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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的非正常生活-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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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51号》,她自己则写了《纽约空降红小兵》。
    洪晃家——史家胡同51号是个特别漂亮的四合院,从前院走进中院,敞亮,而其气派实在是这院子因为住过不平凡的生命而留下的那种不平凡的生气。我没有看到过洪晃姥爷在这个院子里的照片,但我能想见这所房子里曾经拥有过的藏书,洪晃妈妈说,那些书老爷子去世后都捐给国家了。我看到过现在这房里放着的乔冠华在葡萄架下与洪晃妈妈开怀大笑的照片,据推测,那应该是“乔老爷”春风得意的年代。那时候他们都那么年轻,他们的笑又带来那样的一种美丽,美丽得让你的脚步走在这院子里都生怕惊动了什么。
    一个太古老又承载过太多内容的院子,似乎到了晚上,这院子的历史才会更清晰地呈现出来。有客人时候,正房门口的两个大红灯笼被点亮,月光和风在树叶上滑过的声音给这院子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洪晃妈妈的家宴这时候设在东偏房,家宴上总有她拿手的“赛螃蟹”与“八宝鸭”。那是一种令人感动的精致,这精致与这院子在一起,构成了一种这家庭无论遭遇什么周折都值得骄傲的东西——有许多东西被改变了,有许多东西不能改变,历史不过是它周围盘旋的浪花而已。
    洪晃小名叫“妞妞”、“妞子”,因为从小跟着姥姥、姥爷长大,她的童年完全是大红门里被八十多岁的老人章士钊惯坏了的“小公主”、“小霸王”。这个大红门内的童年曾经完全是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姥姥从来不许她吃外边的东西,所以她说她二十多岁才吃到北京的卤煮火烧。跟着姥爷出门吃饭,她与姥爷一起坐当时象征特权的老式伏尔加,而上幼儿园是姥姥每天推着小铜车接送。上小学时候姥姥不让在外边上厕所,说是外边的厕所脏,撒尿都要憋着回家,所以寄宿前她根本不知道蹲坑是什么样。大院外有小杂院,小杂院的孩子都哄着她玩。而姥爷章士钊每天就是陪她下棋、打扑克哄她赢。这是一个沉浸在过于温馨的“大家”之中的脆弱童年,有关的两个细节,一是因为家里爱吃肉松,洪晃记得就有个福建师傅每个月会来炒一次肉松,“十斤二十斤肉,就在我们家挥汗如雨地炒一天,满院子都是炒出来的香味”。二是洪晃妈妈回忆,说洪晃小时候曾经有一次偷拿了桌上姥姥的钱,自己买了一大堆三分、五分钱的冰棍,坐在大门口门洞里。向过往的小孩免费发放冰棍。
    这样的童年,当一下子被推出大红门的时候,真是“一下子被吓着了”。
    朱伟说洪晃的家庭(下)
    每个人都会珍惜自己的历史烙印。就历史烙印而言,洪晃把自己归为“60年代的孩子”。她看重60年代带给她的反叛精神,尽管这种反叛精神生成于一段畸形的历史之中。
    对洪晃而言,最初的反叛意识诞生于走出史家胡同四合院的红门之后,从九岁开始。九岁姥姥去世,父亲在牛棚,母亲在干校,她一下子给送到外语学院附小寄宿。这所学校当时收的都是祖宗三代清一色的工农兵子弟,而阿姨给她准备的却是薄丝绵与厚缎面的两床被子、一条印着英文字母的圣诞节床单、三个盆三条毛巾——一个洗脸一个洗脚一个洗屁股,还有无数小吃。这把她一下子推成了全班工农孩子们的敌人。早饭是从肉松小馒头一下子变成了窝头咸菜棒子面粥;工农孩子们自觉地都与她划清界线,没人理她没人与她说话;晚上躺在床上,周围小伙伴一个个都会旁敲侧击对她进行批判。在这过程中,一个孩子开始憎恶大院里曾经给过她的那种生活,因为它们带给她太多的灾难。洪晃说,那时候挖防空洞,要求用书包背土,大家为显示不怕苦不怕累都要背大书包。