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拉磨小说网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帝国风云 >

第659章

帝国风云-第659章

小说: 帝国风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唐宏光的个人物品并不多,除了几张照片,一把从荷兰进口的剃须刀,几封信件,就没有别的个人物品了。

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军队提供所有物资,衣食住行都有保障,因此大部分狙击手都没有太多的个人物品。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个人物品都要存放在宿舍里面。

枪柜中,有两把属于唐宏光的枪支,一把是狙击步枪、一把是自动步枪,而且都是部队配发的。

属于唐宏光的战利品,存放在武器库里。

每一名狙击手,在武器库里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武器柜,主要就用来存放在战场上缴获的武器,特别是枪支。原因很简单,中**队没有让军人占有战利品的传统,所有缴获的武器装备都要上缴,即便狙击手部队并不承认这一点,但是为了避免遭人诟病,所有战利品在名义上都得统一管理。

当然,使用的时候就不一样了。

此外,统一管理还有一个好处。这就是,如果某位狙击手阵亡了,他的战利品将转交给大队,并且陈列到大队的展览厅里。钱壮飞一直向为狙击手部队建立一座博物馆,专门用来陈列缴获的战利品。

收拾好唐宏光的个人物品,钱壮飞去了武器库。

现役的狙击手中,唐宏光的战利品最多,总共有六支狙击步枪、十二支步枪、七支冲锋枪与十七支手枪,此外还有九把匕首与军刀。更重要的,这些枪支与刀械都不重样,多余的早就上缴了。

这些战利品,象征着唐宏光的丰硕战绩。

事实上,只需要看一下战利品的多少,就能断定狙击手的能力。

要知道,钱壮飞的战利品都比不上唐宏光。

战利品摆放得很整齐,而且都有一个铭牌,上面标注了获取的地点与时间,而这也正是唐宏光身为狙击手所留下的足迹。

也许,唐宏光很快就会被人遗忘。

在狙击手部队的历史上,并不缺乏唐宏光这样的人才,而且总会有更优秀的狙击手涌现出来。

只是,这些战利品不会被埋没。

如果能够把它们陈放在博物馆里,那么唐宏光就永远活着,至少他在人世间留下的足迹永远不会被历史所埋没。

想到这些,钱壮飞很感慨,也很悲伤。

像唐宏光这种被埋没的狙击手实在是太多了,而他们所做的一切、他们做出的牺牲,都是为了自己的祖国与自己的民族。他们不应该被埋没,哪怕他们的名字无人记住,他们的足迹也不应该被埋没。

钱壮飞知道,也许他无法让唐宏光活着回来,但是他能够让唐宏光、让那些为国家浴血奋战的狙击手以另外一种方式存在下去。他必须做一些事情,让更多的人铭记狙击手做出的牺牲。

只是,钱壮飞更加希望唐宏光能够活着回来。

钱壮飞已经老了,不管他是否情愿,他很快就会离开狙击手部队,而这支部队需要一名像唐宏光那样的领袖。

第一百五十三章 求生的本能

伤口撕裂时的剧痛,让李承志直冒冷汗,可这不是最大的问题,伤口处散发出的类似于大蒜的刺鼻臭味才真正值得担心。包裹伤口的绷带已经发黑,而李承志却没有办法换下这条绷带。

追兵就在身后,他必须前进,哪怕随时有可能倒毙。souDU

只是,李承志实在是走不动了。他记不清走了多久,只记得太阳已经两次升起,而茂密的丛林似乎没有尽头。

更重要的是,他必须补充体力。

没有体里,就算没有被高烧折磨死,他也会在某个时候倒下。

听到物体从落叶上滑过时发出的声响,李承志屏住了呼吸。丛林里到处都是食物,肯很多食物并不容易到手。

游过来的是一条蛇,一条脑袋巨大、身体粗壮的角蝰。

李承志有点后悔,他不应该把这条蛇引出来,他应该选择一条蜥蜴,哪怕蜥蜴的肉不那么可口。

只是,他没有选择的余地,而且这是一条成年角蝰。

角蝰是世界上体形最大的蝰蛇,也是北美大陆上毒性最强的毒蛇。只是,幼年角蝰的毒性才最强,而成年角蝰的毒性反而要弱一些,甚至比不上响尾蛇。大概是,在这片丛林里面没有能够威胁到成年角蝰的动物,因此成年角蝰不需要太强的毒液,而幼年角蝰很容易成为其他捕食者的猎物,所以需要剧毒防身。

