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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三国旌旗-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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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粮食啊!李重现在十分烦恼,他现在一共有2000多石粮食,在秋收以前,只能保证这些人饿不死而已(一个人三天吃一斤粮食饿不死),还怎么练兵,不过陈琳能做到这一点已经不错了,李重也不能要求太多。

都安排的差不多了,摆上酒宴,廖化神神秘秘的眨眨眼睛,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何事?”李重奇怪的问道。

廖化先咽了口唾沫,这才低声说道:“主公,我给你抢了个美女。”

“什么?”李重瞪大眼睛看着廖化,看到陈琳直勾勾的看着自己,急忙说道:“我可没让你帮我抢美女,子义给我作证啊。”

太史慈也一头雾水,急忙说道:“元俭你不要瞎说,主公什么时候叫你抢美女了?”

李重看了一眼管亥,低声说道:“是这样的……”

说来事情也巧,廖化回到山寨,和管亥见面之后,立即收拾启程。但考虑到太史老夫人的身体,二人决定先不过大河,南方天气毕竟温暖一些,就这样二人一直来到了河东郡境内,正要转道向北,忽然遇见一队接亲的人马。

接下来的事情有些狗血,两队人马都不愿意让路,言语间发生冲突。后来太史老夫人发话,廖化二人不敢不听,这才愤愤不平的让开道路。

但廖化也不是一个好欺负的人,当天晚上便冲入对方的队伍之中,看到新娘美貌,便虏走了新娘,准备送给李重做压寨夫人。

“哈哈……”李重气的直笑,指着廖化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廖化急道:“主公,不是我想抢那个小美女,关键是她的嘴太能说了,我是一时气愤,才才……”

李重叹了口气,无奈的说道:“这样吧,问问那个民女的名字,有机会将她送回家去就是了。”

廖化急忙说道:“主公放心,我早就问过了,那个女的叫蔡琰、蔡昭姬(到了晋代为了避讳司马昭改为蔡文姬)他的父亲,叫……蔡……邕,蔡伯喈,真难记啊!”说完话,廖化还低头擦了擦汗,显然是费了很大功夫才记住的。

可就在这时,廖化忽然觉得气氛有些不对,抬头一看,只见李重嘴角直抽,陈琳满脸铁青,太史慈张着嘴巴,而管亥则满脸惊讶的看着众人。

“怎……怎么了?”廖化觉得不对,战战兢兢的问道。

李重并没有回答廖化的话,反而面相陈琳,问道:“孔璋,怎么办?”

陈琳气的两眼冒火的说道:“我能有什么办法,唯今之计只有严守秘密了,不然的话,主公你就等着被天下唾骂吧。”

“还有别人知道吗?”李重转向廖化,恶狠狠的问道。

廖化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也能猜的出自己捅了篓子,唯唯诺诺的答道:“没有别人知道,晚上抢人我是自己去的,只要主公不说,那就没人知道。”

“要不……我们……”廖化看着李重的表情,挥手作了一个砍头的姿势。

“你这个混蛋!还要杀人灭口!”陈琳终于忍不住了,张口骂道,要知道,在当时蔡邕的名声极高,简直就是文人的偶像。

汉灵帝熹平四年,蔡邕等正定儒家经本六经文字。蔡邕认为这些经籍中,由于俗儒穿凿附会,文字误谬甚多,为了不贻误后学,而奏请正定这些经文。诏允后,邕亲自书丹于碑,命工镌刻,立于太学门外,碑凡46块,这些碑称《鸿都石经》。据说石经立后,每天观看及摹写人坐的车,有1000多辆。

由此可见蔡邕在汉代的粉丝数量极多,陈琳自然也很崇拜蔡邕,但是他现在是李重的手下,只能强行按下救出蔡琰的心思,但廖化这个混蛋居然要杀人灭口,陈琳如何能接受,立即就大骂起来。

要不是陈琳觉得打不过廖化,真想把廖化按到地上暴揍一顿。

看到廖化还想还嘴,太史慈急忙一把拉住廖化,细细将蔡邕的事情诉说一边,当说到就连董卓都不敢得罪这位大汉第一文人的时候,廖化终于知道自己通了多大的一个篓子,立即安静下来。

“唯今之计,只有一个办法。”陈琳看到廖化服软了,稍感气平,答道:“那就是让蔡琰说谎,就说是大人在盗匪手中将她救下,这样就没事了。”

