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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7章

重启大明-第4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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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阿剌知院搔了搔胡子,风雪之中能见度很差,或者刚才只是他的错觉?他也有些不太肯定了,那么,赶回自己的大帐,应该是最好也是最为正确的选择,于是他们再次启程,但是过了一阵,在还没有到达阿剌知院的大帐之前,那一线冰凉,再次贴在了他的后颈。
    “你要什么?”他再一次这么问道,没有慌张,也没有惊措失错,甚至他比第一次,更加的冷静和稳定,因为他更加确定,对方绝对不是来刺杀他的,“你尽管开口,草原上,很少有我拿不出的东西,或是办不到的事。”
    于是那一线冰凉再一次消失,无影无踪,如同没有出现过。
    队伍再一次停下来,而护卫再一次表示,没有人曾贴近他的身边。
    “你们先走,到前面那里等我。”他指着前方某个部落的驻扎地,“把马奶酒热起来。”
    他的护卫并不太同意,因为如果阿剌知院出了什么事的话,他们的身家性命,也就跟着化为乌有,不能保护好自己头人的护卫,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但是阿剌知院再一次坚持了自己的命令,护卫也只好听命离开。
    在自己的护卫离开了一箭之地,阿剌知院冲着他的儿子,或者说骑在他儿子的马上的骑手问道:“阿傍罗刹,你想要什么?你知道,不交出脱脱不花,太师是不可能退兵的,就算你杀了我,也不可能会退兵。”他没有问自己的儿子到哪里去了,也没有问对方是谁,他用的是陈述句,“虽是白昼,风雪却让一切变得黑暗,黑暗是你的天地,除了你,没有人可以这么戏耍我。”
    “脱脱不花死了,也先就会称帝。”骑在阿剌知院儿子马上的丁一,就这么对着阿剌知院说道,“他不会赏赐给手下金银,也不会赏赐给手下女人或地盘,他只会赏赐给你们,死亡和屠杀。”丁一也同样缓慢而稳定地述说着,“不要急着反驳我,你可以跟他谈谈,他称帝以后,让他当太师,看看他是否会同意吧。他如果同意,就是我错了;如果他不同意,那么他称帝以后会怎么做?先杀掉你的两个儿子,再杀掉你,这是一个好主意,也先的好主意,你觉得呢?”然后丁一就拔转马头,对阿剌知院说道,“等半炷香。”
    他没有告诉阿剌知院怎么做,他也没有告诉阿剌知院他要什么,半炷香之后,阿剌知院的儿子骑着马赶了上来,他告诉阿剌知院,在离开都音部落不远,他的马不知道为什么就失蹄把他摔下,是遇到一个巡逻经过的牧民,把自己的马给了他,他才得以赶上来。
    “那是你的马。”阿剌知院笑着这么说,他指着自己儿子所骑的马,“那就是你的马!”
    也是刚才丁一所骑的马,所以阿剌知院看得很清楚,哪怕风雪如晦。
    “为什么会这样?这不可能!”阿剌知院的儿子惊叫着,在风雪中,满脸的茫然。
    阿剌知院摇了摇头:“这是黑暗,他就是神,他为所欲为。”
    “什么?你说的是阿傍罗刹?长生天啊!他在哪里?”阿剌的儿子拔出了自己的长刀,这个名字让他感觉到恐慌。
    阿剌知院笑了起来:“不要担心,不要象那些无知的牧民一样恐慌,你要知道,当阿傍罗刹出现的时候,恰恰是他不想杀你的时候。我亲眼看见,他把一个草原上的勇士,活活咒死,他没有在那人身上按下一根手指,那人身上也没有一点伤口,他如果要杀死你,不需要靠近你,他只需要黑暗,黑暗里,他就是神。”这便是迷信的力量了。
    其实丁一所做的,不过是用一匹毛皮花色相近的马,在阿剌知院入去探望陈三时,把他儿子的马做了一个调换,而在出营里,那匹被调换的马,后腿被做了手脚,所以在马上骑士开始加速时,疼痛就让它倒下,而也就把马上骑士掀了下来。
