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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章

重启大明-第3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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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要让人堵上了,真的跑都没地方跑吧?要说外面这棚居是用石条、石块垒起便还罢了,小杂木和竹片啊,别说刺客,有条没冬眠的蛇,黑灯瞎火都能游进来啊!这还比不上个帐蓬靠谱呢。所以杜子建才安排那个负责警卫的连队,开始挖掘工事。
    先挖出壕角,插上削尖了的树枝充当拒马,,山上密林,别的没有,木头多得是,砍了木桩扎起来,再垒出胸墙;然后是排水沟、交通壕、坑道指挥所、高处的观察哨……基本上到了金乌西斜的时候。一个连阵地就构筑完了。
    而在干这些之前,杜子腾他们不可避免的,就是把人家瑶族人准备的房子。给拆了,要不是深山老木之中,要平一块地方出来构建阵地,也是蛮麻烦。这也就难怪那些瑶族人有意见,换谁没意见?准备好房子招待客人,客人二话不说把房子推了,百多条汉子在那里挥舞工兵铲挖沟。谁乐意啊?
    不过丁一可不认为自己跟评书里还是小说的主角一样,随便住下,然后就能屁事也没有。还获得瑶人的友谊云云。当阵地构筑好了以后,丁一坐在坑道边上的小马扎上,那种安全感,绝对不是那个棚居所能给予的。
    别说有杜子腾在。就单是李云聪跟着。安排士兵轮流去洗漱也好,值勤岗哨也好,自然是不必丁一去操心的了。以至丁一竟发现,他难得有闲,欣赏这原始山林的景色来,所谓偷得浮生半日闲,不外乎如是。
    “先生。”刘铁跑了过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马背上把吉他盒子拎了过来。或者说出发时,不知道他怎么就把这玩意带上了。但不管怎么说,这霞彩满天,秋风爽朗,山石峥嵘,抱起吉它在山林之间,浅呤低唱,倒也是一件让人开怀的事。
    所以说,狗腿子也不是人人当得的,丁一出发时一脑子都是怎么跟瑶王谈,绝对不会想到带把吉他的,偏偏刘铁就想到了。丁一撩拔着琴弦,一串串熟悉的和弦流淌出来,他禁不住低声音哼唱着那些属于将来也同属于他的过去的歌曲。
    从“难免曾经跌到和等候,要勇敢的抬头……”到“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他渐渐地在自己的歌声,肆意放纵起来,身边的士兵,听着这新奇的调子,直白的歌词,也纷纷地在边上跟着哼唱着。
    当丁一玩疯了,开始嘶吼起:“千杯酒已喝下去都不醉!何况……”那些士兵大都是广东籍的,听着粤语的词儿,愈是亲切,更兼那摇滚的节奏,很容易就让人投入,特别是年轻人,特别是年轻人聚集的团队,他们在丁一唱完之后,纷纷要求再来一次,这让丁一很有成就感,尽管连他自己也感觉到有些跑调,可是,谁在意呢?
    许多夜来投林的宿鸟,都被这群热血的男人粗犷的嗓音吓得纷飞远离,只不过这一次当唱到“泪眼已吹干”时,丁一把手按在琴弦之上,左手握着拳头高举过顶,一下子身边那三十来个士兵都闭上了嘴巴,他们是军人,是受过大半年正规操典训练的军人,并且在二万人里表现最好的军人,玩得再高兴,当看到丁一作出这个战术手势时,无一例外都停下来。
    “……无力再期望,啊?”一个悦耳的声音在山林间响起,她好奇地用着广东话问道,“很好听啊,为什么不唱了?”她大约离这个临时构筑的连阵地边缘有十来米的距离,正从树丛间露出脸来,鲜艳多采的头巾,明亮的银饰,还有比银饰更明亮的动人双眸。
    她全然不知道,在她的身后两步处,巫都干已抽出黑色的小斧。
    “你会说广东话?”丁一把吉它递给身边的刘铁,抬起手示意他们不用紧张,刘铁接到吉他,马上接替了指挥,分派那些士兵进入各自的阵地;而丁一则冲着那林间的女孩走了过去,巫都干慢慢地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然后用询问的眼神望向丁一,后者轻轻地摇了摇头,于是巫都干伏下身体,没入枯黄的长草之中,就象一只幽灵。
    瑶族的少女笑了起来,那是一种山林之中,无拘无束的欢乐,没有笑不露齿的讲究,也没有含蓄的礼仪,她开心,便笑,她说:“不难学,拉珈、布努、勉、官话、广东话……”她还列举了广西的另外一些方言,统共不下二三十种,“……妹伦都会说!”