“这算什么办法,蔡文姬只有脑袋进水才会这么说?”李重本来精神了些,闻言又萎靡下来,极其失望的说道。

就在这时,一直不吭声的管亥忽然说道:“用美男计啊。”

“美男计?”李重歪着脑袋看着管亥,心说管亥这是从那本玄幻小说里得来的灵感,莫非这货也是穿越的,真是脑残的想法啊。

不成想太史慈也接口道:“不错,这个办法有些希望。”

就连陈琳听了,也微微的点了点头。

李重转而看向太史慈,太史慈的面容英武,身材挺拔,确实是做小白脸的最佳人选,在李重的印象里,小美女一般都喜欢太史慈这种英雄人物。

想到这里,李重颔首说道:“那就有劳子义将军了,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泡妞……不是,追求蔡琰的任务就交给你了,这可是财色双收的好事啊,哈哈……”

李重刚笑了两声,就发现太史慈和陈琳正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感觉浑身发冷,不由的一愣,急忙问道:“子义、孔璋,你们看我干什么?”

太史慈拱手道:“主公,我们说的美男,就是您啊!”

第四十一章 东汉第一萝莉

陈琳也拂须笑道:“不错,主公文采风流,一首霸气诗天下流传,定能俘获蔡小姐的芳心。”

我文采风流,李重听得差点没吐出血来,要说诗词,他到是能记住几个,但那都是千古名句,早晚有用完的一天,而且还不一定应景,在虎牢关那是心里早就计算好了的。

李重有自知之明,要是让他和大才女蔡文姬呆上一个时辰,如果自己不被揭穿草包的本质,那就是蔡文姬也是草包。

不过李重转念一想,自己还是认了吧,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好色就说好色)大不了找陈琳当枪手吗?反正廖化也说了,蔡琰长的还是很漂亮的,自己不亏。

心中打定主意,李重便把注意力放到军政大事上来。

接下来的重心就是募兵,李重不贪心,招募500士兵足矣,占广武县壮丁的四分之一,四丁抽一,在这个年代,李重算是一个仁慈的君主了。

招募士兵的待遇很简单,就是能本人吃饱,再加上每天半斤粮食的军饷。别看并州地广人稀,但平民一样吃不饱饭,由于连年征战,所以土地荒芜,再加上赋税极重,下层平民生活困苦不堪,不然的话也不会爆发黄巾之乱了。

李重打算招募五百人,结果来了两千多人,就连附近的神池县都有过来投军的。李重当即下了命令,三十五岁以上不要,十八岁以下不要,挑人要先看胆气,再看气力,。

为了测试一下这些人的胆气,李重让他们去乱葬岗过夜。出乎意料的是,这些并州子弟大多胆气过人,到了最后,竟然还剩下七百余人,李重狠了狠心,还是裁掉了200余人,他的粮草实在是不丰裕。

和太史慈、管亥商量了一下,由太史慈抽出200骑术娴熟的兵卒,组成骑兵,而管亥则统领剩下的六百步兵。

至于惹祸的廖化,李重给他一个新的任务,你不是能拉人吗,去荆州拉甘宁入伙吧。

李重大约记得,现在的甘宁不是在长江做锦帆贼,就是刚刚投靠了黄祖,反正过的不太如意,拉拢甘宁还有点机会。

用了几天时间,李重将军政大事交代完毕,就将心思放到蔡琰身上。

来到后宅软禁蔡琰的房间,李重清咳一声,叫看守的女仆退下,在门外站了一会,摆了个自认潇洒的神情,推开房门。

蔡琰正跪坐在案几之后,手中捧着一卷竹简,听到有人进屋,只是微微抬了一下头,随即将注意力放到书卷之上。

屋角燃着一炉檀香,飘散着淡淡的清香,一时间屋中竟然有种空谷幽兰的意境。

李重看着蔡琰洁白如玉的脸庞,因为跪坐而凸显出来的柔美曲线,深吸了一口气,低声说道:“并州李子悔,见过蔡小姐。”

“咦……你就是追击董卓的李重、李子悔?”蔡琰听到李子悔这个三个字,身子忽然一震,抬起头来,用一双清澈的眼睛看着李重。

李重这才看清蔡琰的相貌,现在的蔡琰不过十四五岁,乍一看如同一个瓷娃娃一样可爱,李重心中不由得感叹一句:“蔡琰果真是个好萝莉,有道是萝莉清音、柔体,就是不知道容易推倒不?”