家里人见她回来肩膀是肿的,心疼她,觉得小孩怎么能受这样的罪,于是专给她准备了一个底下有许多小洞的书包。这样每次背土都感觉越背越轻,那书包里的土边走边漏,结果对她又成了极大的灾难。这样的环境里能从孤独中走出来的方式只有与大院生活划清界线——她开始尽量拒绝一切小时候喜欢的东西,回到家一桌子的菜就是不吃,没有补丁的衣服就是不穿,冬天就是恨自己手上没有口子。在不知道什么是价值观的时候,这个社会迫使她“脱胎换骨”地反叛,使她变成了一个极端的孩子——吃饭就是熬白菜好吃,捡马粪她会挑新鲜的往书包里装。洪晃说:“1973年我第一次坐飞机,与妈妈陪姥爷去香港。我那时候真是特别混蛋,亲戚送的欧米茄手表,接过来就扔在地上碎摔了;送的好衣服我全给撕了。这种改变的结果是,1970年姥姥死的时候,我知道伤心,姥姥躺在那儿,我坐在旁边给她梳头,因为我看到姥姥头发乱了,而平时她的头发都特整齐。而姥爷死的时候,真是什么伤心的感觉都没有了。那倒不是因为我觉得我和姥爷之间没什么太多关系,而是我学会了不敢流露真实的感情,姥姥死的时候我给她梳头的那种东西,我已经不知道怎么去做了。”
    洪晃在谈到父母对她的影响时说,她妈妈在她生活中的地位比她爸爸要重要得多。“因为我一直在她身边,所以我跟她最亲,我的生活方式可能跟她更有共同语言。”洪晃说,“我妈给我最大的影响是一个女孩子要好强、要自立。其实在我妈对我的教育中,没有强调要成名这种东西,但她会强调独立精神。我妈属于一个既漂亮又聪明的女人,她好强,对自己特别较劲,要求自己凡事不能松懈。我妈妈带给我的是一个人要有不断的上进心,这上进心是有强有力的责任心,就是说你不能对自己不负责任。而我爸呢,是截然不同的一个人,他只要活得好就得了。”
    洪晃曾经给《三联生活周刊》的《生活圆桌》写过一篇文章,在谈到她父亲对她的影响时戏谑说:“我的坏毛病都是从我爸那儿来的。我爸聪明不用功,我也是;我爸好吃好抽烟,不注意身体,我也那样;我爸结过三次婚,我也整整三次。还在比他小得多的情况下,把三次都结完了。我爸是北大教经济的,他能在课堂上把经济讲得生龙活虎,就是学术文章不好好写,所以人家当头版头条的经济学家了,他却退休了。”洪晃说他父亲是“一个天生的乐天派”。“特好吃”,她回忆,“文革时候一件特别乐的事就是,我爸从干校回来,晒得剧黑,骨瘦如柴。他满街找卖螃蟹的,后来找到一个专供外交人员的供应站,门口有解放军站岗。他那时还是黑帮,就全然不顾地混进去买螃蟹,因为他实在晒得太黑人家以为他是非洲或是印度人,然后就跟他说英文,他也就跟人讲英文,在特别不可想像的情况下提了两大串大闸蟹就回家了。然后就特高兴,虽然他第二天要回干校,但他那天就乐呵呵的。”洪晃记得小时候她爸爸从来不带他去大公园,不去那些挤、闹的地方,比如去圆明园废墟,在那儿捡石头、刻砖,一呆就是半天。“而我妈呢,就是典型的小资产阶级情调,她自己裁衣服、做衣服、绣花。你不可想像,问我妈买多宽尺面的布料,要什么样的袖子、什么样的领子,她就能给你做出来。她被隔离审查时一帮女的看着她,她把这帮女的糊弄得特好,就是把她们都教会了做衣服。我妈也喜欢吃,但她更得意于自己做一手好菜。她的‘赛螃蟹’,我在上海所有饭店吃过的都没我妈做得好。”
    洪晃说她父亲留给她的是一种自然、追求自由、无拘无束、什么也不顾的生活态度。而出于平衡,觉得自己过舒服了,她妈妈的影响就会出来,又会觉得做人不能这么舒服,不能对自己、对人家都不负责任,这是要遭人指脊梁骨骂的。所以,她的放松与她的沉重责任感经常反反复复地形成对立,当然,从本质上说,洒脱的力量可能远不敌责任的力量。
    被派做小留学生