    “你很聪明,我都不太会说。”丁一走近了,看着这女孩大约也就十三四岁的模样,约摸五尺出头的高矮,只是一张瓜子脸生得小巧,看去上却仍显得修长苗条,“你喜欢唱歌?刚才都是在学我们唱,不如,你也唱一支给我们听听,可好?”
    那女孩倒没有什么羞涩之类的表情,很爽朗地回答道:“好啊,只是你不会说拉珈,就没法用那琴来弹了。”
    丁一看她模样可爱,不禁笑了起来,伸手想去揉她的头发,但马上方才醒觉,她不是丁如玉,也不是天然呆,也不是,远在淡马锡的雪凝,这便让丁一毫无征兆地突然伤感起来,时间慢慢地改变着一切,许多人,许多事,都和原来不同了。
    丁如玉已经是大明年代第一位女将军了,披甲顶盔,麾下虎贲万余镇守关外;天然呆已经很久没有再吵着要丁一陪她去行走江湖,行侠仗义了,那个战地医院似乎是她所属意的新玩具,吸引了她所有的注意力;至于雪凝,丁一很久都没有想起她了,如果不是刚刚那习惯性想伸手出去和对方玩闹的下意识动作,雪凝这个曾经在他心中占据了不小位置的女孩——至少他不愿失去她,方才要把她送到淡马锡去——现在,怎么样了?
    “你想起了你的妻子?”妹伦望着突然间笑容凝在脸上的丁一,用她那银铃般的声音问道。
    丁一的笑容便有了些苦涩,他抬起头,冲刘铁招了招手,后者便充份体现了一个狗腿子敏锐的心思,取过吉他奔了过来,丁一从他手中拿过乐器,低声对他说道:“记得提醒我,该把雪凝接回来了,却是亏欠她良久啊!”
    听着他这话,刘铁却有一份如释重荷的轻松,低声道:“先生,雪凝姐能有您这句话,也算不枉她一份痴情了……雪凝姐是有信来的,只是每封信上,都再三叮嘱,教弟子不许在先生面前提起她,她说,先生心里,装的是家国,是苍生,她不能乱了先生心。”
    丁一听着,只觉得鼻子发酸,只是无言地点了点头。刘铁很识趣,马上就籍故要去看看岗哨跑开了,可是丁一已经没有和眼前这个靓丽的瑶人少女搭讪的心情了,他过了好一阵才缓过来,强笑着对那唤作妹伦的瑶族少女说道:“小娘子见谅……”
    “你没有哥哥说的那么坏噢。”少女明亮的眼睛,似乎有着某种直视人心的本事一样,她说,“肯为女人悲伤的男人,就算不太强壮,总归不会太坏……”她侧着头这么说道,“……再说,汉人又不用打猎,你可以去读书,你识字吗?”
    “大概还知道一些。”
    妹伦握着小拳头挥舞着,对丁一说道:“那就要勤快地读多些书!听山外过往的货郎、客商讲,只要考到秀才,就可以不用干活,每个月去领米了,你勤快些,好好地读书,也能活下去的!”
    丁一没有什么心思接腔,尽管这很有语言天赋的小女孩,对山外的事并不太懂,居然认为汉人的官,因为不会打猎,也要为了活下去忧愁,说话之间透露出一种很可爱的感觉,但丁一没有心情,真的没有心情。
    “好了,我要回去了,是阿哥使我来找你,叫你们过去吃饭,这今晚上,下足了盐的鸟酢、熏牛肉,还有烤肉,快来,快来!”她蹦跳着,却示意丁一弯下腰,凑到丁一耳边说道,“我阿哥会找人,在吃饭时找你切磋,你千万不要答应,我看他叫了铁卵和四仔他们,铁卵却是赤手打死过成年老虎的,四仔单人就掐死了两头野猪,你别下去和他们比试,你教他们来比唱山歌好了,他们唱得没你好听,嘻嘻……”说罢,她便蹦跳着跑开了。(未完待续。。)

第三章 永镇广西(十五)
    篝火在这深山老林的秋夜里,洋溢出格外的温暖来,它是一个热源,于秋风中,把原本不太熟的人们,吸引得不由自主紧挤在一起。丁一看着熊熊的篝火,他看见了自己,大约因着这世道的艰难,才得以把这些瑶族的头人,都聚集到身边来。
    瑶族之中也分为许多不同的部落,南面那位上下打量着丁一的那个年轻头人,就是属于过山瑶;而挨着过山瑶头人的,很用心听着丁一讲述的壮年人,就是连南那面另一个瑶人的部落头人,丁一似乎方才听说是排瑶的,这位很用心,有什么听不明白的,当即就会发问。
