的〃旅行哲学〃广受推崇,深得各国名流喜爱。2004年LV在香港举办新产品发布会,模特章子仪一身服饰价值76万美元,合人民币六百余万元。在中国大陆专卖店中,一只拉杆旅行箱售价超过人民币18000元,如果买普通旅行箱,可以买两百个;如果买成大米,可以买八吨。

第二章万宝龙

 那天回家后,我把所有的抽屉都翻了个底朝天,每个口袋都掏了一遍,就是没找到那个该死的电话号码。已经这么久了,天知道我把它丢到哪去了,甚至连他长什么样都想不起来,只记得他挺瘦,比我矮几公分,至于眉眼五官什么的,感觉就像是脑袋被砖拍了,拍得一片空白。我当时的模样真是难描难画,又惭愧又害臊,隐隐约约地还有点恨他,想这家伙,明明是有钱人却成心骗我,说是什么司机,司他个狗屁的机。恨完了他又开始恨自己,想瞎了我的狗眼,皮鞋里长灵芝,腋窝下生钻石,天上掉大款,人间最不可能的事都让我撞上了,居然还视而不见,白白把他放跑。要是那个号码没丢该多好啊,交上这样的朋友,哪怕是给他当马仔,当跟班,给他拎包、擦鞋、洗三角裤,甚至,哪怕只是到他公司里打工……

 那支笔我倒是搞清楚了,英文名叫montblanc,就是阿尔卑斯山的主峰勃朗峰,中文译作万宝龙,算是笔中的极品,最便宜的都要卖1800多,够我吃半年的。至于我的这支,更是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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