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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重启大明-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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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侠”、“惊蛰见过苏大侠”。
    苏欸面上终于动容,执刀一抖甩去刀锋上黑布,冷声道:“你们是在等青子?”
    “奴早便在苏大侠的脚下了,嘻嘻!”女子的声音从苏欸脚下二楼处传了出来。
    此时却听一声唿哨,不知何时躲在两匹马后的丁秀才打得了火媒,点燃一枝烟花,那烟花冲天炸出缤纷四散而煞是好看,那对**着上身的双胞胎兄弟怒喊道:“姓丁的,你是不是嫌死得慢了?”
    这边厢是江湖顶尖好手在述话,这丁秀才倒好,极为怕死地躲在马后面玩起烟花来了。
    “你们、你们不是要逼我自杀么?”丁一躲在马后战战兢兢地反问着,却说道,“君子死,不免缨。今夜出来会友,穿得有些随便了,故之教几个学生给我把袍冠送来,若是苏大侠敌你们不过,自杀之时也好穿戴得体面些……”
    那对双胞胎兄弟听着失笑,不禁说道:“这秀才还有学生?”、“正好,一并做了,斩草得他娘的除根!”、“这话在理,丁秀才让你的学生快点来!”两人说着不禁狂笑起来,在他们想来,秀才的学生,大约就是几个还没总角的童子吧?
    “初惊,奴劝两位还是谨言为好,据说杜九便是被面前这位丁秀才,一记冲宵炮拳打得昏死过去,而丁秀才前前后后就只出了这么一拳。”那被苏欸唤作“青子”的女子,声音极为清脆宛如黄莺,只不过丁一却无心思去欣赏这声音如何悦耳了,因为她一语道破了丁一的身手,提醒了同伴让丁一迷惑对手的谋划破产。
    丁一无奈苦笑道:“那不过是侥幸,想来你们也不会如杜九爷一般,站好让学生来打。”
    能扮猪不扮猪,吃饱了撑着了么?伪装已经成为丁一的一种习惯,并不仅仅拘泥于吉利服。
    他这么一说倒是又让那些人笑了起来,因为丁一的说辞让他们感觉到了合理:一个秀才怎么可能把江湖大豪杜九一拳打昏?虽然有好几个江湖大豪言之切确,说杜九就是被丁一一拳打昏过去,再被丁一的学生用刀捅死,但真的让人很难致信,倒是丁一这么说,大伙便觉找到了事实的真相——杜九托大,站好了让丁一打,才会导致被丁秀才一拳打昏的结局。
    “纵是如此,奴还是对丁秀才不敢轻视,听说丁秀才的管家,竟是钝刀死迟迟史老前辈,若不趁如今史老前辈不在身边结果了你,rì后恐怕就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嘻嘻嘻!”青子似乎每句话都要带几声笑,只是那笑声却尽是取人xìng命的话语。
    这六人便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破萼初惊一点红,又看青子映帘栊。
    青子便是他们的首领。
    “如此,便做过一场吧。”苏欸事到临头倒也没有惊慌,持刀在手沉声说道,“听说见过青子的映帘栊者,就没有还能活在世上的人了。某倒好奇,到底这映帘栊是什么奇门兵器?今夜便让某见识一下吧!”
    说罢手中陌刀斩动,刀光如雪所及之处瓦碎椽断,屋顶瞬间已失了苏欸的身影,街对面屋顶的一点红冷哼一声,抬手一掷,便纵身而起如飞鸟一般越过长街,扑向那被苏欸斩塌的屋顶;那个夹着刘铁的魁梧巨汉将刘铁往地上一掷,把手中大铁锥击向身边围墙,和身撞了上去立时将围墙撞得崩塌一截,尘土飞扬之际人已朝内直冲而去!
    只有那两个双胞胎兄弟,怀抱着双手看着丁一和刘铁。
    丁一却在嘴角浮起了笑意,无他,这不是武侠的世界,这还是大明朝的正统十四年。
    因为苏欸并不是运起什么内功,然后脚下用力,就踩崩屋椽的,而是舞动陌刀斩崩了屋椽;一点红也不凭空飞越长街,今夜月光皎好,一点红抬手一掷时丁一看得清楚,是将系着半透明绳索的飞爪掷出,勾住街对面的檐角,再借绳索之力将自己荡了过去的;那个唤作破锷的壮汉,并不是和身一撞就将围墙撞塌,而是用大铁锥快速砸了几下,然后才扑了上去了……
    没有什么狗屎内功;也没有什么脱离地心引力的轻功;更没有什么横练硬功。
    所有东西都是符合物理定律的。
    丁一所害怕的那种“左脚点右脚背,再右脚点左脚背”的可怕场景并没有出现,这就让他放下心头所悬的那块大石。丁一冲那对双胞胎点头挤出个笑脸:“两位壮士请了,这孩子却也是在下的学生,在下要去扶他起来,却不是要逃跑。”
    说罢便走了几步去将刘铁翻了过来,伸手一探竟全无气息,不过丁一并不慌张,按压着刘铁的心口,捶打着给他做心脏复苏术,过了片刻刘铁一口气缓过来,拼命咳嗽着终于醒转,方才却是被那唤作破锷的巨汉,活生生挟得昏了过去。
    “这丁秀才倒是他娘的好胆,这时节还照顾着他的学生,是条汉子!”初伏看着点了点头,但他那唤作惊蛰的兄弟却觉得不以为然,“救个球,一会拿下苏欸,都是一刀劈死的下场,早死晚死也差不了这么一会!”