    “几个窝头,两只山鸡,几碗水,一竹筒酒,再加个几个壮实小伙帮人担担抬抬一天,能换多少银子?”丁一并没有去讲很高尚的道理,而是很朴实地讲到日常生活的小事,这却也是瑶族头人们,愿意听到的。
    那位排瑶的头人,算了一算,笑着说道:“两钱银子?一钱总是有的吧?至少能换半钱。”有不会说官话的,就有妹伦用银铃一般的声音在边上翻成他们能明白的话,钱是这年代的一个重量单位,斤以下是两,两以下是钱,这一钱就是三点一二五克,到底是多大一块银子,丁一还真不太懂,总之就是很少的一点吧。
    边上那些瑶族头人,也都纷纷赞同地点起头,大约这年头,又没动物保护条例,普通山鸡也不禁猎。真不值什么钱吧。所以那排瑶头人的话,大家听了都觉得很是认同,连瑶王也在点头。说是大概也就这么多。
    “不提京师,就是府城里的文人墨客公子佳人,去踏一回青,也就是去城外的草地上玩半天吧,你们知道要花多少钱?春夏放两个风筝,秋冬烤点肉什么,温一壶酒。请几个歌伎……通常这么聚一趟,七八个人,就算穷到没钱请歌伎。纯瞎扯吹牛,花费也得五六两银子。“丁一微笑着对那些头人说道,当然这样的聚会是真要这么多花费,因为至少得饭管饱。兑了水的酒管够吧?没说请人出来诗会还是踏青连吃饱都不管的。这年头大家还要脸,干得出这样事的人还是不多,所以一般穷书生,是不太敢办这样的聚会的。
    但一众头人,这时就有了差距了,有如那排瑶头人两眼放光,也有一些人根本就不明白丁一在说什么,甚至那位过山瑶的头人。眼里还有点怒意,大约觉得丁一是在污辱瑶人穷苦的缘故。几乎立刻就要暴起了。
    “两只山鸡,几个窝头,几碗水,一竹筒酒,再加上几个壮实小伙担担抬抬的,至少可以赚到二两银子,没错,你们没听错,这是往少里说,待正常的话,再给那些人看一下咱们的舞蹈,再找个老人,给他们讲讲瑶族的故事,赚个四五两银子,也并非不可能。”丁一抛出了诱饵,他相信自己也可以通过结义这样的方式,来得到这些头人的认同,千百年就有著名将领这么干过。
    问题是,有头发谁做癞痢头?虽说捏在手里只有两府之地,但丁一有着永镇广西的大义,手下二万新军也正渐渐成熟,民兵训练也开始走上正规,接下去后装枪要装备上,那二三千人的战事,他需要干的真就一件事,推!只要对方敢和丁一在平原决战,那就是推,没有第二件事了。
    整个大明觉得丁一利害,崇拜他的不是没有,但知道他的工场生产力跟上去会如此利害和可怕,那就真的是没有。在这个时代,没有人能比丁一更清楚,钢铁产量就是国力,就是战斗力!
    装备到营,就可以小规模的推装备到团,基本就是可以一县一县地推。
    当然,前装枪也可以,但丁一实在无法接受可能存在的大量伤亡,当遇着重装骑兵不计伤亡冲锋时,没有机枪和火炮压阵的前装枪方阵,是不太可能压得住的。别说华夏没重装骑兵,南北朝都能弄出来的东西,战争需要的话,弄出来完全没技术难度!
    所以,除非到了最后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否则丁一不打算用拜盟这样的方式来拉瑶人下水,否则今后当他发展起来,瑶王提出一些过份的要求,丁一就不好拒绝了。而很明显,他这个诱饵,让瑶族的头人很感兴趣。
    至少有三四个头人已经凑过来问道:“此话当真么?”
    “哄鬼去吧!二两银子?能换一两银,瑶寨不用五六年,就该富足起来了!”过山瑶的头人不屑地冷哼起来,一两都是百分之一千的暴利,二两?发梦也不是这样的,他本来就对丁一没什么好感,此时更觉得丁一嘴里没一句实在话。
    丁一也不生气,又不是搞老鼠会,一个个哄进来,这玩意总要分拆开,才有可信程度:“诸位知道大明的钱在谁手里?不,不是皇帝手里,皇帝只怕比诸位也富不了多少,国库的钱他要动用,还得诸部尚书,内阁大臣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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