    就是这么简单的事,但先入为主的印象,却让阿剌知院为了迷信的传播者。
    当然,骑着他儿子的马,在风雪里两次贴近阿剌知院,并把刀贴在他脖上的能耐,却就是这个骗局能成功的关键了。
    丁一没有再跟着阿剌知院,有一些事,做到了某个临界点就好了,再用力,往往就过犹不及,他在阿剌知院和也先之间种下了一颗离间的种子,至于这颗种子最后会长成什么样,那就不是丁一所关心的事情。
    “阿剌知院会因此跟也先翻脸?”陈三有些不敢置信,他从被子里掏出那一个让他脸色潮红的手炉,里面当然装着火炭。就算是极为信仰丁一的陈三,也觉得这是很不可置信的事情。
    因为他并不知道,丁一对阿剌知院所说的,就是历史上发生过的事实。(未完待续。。)

第三章 心如铁(五)
    事实上,丁一更愿意用张懋携带着那把狙击枪,不是丁君玥那把很接近近代步枪的弹壳狙击枪,而是很原始的狙击枪——前装惠特沃斯步枪的六角形膛线枪管、六角形子弹,同时又是曼尔莱德步枪的弹壳枪栓,使用米尼弹,所以不用去用锤子把子弹砸进枪管里。
    后装子弹,发射药和引火药分装,遂发,精度接近三八式步枪的惠特沃斯六角形枪管。
    他更愿意用这把怪物,去解决问题,他擅长这么干,从书院出发时,他也就准备这么干。
    现在不过是在等待小队集合之前,把空闲时间利用起来罢了。
    或许一点用也没有,或许有用。丁一对陈三笑道:“不必太放在心上,见招拆招不是一件什么好事,如果有足够的把握,不是我们去关注对手如何制定攻略,而是对手来关心我们的章程,来针对我们的战略而应对……为师敢立于此地,敢启用都音部落,便不打算理也先怎么应对。”
    在飘荡的雪花之中,巫都干和李云聪都带着他们的队员,进入了都音部落的驻地,而巫都干的到来,让都音部落里,那些资格最老的,丁一刚刚着手草创之时就跟随的青壮,更加激动起来,因为先前他们是认为那颜和巫都干发生了矛盾,而现在看起来,这只是谣传。
    当然,巫都干看着陈三的眼神很不友善,或者说。不能用“不友善”来形容,只能用杀之而后快,方才合适一些。因为陈三干掉了她的追随者,而且还给她下了毒药,如果不是机缘凑巧,她大量地喝水,并且通过呕吐来排毒,她早就成了草原上土狼的粪便了。
    而为了逃避陈三当时的追杀,她更是差点惨遭牧民的轮x。这中间经历过的困苦和艰难,根本就不是一两句话可以抚平的伤创。她对于丁一并没有这样的仇意,因为她感觉丁一如果要杀她。也会给她干净利落的一刀。但对于陈三,哪怕几年过去,哪怕不再对立。
    她也一样无法释怀那份仇恨。其实只不过是她选择了美化丁一在记忆中的片段罢了,在草原的日子里。对于尚不归属华夏的牧民。丁一也不见得就多有底线。当然丁一的办法会略为人性化一些,例如发给老弱一点水和干粮,然后驱赶他们离开,而不是直接屠杀。
    “再来一次,某仍然会这么做,当然,你不可能再逃跑。”陈三一点也不回避她的眼光,很坦然地说道。“不要以为你是女人,某就会有另外的看待……于某眼中。只有两种人,该杀的人,和不该杀的人。”
    她冷哼了一声,因为天寒饮了酒,脸上的刺青又浮了出来,此时火气上来,那半脸的刺青愈显狰狞。她摸了摸后腰的斧柄,那柄黑色的小斧,她依然保留着,丁一教人给她做了一个匣子,用的是快拔斧鞘的设计原理,挂在后腰,手指一拔就出来,不再需要跟以前一样,把斧柄插在裤腰上了。
    “来。”陈三摇了摇头,只是对她说出了这么一个字,他可一点也不惧怕拳脚哪怕刀枪的单挑,当他赤了上身之后,那身躯可是一处刀疤、箭伤都没有——连丁一都没法做到,对于领着都音部落几乎每旬作战抢掠的首领来说,这已经足够说明他的身手了。
    “若你不拔出斧头,你肯定只是挨揍。”丁一笑着对巫都干这么说道,“如果你拔出斧头,你要相信,我的子弹远远比你的斧头更快,在你还没有出斧之前,就可以给你开出第三只眼。虽然你拔出斧头,大约也仍旧是挨揍。”他毫不避忌地对她这么说,不是惺惺作态,而是他真的会这么做。拔出斧头,是一种态度,丁一很明显划出他所能容忍的底线。
    巫都干再次冷哼了一声,松开了握着斧柄的手,她听得出丁一的话是毫不做假的,所以她也没有打算在额头上再开一个眼睛。不过,这不妨碍她向陈三做出一个手势,从丁一那里学来的手势:抬起手,然后屈下除了中指以外的四个手指。