    干掉苏欸之前他们是不会动丁一的。
    因为没有人想被北直隶第一条好汉猎杀。
    “破萼初惊一点红,又看青子映帘栊”这样的杀手组织同样也不想。
    他们七人不可能时时都在一起,而离了今夜,北直隶第一条好汉苏欸,也不会孤身一人面对他们。更重要的是,如果丁一被干掉,他们并没有十成十的把握,可以拦得住苏欸的溃围而去。
    所以丁一不能死,只有丁一活着,苏欸才不会逃。
    苏欸不逃,他们才有机会将他干掉。
    这个时候丁一左侧那临街的院子里传来一阵如同那种车间电风扇转动的破空声嘶叫声,紧接着便是两声惨叫,丁一脸上的笑意便愈重了,普通人也许听不出什么,但丁一听得出来,陌刀,所谓唐时陌刀阵,一旦如墙而进的话,敌人便只有四个字“人马俱碎”!这种破空声绝对是苏欸手中的陌刀在挥舞,而那惨叫声却也绝不是苏欸的
    穿透力极强的男中音。
    而那**着上身的两兄弟同时也是听出了不对,此时也顾不上丁一了,快步冲向方才被破锷砸开那个围墙的缺口,不是他们义气深重,杀手,为了钱才走到一起的。他们急着去帮手的原因,而是如果让苏欸把同伴都杀了,他们压根没有把握面对苏欸时,能保住命来。
    他们顾不得杀丁一,对于他们来说秀才丁一随时都能杀,但苏欸脱困的话,就是xìng命交关的事了。看着他们的身影没入那院子里,丁一对刘铁问道:“好了些没有?”刘铁点了点头,脸上有着惊魂未定的不安。
    “事办好了没?”丁一接着问道。
    刘铁摇了摇头。
    丁一望着他,微笑说道:“那为什么不去办?”
    “可是……先生,咱们有马,不如……”刘铁终究只是个半大小孩,听着刀剑交击的声响还是不时传来惨叫呻吟,他向丁一提出了逃跑,的确这些杀手都在围攻着苏欸,他们有马,现在就跑掉,兴许杀手是赶不上他们的。
    但丁一摇了摇头,只是冲刘铁挥了挥手,示意他快去办好先前交代的事。这无疑让刘铁心头安定了许多。丁一之前叫他办的事,是去找商辂,邀请对方出席后天丁一收徒仪式,此时此刻丁一仍不忘这事,这是刘铁能办的事,于是他不再多话,翻身上马重新向方才来路奔去。
    其实丁一并没有刘铁想像中那么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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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翻云覆雨(七)(求收求推!)
    因为他真的不太清楚,江湖的厮杀,技击水平高到什么程度。苏欸、刑天这种角色,就算放在千百年后的无限制笼斗里,能不能夺冠先不说,但绝对不会是默默无闻的角色;而雷九天那种水平,真是随便一个练过几年散打的,就足够解决了。
    这种水平的差距跟丁一所习惯的,按体重来分级是完全不一样的。
    那么这几个杀手,又是什么样的水平?丁一根本就没底。
    之所以他让刘铁去办事,因为他没有把握在这种未知的环境里,保证刘铁的安全。
    此时却听院子里有人闷哼一声,丁一眼中一紧,无声无息伸手从马后取下那个长条黑色布包。因为他认得这声音,这是苏欸那辨识度极高的男中音。脚步声开始向这边而来,夹杂着刀剑撞击声。
    一条身影从缺口处背向长街,跌跌撞撞向外退出,正是苏欸!