李承志没有动弹,那条角蝰迟早会靠近。

很多人都认为。只有响尾蛇有热感应器官。事实上,所有蛇,甚至包括蟒,都有热感应器官,而且都在鼻孔附近。这个独特的器官,让蛇能够感应到哺乳动物散发的红外辐射,让猎物无处藏身。

李承志很虚弱。肯定无法生擒这条长达两米的角蝰。

所幸的是,他不是赤手空拳,他有一把匕首。也就是那把夺走了罗秀生与唐宏光生命的匕首。

看着角蝰缓缓靠近,李承志更希望它是韦戈斯。

想到惨死的搭档,李承志恨不得把韦戈斯活剐生吞。也许人肉并不好吃。但是李承志相信韦戈斯的血一定非常甜美,胜过最好的香槟。

角蝰逼近到一米的时候,李承志握紧了匕首。

虽然蛇是冷血动物,在清晨的时候因为体温还未升高,所以不大灵活,但是蛇本身就是以灵活克敌的猎手。

李承志知道,他只有一次机会。

如果不能一刀刺死那条角蝰,那两根巨大的毒牙就会跟他身体的某个部位亲吻,然后注入致命的蛇毒。

显然,李承志很想有一把捕蛇叉。

可是。他只有一把匕首,而且左臂上已经化脓的伤口,让他只能依靠右臂,因此他必须一击毙命,绝不能有丝毫差池。

角蝰不是眼镜蛇。在攻击猎物的时候不会竖起身子。

也就是说,李承志不能指望刺中角蝰的身体。

还有半米的时候,李承志知道机会到来了。他轻轻抖动了一下右腿,角蝰立即察觉到了危险,吐着分叉的舌头搜寻猎物。

任何一种蛇都是杀戮机器,其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是为了杀戮而生。

与蛇相比。人类的视觉、嗅觉与触觉都极为迟钝,而且人类无法看到红外线,人类把太多的资源消耗在了大脑上。

没有依靠聪慧大脑制作的工具与武器,人类连生存的资格都没有。

所幸的是,李承志手里有一把锋利的武器。

在角蝰转动脑袋寻找猎物的时候,李承志抬起左手,迅速从角蝰面前晃过,而角蝰也立即发现了猎物。

只是,李承志的动作更快。

在角蝰以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弓起身子,然后把镶嵌着两颗巨大毒牙的蛇头像炮弹一样射向猎物的时候,李承志的右手划出,尖锐的匕首准确无误的刺中了蛇头,刺入了角蝰的躯干。

角蝰拼命挣扎,还想咬住猎物。

只不过,这都是徒劳的。匕首从角蝰张开的大嘴里刺入,而刀背上的锯齿让角蝰根本无法挣脱。

蛇毒从毒牙的尖端流了出来,滴落到了几片落叶上。

李承志没有冒险,蛇是低等生物,即便死了,躯体也会产生条件反射。如果被一条死掉的毒蛇咬死,那就太冤了。

角蝰挣扎了一会,才变得僵硬。

李承志晃动了一下匕首,确认角蝰已经死透了,这才用左手抓住角蝰的躯体,然后拔出匕首,开始剥皮。

煮熟了的蛇肉很鲜美,蛇汤更是美味,远胜于鸡汤。

只是,生蛇肉有一股很浓烈的腥味。

饥饿让李承志没有选择,也把这条角蝰变成了一顿美餐。

饱餐蛇肉之后,李承志感到体力正在恢复。当然,这只是错觉,或者说是食物进入胃里之后神经系统产生的条件反射,从而让大脑相信身体获得的能量。要把蛇肉里的蛋白质与脂肪转化成能量,至少需要几个小时。

李承志需要休息,因此他没有急着上路。

擦拭匕首的时候,李承志注意到了被剥掉了皮肉的角蝰尸体,特别是那只三角形的巨大蛇头,还有那两颗毒牙。

蝰蛇的毒液中没有神经毒素,因此就算很致命,也不会立即杀死猎物。

就李承志所在,南美洲的一些土著部落崇拜毒蛇,而且把被毒蛇咬过之后活下来的人视为蛇神的代言人,也就是巫师。在非洲有一些部落,男子在成年礼上会被用沾上蛇毒的皮鞭抽打,以示其强壮。