    我十二岁那年,北京外语附校的期中考试提前了,考得好的学生被拉到离学校挺远的医院去体检。大概过了两个月,学校才宣布有十几个被外交部选中做小留学生,将被派到国外去学外语。我真的不记得我当时是不是特别兴奋来着,但是我想即使是高兴得要跳楼,在当时情况下也要压着点情绪。这跟旧社会女孩子出嫁差不多,越喜欢这男人越要哭得伤心,真流露出愿意嫁出去,说不定这门亲事就黄了。人定下来之后,外交部好像给我们开过一个学习班,讲了什么我真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了,只记得当时告诉我们出国的目的是为了传播毛泽东思想,支援世界革命。这使我们二十八个孩子立刻感到我们像二战时空投到敌区的先遣部队,任务非常艰巨,但绝对光荣。临走之前,外交部发给每人700块人民币服装费,在1973年,这简直是一笔财富。我们一起来到只给高干做衣服的红都服装店。二十八个孩子挑的都是一模一样的料子,全是蓝的、灰的、黑的,每人做了一模一样的衣服。我们协商要穿一样的衣服,为的是将来我们分手到了美洲、欧洲资本主义大本营,也会想到在另外一个遥远的战壕里,有一个小战友,穿着一样的衣服,代表中国儿童正为解放世界上三分之二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而奋斗,心里一定非常温暖。
    就这么着,我和三个去美国的小朋友在上海登上了法航,路过巴黎去纽约。法航的空姐微笑地欢迎我们,我们克制住强烈的好奇和兴奋,板着一副严肃的面孔迎接新的生活。
    在巴黎我们住在大使馆,所以什么都没看着,到了纽约我们被接到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团,三天没出门,讲外事纪律。第四天学校开学了,我们早早地起来,穿好笔挺的制服,喝了一大碗豆浆,坐着代表团的一辆黑色林肯去纽约格林威治村的小红房子学校就读。
    一进学校我们就呆了,这美国人怎么这样!所有学生都穿破破烂烂的蓝色劳动布裤子(后来才知道这叫牛仔裤),在膝盖那儿还有两个大窟窿,上身就是一件小衬衫,都印着英文字(后来才知道这叫T恤衫),不三不四的。老师比学生还糟糕,一点没有中国老师的尊严,老跟学生嘻嘻哈哈,成何体统!开学典礼在一个大礼堂里,所有学生都席地而坐,一点组织纪律性都没有,说话、打闹、嘴里还老嚼着跟橡皮差不多的东西(后来才知道这叫泡泡糖)。
    最可怕的是所谓典礼上,就只有一个披头散发的男人,拿着个破吉他,破口琴,没音没调,既不说话也不是唱歌在台上大声哼唧了十分钟,台下的美国孩子跟见到毛主席他老人家似的那么激动,后来才知道这人叫鲍勃·迪伦,他女儿是我同班同学。
    在学校里的头三个月一晃就过去了,我们四个孩子的英文一点长进都没有,每天早上“林肯”把我们送到学校,老师开始讲课,我们就开始打呼噜,小红房子学校属于那种进步学校,很随便,学生上课可以爬在地上,把脚放在桌子上,还可以吃糖,所以睡觉根本算不了什么。何况老师知道我们听不懂,怪可怜的,睡就睡吧。
    可是代表团的领导们不干了,每个学期中国政府为我们交二千多美金的学费,真是学不好,大概有不少大人的乌纱帽要搬家。那时候主管我们的是张希生,唐闻生的母亲,老太太年已花甲,但非常灵,她想出个鬼点子,让四个孩子全住到美国人家里去。我是第一个被送出去的。我住的那家叫加恩,父亲是美国一家医药公司的职员,母亲是自由职业者,专给杂志和图书画插画。家中有三个孩子,吕贝卡、维多利亚和克里斯托弗。两个大的是女孩,最小的是个男孩才五岁。大女儿吕贝卡是我的同班同学。选家庭时,代表团也使用了“文革”手段,查三代。这家被选中是因为加恩先生的父亲老早老早当过美国共产党,在美国查三代不能要求太高,沾点“红”就可以了。
    潜移默化的转变
    我住进美国人家的第一个感觉是美国人真他妈不把外宾当回事儿!试想这要是在中国,70年代谁家住进来个黄毛丫头,那还了得,事事都有特殊待遇,就是今天,外国人在中国也是被另眼看待的。我进了美国佬的家门,刚刚安顿下来,头一件事就是学着干家务。这家人喜欢动物,养了一条狗,两只猫,一只鸽子。我在那儿住了三年,每年动物人口都有递增,一直到三条狗、两只猫、一窝子老鼠、一条蛇和一只二尺多长的南美蝎子。孩子们负责管理这些动物的日常生活,遛狗,一日三次,上学前一次,放学后一次,睡觉前一次。换猫粪箱,每日一次。换鸽子笼子,每周一次。还有其他与动物无关的家务:洗碗、倒垃圾、做中午吃的三明治。我本着学雷锋的精神,积极抢干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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