    丁一心中暗道不妙,因为苏欸似乎看不见东西,一手摸索着围墙,一手轮着陌刀胡乱挥舞。而当苏欸退出那缺口,丁一便见到血光飞溅,因为一把单刀无声无息伸到苏欸身侧。突然发力斩在他背上。
    苏欸暴吼一声,回手一刀斩了过去,那偷袭者单刀掉落,连带掉了四根手指。
    “苏君,这边来。”丁一慢慢地站了起来,点燃一根火把插在地上,右手抖开那黑色长布包,拔出那柄百炼雁翎刀持在手中,向围墙的缺口处一步步行了过去,他知道自己这么做或者很傻,但有些事,丁一真的做不来,比如说扔下同伴自己逃命,尽管丁一之后可以去给苏欸报仇等等,但做不来就是做不来。
    源源不断的黑衣人,从那个围墙的缺口涌了出来,尽管目不能视,但苏欸依然出了十七刀,斩倒了八人,其中至少有五人人没有再爬起来,但围墙那个缺口似乎是某个被揭开了咒的妖魔洞穴,仍旧有源源不绝的黑衣人涌出来。
    “不要揉眼。”丁一搭着苏欸的肩膀,一刀抹过了急冲而来的黑衣人脖子,手上刚想用力按压苏欸的肩膀,对方已然蹲下,陌刀横扫,立时地上多了四截断腿和两个倒在血泊中呻吟的黑衣人。
    丁一杀人的速度,远远没有苏欸快。
    他更多的是充当苏欸的眼睛,从缺口回到那火把边上,苏欸足足杀了十三人,非死则残。
    其中他没有问过丁一一句话,而丁一除了叫他不要揉眼睛之外也没有额外的交谈,通过丁一搭在肩膀上的手,苏欸便这么杀了一十三人,而丁一的战绩仅仅只是二伤一死罢了——出手是为了清除逼近苏欸身侧的敌人,丁一对于杀人并无特别的喜好。
    丁一将雁翎刀插在街面,提起了方才从马背下取下的两个皮袋,伸手入内……但就在这时,长街彼端响起了马蹄声,急促的马蹄敲打在青石板的街面分外清晰,毫不杂乱。却便听着那个唤作青子的杀手首领尖声呼叫:“退!”这一回连那几声假笑也来不及加上了。
    但所谓势若奔马,跑起来的马速度是极为可怕的,能退得比这奔马更快么?何况于那些黑衣人本来是向前冲出的。没有雪亮的刀光闪起,只有红缨,斗大的红缨如花绽放,这就是所谓的白腊大杆了,两骑并排冲过,瞬间四五个黑衣人挑得飞起,弃枪,奔马疾驰之间,又撞飞了两三人,马上骑士拔刀横在鞍边,奔马怒驰一路冲向长街尽头。
    那些逃过一劫、惊魂未定的黑衣人从地上爬起来,却见长街已尽赤,青石板的缝隙里尽是鲜红的血,在这还有点寒意的夜里,隐约冒着丝丝热气,那是从地上七横八倒的那些黑衣人颈腔里、腹腔里淌出来的,犹仍热。
    有些黑衣人反应快的,突然发觉长街上已失去了丁一和苏欸的身影,而青子的尖叫再一次响起:“退啊!”但仍是太迟了,马蹄声再次响起,又是两骑怒奔而至,又是枪挑马撞,又是横了长刀如田间割草一般收割着首级……
    这回不用青子喝叫,残存的黑衣人惊恐地涌向那个围墙中的缺口,只要跑进围墙里,身进房间里,那如牛头马面一样的索命骑士,至少不能那么方便地干掉自己,这就是他们全部的思维。
    毫无疑问,这种思路是完全正确的。不说躲进围墙里面甚至还可以临时拉起两条绊马索之类的;便算只是躲进院子里,就算马术再好,拐弯抹角的没有冲刺的距离,马跑不起来,冲击力就十成里余不下一成了。
    但想得对往往并不见得就得到预期的结果。
    因为大伙都想到一块去了,便一窝蜂涌向那缺口,又有机灵的便开始攀爬围墙。
    其实虽然骑战于步战有着绝对的优势,加上这此黑衣人又无拒马长枪,更无弓箭弩矢,但毕竟只是四骑,前后真真正被取了性命的,也不过是二十余人,与苏欸手中陌刀所斩者,不相上下。
    只是胆寒。
    当体重近千斤的战马以五十公里左右短途冲刺的时速疾驰而来时;当根本还没看清马上骑士的样貌而同伴就惨叫着溅血瘫倒时;当回过神来那对手早已远去,而另外两匹战马又在长街彼端奔来,重复着杀戮时……
    缺少器械的步战面对骑战的那种无力感,跟苏欸手上的陌刀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那完全不是功夫高低,拼着一条命群蚁咬死象的感觉;而是被屠杀的感觉,是人为刀俎我为血肉的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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