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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一塌糊涂-第5章

小说: 一塌糊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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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走后,我打开电脑,打开电脑上方的台灯,又把茶壶里的剩茶倒在一个不知谁喝过的玻璃杯里,再点上一支烟,于是一切就绪。我认为,我完全可以开始写作了,我坐在电脑前,开始创作。我深知,只要我一动手,一本书就将在我手下诞生,它很有可能成为一本流传千古的名著,在我看来,成为名著并不难,难的是运气,运气的意思是,只要有那么一帮子人同意,我的书就能成为名著。当然,这件事和我完全没有任何关系,问题的关键是,我必须写出一本书来。这件事就像参加摇奖一样,你首先得把你的彩票儿填好,然后等着开奖,开奖人会宣布,下面一本世界名著是……我到时只需带上耳朵去听就行了,显然,我就是丢三落四也不要紧,甚至听不听也无所谓,因为这个消息不止是讲给我一个人听的,很多人都会知道,这就够了。说到底,一本书成为名著和鱼香肉丝成为名菜是一回事儿,难道其中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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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一塌糊涂(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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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名著的话题我再补充两句,不然认真的读者会以为我在这里是洋洋得意地大放厥词,我想,我有必要在这里解释一下我对世上名著的看法。在我看来,名著里有价值的实在太少,以至于如果把名著定义为欺世盗名的作品倒是更加贴切,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后面仍会谈论,因为这与我的写作有关。   

  因为我的写作,才有了这本书,可以这样说,我的书是我的写作的一部分。我的写作还涉及更多东西,我的生活,我在人世间所见所闻所想等等,我认为,这是一本正经书应该交代的东西。这话是说给那些不是专看故事的读者听的,事实上,写作对于我意味着对一种生活方式的研究,而生活方式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之一。通过写作,我面对人的存在这一问题,不怕读者笑话,我一直在试图弄清存在的真相,这是我在人世间的最后一点好奇心,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可以说,我的存在是我写作的起点,为了弄清我的存在,我才写作。我不祥地预感到,我前景暗淡,我没有希望,我也因此而看不上那些无能或缺乏勇气的别的写作者,在我眼里,他们对于我的话题毫无价值,因此,我根本不屑于提到他们。   

  存在,在我看来,这是生命的头等大事,也是我写作的起点。我想,这么说明之后,专爱看故事的读者也许会失望。当然,既然你已买了我的书,我想,我也会尽量设法对得起你,在我的书中,也为你留下几个故事,我提醒你自觉地使用跳跃阅读法,读到你不感兴趣的段落时,请蜻蜓点水一样一跃而过。这样说是因为我不想让你误以为我在为你的阅读设置障碍,我不是那样的人,相反,我一直追求清楚明白,反对昏话连篇、不知所云,为此,不惜让人说我啰里啰唆。  

  与此同时,我还要说明,我的虚荣心不想让我做一个故事大王。故事大王在我眼里毫无价值,尽管像什么中国的曹雪芹,外国的毛姆、海明威、茨威格之类的故事大王也很难做,但我个人对此没有兴趣,除非拮据得需要指望写故事糊口的时候。   