    “那几个部落头人你要捉紧时间去联系,雪不定什么时候能睛,如果后天雪还没睛,他们留在这里,按计划行动,狙击手由张懋担任就可以了,他的枪法不错,并且,只要开枪就实现了战术目标,是否命中倒是其次。到时我看带着朱狗剩一起走,以免你们担心。”丁一对陈三这么吩咐,又对李云聪、巫都干和张懋说道,“我离开的时候,由陈三负责。”
    “是!先生!”就算没有出声的巫都干,也下意识地跟着张懋和李云聪,立正挺胸。
    有一些东西,在潜移默化之后,是很容易产生群体效应的,而慢慢的,就会成为一个群体,独特的烙印,无法抹去,无法回避。
    “先生刚才说,她敢向你拔斧时,就会杀了她,她始终没有问为什么。” 张懋在跟陈三独处时,低声地这么对这位师兄说道,“这女人不喝酒,脸上没那刺青时,还看得过去……她想爬上先生的床,从在广西就是,这个女人得小心……”他仍如当初在金鱼胡同偷偷带食盒给陈三时一样,仍旧是那样的称谓,“死军户,本公爷知你能打,但先生现时家业不比当年,算得上豪门了,豪门的事,你懂个卵?听我的吧,找个机会,跟她和解,哪怕是场面话……”
    陈三笑了笑把装马奶酒的皮袋凑到嘴边喝了一口,然后扔给张懋,后者不屑地说道:“这关外有什么好酒?对了,二师母搞了些烈酒,说是洗伤口用的,直接喝会死人,兑点女儿红的话不错,想来合你这死军户的胃口……”不过他还是拿起皮袋,喝了一口。
    喝了一口之后,他就没有再说下去了,只是死死地盯着陈三。
    陈三从他手里拿过皮袋,塞好,仍旧系在腰间,使劲揉弄着张懋的短发,不顾他的挣扎,捏着他的脸蛋,任由他胡乱往自己身上拳打脚踢,半晌才松开他,握着他的手臂道:“小张子,哥承了你这份情意!不过有些事,你怕是想得太多了,这不好。你现在是英国公了,哥见了你,除了看着你又长高长壮之外,于我来说,跟当年那个胖墩,是没啥区别的,明白么?”
    “不许叫本公爷小张子!” 张懋张牙舞爪地吼叫着,又踢着陈三的小腿骂道,“小爷什么时候是胖墩?你这死军户胡说八道!本公爷自小就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你去京师,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哪个不管本公爷唤作‘赛潘安’的?”
    “我信。”陈三笑着点头,任由张懋在那里踢打着,却是道,“勾栏里的小家碧玉,教坊司里的大家闺秀嘛,咱家小张子,就凭着那阔绰的打赏,怎么也得赞一声赛潘安,要不那能诓得这年少多金的冤大头,不时来散财不是?就忍着吐,也得叫,犯不得跟钱过去……”
    “本公爷要杀了你这死军户!” 张懋发狂地追打着陈三,两人嬉闹着,便宛如当年。
    张懋再也没有就巫都干的问题劝过陈三,而后者也没有再提起过。
    只因为那一袋马奶酒。
    陈三递给张懋的那一袋,不是酒,是水。
    他仍然如在金鱼胡同一样,戒酒,在关外呆过的人,才知道这年月的气候,要戒酒是有多难。而陈三的酒量是极好的,这一点张懋很清楚。当时在金鱼胡同的时节,丁一无意曾说过,最好少喝些酒,因为生怕酒后误事,毕竟若是出任务,一旦出事,那是挽不回来的了。
    于是陈三就从那时起不再喝酒,哪怕身在关外数年,他也仍旧滴酒不沾。
    他仍是那个陈三,所以他才敢说张懋考虑得太多了,对他来说,丁一永远都是他不用伪装,可以直面的先生。
    张懋就是明白了陈三的意思,所以才没有再劝下去,不见得他能认同,只是他知道,一个如陈三这样的人,是不用再劝的了,不见得陈三自己想不明白,只在于陈三不愿意去那么做,不愿意在丁一面前,去玩弄这些勾心斗角,粉饰太平的东西,这是一种绝对的信仰。
    “不能让先生再玩孤身出行的事了。” 张懋结束了打闹之后,很认真地对陈三说道,“带着三四十人过来,本身就很过份了,现时还要带着朱师兄,就两个人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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