“正是在下。”李重收敛心神,沉声答道。

蔡琰低声说道:“据我所知,李子悔李大人乃是当世的英雄,不知为何要将奴家掳来,奴家十分不解,望大人能为奴家解惑。”

李重上前几步,跪坐在蔡琰对面,苦笑道:“在下说这是个误会,不知道蔡小姐信否?”

蔡琰轻笑一声,说道:“空口无凭,大人可否先拿来朝廷印信,让奴家验证一下身份呢?”

“当然可以。”李重早就做好准备了,在怀中取出印信,放到桌案之上。

蔡琰细细的查看了一番,将印信递换给李重,点头道:“现在大人可以说了。”

李重将廖化的言语讲述一遍,苦笑道:“李重管教不严,叫蔡小姐受委屈了,在下十分抱歉。”

蔡琰微微颔首,问道:“既然如此,不知大人打算何时将奴家送回家中?”

李重闻言叹了口气,摇头说道:“不瞒小姐,在下并没有送换小姐的打算,在下不敢冒这个险。”

“这是为何?”蔡琰奇怪的问道。

李重苦笑道:“小姐被掳走一事,瞒不过众人之口,如果让令尊得知,在下怕是要被千夫所指,甚至有身陷囹圄之忧啊!”

蔡琰轻笑道:“既然事出意外,大人不必忧虑,奴家定然守口如瓶。”

李重嗤笑道:“河东卫家也能守口如瓶吗?”

此话一出,蔡琰脸上当即露出愁苦之色,河东卫家也是名门望族,如何能接受未婚妻子被强人掳走的事情,估计此时已在前去悔婚的路上了。

“所以……”李重低声道:“就请小姐在此地小住一段时日吧。”

蔡琰叹了口气,问道:“不知大人打算让奴家住到何时呢?这终归不是长久之计。”

李重忽然一笑,沉声道:“在下愿意迎娶小姐,不知小姐意下如何?”

蔡琰猛的闭上眼睛,洁白如玉的脸庞忽然变得绯红起来,如同抹上一层胭脂,修长的睫毛不住的抖动。

蔡琰还是十四五岁的豆蔻年华,那听过如此直白的言辞,心中自然是羞愧难当。就是一开始李重进屋之时,蔡琰也是强装镇定,内心惶恐不已,不然的话也不用刻意捧着书卷了,其实她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加把劲吧!看到蔡琰如同鸵鸟般的表现,李重心中大定,各种献媚之言滔滔不绝的喷涌而出,直将蔡琰说的面红耳赤,心如鹿撞。

对于蔡琰来说,在感情方面,卫家那个丈夫和李重并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一片空白,而“文武全才、英俊潇洒”的李重,在吸引力上,要更胜一筹。

这是蔡琰不知道李重的底细,如果蔡琰知道李重的无耻剽窃行为,定会一书卷砸在李重的脑袋上。

欲速则不达这个道理李重明白,看到蔡琰已经羞的说不出话来,李重起身告辞了。

出了门口,李重忽然隔着屋门说道:“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昭姬,你我可算是有缘之人吧?”

说完这话,李重自己都被恶心的一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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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报应来了

李重终于得到了一个好消息,那就是新招募上来的士兵,几乎人人都会骑马,甚至有一些人的马术十分娴熟,完全可以做到放开缰绳,双手持枪作战的地步。这让李重喜出望外,心中动了组建一支弓骑兵的想法。

近用刀枪、远用弓箭,这才是李重心目中的无敌骑兵。

并州的兵源素质极高,这也是李重的运气,要知道大汉的是有马政的,而官方的养马之地,就在并州和关中,所以并州的马户极多,养马之人自然也骑术娴熟。

太史慈挑选了二百骑术出众的兵士,带着这些人去长城附近练习骑术,顺道让这些人见见血。

至于怎么见血,李重这种心黑之人自然有办法,草原不是很多异族吗,就拿他们先开刀了。反正李重早晚要和这些异族开战的,杀了一个是一个,还能先消弱一下敌人的实力,何乐不为呢。

不得不说,用鲜血练兵就是最快的练兵方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太史慈手下的兵卒气势上就变的更加凌厉了,每个人的眼神看上去都有一种刀锋般的感觉。

要知道,只有杀过人的兵,才能叫做精兵,没杀过人的兵卒,哪怕是装备再好,士气再高,训练再有素,那也是新兵蛋1子,一到战场上,很可能会出现两腿发软的状况。

管亥看的两眼发绿,他也想把自己手下的新兵拉出去训练一下,但李重立即就拒绝了管亥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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