当然,蛇毒还有很多用途。

李承志拿起蛇头,把最后的毒液挤到匕首上,并且把落叶上的蛇毒也收集了起来。

用匕首割开的一道小伤口不会致命,可是匕首上有蛇毒的话,这道伤口就可能让受伤者丧命。

收好匕首,李承志靠到树干上,闭上了眼睛。

在敌人追上来之前,他得尽量恢复体力,而休息是恢复体力的唯一办法。只是,他不能睡觉,哪怕闭上眼睛,也得时刻保持警惕。

事实上,李承志也睡不着。

只要闭上眼睛,他就会看到惨死的罗秀生与唐宏光。

罗秀生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他,而唐宏光则为他创造了逃亡的机会。刺中腹部的那一刀并没有让唐宏光立即断气,守卫进入铁笼的时候,唐宏光把两名守卫送入了地狱。利用这个机会,李承志冲出铁笼,用罗秀生的那把匕首干掉了离得最近的一名雇佣兵。关键时刻,唐宏光挡住了从后面射来的子弹,而李承志则用刺中唐宏光的匕首干掉了另外一名雇佣兵。牺牲之前,唐宏光爬到一具雇佣兵的尸体旁,同时拉响了四枚手榴弹。猛烈的爆炸,让附近的十几名雇佣兵非死即伤。趁此机会,李承志带着那把刺死了罗秀生的匕首,以及三名搭档留给他的生还希望,逃出了营地。

李承志没有愚蠢到立即去找韦戈斯复仇。

他不可能用一把匕首干掉上百名雇佣兵,甚至不可能靠近韦戈斯。他需要武器,更需要处理身上的伤口。

在此之前,他必须逃跑,必须摆脱追捕他的雇佣兵。

生存并不是目的,生存是为了实现生存的价值,让三名搭档的牺牲产生价值,因此李承志必须生存下来。

脚步声很轻,不过依然被李承志听到了。

有不少人,前进速度不是很快,还有树枝晃动时发出的声响,显然是一支规模不小的搜捕队伍。

李承志屏住呼吸,握紧了匕首。

现在逃的话,肯定会被发现,而他没有信心跑得比那些雇佣兵快。

问题是,不逃的话,也会被发现。

李承志寻找着对策,可是却想不出好办法。

搜捕队越来越近,留给李承志的时间所剩无几了。

也许,藏起来是最好的办法。

这时候,李承志听到了从左侧传来的声响,等他转过身来的时候,一个身形瘦小的野人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

只看外貌的话,那确实是个野人。

不过,李承志立即辨认出,那不是野人,而是一个十分邋遢的人,而且是个女人,也许还很年轻。

那个女人朝李承志竖起了一根手指,让他不要出声。

李承志感到一阵眩晕,那个女人到底是谁,是来帮助他的,还是来害他的?

只是,李承志没有出声,因为又有两个人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而且都是看上去很强壮的男人,且都拿着武器。

哪怕那两人拿着的都是简陋的标枪,也能让李承志一命呜呼。

显然,反抗没有用。

更何况,搜捕他的敌人就在附近,如果与那两人打斗,肯定会被发现。

李承志没有别的选择,他只能相信那几个“野人”不会害他,不然也就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现身。

两个男人靠近,拽住李承志的胳膊,把他拖进了灌木丛。

受伤的大腿在地面上拖动,产生的剧痛让李承志赶到天旋地转,而左臂上的伤口更是痛得他不断抽搐。

只是,李承志没有叫出声来,而是咬紧了牙关。

很快,天空就变黑了。

准确的说,李承志被拖进了一个地洞里面。

过了好一阵,他才适应了昏暗的光线,发现这是一个非常狭窄的地洞,一个男人在前面拖着他,而另外两个人在后面。

只是,李承志还没有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在剧痛中昏厥了过去。

书迷楼最快更新,请收藏书迷楼。

第一百五十四章 叔侄情

接到陆战队参谋部打来的电话,李志强只悲伤了片刻,随即又投入到工作之中。

搜救行动已经结束,狙击手部队派出去的搜救人员没有能够找到四名失踪的狙击手,意味着他们很有可能已经牺牲了。

李志强很悲伤,可他知道悲伤没有任何用。

在李家的家训中,根本就没有“悲痛”这一项。李家的所有男性,在成年之前就懂得与其为亲人悲痛,还不如向敌人发泄愤怒。

只是,想到最年幼的侄子就这么走了,李志强心里仍然很不好受。

从李向龙算起,李家的第三代可以说是枝繁叶茂。李向龙有四个儿子,而每个儿子都养育了几个孩子。李志强算是最差的一个,可他也有两个儿子与一个女儿,而他的兄长至少都有四个儿子。

能生在李家,肯定是很多人的梦想。

只是,这也意味着,在李家,男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5) 踩(5)

你可能喜欢的