  在我的书里,也有故事,但故事的存在是与我的写作息息相关的,要是故事影响到我的表达,我会毫不犹豫地把故事扔在一旁,我想这一点我必须提及。   

  我毫不怀疑大多数读者的无知,因此,他们喜爱千篇一律的纯故事而不在乎思想,所谓也因此,〃故事之上的故事〃才有机会存在,罗布·戈里耶、博尔赫斯之流的荒唐才被看成是合理的,而我讨厌他们对于思想的隐喻,我认为思想的出发点是清楚明白,而隐喻却从云山雾罩、条理不清出发,因此,上面两位作家对我来讲毫无价值,尽管他们的出发点也是人类的存在,但他们含糊混乱的昏话确实叫我讨厌,其程度绝不亚于我对黑格尔的讨厌程度。黑格尔那个骗子横行了一个时代,以至于很多笨蛋从他那里得出一些叫我哭笑不得的诸如〃无限就是有限、死就是活〃之类的玄学感悟,还称他为哲学家,真是令人扫兴!在我眼里,黑格尔是个病理性的臆想症患者,且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喜欢不懂装懂的人是他的易感人群,他跟哲学家这一称呼毫无关系。他的言论为何能够时髦真是德国人应该好好想想的问题,我是说,号称会思想的德国人,在黑格尔问题上把他们的轻信狂妄暴露无遗,凭着这一点,要是我想挣他们钱的话,那么写上两本天书叫他们对我顶礼膜拜那就不成问题。在我看来,与他同时代并开过对台课的叔本华算个哲学家还差不多,叔本华的写作也是面对存在,他在涉及难以表达的事物时,懂得机智地使用比喻,说明哲学家的头脑比文学家要清楚得多,因为比喻至少能让人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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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一塌糊涂(18)         

  另外,我说读者无知并非出于恶意或贬意,我认为这纯粹是比较贴切的描述。我不认为无知是错误,我自己就很无知,我无知我也要把我的无知诚实地公布出来,用不着藏着掖着。我认为,比起诚实的无知来,不懂装懂更不自然,尽管不懂装懂是个经历几千年而不变的永久时尚,一直受到人类莫名其妙的由衷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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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发现并承认无知始于苏格拉底,因此,他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知识分子。承认无知是对知识分子的最低要求,要是按更高的要求来衡量,这离知识分子还相距甚远。在我眼里,世上称得上知识分子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上帝,你叫他造物主也可以,他是真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可惜,在人世间找到他并向他打听一些情况的门路至今还没被发现,人们只是发现一些似是而非的所谓〃神迹〃,也就是上帝存在的某种迹象,比如还未被发现例外的某些物理定律之类,至于真神,很多人天真地以为到了彼岸就可看到。不幸的是,在这件事上,人类至今尚无丝毫把握,要是真有把握,牛顿之类的人就会早早自杀,这样就会省去很多东猜西猜的麻烦,……明话直说,在这个世界上,我个人既想做个知识分子,因此也一直在独自悄悄摸索。我认为我找到一些神迹,也就是上帝存在的证据,然而我遇到的问题说来十分不幸,与那些在神农架找到几个野人脚印儿的人遇到的问题如出一辙:脚印是有了,但那脚印是真是假却无法弄清,因而野人的去向也就无从谈起。在我不耐烦的时候,我也图过侥幸,琢磨过通过自杀的方式去彼岸逛一逛,对此我曾反复权衡,最后是理智占了上风,我认为有关上帝蹲在彼岸坐等我辈的说法太像是个谣言,太不可信,因为从古至今,尽管上帝的假使者满天飞,却没有一个人设法真的带信回来确认这件事。   

  这些都是不得不说而又不吐不快的离题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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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接着我的叙述。   

  于是,1996年,一个深夜,我开始写可能成为名著的书。我开始写,可我一行也没有写出来,我坐在那里,东张西望,剪指甲,用湿纸巾擦显示器。我抓起电话,只要头脑中出现一个电话号码就拨出去。我打电话,一个又一个电话,我告诉别人,我没事儿,一点事儿也没有。等我不再打电话了,我就点起一支烟来,烟抽完了,我又抽了一支,我再次抽一支烟,然后我拿起一本书,别人写的书,胡乱翻看。我会使用五笔字型打字法打字,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得有一个人告诉我打些什么。我满心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像听写似的在我身边叨唠,我照他所说逐字打出,直到最后一个句号;我希望他说,现在这本名著写完了,你署上你的名字吧,然后消失不见。问题是,今天这个人不在,我会五笔字型也没有用,我坐在那里,开始时手脚乱动,后来一切趋于静止,我面对电脑,陷入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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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一塌糊涂(19)         

  我说的是寂寞,是的,寂寞……独自一人的时候,回忆令人无所适从,阅读往往乏味,每天生活规律叫人厌烦,不规律则一事无成,我住在东高地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写作有何价值?没有价值。混过生命有何乐趣?我搞不清。刚到东高地,除了成天想着跟我那些狐朋狗友联系以外,什么也干不成,根本就忘了,我搬来原本是为了躲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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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仍然要面对写作,面对自己给自己找的工作。来到东高地,把自己关进斗室之中,我非要写出一些什么,尽管我图轻松,我怕困难,我能力差,但我仍想把自己那点微末行当干好。我的虚荣心、好胜心及侥幸心驱使着我工作,一想到我也可能中大奖我就干劲倍增。   

  关于写作,话题其实很多,它的原因,它的过程,它的结果,它的性质,它的内容,它的内含,它的外延,它的对象,它的范围;作为一个客观的存在,它的意义;作为一种迷信,它的影响,等等。还有诸多〃为什么〃之类,我相信,数也数不完,我要是从头写起,那么,一本笑话集锦便会从容诞生。   

  在这里,我只想说,人类具有记录自己蠢行的奇特天性,它的源头一直可以追溯到史前。据说人的前身,那些长毛未褪的古猿,时常在游手好闲之余手拿硬物在黑暗的山洞壁上写写画画,这就是写作的前身。因此,写作,作为一个事物,就这么存在下来了。如果一个弹球上的细菌也会写上两笔,并建立一个图书馆,我想,人类大概会说这是一个笑柄。奇怪的是,轮到人自己,态度便有了改变,他们自豪地把那些毫无意义的胡写乱画说成是史前文化的一部分,美其名曰〃史前艺术〃,并以自己现在仍会信笔涂鸦为荣。对于这种态度,我也有不解之处,他们为什么不拿起一块古猿的粪便而沾沾自喜呢?他们完全有理由为他们在现代仍能像古猿一样自如排便感到骄傲。当然,我的不解也就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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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看来,阅读与写作是一回事儿,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为了写出新意,你不得不看看别人都写过些什么,比如说,我可不想费半天劲写出一本《资本论》来以后,发现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已写过相同的作品。同理,为了阅读,你还得写上那么两笔,以此来推断别人写出的东西是否具有价值,比如说,如果我随手就能写出一段〃对于存在这一事物,我可以把它简单地分成存在与外界的存在两个部分〃,那么,我就可以断定,休谟在《人性论》里的某些论述属于老生常谈。我不知道我讲没讲清我的意思,我是说,对我来讲,写作除了是一种生活方式之外,似乎没有别的意义,著名作家往往会凭写东西这么一点儿能耐骗得与之极不相称的利益。这方面的参考读物我推荐1999年北京流行的一本书……英国人保罗·约翰逊所著的《知识分子》。有时候我甚至觉得知识分子那么猛烈地抨击政客或商人,完全是因为小骗子对大骗子的嫉妒。这方面我很为中国的制度骄傲,老谋深算的中国人从来不会被那些喜欢舞文弄墨的人蒙倒,李白、杜甫虽然会写两笔诗,但他们俩妄想凭此获得一官半职的嘴脸却成为当时的人的笑柄。至于老柏拉图的例子就更别提了,在他的范围里,很自然地,他认为哲学家应该成为国王,还好,他的如意算盘也没能得逞,只好在幻想里建立一个理想国聊以自蔚。他那个理想国在我看来十分可恶,因为缺少像他一样才能的人在那个国家里往往会活得不太自在,我认为,那是为他一人建立的国家,万幸的是,这个国家建在纸上。虽然我本人喜欢写东西,但我却从来没有把我的爱好看成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至多关心关心我的爱好能否养活我,使我能跟别人生活得一样好。我毫不怀疑我写的东西没有价值,我承认,我抱有侥幸心理,希望我的写作能给我带来超出它本身价值的利益,这种希望与一个卖假古董的商人所抱的希望没什么区别。我想,很多人能理解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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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一塌糊涂(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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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爱写作,写了很长时间以后,我才认为这是我的个人爱好。根据我的人生经验,我认为,一般来讲,人应当为他们的爱好付出代价,而不是得到好处,如果一个人因为他的爱好得到好处,那么我只能说这个人十分幸运。搞艺术的老祖宗是那些过着饥寒交迫生活的吟游诗人,他们往往十分质朴,给人说上一段书,讨几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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